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可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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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者、食品经营者、食品批发商等。

第三条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二)预防为主,强化监管;(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证照申领与核发第四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五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具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经营场所;(三)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并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二)食品进货管理制度;(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四)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八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以下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一)食品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二)食品储存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三)食品销售时,应当保证食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四)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包括:(一)现场检查;(二)抽检监测;(三)投诉举报处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证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证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证范围《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已经相继颁布实施,根据分段监管的规定,工商部门主要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并负责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在实践中,由于“食品流通领域”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范围界定,因此如何正确把握,事关《食品流通许可证》这一行政许可的实施,事关工商部门能否履职到位。

因此,本文主要用排除法予以归纳、分析: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此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才适用《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释义及实用指南》(李援主编)对63页的理解是“本法增加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避免了法律适用范围的交叉重复可能出现的打架现象,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的具体适用问题,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尽管《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但并不能因此而反向推断为其他主体销售农产品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并没有规定许可制度,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是否需要实施许可,实施何种许可,则需要等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配套出台才能确定。

对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再次强调“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而发放许可证也就属于监管管理的内容之一。

食品流通许可的七项制度和其他制度

食品流通许可的七项制度和其他制度

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为了保证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吃上放心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制度。

一、查验证明的种类。

对属于准入范围的商品,在进货时除应索取进货发票外,还应该向供货商索取下列与商品质量有关的证件,:1、供货商和生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主要是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2、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首次进货时,应该向供货商或生产商索取由国家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以后每批次进货,应索取生产企业出具的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商标注册证:属注册商标的,应索取商标注册证,属商标使用许可的,还应索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强制认证证书:凡产品属国家强制认证的,必须索取强制认证证书如QS认证。

5、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证书。

主要是商品或产品包装上明示质量承诺的标志,如绿色食品认证标志、荣誉标志等。

6、进口商品等特殊商品,应索取该批次商品的海关报关单、关税完税证明、商检证明。

二、进货验收主要把好六关。

1、检验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露等2、检验商品是否符合食品标签说明。

如有详细配料说明,有厂名、厂址、合格证、出厂日期及保质期等。

3、审查商品有无商标侵权及广告欺诈行为;4、检验商品是否属伪劣假冒商品;5、检验商品是否过期失效、腐败霉变问题。

6、在审查批发单位证照齐全及商品合格的情况下,方可进货,并索要正规的发票及检验报告,以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在履行完进货查验制度后,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一厂一档”或“一品一档”进行备案保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建立电子备案,相关的证明材料要保存年限为2年。

四、对无法提供证明文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商品,应及时通知供货商在限期内补正。

逾期不提供的,不得采购销售。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注销是一种程序性行为,一般不涉及价值判断,没有处罚意味。

●吊销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机关主动撤回行政许可和申请人自愿撤回许可申请在法律责任方面有所不同。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政许可证件。

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多有涉及,明晰它们各自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是非常必要的。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的规定涉及行政许可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的规定情况如下:1.注销。

注销,一般不涉及价值判断,没有否定性评价的意味。

注销,是指因到期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取消,强调对已经登记过的内容或证书的取消。

由此可见,注销是一种程序性行为。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一)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流通许可被依法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在部分法律规定中,注销是撤销、吊销的后续程序性行为,如《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吊销。

吊销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其对象往往是证明资质、资格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许可证、资格证书等。

在部分法条中,也能见到吊销与撤销同时存在的情形。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总结词
现场核查不合格,需要整改并重新申请。
详细描述
如果现场核查发现食品流通经营场所或设施不符合规定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食品 流通许可。整改期间应暂停经营活动。
问题三:许可证丢失或损坏,如何处理?
总结词
许可证丢失或损坏,需要重新申请。
详细描述
如果许可证丢失或损坏,申请人需要重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在重新申请前,应先挂失或报备原许可证,并按照 审批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的历史与发展
早期阶段
早期阶段,我国对食品流通许可的管理相对 较为松散,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
法规完善阶段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我国政府开始加强 食品流通许可的管理,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规定。
信息化管理阶段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食品 流通许可的管理也逐渐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提高了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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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经营活动。
食品流通许可的重要性
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流通许可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保障公众的健康权 益。
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可以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促进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02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
确定经营场所
取得营业执照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
准备申请表格
准备身份证明
准备经营场所,并确保 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需要在工商部门取得营 业执照。
根据要求建立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 购、储存、加工、销售 等方面的规定。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第四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工作由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机构承担。

