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区间使用行车凭证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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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区间使用行车凭证作业安全
第一篇:封锁区间使用行车凭证作业安全
封锁区间使用行车凭证作业安全
一、封锁区间:
所谓封锁区间,是由调度员,以调度命令方式,按行车闭塞法停止两端车站(线路所)向区间发车的措施。
正常运行的列车不能进入封锁区间。
封锁区间中断列车运行是一种特殊措施,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封锁区间进行施工,对区间内的轨道、桥梁、隧道、接触网等设备有计划的定期施工及改建,或安装新的技术设备,以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要求事先在列车运行图的昼间留出空隙时间。
另一种是封锁区间进行救援,这是一种突发事件。
当区间内的线路受到自然灾害(如暴风雨雪、塌方落石、泥石流)的破坏后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行车事故、路外伤
等迫使行车中断时,列车调度员应下达封锁区间。
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人力、物力、抢修、抢救,派遣救援列车。
为加快封锁区间内的施工或救援的进度,应采用机械化设备及时输送大量路料物资及人员,及时向封锁区间内发出路用列车或救援列车。
二、行车凭证:
调度命令作为行车凭证,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尽快消除由于区间封锁后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因素,向封锁区间开行抢险修,救援列车或施工需要的路用列车时使用的一种书面凭证。
(一).使用措施:
1.向封锁区间开行救援列车,路用列车。
2.挂取区间遗留车列。
实际上,这种情况也是开行救援列车,即使是单机进入区间,也是按救援列车开行得。
(二)凭证的作用:
1.调度命令是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唯一的凭证(其它行车凭证无此作用)。
2.指示列车运行条件:如运行速度、到达地点、停车时间、到达前方站或返回本站的时间。
(三)发给凭证的依据:
1.救援的请求或确定的施工方案及施工领导人的请求。
2.封锁区间的调度命令。
三、行车凭证使用中需注意的问题:1.发车时,防止双重行车凭证
由于车站信号关闭可能在封锁区间后依然正常,例:自动闭塞区间,在出站信号机正常时。
若按正常办理发车进路,出站信号机开放,显示进行信号,也是行车凭证的一种,因而要特别注意:(1)注意进路办理一般原则是设备正常时,应使用联锁设备,保证接发列车进路安全。
可用两种方法锁闭进路而不开放出站信号机。
a.可用开放调车信号排列锁闭进路道岔
b.用道岔单独操纵按钮排列锁闭进路
(2)若用正常发车进路办理时,“是否可考虑在调令上注明”不能把封锁区间的调度命令作为行车凭证发给司机,运转车长。
a.技规格166条规定“1.封锁开通区间受令者仅车站值员”而:“向封锁区间开行救援列车,路用列车”的受令者为司机、运转车长、车站值班员,因而两令的受令人不同。
b.两令的内容不同
c.两者间的关系是:封锁区间的调令是前提作为行车凭证的调令是封锁区间后开行救援、抢修列车或路用列车的必然结果,它们之间是前后因果的关系。
但注意:只有按列车轻重车辆,封锁区间的命令即是行车凭证。
2.行车凭证的使用
(1)使用调令作为行车凭证时,不办闭塞手续。
因为区间己封锁,由于要进行施工、救援、抢修等作业,虽然信号设备正常,也不能按正常手续办理行车。
此时,应在列车调度员的统一指挥下,以调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不存在办理闭塞手续的问题,但无论是列车的出发或返回的时刻都应及时报告调度员并通知对方站,其目的是使调度员掌握救援、施工的进度,使对方站掌握区间占用情况。
(2)救
援列车的行车凭证,亦同样应视其在何种区间而论。
a.救援列车始发并途中经过的行车情况正常时,其行车凭证及为该区间原基本闭塞法或电话办理的行车凭证。
某天,0时17分,原计划为:6004 次在A站交会员23次。
车站值班员,未取得邻站同意就擅自取消23次闭塞,并且,仅以“加开6004次”的调度命令架入自动授受机传递,指示助理值员显示6004次的通过手信号,而6004次司机在未取得行车凭证的情况下,也仅凭手信号盲目通过,闯入己被23次占用的区间。
后幸被发现急用无线电台呼叫而防止,险造成6004次与23次正面冲突的严重后果,但以构成“未办闭塞闯入区间“的险性事故。
经事故剖析,值班员误认为“救援列车就是以调令作为行车凭证开行,而对救援列车运行的区间是否是封锁区间认识不清。
b.当救援列车向事故封锁区间发出时,不办理行车闭塞手续,及列调命令,作为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
第二篇:行车安全使用规范
一、操作人员须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二、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三、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润滑有无缺陷。
防脱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5、行车时有无异响,轨道上是否有障碍物;
6、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7、检查游标油量,按照润滑规定加油,保持润滑系统清洁,并检查手柄位置、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四、对行车实行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限位开关失灵。
4、车上有人。
