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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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我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宁夏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研究开发费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或者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从事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活动中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区境内从事生产经营、企业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实行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二章企业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界定第四条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研究开发活动包括: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联合研究开发等类型.第五条新产品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产品的使用功能以及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的新产品。

第六条新工艺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在工艺路线、加工方法等工艺流程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比原有工艺有明显改进,具有独特性、先进性及实用性,并在一定范围内属首次应用的工艺。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企业的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一、管理权限:受技术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一、原则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技术创新管理办法

技术创新管理办法

技术创新管理办法X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管理机制,规范技术创新管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创新积极性,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公司科技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技术创新管理职能第一节机构设置股份公司设置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三名,分别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抓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担任,委员会成员由股份技术中心、安全生产部、设备部、各车间主要领导及各专业主任工程师组成,负责股份公司技术创新总体部署工作。

股份技术中心是股份公司技术创新主要管理部门,在集团技术中心、股份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进行技术创新管理,负责股份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并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节技术创新内容技术创新是指以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目的,采用效率更高的劳动手段、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新型材料以及科学的管理进行的技术改造、技术进步以及新产品开发、新项目谋划等活动。

技术创新内容包括:2、根据集团技术中心要求组织申报股份公司范围内相关科技计划,对创新项目进行立项,并按时上报集团技术中心审核、批准。

3、参加股份公司技术攻关任务,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的谋划、立项、论证、开发、应用研究、成果鉴定及推广应用等技术创新工作,对创新项目实施管理、内部考核与验收。

4、负责股份公司新产品、新成果、专利技术及知识产权管理,参与组织召开公司新产品鉴定会,参与组织科技成果的技术鉴定会,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评价, 并编制相关鉴定材料,获得科技成果、专利授权后及时组织各种外报材料,报集团技术中心备案。

5、认真完成各种科技报表的编制并按时向集团技术中心上报:每周五下午4点前向集团技术中心上报股份公司技术创新项目周报,每月5日前将技术创新月报上报集团技术中心。

6、按时保质向集团技术中心上报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每月5日前将上月技术创新工作总结及本月计划报集团技术中心;每年6月初上报股份公司上半年技术创新工作半年总结;12月初将本年度技术创新工作年度总结书面上报集团技术中心。

XX单位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及考核激励办法

XX单位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及考核激励办法

XX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及考核激励办法为进一步调动XX广大员工的创新创效积极性,规范创新创效成果管理和考核激励,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创新驱动在企业安全生产、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根据《集团2020年科技创新考核办法》、《集团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科技创新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及XX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推动和实现XX各项目标为核心,以创新引领推动“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入为任务,努力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转型升级等工作取得突破,加快形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

聚焦制约企业安全生产、效益提升的关键环节和技术短板,依靠专业化的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特点的创新成果、标准规范,不断加大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率,为XX的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创新活力。

二、领导机构(一)领导小组XX成立创新创效成果考核激励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创新创效成果考核激励政策,协调解决创新创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创新创效考核方面的奖惩事项。

组长:矿长副组长:矿级领导成员:企管科、人力资源科、财务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机电科、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科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办公室成员机电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副总工程师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召集、组织和落实,以及管理创新、党建创新、政策研究类创新和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征集和评审。

生产技术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机电科、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宣传科等科室,负责本系统分管范围内创新创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并对成果的推广转化进行跟踪指导。

人力资源科、财务科、企管科等科室,负责协调解决创新创效人、财、物等方面问题。

(二)创新专业组为提高创新创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创新创效类别,成立专业创新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指导矿管理创新、党建创新、政策研究类创新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创新创效工作,并负责创新创效成果的评审和推广转化。

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审定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审定管理办法

(印发版)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审定管理办法山东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管理办法汇编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技术推广站二〇一三年一月目录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审定管理办法 (2)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百强企业评审细则 (7)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单位评审细则 (10)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先进个人评审细则 (12)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带头人评审细则 (14)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审细则 (16)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新产品评审细则 (19)山东省技术创新优秀论文评审细则 (22)山东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管理办法 (25)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审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表彰和肯定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或个人,调动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联合创新管理体系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是指山东省辖区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围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标准创新以及产学研联合创新等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实现市场价值取得的成效,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成果。

奖励和认定项目:1、单位创新奖项: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突出贡献奖、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单位、山东省企业品牌建设示范单位、山东省企业标准创新示范单位、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百强企业。

2、个人创新奖项: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带头人奖、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先进个人奖。

