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范文】(201X)虹刑初字第613号-word范文 (2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编范文】(201X)虹刑初字第613号-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201X)虹刑初字第613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X)虹刑初字第613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1X]第5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焦××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X年7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海市虹
口区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焦××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
终结。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焦××于201X年2月至4月间,通过互联网下载淫秽视频文
件至其电脑硬盘内,并使用刻录机复制成光盘,后将复制的淫秽光碟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

同年4月20日下午2时30分许,被告人焦××经事先电话约定,至本市地铁八号线曲阜路站,将片名为《断臂山》等6张涉嫌淫秽影碟片,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出售给潘××。

同月28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焦××
经事先电话约定,至本市广纪路×号喜年来豆浆店内,将102张涉嫌淫秽光碟
以每张人民币15元的价格出售给卞鸿林,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

后公安人员在被告人焦××租住的曲阜西路108号后门查获待出售的片名为《故事片》等涉
嫌淫秽光碟31张及用于复制淫秽光碟的笔记本电脑1台、刻录机1台等物。

案发后,经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鉴定:上述焦××已出售的108张光碟及
尚未出售的31光碟中的123张系淫秽片。

上述淫秽片已被没收。

经上海市公安局淫秽物品鉴定小组鉴定:被告人焦××的笔记本电脑中的《好大一包》等2
个视频文件系淫秽物品。

上述事实,被告人焦××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证人潘××、卞××、吴××的证言,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出具的《检查笔录》、《扣押
物品、文件清单》,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调取的网页截图、手机通话记录,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出具的《音像制品鉴定书》、《音像制品专用收据》及上海市公安局淫秽物品鉴定小组出具的《关于焦××持有物品的鉴定意见》
等证据为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焦××以牟利为目的,复制、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焦
××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罪名成立。

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国家
对音像制品的管理制度及社会风尚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焦××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