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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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固态动力单体蓄电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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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41-2008 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ISO 8713:2002,NEQ)GB/T 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 19596-2017、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GB/T 31486-2015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68/1 19596-2017、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GB/T 31486-2015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单体蓄电池secondary cell将化学能与电能进行相互转换的基本单元装置,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3.2混合固液电解质锂蓄电池mixed solid liquid electrolyte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电池中同时含有液体和固体电解质的锂蓄电池。

3.3全固态锂蓄电池all solid state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单体蓄电池中只含有固态电解质,不含有任何液体电解质、液态溶剂、液态添加剂的锂蓄电池。

3.4额定容量rated capacity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 I1(A)电流放电,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ISO12405-1电动汽车锂电池组和系统高功率和高能量应用测试规范中文版

ISO12405-1电动汽车锂电池组和系统高功率和高能量应用测试规范中文版

序号参考标准测试项目要求备注Preconditioning cycles 预处理循环Standard cycle 标准循环Energy and capacity at room temperature 室温下能量和容量Energy and capacity at different temperatures and discharge rates 不同温度不同倍率放电时能量和容量Power and internalresistance功率和内阻No-load SOC loss 无载SOC损耗SOC loss at storage 7.24ISO12405-1电动汽车锂电池组和系统测试规范 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 只适用于battery systems 1.电池系统无载SOC损耗应该在不同温度(25℃和40℃)、不同搁置时间(24h、1d和30d)进行试验,进行各步测试之前应先进行一次标准循环;2.室温(25℃)下无载SOC损耗测试程序:a)电池在室温下搁置达到热稳定后,标准放电;b)室温下标准循环1次,然后1C恒流放电至80%SOC;c)在测试温度25℃搁置24h;d)重复步骤b)的操作,分别在测试温度25℃环境中搁置7d和30d,最后再进行1次标准循环;3.40℃时无载SOC损耗测试方法同上,但进行各部测试之前应待电池在测试温度下达到热稳定后再进行,电池应在40℃(或更高)环境下分别搁置24h、7d、30d;4.计算每次搁置之后的容量和SOC,并表示为初始容量80%SOC的百分数,即容量保持率和容量恢复率。

7.4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 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 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6 1.电池在室温25℃下搁置达到热稳定后,标准放电;2.室温下标准循环1次,然后1C恒流放电至50%SOC;只适用于battery检测方法1.脉冲功率特性曲线:目的是测试电池在不同温度、不同SOC(80%、65%、50%、35%和20%)条件下功率和内阻(脉冲放电:0.1s、2s、10s和18s;脉冲充电:0.1s、2s和10s);以最大倍率I dmax 脉冲放电18s后,搁置40s,然后以0.75I dmax 倍率脉冲充电10s,搁置40s 结束,计算各时间点充放电功率和内阻。

Q-BJEV 04.14T03.3—2018 动力电池系统电性能测试规范

Q-BJEV 04.14T03.3—2018  动力电池系统电性能测试规范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JEV 04.14T03.3—2018
代替 Q/BJEV 02.236—2016、Q/BJEV 02.237—2016 、Q/BJEV 02.239—2016
动力电池系统电性能测试规范
2018– – 发布
2018– – 实施
发布
1
Q/BJEV 04.14T03.3—201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BJEV 01.22 动力电池术语
GB/T 31467.2-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
5.1.8 动力电池包和动力电池系统的额定容量对于测试过程有重要影响。动力电池包和动力电池系统用
实际的累积放电容量代替 1C 标定容量作为 SOC 计算的依据。
5.1.9 测试过程中,为了动力电池包或系统的内部反应及温度的平衡,某些测试步骤之间需要静置一定
时间。静置过程中动力电池包或系统的低压电控单元正常工作,如动力电池电子部件和 BMS 等;冷却
和偏离,并在附录 A.1 中给出。
5.1.5 除非在某些具体测试项目中另有说明,测试工作在温度为室温 25℃±2℃,湿度为 15%~90%环境
2
Q/BJEV 04.14T03.3—2018
下进行。
5.1.6 当测试的目标温度改变时,在进行测试前测试样品需要完成环境适应过程:在目标环境温度 T<25℃
3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术语和定义
Q/BJEV 01.22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467.3 电池包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解析