3、创新成果奖项: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新产品。

4、创新论文奖项: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优秀论文。

5、认定项目:山东省产学研联盟示范基地。

第三条奖项评审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评奖周期。

每年评选一次,每项有效期限为2-5年。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基本条件第四条申报范围:在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公司新产品研究成果验收制度

公司新产品研究成果验收制度

公司新产品研究成果验收制度一、目的1.确保新产品研究成果符合公司的需求和战略目标;2.确保新产品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可行性;3.提供科学、公正、公平的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4.为决策提供专业、有权威性的依据。

二、内容1.验收标准:制定明确的验收标准,包括技术、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研究成果,制定适用的验收标准。

2.验收组织:成立专门的验收组织,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和外部专家组成,确保验收过程的科学、公正和公平。

3.验收程序:制定详细的验收程序,包括申请、准备、筹备、评审、决策、执行等环节,确保验收过程的规范和完整。

4.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成果、评价结果等内容,对研究成果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实施步骤1.申请:研究人员根据公司要求,提交新产品研究成果的申请。

申请包括相关资料和文件,如研究报告、实验数据、市场分析报告等。

2.准备:验收组织根据申请的资料,确定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和评审方式。

同时,对申请的资料进行初步的评估和审查。

3.筹备:验收组织开展筹备工作,包括确认评审专家、准备评审材料、组织评审会议等。

4.评审: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方式,评审专家对新产品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和讨论。

评审内容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市场前景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5.决策:根据评审结果和评审意见,决策机构对新产品研究成果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包括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需要改进等。

6.执行:根据决策结果,研究人员按要求执行。

如果需要改进,研究人员应及时进行改进并重新进行申请和验收。

7.验收报告:验收组织根据评审结果和决策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对新产品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和总结。

验收报告作为决策依据,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综上所述,公司新产品研究成果验收制度是为了保证新产品研究成果符合公司需求和战略目标,确保质量和可行性,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科技研发项目系指促进公司技术进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计的研究开发,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攻关、二次创新、集成创新、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产业(技术)经济与科技情报等软科学研究,以及改善科研配套所需的实验设施、设备等各类专项。

第二条科技研发项目应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计划、同时立项、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二、管理职责、权限及流程第三条管理职责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归口公司科研部负责。

包括:负责制定科技研发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主办包括项目立项、实施、变更、验收等事项;负责开展科技统计、科技成果、技术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技术创新档案管理等工作。

科技研发项目概(预)算、结算和决算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并归口公司财务部管理。

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科技项目研发实际,参与科技研发项目立项与研发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审批权限科技研发项目审批权限按照《XXXX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事项审批权限表》(详见附件1)执行。

第五条科技研发项目对外合作和委托工作,依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投资管理制度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

三、立项管理和计划编制第六条科技研发项目选题应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对技术创新的需要,以应用研究为主,立足二次创新和集成创新,注重效益、技术水平,适当兼顾中长期。

项目周期一般宜在一至两年内完成,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七条为提高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效率,公司科技研发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专项项目:工程投资项目所包含的科技研发项目。

(二)重点项目:原则上项目总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含专项项目),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部分费用不达10万元但涉及公司保密要求的项目。

全部外委的科技研发项目原则上不列入重点项目。

(三)一般项目:总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所有科技研发项目均须按《XXXX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事项审批权限表》权限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有关要求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有关要求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有关要求技术创新项目鉴定验收要严格按照鲁经贸技函字《山东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根据鉴定验收的总则、内容、程序、组织和管理、罚则及附则的要求,搞好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

在此基础上,对鉴定验收材料及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资料准备鉴定前,承担单位需准备好以下资料(编写格式见附件1~10):1、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计划2、鉴定大纲(草案)3、设计技术总结4、试制工作总结5、检验测试结果和型式试验报告6、用户使用报告(一般情况要求3个以上)7、省级以上单位查询报告8、技术经济分析报告9、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标准化审查报告;10、环境保护措施报告、环保部门(或防疫部门)意见;11、节能降耗分析报告。

二、申请鉴定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向市经委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申请时需附以下材料以备审查:1、《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见《鉴定办法》);2、鉴定资料(见第一大项);3、推荐的专家名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职务职称)。

附件1:鉴定大纲(草案)新产品鉴定大纲是对新产品进行技术鉴定活动的具体规定,由鉴定筹备单位负责起草。

经鉴定委员会讨论、修改通过后执行。

一、新产品(新技术)名称二、任务来源三、完成单位四、协作单位五、鉴定性质说明本次鉴定的性质。

即属样机(品)鉴定,还是投产鉴定。

六、鉴定依据1、本次鉴定所执行的上级文件。

2、本次鉴定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备案标准。

附备案全套材料)七、鉴定目的评价项目是否达到立项的目的要求,为指导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意见。