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管辖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五条食品流通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

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法律、法规对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第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国家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食品流通许可证。

本文将介绍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定义、作用、申请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定义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指依法取得的允许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准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在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活动前,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该证书是企业合法开展食品流通业务的重要凭证。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作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具备合法经营食品流通业务的资格。

拥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代表着其具备了一定规模、设施、设备与人员等方面的要求,能够对食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

2. 提升市场竞争力。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持有者可以通过这个证书凸显自身的合法经营身份,从而在市场中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选择,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3. 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

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有效地管理食品流通行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流程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 合规准备: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准备申请之前,需确保自身具备符合条件的场地、设备、人员、卫生条件等,以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

2. 材料准备: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管理人员健康证明等。

3. 申请递交: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4. 审查验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现场检查和资料评估,以核实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符合要求,申请者将会被授予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受到以下法律法规的约束:1. 《食品安全法》:这是我国食品流通监管的基本法律法规,明确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必要性和具体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概述ppt(47张)

食品经营许可概述ppt(47张)
②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 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 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③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④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
(一)起草的基本思路
1.依据法定职责监管。 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
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可以 设定行政许可。
食品经营“多、小、散、乱、差”的整体状况在一定范围内 还将长期存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需求和食品安 全保障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还很突出。 2.借鉴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 3.适应新监管形势的需要进行了一定的创新。
➢其他类、酒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本办法所称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分类管理原则确定的可以在 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场所销售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86.关于许可条件( Nhomakorabea11条)
①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 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 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吊销、撤销、撤回与注销 ➢ 撤回适用于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
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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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现场核查情形(第16、32条)
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 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食品安全管理abc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食品安全管理abc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食品安全管理abc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食品安全管理ABC证是一种针对食品行业的管理工具,旨在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ABC证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

它通过对食品供应链全程的监管和控制,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管理ABC证不仅仅是一张证书,更是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它包括了从农田种植、加工生产到销售流通的全过程监管,通过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同时,它还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帮助企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管理ABC证的应用领域广泛。

首先,它适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面临着原材料供应、产品加工、质量检验等一系列环节,而食品安全管理ABC证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系统化的管理方式,能够帮助企业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问题。

其次,它也适用于食品流通和销售企业。

在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ABC证能够对食品的质量进行全程追溯,保障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此外,食品安全管理ABC 证还适用于食品餐饮服务行业,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科研机构等。

总之,食品安全管理ABC证是一项重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工具,它在食品行业中担当着关键的角色。

它不仅有助于提升食品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还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同时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进一步推广和应用食品安全管理ABC证,对于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行业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管理abc证进行深入探讨:1.2.1 食品安全管理abc证的基本概念首先,我们将介绍食品安全管理abc证的基本概念,包括其定义、特点、作用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通过对概念的理解,读者可以更好地把握食品安全管理abc证的实质和意义。

1.2.2 食品安全管理abc证的标准与要求接着,我们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管理abc证的标准与要求。

食品卫生许可证退出历史舞台

食品卫生许可证退出历史舞台

食品卫生许可证退出历史舞台食品卫生许可证退出历史舞台《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下岗" 由新证替代内容简介:《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下岗,由新证替代,拥有几十年历史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由工商、质监、食药监等三部门分别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个证件。

8月17日消息拥有几十年历史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由工商、质监、食药监等三部门分别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个证件。

而且今后,所有销售食品的企业和个体户必须先取得由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才能领取登记执照。

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全市大接访活动现场上获悉的。

据介绍,首张新证将在近日内面世。

三新证取代“卫生许可证”市民经常在餐饮店看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要“下岗”了。

据广州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张伟建介绍,今后卫生部门将不再是食品行业的主管部门,其之前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取消,被其他三证取代,其中,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并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加工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消费环节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同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但卫生部门今后有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及协调食品安全。

张伟建解释说,由此,备受市民关注的食品安全将实现“无缝”监管。

先办新证才能登记执照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法》在流通领域的配套规章――《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日前在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公布。

张伟建透露说,今后,经营者要销售食品,必须先取得由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才能领取登记执照。

