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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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统计与
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0.04.30
•【字号】陕卫办发[2010]100号
•【施行日期】2010.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
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陕卫办发〔2010〕100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陵区卫生局,厅直属部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2010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
2010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当前医药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监督评价职能,加快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开的开展,积极做好各项服务,为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监督评价职能
1、完成各项卫生统计上报工作。

按照卫生部要求完成2009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统计综合年报的审核上报工作。

同时按时完成各医疗单位的定期报表任务,
做好医改检测的各项统计工作。

2、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和编印卫生统计年鉴。

针对2010年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等五项医改近期任务,使用已有的统计数据开展数据的挖掘、对比、分析工作,以卫生统计信息、专题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等形式提供信息服务,供领导决策参考,完成《陕西省卫生统计年鉴》的编印任务。

3、继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统计执法大检查,以加强卫生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各市、县(区)卫生局按不低于辖区内机构数2%的比例进行检查,省厅将进行重点抽查。

今年检查重点依然是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和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快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开展
1、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平台。

上半年初步建立新农合信息系统省级试点平台,实现18个县(区)约500万人口新农合参合人口的信息管理。

2、扩充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建设。

积极争取我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初步建立省级居民健康档案平台,完成数据迁移,开发数据接口实现部分数据共享。

3、完善网站群系统建设。

完成网站群平台二期建设任务,增强网站群防攻击的能力,为没有建立网站的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和服务资源的整合,继续开展业务应用,扩大服务的范围。

制定下发医院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改版陕西卫生网。

4、开展医院信息化测评工作。

在2009年试测评的基础上,按照《陕西省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与测评标准》正式开展医院信息化测评,对达到评测要求的单位予以授牌确认,以此初进医院信息化的建设。

5、完成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按照《省卫生厅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方案》,
配合应急办完成省卫生厅卫生应急指挥系平台,完成机房搬迁任务,配合省工信厅完成卫生厅的安全统一接入。

三、加强业务培训
继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统计工作者对数据的挖掘、处理和分析能力,以适应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和统计数据开发利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按医院信息化规范与测评标准,开展对医院信息化技术人员的上岗培训发证工作,达到医院信息化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实现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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