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险的提问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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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问:东莞为什么没有生育险?
您好,来信已收悉。

我市自2009年6月1日起,我市整合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征缴,生育保险不再另行缴费,将生育医疗待遇享受范围扩大到全体医疗保险参保人,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

并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相应地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条件,即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并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规定在计生部门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

另,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有关生育保险办法,待省出台生育保险办法,我市将按照省办法调整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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