八、鉴定内容:1.鉴定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有关技术文件中的数据、图表是否准确、完整。

2.是否达到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国家或企业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

审查设计方案、产品结构、工艺路线是否合理可行。

3.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其特点、独创性等,准确评价项目水平。

宁波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宁波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宁波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强化技术创新管理,促进先进适用新产品的生产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是指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

用进口成套零部件或散装件组装的产品,以及单纯改变花色、外观、包装的产品均不作为新产品。

第四条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达到实用程度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

第五条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归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工作。

第二章鉴定验收范围和原则第六条列入宁波市级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和新技术开发应用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应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验收。

企业自行开发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企业要求组织鉴定的,可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科学民主、注重质量、专家与用户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保证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合理性。

要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市场前景,保证鉴定工作取得实效。

企业科技管理办法

企业科技管理办法

企业科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理顺公司与子(分)公司的管理关系,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根据国家、行业科技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技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科技管理与生产经营实际相结合;(二)科技创新与发展战略相结合;(三)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四)科技管理结合与集团协同创新发展相结合;(五)科技成果产出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六)以人为本,责权利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人员,是指股份公司范围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技工以上,从事下列工作之一的以下三类人员。

(一)科研开发人员:从事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与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硬件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二)工程技术人员:从事产品工艺编制与设计、工艺改进与生产现场技术指导、产品试制与检验试验、产品外形与包装设计、自动控制与信息处理、非标设备设计与安装调试、工装模具设计与制造、水电汽风动力设施设计与运行维护、节能降耗与环保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计与施工、工程爆破设计与施工等工作的人员;(三)科技管理人员:从事科技发展规划与行政管理、科技项目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标准化、科技信息、档案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项目包括(一)由各子(分)公司立项管理,并成立科技攻关项目小组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二)由公司立项管理,依靠公司的科技资源进行科研协作,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由公司管理,针对重要科研课题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艺技术,专指与民爆产业相关的工艺技术,含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工艺装备等。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标准为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专指与股份公司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包括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产品检验标准、原材料与半成品验收标准等。

项目验收规范管理制度

项目验收规范管理制度

项目验收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高效完成,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等。

三、项目验收组织架构1、项目验收委员会:由项目发起单位、管理单位和相关利益相关方代表组成,负责对项目的验收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决策和监督。

2、项目验收办公室:按照项目特点设置验收办公室,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文件归档、数据整理等。

3、项目验收专家组:由验收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项目的技术、质量、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论证。

四、项目验收流程1、项目验收备案:项目完成前,项目单位必须向验收委员会提出验收备案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安排验收人员。

2、项目验收准备:项目验收办公室根据验收备案材料,制定具体的验收计划和方案,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和参与者。

3、项目验收实施:根据项目验收计划,验收办公室组织项目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资料核对、技术测试等工作。

4、验收评价: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提交验收委员会审批。

5、项目验收决策: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报告和评价意见,最终决定是否通过项目验收,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6、项目验收闭环:项目验收合格后,对项目进行结案处理,进行项目档案归档和总结工作,验收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五、项目验收制度1、验收责任:项目单位必须认真履行项目验收义务,全面配合验收工作的实施,确保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验收资料:项目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验收资料,不得虚假、欺诈、篡改或隐瞒信息。

3、技术条件:项目单位必须保障项目建设的技术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

4、环保措施:项目单位必须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5、验收监督:验收委员会应加强对项目验收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验收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科技项目实施效率和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科技项目管理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科技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效益性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需求,制定科技项目申报计划。

第六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科技部门的要求,准备和提交科技项目申报材料。

第七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保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第八条科技项目立项应经过公司决策层的审批,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预算、时间表等。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监控
第九条公司应制定科技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进度安排等。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监控机制,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应确保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源配备和协作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
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申请项目验收。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项目验收机制,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科技项目成果的转化工作,推动科技成果的产品化、产业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科技管理部门所有。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各技术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集成国内外科技成果和推动内部科技创新两个平台的作用,带动公司科技队伍的成长,增强企业科技活力。

在科研项目、“五小”活动、技术革新、科技进步、技术引进、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由公司和系统各单位两级创新管理机构组成。

