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假可以请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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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假可以请多久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生育后享有哪些假期和待遇?本文详细解读了休安胎假是否还有产假、保胎假与产前假的待遇、产假津贴与哺乳假等相关问题,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女职工安胎假可以请多久
法律常识:
女职工安胎假可以请多久,要根据单位的批准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的安胎假就是保胎假,而保胎假的时间是算在产假里面的,产假一般则为98天。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一、劳动法产假的时间规定如下:
1、顺产者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80天;
2、生育难产者产假在原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孕妇怀孕未满4个月不行流产者,享受15天产假;
5、孕妇怀孕满4个月不行流产者,享受42天产假。

二、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是:
1、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3、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4、女职工有下列情形,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女职工安胎假可以请多久,要根据单位批准的天数确定。

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根据顺产、剖腹产等来区别。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若不满足一定的条件,不可以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休安胎假还有产假吗
一、休安胎假还有产假吗 1.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如果在怀孕期间已经申请了产假并得到了批准,那么在产假期间将不再享有额外的安胎假。

2.产假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而设立的,一旦开始产假,就应当按照产假的规定进行休假和待遇支付。

二、保胎假与产前假待遇保胎假和产前假是怀孕期间女职工可能享有的两种假期。

1.保胎假是由医生开具证明,确认孕妇需要休息保胎的情况下,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并按照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则是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以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在产前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

三、产假津贴与哺乳假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这是国家为了鼓励生育和保障女职工权益而设立的补贴。

1.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因此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
产假工资可能并不相等。

按照规定,女职工可以选择领取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中较高的一项。

2.女职工在生育后,如果有困难且工作许可,可以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在哺乳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如果再延长期间,则按七成发放。

三、法律对保胎假是如何规定的
保胎假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杭州市劳动局的复函)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四、安胎假可以请多久
法律常识:
安胎假可以请98天,其中产前可以请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如果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请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请42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保胎假规定有多少天
一、保胎假规定有多少天
保胎假,是我们大家通俗的叫法。

但是,对于现在提出的“保胎假”这一新概念,我国目前的法律上并无相关规定。

保胎假大概可分为这么3种情况:
一是产前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二种情况是女职工怀孕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保胎。

它的请假前提是,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

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须批准,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病假情况进行操作。

第三种情况是,女职工关心胎儿发育情况,怀孕后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

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拥有自主权,可批可不批。

孕妇休保胎假,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给孕妇准许“保胎假”。

二、女职工的产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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