GBT 31467.3 电池包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解析
电池包安全性测试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序号
测试项目
结果评定
对应测试设备
7.1
振动
GX-600-ZDN电池包振动试验机
7.2
机械冲击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GX-5099-N电池包机械冲击试验机
7.3
跌落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电解液泄露、着火或爆炸现象
GX-3000-BRSL系列步入式恒温恒湿试验室
7.9
海水浸泡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着火、爆炸等现象
GX-7006-C电池包海水浸泡试验机
7.10
外部火烧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爆炸现象,若有火苗,应在火源移开后2min内熄灭
GX-6053-L电池包外部火烧试验机
7.11
盐雾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
GX-6050-LA电池包跌落试验机
7.4
翻转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并连续接地可靠,结构完好,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GX-5718电池包跌落试验机
7.5
模拟碰撞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露、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GX-5098电池包碰撞试验机
GX-3040-BRS系列步入式盐雾试验室
7.12
高海拔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放电电流锐变、电压异常、泄露、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GX-3020-ZL电池包低气压试验机
……
……
……
……
如需详细了解该电池包安全性测试项目的具体测试方法和设备详细信息,欢迎随时致电广电计量24小时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能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能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近几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国制造2025》、工信部《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文件陆续出台,并提出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我国汽车行业未来重点发展领域和建设汽车强国的突破口。

2012年到2017年11月,新能源汽车年产销由1.3万增长至60.9万,保有量已超1%的临界点,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行业结束导入期,稳步进入成长期。

2016年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志在西安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好新能源汽车五大安全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要加强技术攻关,以技术来保障安全。

二是要建立安全标准的规范体系,结合技术和产业化发展,要加快推进相关的标准制定。

三是要强化远程运行的监控体系,以建立体系、统一要求、落实责任为重点,来加快覆盖国家、地区、企业运行的一个监控平台。

四是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要明确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狠抓落实,做到全面覆盖、无缝连接。

五是要建立安全法规体系,围绕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环节,要建立起新能源汽车安全的法规体系。

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动力电池最主要类型,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强制标准。

该标准基于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修订并升级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制定计划已于2016年9月正式下达,计划编号20160967-Q-339。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汽车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电动汽车电池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1、编制原则1)本标准编写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规定;2)本标准基于GB/T 31485和GB/T 31467.3,对电池单体、模组、电池包或系统的试验方法与安全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基于对近几年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事故的经验总结;基于对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失效与防范机制进一步理解;3)针对修订内容,在工作组内进行多次意见征求,并在会上充分讨论;4)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国内外现有相关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的性能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是确保电池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电池的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的重要措施。

下面将从材料选择、试验前准备、试验过程和试验后分析等方面详细介绍这些方法和要求。

首先,材料选择方面,应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的锂离子固态电池材料。

常用的固态电解质材料有硫化锂、氮化锂、磷化钠等。

在电极材料方面,可以选择钛酸锂、硫化锂等进行掺杂改性以提高电池性能。

其次,试验前准备阶段需要对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进行充放电性能测试。

包括充电倍率、循环稳定性、容量保持率等测试。

此外,还需对电池进行外形尺寸、重量和固态电解质的厚度、孔隙率和孔径等物理参数进行测量。

试验过程中,应进行标准试验条件下的性能测试。

包括电池的循环性能测试、倍率性能测试、容量保持率测试等。

循环性能测试是通过对电池进行多次充放电循环,观察电池容量的衰减情况来评估电池的寿命。

倍率性能测试是对电池在不同倍率下进行充放电,观察电池的性能稳定性和能量输出情况。

容量保持率测试则是通过对电池进行长时间放置,观察电池容量的保持情况。

试验后需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电池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评估指标包括电池容量衰减率、循环寿命、倍率性能稳定性以及容量保持率等。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对电池的性能进行定量评估,为电池的生产和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总结来说,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的性能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旨在保证电池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电池的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

通过选择合适的材料、进行充放电性能测试、标准试验条件下的性能测试以及对试验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可以确保电池的性能符合要求,为电动汽车的推广和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试验方法》(1)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试验方法》(1)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动力蓄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为新能源汽车的行驶提供电能。

容量、能量、内阻、能量效率等电性能是动力蓄电池的关键性能指标。

GB/T 31467.1—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和GB/T 31467.2—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两项标准分别提供了高功率型和高能量型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的测试规程。