全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将于在近日内面世。

张伟建表示,将对已申请或新登记企业进行证件置换或颁发首批新证。

食品流通培训讲义PPT

食品流通培训讲义PPT

食品追溯与召回制度
食品追溯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食品召回
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应及时启动召回程序,将问题食品从市场上召回并 处理。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进行风 险评估,确定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和 可能性。
食品安全标准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规定了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各项指标 和要求。
食品质量检验与认证
食品质量检验
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质量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 法规要求。
食品认证
通过食品认证可以证明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如有机 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等。
食品流通培训讲义
目录
• 食品流通概述 • 食品流通的核心环节 • 食品流通的质量与安全 • 食品流通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 食品流通案例研究
01
食品流通概述
食品流通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食品流通是指食品从生产到消费 的整个过程,包括运输、储存、 包装、销售等环节。
特点
食品流通具有时效性、保鲜性、 安全性和便利性等特点,需要确 保食品新鲜、安全、及时地到达 消费者手中。
食品流通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食品流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集 市和商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逐渐形成了现代化的食品流通体系。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消费模式的转变, 食品流通正在向智能化、绿色化、冷 链化等方向发展,以提高效率、降低 成本、保障食品安全。
02 食品流通的核心环节
采购管理
01

食品流通许可证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有关问题

食品流通许可证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有关问题

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有关问题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人大立法的层面,进一步确立了卫生综合协调,各部门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工商部门将全面担负起食品流通环节从许可到监管的基本职责。

但由于目前配套法规和规章尚不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尚未全面厘清,工商部门自身缺乏专业经验等问题非常突出,导致我们的许可出现了一些矛盾和困惑,亟待加以梳理和明确。

一、工商部门食品流通许可中“食品”的范围《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工商部门的许可是“凭证发照”,直接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内容核定食品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无需对经营者的食品经营种类和方式进行把关。

随着许可职权的转移,我们不仅要对申请者的经营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审查,同时要面临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不是流通环节所有食品的销售,都是我们许可的对象?对此,总局新近颁布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给出了一个基本的范围:即“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两种类别核定”,以此可知:流通环节销售非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行为,不在工商食品流通许可的范围之内。

对于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附则中给出的定义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中必须具备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者名称及地址、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知:预包装食品是一种以工业化形态生产的食品,在出厂时预先包装,进入流通环节后按照出厂时包装的形态来销售的,以其预先最小包装为销售单位,一般不存在拆包销售的情况。

对于散装食品,《食品安全法》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由于《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职权赋予卫生部门,其有效规章应当作为我们执法的依据。

卫生部制定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3]180号)规定:“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的撤消、注销、吊销、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的撤消、注销、吊销、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的撤消、注销、吊销、撤回作者:陈骥来源:《中国市场》2009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配套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核发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的职责。

由于流通环节上连生产领域,下接消费领域,所以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各类市场主体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切、领导同志关怀。

应广大读者之邀,本刊特地约请有关同志撰写了食品流通许可专题研究材料。

证件的注销、吊销、撤销、撤回是立法中常用的几个词语,尤其是“注销”、“吊销”、“撤销”因含义较为相近,最容易出现混淆。

而对“撤回”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分歧。

《食品流通许可证》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许可证件,在相关规定中对“注销、吊销、撤销、撤回”多有涉及,因此明晰它们各自的含义和使用范围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章重点研究《食品流通许可证》中涉及的撤销、注销、吊销和撤回的含义、概念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四个词语的相关使用规则。

一、关于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基本含义据不完全统计,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体系中,使用频次最高的是“撤销”,其次是“吊销”,再次是“注销”,使用“撤回”则相对少很多。

其中,共有85件法律法规使用了撤销,共有75件法律法规使用了“吊销”,共有30件法律法规使用了“注销”,对使用“撤回”没有作统计。

(一)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含义辨析《新华字典(第10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商务印书馆2007年)、《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2005年)和中对“注销”、“吊销”、“撤销”、“撤回”作出了相对权威的解释。

《新华字典(第10版)》对“注、吊、撤、销、回”等几个单一汉字的注释分别是:1关于“注”,有六重含义:(1)灌进去:注入、注射,大雨如注。

食品经营许可证与流通许可证的区别

食品经营许可证与流通许可证的区别

⾷品经营许可证与流通许可证的区别
很多⼈都知道⾷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家对流通许可证却不是特别的了解,对它们其中的区别也不是特别清楚。

