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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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工艺
本工艺依据技术设计图纸及CCS船级社国际飞行钢质海船建造规范、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备法定检验规那么的要求编写;
本工艺执行的行业规范为«船舶电气设备装置工艺»(CB/T3909-1999)。
1、本船电气特点
本船为适航于远洋飞行的成品油船,交流电站总容量525KW,单发电机最大功率150KW,配套电缆芯线截面积大,外径粗,在电气设备装置时,设备定位、进线、接线,主干电缆至分支电缆、终端设备的装置工艺要综合思索,既要保证电缆维护的延续性又要方便设备的进线和接线。
2、设备装置的基本工艺要求
2.1 电气设备的装置,应思索平安及便于运用和维修。
装置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通风良好。
2.2 电气设备的装置,不应破坏船上舱壁或甲板原有的防护功用及强度。
在水密的舱壁、甲板、甲板室的中心板上,不得钻孔以螺栓或螺钉紧固电气设备。
2.3 电气设备不应直接装置在船壳板上。
2.4 在易燃、易爆的舱室,如蓄电池室、油漆间等处所,除该处必需的防爆设备外〔如防爆灯〕,不应装置其它电气设备。
〔蓄电池室防爆级最低为EXdⅡCT1, 油漆间为EXdIIBT3, 油灯间为EXdIIAT3〕
2.5 在蒸汽易于积聚的中央,除该处必需的防水设备外,不应装置其它电气设备。
2.6 装置在有油水浸蚀或易遭到机械损伤场所的设备,其防护型式〔功用〕应与装置场所相顺应,露天装置的设备普通应有防护罩。
2.7 舱室的封锁板内,普通不应装置电气设备,但线路的分支接线盒〔箱〕可装置在便于开启的封锁板内,并应有清楚的开启标志。
2.8 电气设备不应贴近油舱、油柜或双层底、储油舱等外壁外表装置。
假定必需装置时,那么设备与此类舱壁外表之间,至少应有50mm的距离。
但任务时能发生高温的电气设备〔如各类电阻器〕, 制止装置。
2.9 装置场所如有猛烈震动,对设备足以影响正常、牢靠任务时,设备的装置应设有减震装置,如机舱等处所。
2.10 任务时能发生高温的电气设备,如电阻、电热用具等应尽量远离木质隔离板等易燃物体,必要时中间运用绝热资料隔开。
温度超越80度时应加防护罩或布置上予以适当布置,以防任务人员偶然触及而灼伤。
2.11 开启式电气设备,应装置在公用舱室内,否那么带电局部应加装防护网罩,以防偶然触及。
2.12 除任务时电压不超越50V(对交流此项为方均根值,且不得运用自耦变压器取得此项电压),且对无线电收讯机不发生搅扰的设备及具有双重绝缘的设备外,其它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牢靠接地。
3、设备装置的附加要求
3.1 配电板〔主配电板及应急配电板〕
3.1.1配电板应装置在甲板上的底座上,引入电缆的电缆框应不影响舱室的防火或水密功用,接线终了应以填料封锁。
前、后应有足够的通道、前通道宽应不小于0.8m。
后通道宽应不小于0.6m。
左、右两侧均设有通道。
配电板的上方和前面,不应装有水,油及蒸汽管,如不可防止时,那么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接口不应在配电板的上方和前面。
另外,主配电板前、后地板上,应铺有防滑和耐油的绝缘地毯(橡皮)或经绝缘处置的木格栅。
3.2电动机
3.2.1发电机在装置时〔普通是以机组方式由轮机人员装置〕,其转轴应与船舶首尾线平行,其它卧式电动
机的转轴也应尽量平行于船舶首尾线,立式电动机的转轴应与船舶水线平面垂直;电机装置的部位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拆装、反省、和维修;电机联轴器等传动部位必需装有可拆的护罩。