以上两项标准发布以来,有效统一、规范了动力电池电性能测试方法。

然而,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快速发展,而GB/T 31467.1和GB/T 31467.2两项标准已发布6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并且两项标准制定时参考的ISO 12405-1和ISO 12405-2均已被ISO 12405-4:2018替代。

因此,应当充分参考对应国际标准ISO 12405-4:2018,面向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使用场景需求,结合我国动力电池电性能测试经验,对GB/T 31467.1和GB/T 31467.2两项标准开展修订工作。

本项目计划将GB/T 31467.1—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和GB/T 31467.2—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合并修订为GB/T 31467《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测试规程》。

标准制定计划已于2021年8月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正式下达,计划编号:20213561-T-339。

2、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并由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蓄电池标准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修订工作。

修订工作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标准起草组由电动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等单位组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系统测试规程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系统测试规程
20121239-T-339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系统测试规程 第 3 部 分: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第 1 部分。。
2. 制定目的和意义
发展电动汽车是解决交通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在国家政策 的引导下,电动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提高动力电池等关 键系统部件的技术水平和规模化配套能力成为当务之急,相关标准也需要深入研 究完善。目前针对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还没有测试标准,本标准的制定将 规范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的测试条件和基准,有利于电池系统基本性能的测试与 评价,也有利于企业之间及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
能量效率 试验目的 试验条件
测试充放电脉冲下蓄电池系统的充放电效率。 50%SOC;RT,40℃、0℃、-20℃。
工况: 20C 或
I' max
放电
12s;静置
40s;15C

0.75
I' max
充电
16s;
循环寿命,引用其他标准
功率和内阻
试验目的 试验条件
测试电池包和电池系统动态工况下的功率特性和内阻特性。 (1)25℃±5℃,SOC:80%,50%,20%;(2)40℃、50%; (3)0℃、50%; (4)-18℃,50%
无负载容量损失 试验目的 测试电池系统长期搁置状态下的容量损失(可恢复和不可恢复两部分) 试验条件 25℃±5℃,40℃;80%SOC,BCU 工作,搁置一个月。
标准的本部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 ISO 12405-1,利用修改采用的方式,同 时结合了我国道路、交通、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发展的情况。
4. 编制过程
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联合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委员会共同组织成立“电动 汽车用动力电池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汽车动力电 池标准的制定工作。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测试标准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测试标准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测试标准引言随着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电动汽车作为一种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推广。

而动力电池作为电动汽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和安全性对于电动汽车的运行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套严格的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测试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可以确保电动汽车的性能和安全性达到预期要求。

一、动力电池选材测试1. 高温性能测试•测试方法:将动力电池置于高温环境中,如摇篮式温度槽或烤箱中,暴露于高温条件下,观察其温升情况、是否发生异常现象。

•测试指标:–温度升高幅度–电池自身温度均匀性–是否发生渗液、漏液等现象2. 低温性能测试•测试方法:将动力电池置于低温环境中,如低温箱中,暴露于低温条件下,观察其温降情况、是否发生异常现象。

•测试指标:–温度降低幅度–电池自身温度均匀性–是否发生冻结、断路等现象3. 循环寿命测试•测试方法:通过循环充放电方式,对动力电池进行循环寿命测试,观察其容量衰减情况。

•测试指标:–循环寿命次数–容量衰减率4. 安全性能测试•测试方法:对动力电池进行高温冲击、撞击、针刺等安全性能测试,观察其是否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情况。

•测试指标:–燃烧、爆炸情况–安全保护功能是否正常二、电池包组装测试1. 材料安全性测试•测试方法:对电池包内的材料进行化学测试,判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物质。

•测试指标:–化学成分分析–阻燃性测试2. 绝缘性能测试•测试方法:对电池包的绝缘性能进行测试,以确保电池包组装合格。

•测试指标:–绝缘电阻–绝缘材料耐压试验3. 电池包结构强度测试•测试方法:对电池包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以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具备足够的抗震、抗振等能力。

•测试指标:–抗振能力–抗压能力–抗冲击能力4. 封装完整性测试•测试方法:对电池包进行完整性测试,以确保电池包内部不发生泄漏、渗漏和局部气压异常等情况。

•测试指标:–渗漏测试–封装完整性测试三、电池管理系统测试1. 控制策略测试•测试方法:对电池管理系统的控制策略进行测试,以确保其能够准确控制充放电过程、保护电池安全。

