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涉及的合同法律问题需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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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了解,周吉高领衔的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结合建筑行业现状,已经研 究并整理了近百个建筑企业在“营改增”条件下涉及的相关合同法律问题,主要 可分为纳税主体类的;应税行为的种类及范围类;应纳税额的计算类;发票管 理类等四大方面。
周吉高还认为,与此同时,施工企业还需要围绕前述内容,按与发包人、 分包人、供应商、租赁商的不同合同,分别作出相应的、针对性的约定。至于 具体怎么约定,一般认为有两种约定方式:一种可以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 专门约定;另一种是将需要约定的内容约定到每一个相关条款中。但相比而 言,第二种约定方式更具有系统性,也更能使合同文本保持其内在的逻辑性。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在合同中约定“营改增”内容?周吉高认为,至少需要在 五个方面进行约定:一是约定合同中开票人的纳税人种类,受票人的准确名 称、税号、账号、开户行、地址、电话等相关基本信息;二是约定应税行为的 种类及范围,当存在多种应税行为时,需要分别约定,目的在于避免因不同种 类的应税行为税率不同而产生争议;三是分别约定合同所涉应税行为对应价 款、税率或征收率及税额,目的在于避免因价税不明、不同种类的应税行为税 率不同而产生争议;四是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间、种类、发票备注栏之要 求,以及是否需要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等;五是约定违约责任,明确因违反有关 发票义务,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营改增”涉及的合同法律问题需高度重视
——周吉高律师谈“合同约定”在“营改增”背景下对企业税负的重大影响 □本报记者 黄丹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律 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吉高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 指出,5 月 1 日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新政对建筑企业的合同法律问题会带来诸多 重大变化。怎样在合同中约定与税赋相关的内容,将直接影响施工企业实际税 负水平;同时若没有针对营改增政策进行补充或者调整约定,将会因为合同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导致合同纠纷甚至引发刑事责任。
周吉高还认为,与此同时,施工企业还需要围绕前述内容,按与发包人、 分包人、供应商、租赁商的不同合同,分别作出相应的、针对性的约定。至于 具体怎么约定,一般认为有两种约定方式:一种可以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 专门约定;另一种是将需要约定的内容约定到每一个相关条款中。但相比而 言,第二种约定方式更具有系统性,也更能使合同文本保持其内在的逻辑性。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在合同中约定“营改增”内容?周吉高认为,至少需要在 五个方面进行约定:一是约定合同中开票人的纳税人种类,受票人的准确名 称、税号、账号、开户行、地址、电话等相关基本信息;二是约定应税行为的 种类及范围,当存在多种应税行为时,需要分别约定,目的在于避免因不同种 类的应税行为税率不同而产生争议;三是分别约定合同所涉应税行为对应价 款、税率或征收率及税额,目的在于避免因价税不明、不同种类的应税行为税 率不同而产生争议;四是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间、种类、发票备注栏之要 求,以及是否需要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等;五是约定违约责任,明确因违反有关 发票义务,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营改增”涉及的合同法律问题需高度重视
——周吉高律师谈“合同约定”在“营改增”背景下对企业税负的重大影响 □本报记者 黄丹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律 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吉高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 指出,5 月 1 日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新政对建筑企业的合同法律问题会带来诸多 重大变化。怎样在合同中约定与税赋相关的内容,将直接影响施工企业实际税 负水平;同时若没有针对营改增政策进行补充或者调整约定,将会因为合同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导致合同纠纷甚至引发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