5、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五、对行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8、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2、操作者和相关人员不准打闹嘻嘻。
3、开车前检查行车上应无碰、卡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后再送电试车。
4、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
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如:接听手机)。
5、操作者在大车行走时必须注意观察四个车轮处是否会碰到人和其它物体。
七、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1、不从人头上越过;
2、不从汽车上越过;
3、不从设备上越过;
八、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物体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③歪拉斜吊物体不吊。
④
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不吊。
⑥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⑦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⑧重物棱角处、刀口毛刺处未加衬垫保护不吊。
⑨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不吊。
⑩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或符合达到最大重量时,重心无法确定的,必须要进行试吊,试吊高度不大于0.5米后,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十、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
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十一、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1.起升、降落重物时,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行车行驶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报警。
3.行车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行车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十二、不得用行车钩头直接顶吊物件,不得将物件同地下桩件连接,用行车对物件进行吊拉校正作业。
十三、行车在运行中,工件不得大幅度晃动。
手扶工件时,不得靠近吊具与工件接触区,以免轧伤手。
十四、不允许超载使用各种链条,φ6的链条起吊物不允许超过0.5吨,φ8的链条起吊物不允许超过1吨,φ14的链条起吊物不允许超过5吨
十五、链环之间禁止扭转、扭曲、打结,相邻链环活动应灵活,在链条固定的起吊物上进行电焊、气割等作业时,严禁伤及链条,避免引起表面割伤,链条的材质退火等情况
十六、吊带在使用时决不允许打结,否则损坏带子,降低强度和耐用度;在使用时如要接触粗糙的表面、锋利的角边时一定要衬垫或有其它保护措施,防止割断或磨损而造成事故
十七、吊物运行时起吊高度一般离地面不超过一米,并切实注意安全吊运工作物,要慢起慢落,移动时要鸣铃,使用行车的人应走在
吊物的前面,以警告他人离开通道,并指定放置地点
十八、禁止行车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十九、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在正常工作变换运转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扳到零位,换挡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进行换向开车。
吊运过程中,只能一个方向操作(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行车在运行中,未完全停止时,严禁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应距厂房墙壁半米停车,二十、同一跨度内有两台行车工作时,必须保持1.5米的距离,以防止相撞。
工作需要两台同时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米以上。
二十一、禁止两台行车吊同一物件。
在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措施后,并不得超过极限负荷,由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方可起吊。
二十二、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必须切断电源。
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无载荷运行时,吊钩应升至上极限位置。
二十三、操作中如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有异常声音或危险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二十四、操作完后,应将行车停止在指定位置,吊钩上不准悬挂重物以及吊装附件和钢丝绳,将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切断主机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整洁。
第三篇: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
八、分路不良区段接发列车规定
1.车站值班员办理经过分路不良区段的接发列车作业前,须指派助理值班员、调车人员确认分路不良区段空闲或列车完全进入或出清分路不良区段。