GB 31467.1 word版

GB 31467.1 word版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前言GB/T 31647《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分为以下3个部分: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本部分为GB/T 3164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GB/T 31647《电动道路车辆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编制,与ISO 12405-2:2012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广东精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卡耐能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芳、肖成伟、刘仕强、孟祥峰、张娜、高洪波、姜久存、江文峰、陆柯玮、邵浙海、徐兴无、袁昌荣、刘震、文峰、阮旭松、曾祥兵、王占国、杨聪娇、马立双、吴志强、张彩萍、和祥运。

1 范围GB/T 3164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高能量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的测试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主要以高能量应用为目的的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蓄电池系统,以高能量应用为目的的镍氢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1)GB《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20160968-Q-339),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2) 2017年2月-3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16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3) 2017年4月18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

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4) 2017年5月-6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5) 2017年6月6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6)2017年6月-10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准调整。

(7)2017年10月13日,在天津举行的电动汽车整车工作组第三届第七次工作会议上,对调整版本进行了通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

(8)2018年1月16日,在天津召开电池安全标准讨论会议,对电池强标单体过充、电池包或系统热扩散、客车强标热失控等条款进行讨论、协调。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第2部分教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第2部分教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基本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的测试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主要以高能量应用为目的的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蓄电池系统,以高能量应用为目的的镍氢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3 术语和定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义3.1蓄电池电子部件 battery electronics采集或者同时监测蓄电池单体或模块的电和热数据的电子装置,必要时可以包括用于蓄电池单体均衡的电子部件。

注:蓄电池电子部件可以包括单体控制器。

单体电池间的均衡可以由蓄电池电子部件控制,或者通过蓄电池控制单元控制。

3.2蓄电池控制单元 battery control unit (BCU)控制、管理、检测或计算电池系统的电和热相关的参数,并提供电池系统和其他车辆控制器通讯的电子装置。

3.3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of battery pack/syetem制造商所宣称的电池包或系统按照6.2的方法确定的放电容量。

3.4电池包 battery pack能量存储装置,包括单体或单体的集成,单体电子(部件),高压电路,包含电连接的过流保护装置,冷却接口,高压,辅助低压及通讯。

见附录A。

3.5电池系统 battery system能量存储装置,包括单体或单体的集成,电池管理系统,高压电路(含电流接触器)、包含电连接的过流保护装置,冷却接口,高压,辅助低压及通讯。

见附录A。

3.6高能量应用 high energy application装置或应用特性,电池包或电池系统的最大允许输出电功率和室温下其在1C倍率放电的能量比值低于10。

DB4403∕T 20-2019 电动汽车车载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检测方法

DB4403∕T 20-2019 电动汽车车载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检测方法
分比值。
注:初始直流内阻为电动汽车新车下线首次测试值。
4 技术要求
4.1 气味及外观要求 动力电池系统气味及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无刺激性气味及液体残留痕迹; b) 铭牌、安全警示标识清晰可见,无破损; c) 未见明显变形及锈蚀,螺栓无缺失、无松动、无螺纹露出; d) 高/低压线束金属部分无裸露,无明显破损; e) 连接器无明显破损、松脱。
100%……………………………………………(1)
6.2.1.2 快速测试法
在检测环境条件下 ,使用检测设备按以下步骤检测动力电池系统充电可用容量Ct’: a) 通过检测设备或整车(含车载用电设备)放电的方式,将车辆 SOC 调整至小于 30%; b) 关闭车辆电源,静置 30 min; c) 使用检测设备对动力电池系统充电; d) 获取车辆 SOC 在[X1 ,X2](40%≤X1<X2≤60%,X2-X1≥5%)区间时,动力电池系统充电容量 C1; e) 动力电池系统充电至厂商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
a) 动力电池系统 1C 放电或根据电池生产商规定的放电约束条件放电或通过整车(含车载用电设 备)放电至放电截止条件;
b) 关闭车辆电源,静置 30min; c) 动力电池系统充电至厂商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 d) 记录充电过程中总电压 U,电流 I 及充电时间 t; e) 计算动力电池系统充电可用容量 Ct; f) 获取实际初始充电可用容量 C0,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当前实际充电可用容量保持率:
6 检测方法
6.1 气味及外观检查 靠近动力电池系统箱体外壳及连接器部位,目测检查箱体外观,通过嗅觉辨别是否有刺激性气味。
6.2 容量检测 6.2.1 充电可用容量检测 6.2.1.1 常规测试法
在检测环境条件下,使用检测设备按以下步骤检测动力电池系统充电可用容量Ct:

