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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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XX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质量强区暨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 质强区办〔2021〕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坚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我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设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指导和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自我检查、自我约束制度,深化质量责任意识,形成工程质量自查、督察、整改、巩固的良性互动。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
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定期开展施工现场质量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质量隐患。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

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规范从业行为。

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根据《XX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扣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扣分、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4.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实施参建各方主体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两书一牌”覆盖率达到100%。

5.加强质量治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确保*****等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群众质量投诉能够及时解决。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继续实施《XX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标准。

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按照《XX 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规定,推进全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确保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以上,进一步提高
涩建筑整体质量和水平。

2. 开展工程总承包示范项目建设。

各地要按照《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和承包、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对其总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

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依法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严格执行分包要求和禁止转包的规定,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加强项目组织机构、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通过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的协调、配合与合理交叉,科学制定、实施进度计划,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3.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XX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要将推动落实手册与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手册,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个员工、每道工序。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

逐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引导企业通过BIM应用,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实施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

加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

2.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

在全市推行减隔震技术应用,切实提高建筑抗震防灾能力。

实行全市新建房屋及市政工程全面设防,村镇建房落实抗震措施。

(四)强化工程质量日常监管1. 加强监督执法检查。

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在建项目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结构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在日常质量监督抽查中加强对质量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于不履行质量责任或履责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单位“一次下发整改,二次严惩不贷”,并增加其承揽项目的抽查频次,反复检查、坚决打击遏制不履责的行为。

2.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将项目监理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一步落实现场监理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将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与工程日常监督检查、专项质量检查相结合,以检代评,以监理实际履职状态、工程管理水平来评价企业优劣。

3.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一是开展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实施差别化监管,促使检测机构重视诚信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控,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测行为。

对于不按规范要求检测的违规行为,通过责令整改、约谈、全市通报批评和记入不良记录等方式予以处理;
对于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向司法机关移送。

4.健全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按照《XX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质量安全信用惩戒,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环境氛围。

5.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

加强与各地区监督队伍行业交流,积极组织行业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

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三、实施步骤(一)全面部署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质量提升行动,将质量提升行动相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本辖区每个企业、每个项目,组织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力推进相关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局党组每季度对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信息报送各项目要将质量提升先进做法、创新经验、典型案例、区域质量提升动态等,及时向局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报送,每月报送质量提升动态信息1-2条,每半年报送一次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情况,并于2021年12月5日前报送全年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情况。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项目要高度重视,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高位统筹、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

我局将加强对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自查自纠力度不够,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建工程,要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巡查督导,压实行业管理责任。

对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情况定期研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并抓好整改提高,对工作突出的通报表扬,对活动开展不力的通报批评,重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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