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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11803
【发文字号】浙委[2011]65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6.28
【实施日期】2011.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浙委〔2011〕65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
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推进“法治浙江”建设,顺利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目标考核,确保“六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公正司法的能力。

广大公务员要切实加强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要着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阐释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建设“法治浙江”,实现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8日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2015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法治浙江”建设等决策部署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顺利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现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自主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助推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把握规律,开拓创新。

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以实际成效评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一致,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为顺利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夯实法治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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