2002年高功率锂离子蓄电池组性能测试规范

2002年高功率锂离子蓄电池组性能测试规范

1. 范围鉴于863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研制是分阶段及通过竞争的方式进行的,本标准仅规定了2002年度863计划电动汽车专项高功率锂离子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检测项目、检测程序、试验方法及检测流程,以进行评比和筛选。

2. 检验程序2.1 按本程序进行的试验应按顺序连续进行。

2.2 单体蓄电池检验程序见表1。

表11外观3.2.11#~12#2极性3.2.23重量及尺寸3.2.3420℃放电容量3.2.55功率密度测试3.2.61#~2#6-20℃放电容量3.2.71#~2#755℃放电容量3.2.81#~2#8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3.2.93#~4#9短路试验3.2.10.15#~6#10挤压试验3.2.10.27#11针刺试验3.2.10.38#12过充电3.2.10.49#~10#13循环寿命3.2.1111#~12#共需12只单体蓄电池,另需4只备份单体蓄电池。

2.3 组合蓄电池检验程序见表2。

表21外观3.3.11#~2#2极性3.3.23重量及尺寸3.3.3420℃放电容量3.3.55简单模拟工况3.3.66耐振动试验3.3.7共需2组组合蓄电池,另需1组备份组合蓄电池。

2.4 对厂家提供单体蓄电池及组合蓄电池的要求2.4.1 厂家提供的单体蓄电池的正负极应有能承受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最大放电倍率的放电而不损坏的连接片。

2.4.2 厂家提供的组合蓄电池的正负极应有能承受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最大放电倍率的放电而不损坏的连接片,每个组合蓄电池中的单体蓄电池的正负极也应有电压抽头,以进行测试过程中单体电池电压的测量,电压抽头应标明正负极标识。

2.4.3厂家提供的组合蓄电池的连接片应能耐得住电池组所能承受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最大放电倍率的放电而不损坏。

2.5 C1为1h率额定容量。

3. 试验方法3.1 试验条件3.1.1 环境条件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25%~85%、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

219_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测试规范

219_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测试规范

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测试规范1概述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是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进行管理。

由于动力蓄电池系统是高电压高能量密度产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控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的同时需要保障系统安全,对电池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及性能进行系统、规范的测试尤为重要。

2定义为了能够表示电池组系统经过测试所表现的效果,测试结果被定义为几种功能状态。

功能状态:状态A:样件在试验中和试验结束后,都能满足全部规定的功能规范要求;状态B:试样在试验中所有功能都能满足全部规定的功能规范要求,但允许有一个或多个参数超过极限要求,试验后所有的功能均能自动恢复到正常极限范围内;储存记忆功能应满足功能状态A的要求;状态C:样件在试验中有一个或多个功能不符合功能规范要求,但是试验后所有功能自动恢复到正常状态;状态D:样件在试验中有一个或多个功能不符合功能规范要求,但是试验后通过复位或简单的技术处理(如更换保险丝)后功能恢复到正常状态;状态E:样件在试验中及试验后,有一个或多个功能不符合功能规范要求,必须经过替换或者维修。

工作模式:电池组系统将在如下几种模式下工作:3参考引用标准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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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11 电池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GB 5013.1-1997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 5023.1-1997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T 18384.1 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GB/T 18384.2 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保护GB/T 18384.3 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GB-T2423.17-1993 盐雾试验方法GB-T2424.1-2005高温低温试验导则GB T 17619-1998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QC/T 413-2002 汽车电器设备基本技术条件QC/T 897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ISO12405-2《电动道路车辆-锂离子电池组和电池系统的测试规范》4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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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基本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功率驱动用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电池系统。

