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培训机构健康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加强新冠培训机构内部健康管理,保障学员、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培训机构整体防疫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1. 人员健康管理
(1)所有学员、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培训机构进行健康监测。

(2)学员和教职员工进入培训机构时,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无异常方可进入。

(3)学员和教职员工应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培训机构报告,并及时就医。

2. 教学环境管理
(1)培训机构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确保空气质量。

(2)教室、宿舍等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进行消毒,重点区域如卫生间、门把手、桌面等,应增加消毒频率。

(3)培训机构应配备充足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防疫物资,确保学员和教职员工使用。

3. 健康教育培训
(1)培训机构应定期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学员和教职员工的防疫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新冠病毒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等。

(3)培训形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4. 应急处置
(1)一旦发现新冠病毒疑似病例,培训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隔离、排查、治疗等工作。

(2)学员和教职员工应积极配合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

(3)培训机构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调整防控措施,确保学员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安全。

三、监督与考核
1.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防控职责。

2. 定期对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