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足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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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疑犯查现场-----通过捺印
也可以通过油墨捺印方式,把嫌疑人足迹录入足迹系统,查找 足迹特征相近相似的现场。
6.
录疑犯查现场-----通过鞋底拍照
还可以通过拍照疑犯鞋底(注意须垂直拍摄鞋底,鞋底最好 经过清洗去泥),录入足迹系统后,查询查找可比中现场。
6. 影响足迹系统使用的问题
由于足迹系统的快速查看查找现场,足迹串并,录疑犯查现场 等主要功能立足于现场足迹图片的整体形象特征(特定类型的鞋印 还包括微痕特征),所以案件现场提取的足迹图片质量直接影响了 足迹系统功能的发挥。 哪些案件提取有效足迹,哪些现场部位可以发现足迹;如何发 现足迹,如何择优选取何先天种条件足迹,如何 规范提取现场足迹, 决定了提取足迹的数量和质量。
3. 择优选取足迹-----概述
经过使用优质光源勘查现场,会找到不同遗留部位,不同承痕 客体,不同现场条件的足迹。 由于同一足迹在不同遗留部位,不同承痕客体,不同现场条件 下会有明显的质量差别,所以应该尽可能地发现足迹,尽可能地选 择先天条件优质的足迹,以利于提高现场足迹的图片质量,从而为 足迹系统的充分发挥作用打下良好基础。 中心现场VS门板足迹 中心现场VS窗台 完整VS残缺,破碎 灰尘VS水印,立体 不同承痕客体对比 静态足迹VS动态足迹 不排斥先天条件差的足迹
4.
现场足迹
雁过留声,人过留痕。足迹是案件现场遗留率最高的痕迹物 证,衡量一个基层单位的现场勘查痕迹物证提取水平,通过该分 县局的足迹物证提取情况就能略知一二。
5.
足迹的物证意义
现场勘查提取的足迹物证,必须与犯罪事实关联,即现场足 迹必须能够充分证明为嫌疑人所留遗留。非嫌疑人所遗留的足迹 不具备物证意义,不能为考核指标而提取。 入室/(入户)盗窃案件类别的现场足迹,排除掉失主和现 场勘查人员的足迹,余下即为疑犯所留。反之,常见的露天盗窃 电动车自行车案件提取的足迹,由于人来人往,并没有充分证据 证明确为嫌疑人所遗留,所以并没有物证意义。 总之,在提取现场足迹之前,需确认该足迹与犯罪嫌疑人有 关,即有事实上的物证意义。
3. 比例尺
以BULANT或银羽箭等直角比例尺为佳,要求刻度比例尺刻 度清晰,平直,且直角打开。 在明显可以辨别现场足迹鞋长方向情况下,直角比例尺的长 臂应该大致与鞋长方向平行。
4. 比例尺
为了能够准确测量和清晰读取足迹的现场足迹的长度, 应尽量避免使用卷尺,12CM纸尺,以及各种残旧的比例尺
3.
择优选取足迹-----中心现场VS窗台
多数情况下,攀爬入室遗留在窗台部位的足迹,并不完整,同 时由于安全的因素也不会垂直拍照,而遗留在栏杆部位的足迹更加 的残缺,室内地面足迹优先选择。
3. 择优选取足迹-----完整VS残缺,破碎
残缺,破碎足迹由于提供的鞋印花纹信息过少,不利于二值图 提取时候的三点信息确定,不利于对现场足迹的整体辨别,不利于带 来给力的查询效果。所以优先选择相对完整的足迹。
4.
手动串案-----简单粗暴的串案新建方法
对于一些由于原图条件不好,图片质量差的现场,经过原图对 比确认具备串并条件,可以通过手动添加现场的方式新建串案。
4. 手动串案-----简单粗暴的串案新建方法
任何案件的串案均可使用该方法,不局限于疑难足迹(不能提 取二值图的)。 已有串案的经营扩串也可以使用该方法。
经过对现场足迹进行图片处理(提取二值图),通过切换成二值 图,可以一目了然地快速查看具备串并条件的现场,可以全局把握本 市本分县局一段时间内的现场足迹可串并案情况;
3. 原图对比-----轻量级的足迹分析检验
在图片对比栏,通过等刻度图片对比(包括根据比例尺刻度缩 放,图片角度调节),外加适当标注,分析检验足迹物证。 向领导,向同行,向同事提供串并依据,分析检验依据。
3.