规范性引用文件(其中的一部分)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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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IEC 60068-2-30:2005,IDT)GB/T 2423.43-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振动、冲击和类似动力学试验样品的安装(IEC 60068-2-47:2005,IDT)GB/T 2423.56-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和导则(IEC 60068-2-64:1993,IDT)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ISO/DIS 6469-1:2000,EQV)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ISO/DIS 6469-3:2000,EQV)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ISO 8713:2002,NEQ)GB/T xxxx.1-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Road vehicles -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1: General,MOD)GB/T xxxx.3-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Road vehicles -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3: Mechanical loads,MOD)GB/T xxxx.4-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Road vehicles -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4: Climatic loads,MOD)术语和定义1.1蓄电池电子部件采集或者同时监测蓄电池单体或模块的电和热数据的电子装置,必要时可以包括用于蓄电池单体均衡的电子部件。

注:蓄电池电子部件可以包括单体控制器。

单体电池间的均衡可以由蓄电池电子部件控制,或者通过蓄电池控制单元控制。

1.2蓄电池控制单元 battery control unit (BCU)控制、管理、检测或计算电池系统的电和热相关的参数,并提供电池系统和其他车辆控制器通讯的电子装置。

1.3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of battery pack/syetem制造商所宣称的电池包或系统按照6.2的方法确定的放电容量。

1.4电池包 battery pack能量存储装置,包括单体或单体的集成,单体电子(部件),高压电路,包含电连接的过流保护装置,冷却接口,高压,辅助低压及通讯。

见附录A。

1.5电池系统 battery system能量存储装置,包括单体或单体的集成,电池管理系统,高压电路(含电流接触器)、包含电连接的过流保护装置,冷却接口,高压,辅助低压及通讯。

见附录A。

1.6高能量应用 high energy application装置或应用特性,电池包或电池系统的最大允许输出电功率和室温下其在1C倍率放电的能量比值低于10。

注:高能量电池包和电池系统应用于BEVs。

1.7高功率应用 high power application装置或应用特性,电池包或系统的最大允许输出电功率和室温下其在1C倍率放电的能量比值大于等于10。

注:高功率电池包和电池系统应用于HEVs和FEVs。

1.8蓄电池电流符号 leading sign of battery current蓄电池放电电流符号为正,充电电流符号为负。

1.9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控制或管理电池系统电气的或热性能的电子装置,并提供电池系统和其他车辆控制器的通讯,包括单体电池电子部件和电池控制单元。

符号和缩略语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CU:蓄电池控制单元nC:电流倍率,等于1小时放电容量的n倍(单位A)HV:高压(B级电压,大于60V且小于等于1000V的直流系统,参照GB/T 18384.3-2001)LV:低压(A级电压,不大于60V的直流系统,参照GB/T 18384.3-2001)PSD:功率谱密度RMS:均方根RT(room temperature):室温(25±2)℃SOC:荷电状态:效率'I:最大允许脉冲放电电流m ax通用测试条件1.10 一般条件1.10.1 高压安全设计需参照GB/T 18384.1和GB/T 18384.3的相关进行测试和验证。

1.10.2 受试装置交付时需要包括完整的系统和用户手册,包括所有必要的操作的文件,以及和测试设备相连的接口部件(如连接器,插头,包括冷却系统)。

制造商需要提供电池包或系统的工作限值,以保证整个测试过程的安全。

1.10.3 当测试的目标环境温度改变时,在进行测试前受试装置需要完成环境适应过程:受试装置在新的试验环境温度下静置12h。

受试装置如果包含蓄电池控制单元,则环境适应过程需要将其关闭。

如果在1h内所有测试点的温度变化小于4℃,则环境适应过程的静置时间可以缩短。

1.10.4 如果电池包或系统由于某些原因(如尺寸或重量)不适合进行某些测试,那么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用电池包或电池系统的子系统代替作为受试装置,进行全部或部分试验,但是作为受试装置的子系统应该包含和整车要求相关的所有部分,如进行机械性能测试所要求的机械或电连接的连接点。

