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80华盛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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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会成员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266.08万元,同比增加106.78%;实现营业利润39,379.32万元,同比增加274.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55.90万元,同比增加271.10%
二、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并认真落实会议决议事项,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列示如下:
三、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或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或方案,使股东大会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进而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担任其召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担任其召集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职能,
确保了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担任其召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李学金先生担任其召集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均由三位董事组成,并均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上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担任其召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浦洪先生担任其召集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届董事会拟任董事津贴的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稳健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公司未来发展、规范化运作和防范风险作出了贡献。

六、信息披露与投资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重
大事项。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通过接待来访、回答咨询、网络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和了解。

同时,公司建立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加大了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机制,明确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和责任追究。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原则和态度,进一步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有效地履行董事会职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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