分类勘查,精准勘查
随着‘一长四必’ 逐步落实,广西全区初步实现了现场必 勘,但是痕迹物证的提取和应用工作一直处于落后状态,物证提 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改变这一局面,结合当前全区基层单位人员经费不足的实 际情况,落实现场勘查分类勘查机制,逐步推进 ‘小案’简易勘查 ‘类案’要点勘查 ‘大案’精细勘查 通过优化资源配臵,达成痕迹物证提取率提高的目的。 足迹系统里面的案件类别主要是多发性侵财案件。
5. 足迹勘查光源-----光源对于足迹的重要性
足迹系统默认的优质足迹图片是,室内地面提取的垂直拍 照的鞋印花纹显影相对完整的图片。 足迹勘查光源对于发现足迹,选取优质足迹,追溯足迹来 源,充分显影足迹花纹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不同足迹勘查光源,对现场足迹图片质量影响非常大,可 谓‘一分光源,一分足迹数量;一分光源一分足迹质量’。
现场足迹提取建议
1. 2. 3. 4. 5. 6. 7. 8. 9. 案件信息完整度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 择优选取足迹 比例尺 足迹勘查光源 拍摄取景 规范拍照 像素问题 不必要的图片后期制作不必要的图片不必要的
图片后期制作
1.
案件信息砸窗而入。 但足迹系统的【简要案情】仅为案发时间和地点。 【案件类别】和【作案手段】并无实质内容。
6. 可靠的物证来源,更多的破案线索
足迹的技术串并,是建立在刑事科学技术上的一项侦查措施, 是以系列性连发性案件为切入点,以打击惯犯和流窜犯为目标,运 用刑事科学技术进行分析比对以及同一认定的过程。 在多发性系列性流窜性侵财案件,尤其是入室(户)盗窃案件 中,现场足迹的提取率明显高于其他痕迹物证(DNA,指纹,工 痕),所以足迹物证势必成为这一类别的串并案件中最为可靠的痕 迹物证来源。 由于足迹相对于其他痕迹物证更加容易提取,而且通过足迹的 形象特征也更加容易识别,所以通过足迹进行技术串并的门槛也更 低,也更容易为基层技术员使用。 通过利用现场足迹进行技术串并,可以提供较其它痕迹物证更 多的破案线索。
3. 择优选取足迹-----灰尘VS水印,立体
多数情况下,灰尘足迹的效果优于水印和立体足迹。所以,案 件现场发现的相同花纹的足迹,优先选择灰尘足迹。
3. 择优选取足迹-----不同承痕客体对比
同一足迹,在不同承痕客体下,效果差异也非常明显。应优 先选择硬质,平面,与足迹颜色差异较大的承痕客体足迹
宽幅勘察灯
六角灯
小匀光灯
警用手电
5. 足迹勘查光源---警用手电①
常见的警用手电,光斑为细长柱型,现场足迹搜索能力差,不能 选择优质足迹,不能完整显影现场足迹.
1. 案件信息的完整度
足迹系统里面的【简要案情】源自勘验系统的【勘验事由】,所以【勘验 事由】的信息填写应该尽可能地反映案件情况。
多数情况下勘验系统里面的【案件发现过程】的信息明显比【勘验事由】丰富。
1. 案件信息的完整度------简要案情的信息要素
为了利于足迹系统的足迹串并和分析研判,足迹系统中【简 要案情】(对应勘验系统中的【勘验事由】)应该包含如下信息 要素: 时间,地点,案件实际情况,出入口,入侵方式,大致的作 案过程,窃取物品情况等。 可以根据分析意见栏的内容,简单描述即可。
现场勘查是侦查工作的起点,是获取证据的源泉,是整体移诉的 保障。 通过现场勘查,查明案件事实,收集有关证据,获取有关线索, 并确定痕迹物证与犯罪事实的关系,为下一步侦查提供线索证据,同 时为诉讼阶段提供证据支持。 刑案必勘。
2. 及时录入
现场勘查收集的案件信息和痕迹物证,是否及时录入勘验系 统并提交,直接影响现场勘查成果在各个市县局单位的共享,直接 影响现场勘查成果在包括足迹系统在内的各个专业痕迹物证系统中 发挥实际作用。
3. 择优选取足迹-----静态足迹VS动态足迹
由于重叠,旋转,拖沓等动态足迹会带来辨别上的干扰, 不利于足迹二值图的正确提取,不利于图片的检验鉴定,所以优 先选择单个静态足迹。
3. 择优选取足迹-----不排斥先天条件差的足迹
现场足迹的物证有效性并非取决于能否提取二值图,而在于能 否肉眼观察并辨别出有效痕迹特征,能否与其他足迹做对比分析。 虽然建议在现场择优选取先天条件更好的足迹,但考虑现实条件, 并不排斥先天条件不佳的足迹。 只要是真实的现场足迹,只要是能够肉眼观察能够辨别出痕迹 特征,只要是现场确实没有条件更好的足迹,条件差的足迹也应该 录入足迹系统。
2.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通过光源显现足迹
目前,广西超过半数的分县局,超过半数的案件现场由于缺失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或者在对足迹的重点部位拍照时没有使用专 业光源显影足迹,导致了不能自证现场足迹物证的来源和足迹物 证的真实性
2.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疑难足迹的分析依据
部分疑难足迹(往往由于先天条件不佳,或者足迹本身包含的 图片信息过少),需要通过足迹的重点部位图的信息(障碍物,攀 附物,着力点等),为图片的二值图提取提供依据。
1. 2. 3. 4. 5. 6. 7. 足迹系统与勘验系统 快速查看查找,宏观把握 原图对比 手动串案 特征查询串案 录疑犯查现场 影响足迹系统使用的主要问题
1.