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各单位设立科技创新工作组,科委领导组织机构如下:主任:董事长常务副主任:总经理、分管科技副总经理副主任:副总经理成员: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专业委员会成员科委是公司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科技创新推广运营中心(以下简称“科技推运中心”)。

办公室挂靠在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主任由生产技术部主任兼任,负责科委日常工作。

科技推运中心设在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拓公司”),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是公司技术支持的专家咨询机构,由外聘院士、专家及公司科委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是由公司专业分管领导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设煤炭(采矿、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环保、信息、工程、安全、综合、煤化工、物流、电力专业委员会分会。

科技创新工作组是系统各单位的科技创新管理机构,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知识产权工作组管理机构和职责按《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机构职责(一)公司科委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行业技术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与管理制度;2.负责与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科技工作的联系、配合和协作;3.负责制定公司科技发展纲要、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指导和审查;4.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技术方案审查、科技合同审查、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结题验收、经济效益审核、组织鉴定、成果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和申报奖项;5.负责组织公司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组织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立项审查、组织审查、报批及发布实施;6.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考察、调研、推广应用和适用技术的研发;7.负责管理公司科研计划,对年度科研经费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议;8.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的评审和奖励,以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9.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每年一次的科学技术大会;10.工作中涉及“三重一大”的项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技术创新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落实公司战略目标,规范技术创新过程,防范技术创新和研发过程中的各种潜在风险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创新及研发管理。

第三条【制度遵循原则】销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坚持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三)技术创新相关息记录应真实、可靠。

第二章职能部门及职责第四条领导机构(一)为加强科技创新组织领导和具体管理,公司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副组长:公司副总司理组员:公司各部部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部。

公司按照科技创新规划项目成立专业技术攻关小组。

(二)各参建单元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本单元科技创新组织领导。

分别以工程司理、总监理工程师、设计总体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设置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结合工程实际成立专业技术攻关小组。

第五条科技创新管理机构职责(一)建立完整的技术创新实施体系,制订技术创新管理制度。

(二)研究本单元科研攻关方向,确定科研课题;对现场进行专题调研,掌握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对现场工程质量技术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技术难点,研究确定攻关方向,确定技术攻关课题。

组织进行科研课题申报;(三)组织科研课题小组和专业技术攻关小组,制定攻关计划和措施,组织进行科研和技术攻关。

(四)定期召开科技创新专题会议,研究科技创新活动中的问题,协调解决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等相关问题。

(五)定期对科技攻关工作进行总结;组织撰写科技创新报告。

(六)组织每年一度科技创新大会。

第六条机构职责科技创新项目分为三类:I类:争创国度级奖项工程;II类:争创省、部级奖项工程;III类:引进、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创新工艺、工法。

第七条工程分级管理。

科技创新分级管理(一)公司管理项目。

“五小”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推广管理办法

“五小”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推广管理办法

“五小”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推广管理办法1 目的及意义为引导员工主动投身企业自主创新实践,鼓励员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逐步提升公司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职责与权限2.1职责分公司总工负责各分公司“五小”成果的总结与申报,根据年初责任状内容,作为分公司总工评优的考核内容。

技术中心每年对申报的成果进行收集、汇总,组织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人员及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对“五小”成果进行鉴定评审。

劳动竞赛委员会对评审通过的成果进行统一编号、命名,由技术中心下发至各基层单位推广实施。

2.2权限技术中心根据成果的鉴定结果按成果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及对质量、进度等所做的贡献及影响大小,结合其操作工艺的成熟情况,分为三种类型:“推荐使用”成果(公司内部统一标准做法),“参考使用”成果,“在特殊条件下参考使用”成果。

3 流程和要求3.1集团公司所属的各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以“新工艺、新技术、新改进”为主题,围绕企业技术改造、工艺革新、结构调整、质量提升、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的科技创新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和小建议等。

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项目总工签字确认,分公司总工签字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3.2本管理规定所指“五小”科技创新成果是指:小发明项目:围绕改进企业施工工艺、消除质量通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小发明项目。

小革新项目:围绕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革新,有助于优化生产、提高效率、节能减排的小革新项目。

小改造项目: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有助于改进设备性能、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的小改造项目。

小建议项目:围绕企业深化改革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在技术创新、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小建议项目。

小设计项目:围绕企业深化改革和技术创新,有助于优化生产或提升企业形象,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的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等小设计项目。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所有科技活动、管理创新和成果的管理要求和职责。

2 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1 技术创新项目以技术革新、工艺优化、能耗降低、质量改进、技术经济指标提高、设备效能提升以及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等为内容开展的专项技术活动。