3.3蓄电池
3.3.1蓄电池应装置在公用舱室的座架托盘或箱(柜)内。
托盘应是用耐酸碱腐蚀的资料做成。
上、下层蓄电池之间间距不应小于300mm。
每只蓄电池周围应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且蓄电池之间的空隙,运用不吸潮,耐电解腐蚀的绝缘资料〔如硬塑料板〕楔隔、衬垫和固定。
底部用青铅或其它耐腐蚀资料制造的衬垫作维护。
3.3.2蓄电池的普通装置高度为电池液孔塞至甲板的距离不应大于1.4m。
否那么应加装相应台座。
3.3.3放置蓄电池的处所应有独立通风装置,其出风口设在上方,进风口设在下方,进出风口普通设在同一对角线的两端,蓄电池门和箱柜外面应有〝制止烟火〞的标志;酸性和碱性蓄电池不准装置在同一处所。
3.3.4蓄电池接线完毕后,一切接线柱处运用凡士林等油脂涂封。
3.4 控制设备及分配电设备
3.4.1壁式装置的起动箱、分配电箱的装置高度:箱体上沿离甲板或花钢板普通为1700-1800mm左右(或下沿普通高度为1200-1300mm左右),相邻设备应布置平齐。
如图1、如图2所示。
3.4.2 电机起动箱、主令控制器、或控制按钮盒,应尽量装置在电机的左近;控制电器的操纵手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应为〝电动机的转速添加〞、〝上升〞〝起锚〞〝收缆〞;反之那么为〝电动机的转速增加〞、〝下降〞〝抛锚〞〝放缆〞。
3.4.3主令控制器的装置高度普通为1m左右,露天甲板上装置该类设备时,应设高度不低于100mm金属底座,并在设备与底座之间垫以厚度不小于5mm的橡皮,以保证水密功用。
3.5舱室照明灯具
3.5.1照明灯具的布置应保证任务地点有必要的照明。
具有二个分路供电的灯具应交叉或距离布置;
3.5.2照明灯具的装置,普通应设有灯架或灯座。
3.5.3应急照明灯具的外壳上应有白色标志;
3.5.4外走道灯具中心距下层甲板150-200mm;床头灯的装置位置普通是高于床铺板750mm,离床头〔靠船艏或船舯一端〕为400mm的侧壁上或顶头中间;镜灯及壁灯的装置高度:壁灯距空中1700mm;镜灯在镜子上方20~100mm;直接固定在木板或其它易燃资料上的白炽蓬顶灯,其装置板上应开孔,以利通风散热。
3.5.5照明附具的装置高度普通按下表规则(设备下沿至空中)。
3.5.6货舱、油漆间、蓄电池间、消防设备控制站、冷藏舱及相似舱室的照明开关不应设在室内;照明开关的板柄方向应分歧,其板柄向上为〝接通〞,向下为〝断开〞。
3.5.7室外装置的防水插座,其插口不应向上,并尽量防止向左,如图3所示。
3.6日用电器
3.6.1壁扇的装置高度普通距空中1800mm;顶扇距空中那么不小于1900mm。
3.6.2电取暖器必需固定装置,装置场所不应有可燃气体及灰尘积聚,与可燃资料应分开适当的平安距离。
3.7船内通讯、信号设备
3.7.1音响及灯光信号应装置在任务人员易于听到和观察之处,并设有识别标志;
3.7.2火警按钮盒和应急切断按钮盒,装置高度普通为室内距空中1300~1400mm、
室外距空中1500~1600mm;警铃、警钟及扬声器距空中普通为1800~1900mm。
3.8强光灯、探照灯及飞行信号灯
3.8.1强光灯及探照灯应设有公用底座,灯座与底座之间应垫以厚度不小于5mm的橡皮以保证水密。
3.8.2飞行信号灯的装置位置及要求,应契合信号设备规范的规则,〔见船体专业的飞行信号设备布置图〕。
3.9 报警系统设备
3.9.1 火灾探测器〔探头〕普通是装设在天花板上,与舱壁间距应不小于0.5米。
装置定位时,应能使探测器取得最正确功用,同时,应防止接近横梁、和通风管道的位置,或气流影响探测器功用的其它位置及能够发生冲击或物理损坏的位置。
4、设备装置前的预备任务
4.1设备的配套
4.1.1 依照电气设备明细表及图纸停止领料配套。
查验电气设备〔含电缆〕制造厂检验的合格证书和船检部门的检验证书,并留意产品的出厂年限。