2.车站值班员在得到现场检查人员的汇报后根据现场列车占用情况排列相关列车进路,对现场检查人员的汇报过程及内容要全过程录音。
3.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并确认无误后,将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的有关道岔单独锁闭,且严禁预排其相关进路。
4.在列车或机车车辆未全部出清分路不良轨道区段前,严禁操纵
该进路上的有关道岔及与其设有联锁关系的其它道岔。
5.侵限绝缘区段为分路不良区段时,排列涉及侵限绝缘区段的进路前,车站值班员应指派胜任人员现场确认侵限区段无压标车辆。
八、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办法:1.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时,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调度命令,命令中应说明工作任务、停车地点、运行速度、到达车站时刻及注意事项。
2.正排调车进路或将道岔单操至所需位置,确认道岔开通位置正确后单锁。
3.路用列车返回车站,能利用进站信号机时,凭进站(反方向进站)信号机的显示进站,不能利用进站信号机时应派引导员,列车在进站外停车后,以引导手信号将列车接入站内。
通用非正常行车办法
四
十一、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或救援列车(区间折返)
设备现象:区间封锁(继电联锁的须在控制台上按下区间封锁按钮或计算机联锁的车站对封锁区间端的列车按钮进行加封)闭塞方式:不办理闭塞。
发车进路准备:
⑴准备进路:排列调车进路(不能以排列调车进路方式操纵的道岔单操并单锁)⑵锁闭进路:调车进路白色光带锁闭(单操的道岔单锁)。
⑶确认进路:通过调车进路白色光带(使用接通光带按钮)检查发车进路上道岔开通位置正确。
行车凭证:调度命令。
区间返回接车方式:
⑴正常排列接车进路,开放进站信号。
⑵不能正常开放进站信号(含引导信号)接车时,确认进路准备正确后,派引导员到进站信号机外方适当地点显示引导手信号。
开通区间:
根据销记开通条件,确认列车整列到达后,方可开通区间。
注意事项:
⑴交递调度命令前,须再次通过调车进路白色光带(使用接通光带按钮)检查发车进路上道岔开通位置正确。
⑵开行救援列车,遇相邻两站列车调度电话均不通时,以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
四
十二、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或救援列车(继续运行至前方站)设备现象:区间封锁(继电联锁的须在控制台上按下区间封锁按钮或计算机联锁的车站对封锁区间端的列车按钮进行加封)。
闭塞方式:不办理闭塞。
进路准备:
⑴准备进路:排列调车进路(不能以排列调车进路方式操纵的道岔单操并单锁)。
⑵锁闭进路:调车进路白色光带锁闭(单操的道岔单锁)
⑶确认进路:通过调车进路白色光带(使用接通光带按钮)检查发车进路上道岔开通位置正确
行车凭证:调度命令。
开通区间:
根据销记开通条件,确认列车整列到达后,方可开通区间。
注意事项:
⑴交递调度命令前,须再次通过调车进路白色光带(使用接通光带按钮)检查发车进路上道岔开通位置正确。
⑵开行救援列车,遇相邻两站列车调度电话均不通时,以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
第四篇:隧道安全行车作业规范
公交车驾驶员海底隧道安全行车作业规范
随着青岛海底隧道的开通,公交车也将投入运营,更加方便青黄两地市民的来往出行。
但与一般路段相比,隧道是很容易出事故的地方。
由于人由远处突然进入隧道暗处,眼睛不能马上适应,有些驾驶员感到不舒服,并产生与隧道内壁相撞的感觉;有些驾驶员看到两侧墙壁飞快地向后移去,甚至会产生恐惧感。
这些都大大增加了驾驶员的心理负担,很容易与前车追尾或与两侧墙壁或并行的车辆相撞,造成事故。
为了减少和避免事故,保证行车安全,公司根据隧道行车特点,制定案例行车作业规范如下:
一、青岛海底隧道简介
隧道北起点在团岛路,南端在薛家岛北庄村和后岔湾村之间出洞,全长6170米。
其中隧道长5550米(海域段长3300米),两端敞口段长度各620米。
隧道为双向六车道,采用双洞加服务隧道,按城市快速道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80公里,使用年限为100年。
隧道采用V形坡,隧道最低点高程为-70.5米,至海底面44.5米,隧道的最小埋深25米。
二、隧道相关通行管理规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近期制定了《青岛市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隧道的安全通行进行了规定:
(一)禁入规定:
行人和下列车辆禁止进入隧道:
1、自行车、电动助力车、三轮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
2、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大中型货车、轮式和履带式专用机械;
3、超过隧道限载、限高、限长、限宽标准的车辆;
4、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5、其他影响或者危及隧道安全通行的车辆。
公安机关在隧道出入口设岗,对出入车辆进行引导、处置。
(二)通行规定:
车辆通过隧道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禁止使用远光灯;
2、禁止超车、倒车、掉头、逆行和违法停车;
3、禁止使用号、哨、笛或者其他发声器具。
(三)禁止行为:
1、聚众堵塞隧道交通;
2、在隧道内擅自停车;
3、在隧道内使用明火;
4、在隧道内丢弃杂物、乱贴乱画;
5、其他影响或者危及隧道安全通行及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车辆故障处置: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应当开启、放置警示装置,并立即报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应当快速移出事故现场。
