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法律调解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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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案例背景
某市居民李某,今年80岁,因早年丧偶,独自抚养长大一双儿女。

李某年轻时勤
劳肯干,家境逐渐好转。

然而,随着年岁增长,李某身体逐渐衰老,生活难以自理。

李某的长女李萍和次子李强都已成家立业,但两人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李萍认为,母亲在她生病时照顾她,应当由她来承担赡养责任。

而李强则认为,父亲在抚养他时倾注了更多心血,应由他来承担赡养责任。

两人在赡养问题上争执不休,甚至闹到了法庭。

二、案件经过
1. 诉讼阶段
李某将李萍和李强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 调解阶段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李某的实际情况,认为此案具有调解的可能。

于是,法院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分析了案件事实,指出了双方在赡养问题上的矛盾所在。

法官还邀请了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参与调解,为双方提供心理疏导和亲情修复。

三、调解结果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李萍和李强逐渐化解了矛盾,达成了以下协议:
1. 李萍和李强共同承担李某的赡养责任,每月支付李某生活费1000元。

2. 李萍和李强轮流承担李某的医疗费用,每年支付李某医疗费5000元。

3. 李萍和李强共同承担李某的日常生活照料,每月轮流到李某家居住,负责李某
的饮食、起居等。

4. 李萍和李强不得再就赡养问题产生争执,如遇特殊情况,应协商解决。

四、案例启示
1.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当尽到赡养责任。

2. 家庭矛盾调解是解决赡养纠纷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社区调解等多
种方式进行。

3. 调解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尊重双方意愿,做到公平、公正、
公开。

4. 社会各界应关注老年人赡养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五、总结
本案通过法律调解,成功化解了李萍和李强之间的赡养纠纷,保障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这也提醒我们,子女在赡养父母问题上,要本着孝道原则,尊重父母意愿,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关注老年人赡养问题,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晚年生活环境。

第2篇
一、案情简介
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于2000年登记结婚。

婚后,双方育有一子一女。

2008年,李某与张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随张某生活,儿子随李某生活。

离婚后,李某与张某各自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2016年,李某因患病导致生活不能
自理,张某拒绝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

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赡养费。

二、争议焦点
1.张某是否应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
2.张某应承担多少赡养费?
三、法院调解过程
1.立案审查
法院收到李某的起诉状后,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依法受理了该案。

2.调解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院了解到张某在离婚后一直承担着女儿的生活费用,而李某的子女均已成家立业,有能力承担部分赡养费用。

同时,法院还了解到李某的病情较为严重,生活自理能力较差。

3.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1)张某应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赡养费人民币2000元。

(2)李某的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人民币1000元。

(3)李某的子女应协助李某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如购买生活必需品、陪同就医等。

四、案例分析
1.关于张某是否应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本案中,张某作为李某的妻子,在离婚后虽与李某分居,但双方仍存在夫妻关系,张某有义务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

2.关于赡养费数额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赡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经济能力、父母的生活需要以及子女的实际负担能力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张某有固定收入,有能力承担赡养费。

同时,李某的子女均已成家立业,有能力承担部分赡养费用。

综合考虑李某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法院确定张某每月支付赡养费人民币2000元,李某的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人民币1000元。

五、结论
本案通过法院调解,成功解决了李某与张某之间的赡养纠纷。

该案体现了法律对家庭关系的保护,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尊重家庭伦理,履行赡养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子女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遇到赡养纠纷时,当事人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篇
一、案件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子女赡养问题日益突出。

在我国,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赡养纠纷不断发生。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子女赡养法律调解案例,以下是详细案情介绍。

二、案情介绍
原告(以下简称“老人”)与被告(以下简称“子女”)系母子关系。

老人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

老人原居住在被告处,后因被告家庭矛盾,老人被迫搬离。

此后,老人生活陷入困境,生活费用、医疗费用均无法得到保障。

老人多次向子女提出赡养要求,但子女以各种理由拒绝。

老人在无奈之下,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涉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符合调解范围。

于是,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三、调解过程
1. 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告知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2. 调解员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包括生活费用、医疗费用、居住问题等。

3. 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

4. 调解员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调解方案:
(1)子女每月支付老人一定的生活费用,用于老人的基本生活开支;
(2)子女负责老人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药品费用等;
(3)老人可在子女家中居住,子女不得干涉老人的生活;
(4)子女应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定期探望老人。

5. 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表示同意,并签订调解协议。

四、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具体内容包括:
1. 子女每月支付老人人民币1000元生活费用,直至老人去世;
2. 子女负责老人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药品费用等;
3. 老人在子女家中居住,子女不得干涉老人的生活;
4. 子女应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每月至少探望老人一次。

五、案例启示
本案涉及子女赡养问题,调解员在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作用,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以下是本案的启示:
1. 子女应履行赡养义务,关心父母的晚年生活。

子女是父母的依靠,子女有责任
和义务照顾父母,确保父母的晚年生活幸福。

2. 法律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有力武器。

老年人应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3. 人民调解是解决赡养纠纷的有效途径。

在赡养纠纷中,调解员应充分发挥调解
作用,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4. 社会应关注老年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政府、企业、社会
组织等应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总之,本案通过法律调解,成功解决了子女赡养纠纷,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重视子女赡养问题,积极化解矛盾,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和谐、幸福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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