4.1.2 核对各设备及维护元件的型号、规格和整定值,查验与明细表或设计图纸中数据能否相符,并反省设备及零件应无缺损。
必要时应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和反省维护元件举措的准确性。
4.1.3 反省设备填料函的数量及内径,能否满足图纸要求。
4.1.4 依照相关图纸,配好各设备的装置底脚〔或支架、基座〕;减震器及接地附件。
4.1.5 依照相关图纸,装好各设备的识别铭牌。
对具有外部接线的设备,在控制箱内,应配有〔齐〕必要的原理图或外部接线图片〔粘片〕。
如有缺少,应向设备制造厂讨取配齐。
4.1.6 关于飞行灯,强光任务灯、电风扇等运用插接电源的电气设备,应预先在岸上〔车间〕接好〔软〕电缆和电源的插头。
4.1.7依据施工图纸及装置工艺要求停止设备装置的实船定位,标出装置位置线及设备的称号、代号。
4.1.6暂时撤除在搬运及装置进程时易于损坏及能够影响准确度的电气器材,如配电板仪表,玻璃灯泡等,并作好标志以便设备装妥后装复。
4.1.7分散式的支架可预先装置于设备底脚上,设备装置应在船体校正完毕后停止。
5、设备装置的基本方式
5.1直接固定在支架或基座上,如图3、图4、图5所示。
5.2用木垫或橡皮固定在基座或船体金属结构上,如图6所示
5.3用减震器固定在支架或基座上〔如机舱等震动较严重的场所〕如图7。
5.4固定在木质板壁(或硅酸钙板)上〔大于1kg小于5kg应在板内加衬档〕如图8
5.5重量大于5Kg的设备,应在木质板内(或硅酸钙板)焊接金属支架固定。
5.6固定在复合岩棉板的设备,重量小于5Kg的可用自攻镙钉直接固定;重量大于5Kg小于15Kg的在岩棉板结构的内外表铆增强复板,用套筒支柱将设备固定在增强复板和岩棉板结构上;重量大于或等于15Kg的设备,在岩棉板结构的后部钢壁上焊接支架,然后将设备固定在支架和岩棉板结构上。
以上设备支架参见规范«船舶电缆敷设和电气设备装置附件电气设备装置件»(CB/T3667.4-1995)
6、设备装置的紧固要求
6.1 设备支架或基座的选择应保证足够的强度。
6.2 设备支架或基座的焊接应固牢,肃清焊渣后,应涂以防锈漆。
6.3 紧固件应为镀锌或具有其它金属镀层。
6.4 螺栓、螺母紧固后,其螺栓的螺纹应伸出螺母不少于2-3牙;采用钢板螺纹紧固时,螺栓旋紧后,其螺纹局部的深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的0.8倍。
6.5 设备紧固应设置弹簧垫圈及平垫圈,且弹簧垫圈应设在螺母一侧,平垫圈应设在紧固螺钉的二侧。
如采用二只螺母锁紧或其它锁紧装置时,可不设弹簧垫圈。
7、设备的接地、进线及接线
7.1电气设备的维护接地及任务接地,应接到船体永世结构或与船体相焊接的基座或支架上,接地点应不易遭到机械损伤和油水浸渍,公用接地接线柱〔或板〕,不应固定在下层延续甲板以下的船壳板上;任务接地点位置的选择应思索便于检修、维护。
任务接地不能与维护接地共用接地导体和螺栓。
且不得将设备的紧固螺栓作为任务接地的接地螺栓。
7.2电气设备的维护接地,普通应设有公用接地导体。
假设设备直接紧固在船体金属结构或紧固在与船体有牢靠电气衔接的支架〔或基座〕上时,可应用设备的金属底脚停止接地。
7.3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接地,分高频接地和维护接地。
发信设备高频接地,应运用独立铜排。
接地铜排应以最短的途径〔其长度应不超越1.5m,总接地电阻应不超越0.02Ω〕,将设备外壳与船体上的接地板衔接。
7.4接地导体资料运用外表镀锡的纯铜多股软线,两端应设有接头。
接地导体截面积应契合下表的规则:〔单位mm2〕
7.5可携式电气设备维护接地用铜导体的截面积:
当电源线截面积大于16mm2时,应与电源线截面积相等;
当电源线截面积小于或等于16mm2时,应为电源线截面积的二分之一,但不小于16mm2。
7.6用于往常不载流的任务接地导体,其截面积应为载流导体截面积的二分之一,但不应小于1.5mm2,其功用应与载流导体相反。
