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干部职工关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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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干部职工关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充分体现后勤服务管理处党政领导班子对广大后勤干部职工的关怀,凝心聚力,结合后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关怀原则
1.统一关怀原则。
实行党政统一管理、工会统筹安排、科室协力协办的运行机制。
2.及时关怀原则。
对干部职工做到“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屈有奖”,及时进行关怀慰问。
二、关怀对象
在岗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
三、关怀范围
1.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2.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因公负伤的。
3.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4.干部职工政策范围内生小孩的。
5.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含人事代理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亡故的。
6.聘用职工(含临时工)本人亡故的。
7.设立“委屈奖”,通过奖励的形式鼓励干部职工在服务师生员工的过程中,为维护后勤形象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
8.经研究,需要关怀的其他情况。
四、关怀办法
主要领导带队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由分管领导、工会主席和所在科室负责人等代表后勤服务管理处慰问。
五、关怀标准
1.属于第三条第1、2、3、4种情况的,慰问金600元。
2.属于第三条第5、6种情况的,慰问金601元。
3.属于第三条第7种情况的,慰问金400元。
六、经费支付
关怀慰问经费由工会办理报支手续,在商业网点返还专项经费中列支。
依本制度慰问之后,各科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干部职工费用。
七、本制度由后勤服务管理处工会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