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品经营许可证与流通许可证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品经营许可证与流通许可证的区别
⾷品经营许可证和⾷品流通许可证两者是⼀回事。

2015年10⽉1⽇起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施《⾷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品经营许可。

⾷品经营许可证代替⾷品流通许可证。

⼆、法律依据
《⾷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章总则
第⼀条为规范⾷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品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品安全法》《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品经营许可。

⾷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本办法。

第三条⾷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效的原则。

第四条⾷品经营许可实⾏⼀地⼀证原则,即⾷品经营者在⼀个经营场所从事⾷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个⾷品经营许可证。

在其中,⼤家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品⽣产开端的企业为了保证⾃⼰单位的名誉以及效益,更应该及时的到当地的⾷品药品的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的证件,这样才能合法的经营。

⼤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店铺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安徽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对象的通知

安徽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对象的通知

安徽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对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6.02•【字号】工商食字[2010]157号•【施行日期】201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安徽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对象的通知(工商食字〔2010〕157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法》明确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由工商部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由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客观存在生产、流通、餐饮的跨行业经营现象,且食品与食用农产品界线不明确,因此基层流通许可和注册登记部门普遍要求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对象进行明确。

经我局研究和请示总局,现就《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对象进一步明确如下: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涉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对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主要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饼店行业申办生产经营许可意见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09〕10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19号),《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食字〔2009〕202号)。

二、以经营行业划分的食品流通许可办理对象1.网吧、歌舞厅、洗浴店、棋牌室等经营者销售食品的,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歌舞厅、洗浴店、棋牌室提供餐饮服务的,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2.保龄球馆、台球室等经营者销售食品的,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3.食品生产者及采取前店后坊等形式现场制售食品的,按照卫办监督函〔2009〕1048号和皖政办秘﹝2010﹞19号文件精神,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4. 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餐饮服务经营者向服务对象销售食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但租赁其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其他经营主体,应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出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出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出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是对整篇文章的总体介绍,包括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出处以及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性。

可以采用以下描述方式:概述:食品安全作为一个与人民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一直备受关注。

在中国,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主要由三本法律和一个函件组成,因其重要性而被称作“食品安全三书一函”。

这些文件中规定了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等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深入探讨《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食品安全函件的出处和内容,并强调了它们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性。

通过上述描述,读者可以对整篇文章的内容和结构有一个初步了解,并对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重要性产生兴趣。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围绕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出处展开讨论,文章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主要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

首先,简要介绍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及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影响,引起读者的关注。

其次,说明本文的结构和内容安排,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阅读全文。

最后,明确本文的目的,即通过深入研究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出处,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第二部分是正文部分,围绕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出处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介绍《食品安全法》的背景和制定目的,深入解读其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其次,详细介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和制定背景,强调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详细阐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订过程和具体内容,强调其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约束性和指导性。

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主要总结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的重要性。

首先,总结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对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性和作用。

其次,强调食品安全的的重要性,提醒读者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和全民参与的必要性。

最后,提出改善食品安全的一些建议,以期促进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的标签

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的标签

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的标签一、引言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食品行业的一项重要法规要求。

在食品流通的过程中,标签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食品的流通和销售。

本文将详细探讨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的标签,并分析其相关内容。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的标签概述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的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或容器上必须标示的相关信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合规性。

标签不仅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还要满足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和期望。

以下是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的标签的主要内容:1.食品名称:标签上必须清晰明确地标示食品的名称,如牛奶、面包等。

名称应准确反映食品的真实性质,不得误导消费者。

2.生产单位:标签上需要标明生产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这可以帮助消费者追溯食品的生产过程,确保食品的来源和质量。

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食品。

日期的标示应准确可靠,不得虚假和伪造。

4.成分表:标签上应包含食品的成分表,明确列出食品中的成分、添加剂等信息。

这有助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和成分构成。

5.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标签上应提供食品的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指导消费者正确食用。

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孕妇、婴幼儿等,应提供相应的食用建议。

6.生产许可证号:标签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以证明该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信任和保障。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的标签详解3.1 食品名称食品名称是标签上最基本的信息之一,它直接表明了食品的种类和名称。

在标签中,食品名称应该简洁明了,不得含有误导性的描述。

比如,如果将橙汁标示为100%果汁,但实际上其中含有添加剂,则是一种虚假宣传。

3.2 生产单位生产单位是标签上必须标示的重要信息。

它可以帮助消费者快速了解到食品的生产来源和负责单位。

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应该清晰可读,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进行投诉或咨询。