1.10.5 调整SOC至试验目标值n%的方法是:按生产商提供的充电方式将电池包或系统充满电,静置1h,以1C恒流放电(100-n)/100 h。

每次SOC调整后,新的测试开始前受试装置需要静置30min。

1.10.6 测试过程中,为了电池包或系统的内部反应及温度的平衡,某些测试步骤之间需要静置一定的时间。

静置过程中切断电池包或系统的主接触器,电池包或系统的低压电控单元正常工作,如蓄电池电子部件和BCU等;冷却系统根据制造商的规定或BCU的指令工作。

1.10.7 测试过程中的放电倍率大小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充电机制和放电截至条件由制造商提供,但是这些条件应前后统一,如循环性能测试过程的充电机制和放电截至条件应该和循环寿命等其他试验的规定相同。

1.10.8 电池包或系统的额定容量对于测试过程具有重要影响。

如果蓄电池实际可用容量(7.1.2.2)与蓄电池额定容量之差的绝对值超过额定容量的5%,则在测试报告中要明确说明,并用实际可用容量代替额定容量用于充放电电流及SOC计算的依据。

1.10.9 电池包和电池系统需要进行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章条号、测试条件等信息见附录B。

1.11 准确度要求1.11.1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的要求如下:——电压测量装置:不低于0.5级;——电流测量装置:不低于0.5级;——温度测量装置:±1K;——时间测量装置:±0.1%;——尺寸测量装置:±0.1%;——质量测量装置:±0.1%。

1.11.2 测试过程中,控制值或测试值的总误差(相对于期望值或实际值)最低要求如下:——电压:±1%;——电流:±1%;——容量:±1%;——温度:±2K。

1.12 数据记录间隔除非在某些具体测试项目中另有说明,否则在预计的充电或放电时间的每5%间隔处记录测试数据,如时间、温度、电流和电压等。

1.13 试验准备1.13.1 电池包的准备除非特殊说明,否则电池包的高压和低压要和测试平台设备相连。

根据电池包生产商的要求和实验测试规程,由测试平台控制电流接触器、可获取的电压、电流和温度参数。

电池包的被动过流保护需要开启。

测试平台需要保证主动过流保护,如果需要,可以通过断开电池包的主接触器来实现。

冷却装置可以连接到测试平台,根据电池包生产商的要求进行控制操作。

1.13.2 电池系统的准备除非特殊说明,否则电池包的高压和低压要和测试平台设备相连。

电池系统由BCU控制,平台测试设备将遵循BCU通过总线通讯传递来的工作限值。

平台测试设备要保证主接触器开关的工作,保证电压电流和温度剖面和测试规程的要求一致。

电池系统冷却装置及平台测试设备相对应的冷却回路将根据测试规程和BCU的控制而工作。

BCU要使平台测试设备能够在电池系统工作限值内完成规定的测试。

如果需要,BCU的程序将根据测试规程由电池系统生产商进行更改。

电池系统的主被动过流保护需要开启。

主动过流保护同时也需要由平台测试设备保证,如果需要的话通过断开电池系统的主接触器实现。

电池包测试过程中,电池包和测试平台之间没有信息交换,电池包的参数限值由测试平台直接控制;而电池系统测试过程中,电池系统通过总线和测试平台通讯,将蓄电池状态参数和工作限值实时传输给测试平台,再由测试平台根据电池状态和工作限值控制测试过程。

电池包和电池系统测试中,都是由测试平台控制受试装置的充电、静置、放电等过程的具体参数及其切换,由测试平台检测电池包和电池系统电流、电压、容量或能量等参数,并将这些数据作为检测结果或计算依据。

通用测试循环1.14 预处理循环1.14.1 电池包的预处理循环电池包的高压和低压要和测试平台设备相连,在室温下进行测试,电池充满电,冷却系统保持工作,电池处于正常的工作条件下(主电流接触器关闭,电池系统由测试平台控制)。

使用被动电路保护的集成设备完成实验。

断开主动充电控制。

测试规程按如下要求进行:a)室温下进行测试。

b)除非制造商在交货前另有建议,否则使用2C放电。

充电按照制造商的推荐进行。

c)进行五次预处理循环。

消费者和厂商之间还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减少预处理循环次数。

d)电池包或系统的放电截止电压不可低于生产商推荐的最小电压值(最小电压是未造成不可恢复损坏的放电电压最低值)。

e)如果在连续两次电池包或系统的放电容量变化不高于额定容量的3%(高功率电池用2C放电倍率,高能量电池用1C放电倍率,或都根据电池制造商的建议而采取的放电其他放电机制),则认为电池包或电池系统完成了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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