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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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
知
【法规类别】农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发改价监[2012]310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10
【实施日期】2012.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发改价监[201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改善农村民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决定继续在全国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时间期限。
专项检查从2012年3月1日开始,5月20日结束,范围是201 1年1
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连续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组织实施。
专项检查由我委统一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地(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指导,采取巡查督导、交叉检查、直接检查、下查一级等方式开展检查,要选择2-3个县(市)进行直接检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按照“强生产保供给、强科技保发展、强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开展工作,对不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