车辆在隧道内无法自行驶离的,不得自行牵引。
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清障。
(五)维修避让:隧道养护维修时,车辆应当按照提示信息或标志通行,并注意避让养护维修车辆和人员。
(六)交通管制:遇有隧道严重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安全通行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对隧道实行交通管制。
实行交通管制时,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发布交通管制信息,车辆和人员应当服从指挥,有序疏散。
三、隧道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一)注意标示,听从指挥
在隧道前面都有宽、高等限制的交通标志,必须按警告标示行驶,在确认能够通过的前提下后方可缓缓驶入。
通过隧道,如有指挥人员时,应严格听从其指挥;如是灯光控制的隧道,红灯亮时要立即停车,绿灯亮时才可通过。
公交车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保持车速,尽量避免超车。
(二)开启照明,控制车速
海底隧道内都设有照明设备,但人工光的色调效果毕竟不如日光,有些驾驶员未能及时开启远光灯、示宽灯,导致其他车辆、行人无法判断其车速,极易引发事故。
所以行至隧道入口前约 50米左右,应提前打开前照灯、示宽灯、尾灯,一是为增加照明度,辨明前方车辆情况,另外使后续车辆驾驶员辨明本车位置,防止发生追尾等事故。
隧道内的行车视距为150米至200米之间,会造成驾驶员获取交通信息及发现情况滞后,从而减少了驾驶员采取紧急措施的机会。
海底隧道内视线狭窄,又上下坡度较长,路况比较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控制车速是避险的最好方法,驾驶员行车经过隧道时,尤其要注意查看限
速标志标牌。
(三)明暗交替,减速避险
通常进隧道口前的路段都有坡,车速较快,而进了隧道后光线突然发生变化,特别是夏天强光照射时,明暗反差强烈,人眼会出现短暂的“失明”,对光线的适应时间大约为2-3秒或更长,这短短的一瞬,会使一些驾驶员无法及时正确判断前方交通情况,并下意识地采取紧急刹车、减速等行为,如果车速过快,不能及时调整暗适应、明适应的生理过程,无法看清隧道内的前方、侧方车辆,极易引发追尾碰撞事故。
为避免这一情形,要求驾驶员进隧道前必须提前放慢车速,同时根据一些老驾驶员的经验,可采取瞬间眨眼睛的方法,缩短适应隧道内光线的时间。
(四)保持车距,谨慎驾驶
保持较大的车距,是隧道内安全行车的重要保障。
进入隧道后,将视线注点移到隧道的远处,不要看两侧隧道壁,避免被强烈的速度感压迫,注意保持行车前后及侧向间距,即便前车突然刹车,自己也有应对的时间和空间。
有些驾驶员由于不懂隧道的行驶方法,往往在隧道内随意急转方向、紧急制动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另外夏天隧道内的温度要低于隧道外面,凉爽的气候会使驾驶员出现疲劳状态和麻痹的心理。
因此,隧道行车,要时刻注意,谨慎驾驶,严禁在隧道内超速行驶、随意超车和变更车道。
(五)避免停车,做好警示
在城市道路中车辆出现故障,有些驾驶员会立即靠边停车检修,这种习惯在隧道内行驶,应彻底改变,否则很容易导致撞车追尾。
如果车辆在隧道内出现故障,只要车辆还能继续行驶,应尽可能把车驶出隧道;当车辆无法驶出隧道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将乘客疏散到安全地点,并设法将车移到隧道内设立的紧急停车带,因故障确实无法移动的,应靠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灯,在车后方150米以外设警告标志,并迅速离开车辆,通过紧急电话向隧道管理中心报警或通知公司,联系清障车将车辆迅速拖出隧道。
(六)缺少参照,关注仪表青岛海底隧道,前半部分路段为下坡,
后半部分为上坡,由于这种V形结构,汽车驶入隧道的平均速度比驶出平均速度约高5~10km/h。
由于人在隧道没有相关参照物,存在视觉误差,不容易感觉到坡度的存在,速度会不自觉地提上去,加上上下坡的势能存在,各种车辆的制动距离都会大打折扣。
此外,夜间隧道行车,由于隧道内有照明灯,隧道内比外部明亮,驾驶员也会不自觉地提高行驶速度。
所以在隧道内行车,不能凭直觉判断车速,一定要通过车速表确认行车速度,根据隧道口标志上限定的速度行车。
(七)驶出隧道,注意观察
驶出隧道前,要降低车速,通过车速表确认行车速度,不能凭直觉判断车速;到达出口时,握稳转向盘,以防隧道口处的横向风引起车辆偏离行驶路线;驶出隧道时,要注意观察隧道口处的交通情况,在出口处及时鸣喇叭,在由暗到亮适应过程中切勿盲目加速,以免因视力瞬时下降不适应环境而造成危险。
(八)调节情绪,缓解压力
隧道内长时间行车,受灯光、空气等因素影响,驾驶员及乘客都可能会产生压抑感,产生烦燥情绪。
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可以采取深呼吸等方式,调节自身情绪,避免不良情绪影响行车安全。
同时可以采取打开广播、播放音乐、宣传片等方式,转移乘客的注意力,避免产生压抑烦燥情绪。
隧道内行车过程中,要通过后视镜注意观察乘客,避免乘客将头部、胳膊等探出窗外,引起安全隐患。
(九)突发事故,处置得当
在隧道内出现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情况时,驾驶员要保持镇静,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及时将乘客转移到安全地带,设置警告标志,并拨打电话报警和向公司汇报,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要及时做好伤员的抢救,妥善处置,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公交车驾驶员规范服务标准
1、按规定放置服务资格证,着交运标志服,衣着整洁,仪表大方。
2、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做到仪表盘及其空挡处、电子屏、监视仪、报站器、遮阳板、发动机盖、驾驶室地板等处干净整洁,无灰尘、无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