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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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8.17
•【字号】沪市监食生〔2021〕433号
•【施行日期】2021.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丰富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手段,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单位参照执行。
各单位在参照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制度和规范,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发现能力。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