7.7维护及任务接地的接地接线柱的直径应不小于6mm,并应具有公用接地导体的导电才干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7.8接地工艺:接地接触面应经过处置并到达良好的接触,设备引出的接地导体与接地体之间应垫镀锡铜垫圈。
一切接地装置的应紧固牢靠,并均应设弹簧垫圈或锁紧螺母。
紧固后,应随即在接触面的周围涂以防锈漆。
7.9应用设备底脚接地时,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底脚的设备,应取对角两脚接地;三个或三个以下底脚的设备,那么任选一脚接地。
接地导体应尽量短并防止机械损伤。
7.10避雷针应以直径不小于12mm的铜杆(或直径大于Φ25mm外表经过相应防腐处置的铁杆)制成,其外表应镀锡或镀锌,避雷针应至少高出桅杆或顶桅上的电气设备300mm。
公用接地导体参见规范«船舶电缆敷设和电气设备装置附件接地件»(CB/T3667.3-1995)
7.11设备的进线引入电气设备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则值:
电缆引入防水设备时,在填料函前的电缆应有一段直线局部,其长度应≥填料函螺母高度H的1.5倍,以便于填料函螺母拧出。
见图12
7.12电缆护套的切割,不得损伤线芯绝缘,并保证在电缆引入设备后线芯具有必需的长度。
其切割部位应在设备出口近内壁3~5mm处剥去护套,对外部空间宽阔的设备,如主配电板、集控台等,护套可在接线柱左近剥去;金属编织层非防水设备应比电缆护套多切除2~3mm,以免编织刺伤线芯绝缘;防水设备那么应使电缆进入填料函时,填料压紧在电缆护套上,但编织层的切口不应显露填料函;护套在接线柱左近剥离的电缆,其编织层应在电缆进入设备后接近内壁处切除。
7.13金属编织层切割后,应在切割处包以2~3层塑料带扎紧,以防编织松懈,线芯如需套套管时,那么应连同线芯套管根部处一同扎紧。
普通应使塑料带包扎长度H的三分之二包扎在金属编织层上,见图9。
图9 1-电缆编织层;2-塑料胶带;3-电缆护套; 4-设备内壁;5-塑料胶管;6-电缆线芯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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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1-电缆;2-塑料胶带;3-塑料胶管;
4-电缆芯线;5-线标套管;6-电缆接头
7.14线芯处置进入防水式设备的电缆芯线,不用套塑料管或包塑料带,只需在后根部将金属编织层和绝缘护套一同用塑料带扎紧;进入防滴式、防护式设备,线芯应套塑料管或包塑料带加以维护,套管的直径应略大于线芯外径1mm左右,长度应略善于线芯绝缘的长度。
套管应套至线芯根部,套管与护套衔接处,运用塑料胶带扎紧,见图10。
7.15白炽照明灯具及有绝缘接线板的电阻箱、电热器等发生高温的设备,应套玻璃丝管或玻璃丝黄腊管维护。
玻璃丝套管应套至线芯根部,并用扎线扎紧,如图11;如线芯直接接至发热元件上,应按线芯长度剥去绝缘层套上瓷珠绝缘。
瓷珠应严密延续地套至端部,以免线芯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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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1-线芯约绝缘;2-玻璃丝套管;3-扎线;
4-黄腊绸带;5-电缆接头
7.16线芯的长度线芯长度包括必需和备用长度,必需长度为线芯从设备内壁接至接线柱的距离加上制造接头所需长度;备用长度应保证同一电缆的线芯在相应接线柱之间能互换(对三芯电缆允许只互换其中恣意二根),线芯截面在4mm2以下的,还必需加上能再制造2~3个异样接头的长度;多芯电缆的备用长度,应能保证从设备内壁接至最远一个接线柱和留有再制造2~3个异样接头的备用长度;引入照明灯具及附具的线芯长度,参照下表;