3.2 管理创新打破原来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方法,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合理汇聚、分配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效率、效益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形象得到改善或提高。

4 职责4.1 技术中心4.1.1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归口管理;4.1.2 负责科技项目及成果、技术办法、专利日常工作管理;4.1.3 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季报、年报编制、报送;4.1.4 组织实施公司科技成果转化;4.1.5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及各级各类科技奖的申报组织。

4.2 财务部4.2.1负责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科技开发经费。

4.2.2负责提供科技项目基础数据。

4.2.3负责科技项目预算审核及执行监督。

4.3 企管部4.3.1负责公司管理创新相关工作;4.3.2负责落实科技激励奖励资金发放。

4.4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科技项目管理,并按季度将科技项目季报、年报报送技术中心备案。

5 管理要求5.1 技术创新组织体系5.1.1 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建立与完善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经费、成果、统计管理、应用与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5.1.2 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在公司技术中心的基础上,组织架构设置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模式。

公司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技术中心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指定的专家担任。

5.1.3 技术中心由决策咨询、科技管理、研发及支撑三部分机构组成,机构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具有开放功能的整体。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10.18•【字号】石工信[2013]260号•【施行日期】201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工信[2013]260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属企业:为大力实施工业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跨越赶超步伐,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依据国家、省出台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石家庄市财政局2013年10月18日石家庄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工业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跨越赶超目标实现,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主要工业行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第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负责全市示范企业认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负责本区域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标准第五条申报示范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企业具有石家庄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二)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有中方控制权;(三)已认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四)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五)近三年内应取得一项以上已受理发明专利或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并已实施了成果转化;(六)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中节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公司科技创新主体,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科学合理的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1. 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 对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

3. 对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 申报上级科技创新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5. 申请上级公司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鉴定及奖励。

6. 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7. 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8. 有计划的组织具有科技创新能力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9. 加强政、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10. 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保护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四条成立科技创新管理小组1. 小组成员组长:黄荫斌副组长:邵盼盼组员:赵孔朋张晓东张琦张雷华俊洋李叔阳2. 工作职责(1)拟定完善科技创新相关规章制度;(2)制定公司科技创新考核指标;(3)制定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计划;(4)落实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工作;(5)落实科技创新申报评审及奖励批复;(6)落实科技创新上级公司申报工作。

(7)落实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申报1. 项目的来源:(1)公司领导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2)各部门、服务中心、子公司提出的研究课题;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书面相关申报资料,于每年3 月底之前报信息技术部。

工程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工程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工程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强对科学研究、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及“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根据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结合格库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项目部在指挥部组织下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科研项目立项审查,并按部门职能对课题进行监督管理。

项目科技创新工作由分项目部总工程师领导,分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是科技创新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报审、管理及参与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区承担或组织实施的有关蒙华铁路建设科技创新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课题立项第四条由工区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开展技术调查工作,认真整理,并编写科技立项申请,报集团公司、公司科技开发部核准并被纳入当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的才算立项。

第五条工区工程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公司或蒙华公司下达的年度科技计划以及对科技立项申请的批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科技发展计划,经工区总工程师审定后执行.第六条科技计划下达后,及时针对立项课题组成科技攻关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经费以及所需的材料和设备,迅速组织活动开展。

实施方案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七条如所担负科技项目确需外聘专家的,及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以便统一办理。

第八条工区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对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向工区以及项目总工程师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

第三章课题实施第九条认真组织研究开发工作,并每季度向项目工程管理部报送课题执行情况表,对上季度课题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措施进行说明。

第十条科研课题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课题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审批.第四章结题与成果管理第十一条课题完成后,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科技开发部提报结题申请、研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由集团公司科技开发部组织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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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管理,促进先进适用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和新产品的生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3号令《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号令《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鉴定验收是指经济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及在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进行中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本办法所称的经济管理部门为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一)列入青海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各类技术创新项目。

(二)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行进行的涉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试验、高技术产业化、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等技术创新项目。

第四条新产品、新技术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技术。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

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达到实用程度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

第五条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鉴定工作。

各州、地、市经贸委(经委)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工作。

省经委可以委托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鉴定工作。

第六条列入国家、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及新产品、新技术(包括试产前后及投产阶段)的验收鉴定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企业自行开发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企业要求组织鉴定的,可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第七条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鉴定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科学民主、专家与用户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保证验收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合理性。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要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市场前景,保证鉴定工作取得实效。

