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15]86号
【发布部门】玉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17
【实施日期】2015.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5〕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2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一)配合自治区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配合自治区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相关部门配合。
2016年12月前完成)
上位法修订后,配合自治区及时制定或修订完善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法规规章体系。
(责任单位: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关部门配合)
(二)及时做好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工作。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对涉及安全生产审批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市法制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办发〔2014〕35 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玉发〔2014〕12 号)的要求,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制定出台贯彻落
实《玉林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相关部门配合。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新调整或者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行业部门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市编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
所有企业要按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所有企业都要按照企业管理层级,建立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所有企业都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新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全员培训合格。
实行安全培训记录存盘制,单位和个人要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充实提升企业安全法制教育内涵。
(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市国资委)
(五)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严格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