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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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督办制度
一、制定背景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会议组织和督办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协调性,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局内各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分局领导、部门主管、中层干部、基层工作人员等。
三、会议组织
1.会议类型
分局内会议分为常务会议、部门会议和联席会议三种类型。
常务会议:主要由分局领导组织召开,审批重要文件及决策性事项。
部门会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组织,主要就本部门工作进行讨论和协调。
联席会议:具体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召开,主要是为了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问题和推进事项的进展。
2.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一般在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时间由召集人确定,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会议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求设施完善、环境安静。
3.会议议程和材料
会议议程由召集人事先制定,并通知相关人员;会议材料需提前制作及分发,确保会议效率。
4.会议主持和纪要
会议由主持人主持,确保会议按照议程顺利进行;会议纪要由记录人及时制定,并在会后进行审核和分发。
四、督办工作
1.督办的概念与分类
督办是指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纠正,确保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根据督办的对象不同,可将其分为日常督办和专项督办两种类型。
日常督办: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纠正,如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等。
专项督办:对一些需要专门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和纠正,主要针对重要工作任务和突发事件等。
2.督办的流程
督办流程主要包括确定督办对象、制定督办计划、督办跟踪和反馈、总结和评估四个环节。
确定督办对象:针对需要督办的问题人员或项目进行确定。
制定督办计划:根据党政领导工作要求和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制定督办计划及时间安排。
督办跟踪和反馈:对督办对象按照计划进行跟踪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总结和评估:在督办完成后,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进行反馈意见。
3.督办的效果评价
督办效果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问题解决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效益等。
在评价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指标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问题。
五、工作流程
1.会议召集:会议召集人制定会议计划,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
2.会议组织:会议议程和材料由会议组织者事先准备,会议准时召开。
3.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按照会议议程记录会议内容,并制定会议纪要。
4.督办对象确认:针对需要督办的问题人员或项目进行确认。
5.制定督办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督办计划及时间安排。
6.督办跟踪和反馈:对督办对象按照计划进行跟踪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7.总结和评估:在督办完成后,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进行反馈意见。
六、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制度要求召开会议和落实督办工作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总结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会议和督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协调性,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求分局内各级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分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