7.17电缆引入设备处的紧固电缆在设备出口处应牢靠固定,有填料函的设备应用填料函固定,无填料函那么应设有进线托线板(架)等固定。
填料函、进线托线板紧固方式见图12、13,紧固后,应使护套显露设备内壁3~5mm。
填料函螺母应显露2~3牙。
设备封口板的开孔与电缆束直径相符;在露天和有水凝聚的场所,应防止填料函螺母口向上设置,并且应在螺母口周围用填料封实。
7.18设备接线电缆芯线的端部普通设有接头,接头与芯线可采用冷压衔接,冷压接头〔铜接头〕的方式有销形,板形和管形三种。
压接的方式有局部〔压抗〕和全体〔六角形〕两种。
如芯线截面积为≤4mm2,设备的接线柱为具有压板的拔出式衔接,那么可不设接头;芯线截面积≥4mm2的接头,应为焊接的接头、压接型接头或许机械夹头。
焊接时不得采用腐蚀性焊剂。
线芯绝缘的切割不得损伤导体,切口应平整。
其切割长度大于接头套筒的长度2~3mm,如端部无接头那么等于拔出式接线柱的插接长度。
7.19 芯线的捆扎设备内的芯线束应妥善捆扎,以防松懈。
捆扎应牢靠和划一美观。
如芯线束较长时,应适外地加以固定;芯线束普通可用塑料旋绕管,小型尼龙扎带等捆扎,如设备内有塑料敷线槽时,那么可以不再另行困扎;线芯余量普通在接线柱左近绕圈放置,截面≤2.5mm2的可弯曲后捆扎在线芯束中,备用线芯应独自捆扎。
7.20 接线将线芯按图纸编号正确地接至各设备的接线柱上。
接线的紧固应牢靠、划一,并应设有防止松脱的弹簧垫圈或锁紧螺母,在接头的两侧均应设有平垫圈。
不能用紧固接线柱的螺母来紧固线芯接头,正确接线方式如图14 。
7.5. 7.21线芯标志线芯标志上的字母、号码应明晰、划一、耐久而不退色,并应与设备的电路图相符。
如设备接线柱的标志与电路图不同,那么应同时写上设备接线柱的标志,并标上括弧以示区别。
线芯标志可用塑料管或公用标志管,在做接头前先将套管套在线芯绝缘上,待接头压妥后移至线芯端部,;标志套管的大小应保证套管紧套在接头或线芯绝缘上,套管长度:有接头的为剥去绝缘的线芯导体长度的2 倍;无接头的为剥去绝缘的线芯导体的长度。
同一设备内标志套管及号码应同向陈列划一。
8、防爆电气设备装置的附加要求
8.1反省防爆电气设备,其防爆型式应契合规则要求,并具有防爆合格证及船检证书方能上船装置。
8.2设备装置前细心阅读有关产品说明书,依照说明书所规则的要求和方法装置。
8.3不该动的部件,严禁无故折装。
8.4电气设备及进线装置应具有防止松脱措施。
8.5防爆型设备的防爆面处置:设备装置终了后,应调整好拆动局部的隔爆面间隙,必要时用塞规反省其间隙,应契合产品说明书中规则的技术条件。
拆装时严禁敲打隔爆面,防止其遭就任何损伤。
8.6对多余进线孔的处置:进线终了后,如有多余的进线孔,那么应在密封垫前加装2mm厚的圆金属垫片,将进线孔封锁或保管原产品的封堵。
8.7螺纹隔爆结构:防爆电气设备如采用螺纹隔爆结构,螺纹最少结合牙数为6牙,拧入深度不小于8mm。
8.8防爆接线盒内壁和能够发生火花局部的金属外壳内壁,涂上的耐弧漆,如拆装时偶有损伤应予涂覆。
8.9假定装置增强平安型接线盒时,盒内须充填硅橡胶填料。
8.10随附在设备(包括照明灯具)上的电缆进入的填料函或其它密封装置严禁拆换或撤除。
9、设备装置的反省
9.1装置完成后,应停止必要的最后反省,反省项目普通有:
设备的型号、规格应契合图纸要求,设备及零件、附件、铭牌、电路图完整;
设备的装置场所及相应的工艺措施(如位置、方向、高度)应契合本工艺要求;
设备装置及支架的焊接应牢靠、平整;
设备接地应良好、牢靠,必要时应抽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02Ω;
设备接线应正确牢靠,陈列划一,标志明晰、耐久,线芯绝缘无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