足迹系统与勘验系统
地市勘验系统中,足迹物证栏有足迹图片的案件,一经提交, 会自动实时同步到相应地市的足迹系统。
2. 快速查看查找,宏观把握
5.
特征查询串案-----快速新建串案
通过对已经提取二值图的图片进行特征查询可以查找特征相 似相近的现场图片,并进行快速串并。
6.
录疑犯查现场------通过采集仪
可以使用嫌疑人足迹采集仪,在足迹系统中录入嫌疑人鞋印,通 过嫌疑人鞋印进行鞋印特征查询,查找与之相近相似的现场足迹,并 新建比中。
6.
7.
嫌疑人鞋印的倒查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不止一双鞋子,所以嫌疑人也不止一 双鞋,也不会一直穿同一双鞋。 通过把盗窃案件类别的嫌疑人鞋印录入足迹系统,可以查找 查询到其可能到过的案件现场。由于嫌疑人的鞋子不止一双,嫌 疑人的团伙成员的鞋子更多,所以为实现‘抓一个,破一串,带 一伙’的效果。
足迹系统主要功能概述
现场足迹物证的来源
1. 入室/入户盗窃:室内走动路线,出入口,室外来去路线上疑犯 的足迹。此类足迹占足迹系统中足迹的大部分。 2. 经营场所非营业时间盗窃:店内窃取,办公室,机关,厂房等 遗留的足迹。 3. 车内窃取:遗留在车内,或者车身上的足迹 4. 非特定人员人迹罕至场所:盗窃电缆变压器,盗窃基站,盗窃 工地等遗留的足迹。 5. 少量恶性案件: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足迹。此类足迹最多只 能进行嫌疑人足迹比中相应类别现场足迹,并无串并价值。 6. 特定案件类别,如露天盗窃电单车,街头扒窃,赌博,诈骗, 贩毒等现场足迹,由于现场足迹没有物证指向性,所以并无实 际物证意义。
5. 足迹勘查光源-----光源的使用
除非现场足迹与承痕客体颜色差异明显,肉眼垂直观察足以 充分辨别,否则需使用足迹勘查光源显影现场足迹。 足迹勘查光源应水平掠射打光,而非垂直打光。
5.
足迹勘查光源-----暗室搜索,暗室显影
为了尽可能地发现足迹,优选足迹,充分显影足迹,应尽可能 地创造暗室条件,避免其他非足迹勘查光源干扰。
3.
择优选取足迹-----中心现场VS门板足迹
一般而言,被盗部位的室内地面的足迹要优于遗留在门板(暴 力开锁,踹门进入)。因为多数情况下,室内地面足迹相对更完整, 更能确保垂直拍照。而门板遗留足迹,多数会出现重叠拖沓,非垂直 拍摄,以及门板凹凸导致的足迹特征不完整问题。所以优先选择室内 地面足迹。
现场足迹提取
现场勘查与现场足迹 足迹系统主要功能概述 现场足迹的主要来源 现场足迹提取建议
总结
现场勘查与现场足迹
1. 2. 3. 4. 5. 6. 7. 现场勘查 及时录入 分类勘查,精准勘查 现场足迹 足迹的物证意义 可靠的物证来源,更多的破案线索 嫌疑人鞋印的倒查
1. 现场勘查
根据分析意见栏 的相关字段信息做案 件情况的简要描述
2.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真实性的来源
《刑事诉讼法》要求每个证据必须查证属实,能够自证来源。 现场足迹来源的真实性,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足迹的重点部位图论 证。 通过专业光源显影现场足迹, 论证了足迹与现场,足迹与犯 罪事实的关系,为足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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