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头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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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意见和建议
九、结论
验收工作组全体成员检查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单位的报告,审查了验收资料,经分析讨论后认为: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单位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控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工程能按批准设计标准运行、发挥效益,验收资料齐全,同意交工,予以验收签证。
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
单位工程验收
鉴定书
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
2011年12月2日
验收主持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指挥部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项目法人: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指挥部
设计单位: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L05龙泉头河路基及绿化带
17
17
13
17
13
76.5%
合格
合格
合格
(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工程外观质量应得分75分,实得分58.5分,得分率78%。
(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平行抽检均合格;中间产品质量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均合格;灌注桩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三)单位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工程开工、完工时间,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工程于2005年11月6日开工,主体工程于2007年2月1日完工。河道土方开挖采用液压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施工;灌注桩施工采用冲抓钻机成孔,原浆护壁;砼采用0.35m3拌和机拌合,人工运至现场,插入式振捣器振捣。
二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河道整治工程完成的工程项目。
(四)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本单位工程所有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78%,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工程施工期间和试运行期间沉降变形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要求,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五、分部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无。
六、运行准备情况(投入使用验收需要此部分)
一、单位工程概况
(一)单位工程名称及位置
单位工程名称: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工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上戍乡,距温州市20Km。
(二)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戍浦江下游支流河道整治工程为戍浦江流域规划中的一期支流工程,戍浦江一期支流河道整治工程共有13条河流龙泉头河整治工程是戍浦江一期支流河道整治工程中的一部分,设计龙泉头河道总长1126.6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河道开挖和护岸挡墙。
三、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龙泉头河鱼藤公路以上部分(桩号K0+091-K0+370)进行了河道拓宽疏浚,护岸未实施,K0+091以上部分根据区府(2005)32号文暂不施工。下游(桩号K0+830-K1+126.6)未实施,其余460m已按设计文件完成。主要完成工程量:土方开挖4.82万m3,石渣回填0.12万m3,土石渣回填0.54万m3,砼0.06万m3,松木桩2846根,砌石0.12万m3,钢筋制安13.828t。
十、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
十一、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十二、附件
(一)提供给验收工作组资料目录
(二)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目录
施工单位:浙江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单位:
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
验收时间:2011年12月2日
验收地点: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前言(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
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一期支流河道整治工程(龙泉头河)单位工程工程验收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在温州市鹿城区举行。单位工程验收由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整治工程指挥部主持,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温州市水利局、鹿城区发改局、鹿城区纪委、鹿城区农林水利局、鹿城区财政局、鹿城区审计局、温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整治工程指挥部、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龙泉头河工程全长1126.6m,本次实施段为新渔藤公路以北460m,桩号龙K0+370-K0+830;为解决戴宅村的防洪问题,经工程变更签证对渔藤公路以南的279m(龙K0+092-K0+370)河道进行疏浚;最上游段的91m根据区府(2005)32号文暂不施工;下游段296.6m(龙K0+830-K0+126.6)因政策处理问题无法进行施工,该部分工程由建设单位调整至主河道Ⅲ标段实施(见区府公文处理单2011.11.14)
单位工程验收由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整治工程指挥部主持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温州市水利局鹿城区发改局鹿城区纪委鹿城区农林水利局鹿城区财政局鹿城区审计局温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整治工程指挥部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
四、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编号、名称
单元数量(个)
施工单位
自评
监理单位复核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优良
合格
优良
优良率(%)
监理单位
复核
验收小组
评定
市质监站
核定
L01龙泉头河土方开挖
16
16
15
16
15
93.7%
优良
优良
优良
L04龙泉头河浆砌石挡墙
301
301
268
301
256
85%
九、结论
验收工作组全体成员检查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单位的报告,审查了验收资料,经分析讨论后认为: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单位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控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工程能按批准设计标准运行、发挥效益,验收资料齐全,同意交工,予以验收签证。
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
单位工程验收
鉴定书
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
2011年12月2日
验收主持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指挥部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项目法人: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指挥部
设计单位: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L05龙泉头河路基及绿化带
17
17
13
17
13
76.5%
合格
合格
合格
(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工程外观质量应得分75分,实得分58.5分,得分率78%。
(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平行抽检均合格;中间产品质量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均合格;灌注桩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三)单位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工程开工、完工时间,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工程于2005年11月6日开工,主体工程于2007年2月1日完工。河道土方开挖采用液压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施工;灌注桩施工采用冲抓钻机成孔,原浆护壁;砼采用0.35m3拌和机拌合,人工运至现场,插入式振捣器振捣。
二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河道整治工程完成的工程项目。
(四)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本单位工程所有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78%,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工程施工期间和试运行期间沉降变形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要求,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五、分部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无。
六、运行准备情况(投入使用验收需要此部分)
一、单位工程概况
(一)单位工程名称及位置
单位工程名称:戍浦江下游河道一期支流(龙泉头河),工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上戍乡,距温州市20Km。
(二)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戍浦江下游支流河道整治工程为戍浦江流域规划中的一期支流工程,戍浦江一期支流河道整治工程共有13条河流龙泉头河整治工程是戍浦江一期支流河道整治工程中的一部分,设计龙泉头河道总长1126.6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河道开挖和护岸挡墙。
三、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龙泉头河鱼藤公路以上部分(桩号K0+091-K0+370)进行了河道拓宽疏浚,护岸未实施,K0+091以上部分根据区府(2005)32号文暂不施工。下游(桩号K0+830-K1+126.6)未实施,其余460m已按设计文件完成。主要完成工程量:土方开挖4.82万m3,石渣回填0.12万m3,土石渣回填0.54万m3,砼0.06万m3,松木桩2846根,砌石0.12万m3,钢筋制安13.828t。
十、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
十一、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十二、附件
(一)提供给验收工作组资料目录
(二)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目录
施工单位:浙江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单位:
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
验收时间:2011年12月2日
验收地点: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前言(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
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一期支流河道整治工程(龙泉头河)单位工程工程验收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在温州市鹿城区举行。单位工程验收由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整治工程指挥部主持,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温州市水利局、鹿城区发改局、鹿城区纪委、鹿城区农林水利局、鹿城区财政局、鹿城区审计局、温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整治工程指挥部、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龙泉头河工程全长1126.6m,本次实施段为新渔藤公路以北460m,桩号龙K0+370-K0+830;为解决戴宅村的防洪问题,经工程变更签证对渔藤公路以南的279m(龙K0+092-K0+370)河道进行疏浚;最上游段的91m根据区府(2005)32号文暂不施工;下游段296.6m(龙K0+830-K0+126.6)因政策处理问题无法进行施工,该部分工程由建设单位调整至主河道Ⅲ标段实施(见区府公文处理单2011.11.14)
单位工程验收由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整治工程指挥部主持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温州市水利局鹿城区发改局鹿城区纪委鹿城区农林水利局鹿城区财政局鹿城区审计局温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整治工程指挥部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
四、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编号、名称
单元数量(个)
施工单位
自评
监理单位复核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优良
合格
优良
优良率(%)
监理单位
复核
验收小组
评定
市质监站
核定
L01龙泉头河土方开挖
16
16
15
16
15
93.7%
优良
优良
优良
L04龙泉头河浆砌石挡墙
301
301
268
301
256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