3.3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消费者购买和食用食品时必须了解的信息。

食流证办理答疑

食流证办理答疑

10:07:45余孃 2014/5/21 10:07:45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答疑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答疑(一)1、经营食品添加剂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答:不办理。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王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不属于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范围。

2、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答:不办理。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都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3、经营生鲜肉类是否办理《食品流许可通证》?答:不办理。

生鲜肉类属于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经营生鲜肉类未规定许可证制度,因此,经营生鲜肉类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对生鲜经销适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4、商场、超市内现场制售食品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答:暂不办理。

经请示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司,建议对商场、超市内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暂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待国务院协调各部门做出明确规定。

5、街区摊贩经营食品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答:暂不办理。

以省人大出台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条例为准。

6、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答: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场所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有固定门面的;第二种是摊床。

对有固定门面的,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以摊床形式经营食品的,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7、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出租柜台和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答:不办理,集中交易市场、出租柜台、展销会举办者是以柜台、摊位出租形式组织交易的场所,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但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对入场食品经营者负有管理和检查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法定义务,对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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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概述一、发放的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发放。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一)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二)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三)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仅由其分支机构执《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的,该企业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四)从事下列食品流通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1.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3.销售食用农产品;4.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对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应符合的条件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许可事项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有效期限等内容。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

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

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三种类别核定。

经营乳制品或婴幼儿乳粉的,核定为乳制品。

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的,经营方式按照零售类别核定,经营项目按散装食品核定,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标注“含现场制售”字样。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的营业执照期限低于3年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3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期限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

企业分支机构核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能超过该企业的有效期限。

五、应提交的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食品类别申报表;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提交);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7.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9.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相关文书样式见附件)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所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许可范围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审核(审核申请材料和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发证或驳回申请(予以核准的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区)工商局(分局)或经委派的所在地工商所提交申请。

(二)受理与审查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

1.书面审查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情形:①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审核机关应当予以受理;②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对更正后的材料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2)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情形: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审核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不出具通知书的情形: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2.现场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1)经营散装食品或者经营项目增加散装食品的;(2)经营散装食品变更经营场所的;(3)药店兼营食品的;(4)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的;(5)许可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进行现场核查时,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到现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必要时许可机关可委派工商所或分局进行现场核查。

受委派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表报送许可机关。

(三)发证或驳回申请对申请人直接到许可机关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件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驳回申请通知书》。

附件: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书样式文书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申请日期:报说明1.申请人指:①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②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④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经营场所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指: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5.主体类型选填其中一项。

6.经营期限: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的营业执照期限低于3年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3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期限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

分支机构核定有效期限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有效期限。

经营期限超过3年的,许可证有效期限核定为3年。

7.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其中的一项,并在□中打√。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

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由业主承担。

9.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10.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一种:①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④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1.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乳制品指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液体乳类(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配方乳);乳粉类(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配方乳粉);炼乳类(全脂淡炼乳、全脂加糖炼乳、调味/调制炼乳、配方炼乳);乳脂肪类(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干酪类(原干酪、再制干酪);其他乳制品类(干酪素、乳糖、乳清粉等)。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书2食品类别申报表经营主体名称(或持照人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注:请根据所经销的产品类型在“食品类别”栏目上的“□”打“√”。

此表务必据实填写。

文书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空调机□电风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办公桌椅□运输车□货架□展示台(柜) □防潮隔离板□手推车□购物篮□台式电子秤□保温柜□冷冻冷藏柜□消毒柜□温湿度计□洗手消毒设施□清洁容器□夹取食品的工具□防尘罩□防鼠器具□灭蚊(蝇)灯□红外线灯□垃圾桶□拖把、水桶等清洁工具其他设备、工具:□□□□□□□□□□□□□□□□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文书4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空间布局图:(需标明经营场所出入口,经营场所内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的位置,标注各区域的用途以及主要设施、设备等。

)操作流程:⑴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⑵计划、采购、索票索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⑶运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⑷验收检查—→⑸记入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⑹贮存食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⑺上货架(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⑻食品质量自检(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⑼销售食品(售货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直接入口的食品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售货工具)—→⑽售后服务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文书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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