第八条项目验收结论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结论是获得奖励以及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条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一)考察项目是否按照立项(批复)文件的要求、内容与时限进行;(二)考察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内容;(三)考察取得的成果是否已用于生产实际,是否对所在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四)考察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并预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评价项目成果是否形成自有知识产权,能否带动企业或行业发展;(六)评价项目研究达到的水平。

第十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一)评价新产品、新技术的性能、采用标准、技术水平、生产工艺条件;(二)考核新产品试(投)产、新技术试(使)用所需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等是否符合要求;(三)预测分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申请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项目已完成预定的研发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已成功应用于生产实际,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二)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技术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有应用、推广价值;(三)具备必需的标准、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装、检测等手段,工艺技术文件齐全;(四)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五)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六)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七)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第十二条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请验收和新产品、新技术申请鉴定,开发单位应当向省经委提出书面申请。

省经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列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

企业自选的技术创新项目,企业可自行决定申请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项目完成一年以后。

第十三条省经委受理申请后,可以根据项目及新产品、新技术具体情况、所属行业类别情况以及生产或推广应用要求,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行鉴定验收:(一) 会议鉴定与验收:由省经委或由省经委委托的鉴定验收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以鉴定会(验收会)形式对项目和/或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结论。

(二) 总结验收:由项目完成企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以文字材料的形式经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经委(经贸委)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经委,按照立项(批复)文件的要求、内容与时限进行审察、评价,并作出结论。

第十四条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和/或新技术、新产品,由省经委核发统一制定的《青海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证书》和/或《青海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

第十五条省经委或由省经委委托的鉴定验收组织单位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申请报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鉴定验收方式,确定鉴定验收的组织形式及人员;(二)采用会议鉴定验收方式的,根据需要确定会议规模及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构成;(三)审核鉴定验收委员会提交的鉴定验收报告。

如有重大缺陷,责成原鉴定验收委员会补充鉴定和评价;(四)负责调处鉴定验收争议和对鉴定验收工作的申诉;(五)对参加鉴定验收工作的专家,按有关规定发给咨询费;(六)颁发鉴定验收证书,并备案。

第十六条鉴定验收委员会应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技术专家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一)具有该行业(或相关行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职务)或技术经济专业类的高级职称(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参加;(二)具有比较丰富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求实公正。

第十七条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为七至十五人,原则上为单数。

鉴定验收委员会中,来自用户系统的成员要占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直接参与本项目、本产品或技术开发的人员不得参加鉴定验收委员会。

项目承担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鉴定验收委员会,特殊行业由于专业限制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的,其成员数不得超过鉴定验收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十八条鉴定验收委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接受鉴定验收组织单位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对项目及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价;(三)组织审议新产品、新技术的答辩及验证试验;(四)提出鉴定验收报告。

对结论持有异议的问题要在报告中注明,全体成员要在鉴定验收证书上签字。

鉴定验收委员会负责人对鉴定验收结论要负责任,每个成员有权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第十九条参加鉴定验收的有关人员,要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在项目验收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在鉴定验收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组织单位要中止鉴定验收;已经完成鉴定验收的予以撤销;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参加鉴定验收工作的专家玩忽职守,或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承担鉴定验收任务的资格,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参加鉴定验收的有关人员,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该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各州、地、市经委(经贸委)立项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及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青海省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及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应提交的材料一、项目承担企业向省经济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省经委立项批复或项目计划立项通知。

(二)项目工作报告。

说明项目背景、资金来源、项目工作开展与进展情况、取得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三)技术总结报告。

技术方案概述,试验过程,各试验数据,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产品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对比,技术成熟程度,各项技术难点的解决方法及效果,结论,尚存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

(四)技术经济分析报告:评价技术方案的经济性。

包括技术开发投入总额、成本、利润、经济与社会效益、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分析,进一步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投入及内容。

(五)技术条件: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的企业标准。

(六)技术测试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为一年内工艺技术稳定期内、不同批次的检测(化验)报告不少于3份。

(七)科技查新报告:以考查该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新颖性。

(八)项目财务决算报告:项目批复资金额,实际使用资金额,资金用途。

(九)其他:涉及到环保、劳保、安全、卫生的,须出具相应的法定检测报告或证明。

附件二青海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证书验字〔〕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盖章)项目类别:验收组织单位:(盖章)验收日期:年月日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制青海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鉴字〔〕号产品(技术)名称:完成单位:(盖章)鉴定类别:鉴定方式:鉴定组织单位:(盖章)鉴定日期:年月日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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