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解中心维护妇女权益的案例探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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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解中心维护妇女权益的案例探讨
目录
社区调解中心维护妇女权益的案例探讨 (1)
一、案例背景 (1)
二、案例分析 (2)
三、服务计划 (3)
(一)服务目标 (3)
(二)服务策略 (3)
四、服务过程 (3)
(一)进行会谈,探讨调解可能 (3)
(二)明确态度,商讨解决办法 (4)
五、案例评估 (4)
六、案例反思 (4)
(一)充分发挥社区调解中心的资源优势 (4)
(二)推动公益诉讼 (5)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妇女发展问题也随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发展妇女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理论和新指导,为妇女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妇联难以适应新形势妇女维权工作,作为社会工作者,从基层工作员工角度探讨新时代复杂背景下维护妇女权益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推动社区工作进步的同时合理合法地保障了妇女权益。
一、案例背景
黄女士(化名),女,50多岁,是一名出色的教育咨询师,目前工作稳定,跟周围的居民相处的也很好,婚姻状况处于离婚,一人照顾孩子,儿子在市某学校就读初中。
黄女士于2016年受邀加入某培训机构担任招生老师,负责相关招生事宜,其与招生部门主管王某(机构负责人外甥)是上下级关系。
2020年10月19日,黄女士与王主管由于招生活动等工作事宜发生争吵,黄女士和王某在招生方式上发生了较大分歧,但在争吵过程中黄女士一直保持着理性的态度,站在事情的角度进行争论,而王某却不依不饶,言辞较为犀利极端,且存在一定的
言语侮辱,在这种情况下,黄女士和王某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
随后王某的同事兼下属陈某(化名)上前推搡了黄女士,从而导致黄女士撞到了桌子导致黄女士受伤。
事情发生之后,黄女士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但在两次民警介入后双方依然未达成和解。
黄女士作为一名教育咨询师,接受了高等教育,对于此次事件具有自己的认知和思考,作为一名妇女,黄女士首先想到的是去寻求妇联的帮助。
但由于黄女士对于妇联接触甚少,对于妇联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内容不甚了解,于是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向妇联求助,而是选择在2020年在有关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案件相关文章,但是由于黄女士互联网影响度较低,所发表的文章并没有得到传播,无法造成一定的影响力。
在求助无果后,2020年11月黄女士想到了寻求社区工作者的帮助,于是黄女士来到了社区,寻求到了我们社工的帮忙,并详细地阐述了整个事情的发展经过。
黄女士在社区调解中心表达了她的三个诉求:一是她所在的教育培训单位未对此次给出一个明确的结果,希望我们能够找到有关部门介入调解;二是此事发生之后其没有到公司上班数天,担心被公司辞退,希望镇我们社工能够找到有关部门介入调解;三是后续冲突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时,希望在社工的帮助下找到有关部门的介入和帮助。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案情复杂,跨越周期长,涉及人物角色和职能部门较多。
自结案后,首先分别联系双方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其次在镇维稳会议中向相关部门通报案情,在案件办理中提高案件办理的优先度;再次,准确把握需求。
案主的诉求是随着案件不断发生变化的,社工需要随着案件的发现了解案主的需求变化。
就本案例来看,黄女士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的一方,同样也作为一名具有法律意识的妇女,在本案例中明显表现为无过错方。
黄女士在和王某争论的过程之中一直保持着理性思考,言语未存在辱骂、嘲讽等,反观案例中的王某,不仅在争吵过程中存在着言语辱骂的行为,而且作为一名成年男性,甚至对妇女大打出手,是本案例中明显的过错方。
黄女士在本案例中作为弱势方,在案件发生后,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较大打击,黄女士选择求助于社区工作者,同时详细阐述了案件发生的过程以及自己的诉求,说明这是黄女士对于社区工作者的信任。
在案件中案主表面的诉求是要求打人者得到惩罚,深入分析案主的社会支持
网络薄弱,案主作为一个重病初愈的单亲母亲是在面对一个组织的时候天然处于弱势地位,社工通过人文关怀,定时与案主进行会谈,及进行情绪梳理与辅导,建立社工与案主彼此的信任,让案主在惶恐无助时能够想到寻求社工的支持,这是对妇社工工作的信任。
作为社会工作者,理应将黄女士的这份信任转化为合理的解决方式,在满足黄女士的基本诉求情况下尽最大的努力将此次案件对黄女士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合理合法地维护好黄女士的妇女权益,让社会工作者的力量得以充分发挥出来。
三、服务计划
(一)服务目标
经过与服务对象沟通协商,针对其问题及需求,社会工作者制订了服务目标:给予正面思维导入,改变服务对象认知,协助其两人进行调解,找到缓解目前矛盾的平衡点。
(二)服务策略
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多次进行沟通和协商,制定了以下的服务介入策略:选择个人系统介入:服务对象情绪非常激动,可运用理性情绪治疗理论从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着手,与其建立良好的专业信任关系。
