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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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
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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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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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含县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系县委派出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指导兴业县直属机关党组组对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搞好党员管理、教育以及对党务干部的理论、业务的培训工作。

(二)抓好兴业县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指导县直属机关党组织的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县直属机关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县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和问题。

(三)抓好所辖党组织的“三会一课”的正常开展,并加强督促联系。

(四)抓好县直机关单位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审批的工作,对入党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举办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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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培训班,对发展入党对象进行入党前谈话教育。

(五)负责兴业县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合并或撤销的审批,换届选举以及县直属机关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工作。

(六)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七)指导工作团兴业县直属机关委员会等群主组织的工作。

(八)完成县委交予的其他任务。

县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
(二)任务
1.负责本辖区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搞好军警民联防;
3.战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4.负责县直各单位的征兵、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和经费统筹工作。

5.负责县直各单位的民兵应急分队、与军事专业对口分队组织、训练、装备管理等工作;
6.负责县直单位战争潜力调查,做好有关国防动员准备工作;
7.组织县直各单位预备役人员参训,做好民兵管理,负责预备役人员的收拢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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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职责
县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是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的军事部,又是县直各单位的兵役工作机构。

其他党务、人事、行政、后勤等隶属县直属机关工委,业务归县人民武装部直接领导。

负责承办县直各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以及征兵和战时兵员动员等工作,组织县直各单位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执勤和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任务,战时组织县直各单位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兴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

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事业在职0人,离退休人员1人。

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广西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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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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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收入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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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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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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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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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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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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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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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3.65万元。

1.收入总计133.65万元,与上年118.38万元相比,增加15.27万元,同比增加1
2.90 %。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如: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5.4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26.19万元。

与上年109.47万元相比,—14—
增加16.72万元,同比增加15.2%。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7.19万元:主要用于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中行政运行(共产党事务)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30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为完成各项共产党事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89万元:主要用于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
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52万元:主要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7.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32.8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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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9万元。

具体如下:行政运行支出99.31万元,比2015年增加14.99万元,同比增加17.7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他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49万元,比2015年减少0.58万元,同比下降6.4%;
民兵支出0.06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9万元,增加0.16万元,按政策提高退休金;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0万元,比2015年增加0.83万元,同比增加46.9%,主要原因是调高医疗保险比例;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3万元,比2015年增加1.52万元,同比增加51.9%,主要原因是调高医疗保险比例;
住房公积金支出7.747.21万元,比2015年增加0.53万元,同比增加7.4%,主要原因工资增加按比例增加。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9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3.11%。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2.6万元,与上年同比—16—
增加1.19万元,增长84.39%,主要增长原因是医疗保险扣缴额的加大。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7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
0.23万元,提高3%,主要是原因是职工工资变化。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11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共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1万元;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兴业县直属机关工委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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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6万元,比2015年的1.9万元减少了1.64万元,同比下降86.32%了,主要原因是2016年初,我单位实有车辆总数1辆,后因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要求,我单位不再配备公务用车,故此项支出大幅度降低。

0.26万元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县内执行公务、下村扶贫、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72万元,下降19.98%。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用经费的支出,如办公用品购置、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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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单位组织对县机关工委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总投入7.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7.5%。

日常办公用品购买11次,维修办公用品10次,党建宣传海报制作、印刷费9次,,购买办公设备台式电脑、激光复印机、传真机等,参加培训会议次数8次,开展机关党务人员培训班3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4次,慰问活动20次,大型培训活动4次。

县机关工委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证了县机关工委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机关工委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执行,年度绩效目标是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使党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协作精神,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巩固。

夯实了党建基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保驾护航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的目标,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群众评价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

项目从定位到全部完成,均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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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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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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