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发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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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发证流程图
宜丰县农村房地一体调查数据
乡(镇)、村+登记经办人员
无权属资料
已有权属资料,如土地证、房产证、建设用地审批表、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审批材料
一户一宅
一户多宅
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因继承取得
符合分户政策规定
不符合继承、分户政策等
不予登记
因继承取得
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权登记
一户一宅
本人申请→村民小组集体
确认→村委会确认→乡镇
人民政府确认
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已取得审批手续且权属无争议
1999年1月1日之前合法取得的
宅基地
不属于前三类
公告7天无异议后确权登记
不予登记
所有符合政策可以确权登记的农房,土地、房屋确权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1982年前建成的宅基地,在不扩建的基础上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1987年后建成的宅基地有审批手续的按批准面积确权登记,无审批手续的土地面积按在12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进行确权登记。
不予登记
本人申请→村民小组集体确认→村小组确认→乡镇人民政府确认
公告7天无异议后确权登记
本人申请→村民小组集体确认→村委会确认→乡镇人民政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