让服务对象和社会工作者一起回顾案情的整个过程,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以解开思想上的症结,并愿意接受社工的调解。
四、服务过程
(一)进行会谈,探讨调解可能
过程:11月6日社工在大致了解整个事情经过以及明白了黄女士的诉求后,社工发现黄女士整个人处于一种较为激动的状态,作为一名大病初愈的单亲母亲,本身自身承受的生活压力较大,加上此次案件王某对黄女士造成的身心伤害都不可估量,于是黄女士情绪失控,悲伤和愤怒的情绪一直围绕在黄女士的身边。
因此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对黄女士进行情绪调整。
于是社工首先安抚了黄女士激动的情绪,在沟通过程中采取温和的语言给予黄女士专业的帮助,同时邀请黄女士就坐,向其递上温开水安慰其情绪,进一步向其详细讲解了我国关于劳动人员的法律保护,让她不用担心会因为此时被单位开除。
并告知如果黄女士遭到开除威胁或者受到公司不公平待遇,可以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处理,同样也告知她可
以向有关部门如社区维稳中心等请求介入协商和调解。
(二)明确态度,商讨解决办法
过程:11月7日,社工电话联系黄女士所在的培训机构负责人,表明了身份、是由机构负责人在事件发生后公司已经积极主动参与过调解,但是不被接受。
社工也相继告知,由于双方的家庭状态、教育背景以及身份差别可能导致双方存在认知差异,从而导致调节无法达成。
同时社工也告知可以以第三方的中立立场从中调解。
此后社工积极联系双方了解双方的态度、意见和诉求。
在社工介入调解期间,黄女士所在机构以黄女士旷工为由向黄女士寄送开除通知书。
黄女士在向社工告知此情况后,社工与律师(中心调解队伍成员)在商议之后带齐相关材料到地方人力资源局帮助黄女士申请劳动仲裁,在开庭前社工多次联系黄女士向其提供法律、诉讼费用等咨询支持,并始终给予情感支持。
结果:黄女士在社工的情绪调节下和社工法律知识科普讲解下,对于本案例也变得较为全面,作为本案例中无明显过错的一方,社工的支持无疑是对黄女士最大的安慰,同时,在社工的帮助下,黄女士得以联系到社区调解中心,并在社区调解中心的帮助下得到了律师(中心调解队伍成员)的专业指导,对于案情的把握更为准确,心理上的负担也逐渐放了下来,可以开始正常工作生活,并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
五、案例评估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社工感受最深的其实是案主对自身资源的有效利用。
案主是在需要维权的时候主动到社区调解中心求助的,其明确知社区调解中心的职能和工作范围,对其有清晰的认识。
六、案例反思
(一)充分发挥社区调解中心的资源优势
社区调解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有效资源,加强交流合作,构建上联党政、中联社会力量、下联妇女的互动体系。
一是发挥社区基层组织“联”字优势。
开展的全科大网格工作,广泛发动网格员的力量,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和垃圾分类、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带动广大妇女一起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二是运用“情感治理”原则,将服务触角向下拓展延伸,发挥自身积极能动性,主动联系并帮助妇女特别是贫困户、残疾妇女等弱势群体,给予她们更多的关注和照料。
三是发挥社区工作者
的在家庭工作中的优势。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扎实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并宣传典型事迹,能够引导大家参与创建活动,最大限度释放家庭的能量,带动妇女姐妹积极参与,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二)推动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一种认为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在法律的授权的基础上,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就业歧视不仅仅涉及司法,更多的还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很难通过市场的行为进行规制,因此需要制定公益诉讼制度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就业者。
社区工作者可以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公益诉讼维护妇女权益的优势,为妇女权益的维护出一份力。
一方面,策划网络宣传活动。
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利用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多种网络表达方式,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完善网上舆情收集研判反馈机制,坚定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峙续凝聚网上巾帼正能量,增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功新时代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
另一方面,打造网上联系渠道,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方式与各行各业妇女群众建立广泛联系,构建集法律政策咨询、创业就业帮扶、家庭关系调适等于一体的网上服务平台,推动线上联络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让妇女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