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与特点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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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与特点分析
关于屋顶光伏电站开发模式,投资者与用电业主的合作模式主要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
在项目的实际应用中,业主与投资者之家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一下几种:
1、租赁业主屋顶支付租赁费
此种开发模式是投资者与用电业主签订屋顶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25年,依据租赁合同支付业主屋顶租金。
此种模式的优缺点如下:
优点:
对于业主:与投资者利益划分明确,且业主的收益有保证,不会因为电站运营的问题和国家政策变化而受到影响;
对于投资者:与业主仅仅存在屋顶租金问题,并无实质性利益冲突,便于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缺点:
对于业主:虽然收益稳定,但所获收益相对于其他模式较低;
对于投资者:在独自受益的同时,还要独自承担电站运营问题和政策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2、免费使用业主屋顶,电费打折(合同能源管理)
免费租赁业主屋顶,光伏电站发电供给业主使用,电价打折,合同期限为25年
此种开发模式是投资者对用电业主的电价进行打折,一般确定为电价的90%-95%。
此种模式的优缺点如下:
优点:
对于业主:收益相对于“租赁业主屋顶支付租赁费”模式较高,且收益弹性空间比较大;
对于投资者:可以减少前期投资,以收益换投资;缺点:
对于投资者:投资者与业主之间的利益划分不明确,存在违约风险;对于业主:业主的收益随自身用电量的多少而变化,且收益不固定;
3、与业主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屋顶电站,共同获取电站收益
此种开发模式是业主的屋顶以租金的形式可换算为投资成本的
一部分,与投资者共同出资建设电站。
对于电站的发电收益依据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成。
此种模式的优缺点如下:
优点:
对于业主:收益与出资金额有关,投资比例越大,所获取的收益也越大;对于投资者:业主与自己属于利益共同体,利于电站的建设;
缺点:
对于业主和投资者:业主与投资者的利益相互牵扯,划分不清,两者利益捆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业主与投资者在获得巨大收益的同时,也都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并网模式,虽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收益较高,但此种模式的收益完全依赖于用户的用电量,风险过高。
而“全额上网”模式虽然发电收益相对低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但此模式发电收益与用户无关,仅取决于电站的发电量,收益相对稳定,风险小。
所以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并网模式上建议选取“全额上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