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25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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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1257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7.03
•【字号】闽银保监函〔2019〕435号
•【施行日期】2019.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
20191257号提案的答复
闽银保监函〔2019〕435号卢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建议》提案(第20191257号)收悉,现就与我局职责有关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福建银保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惠金融工作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引领辖区银行保险机构持续提升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提案涉及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出台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
研究出台《推动构建福建银保企命运共同体行动纲要》、《普惠金融“百千万”工程方案》等纲领性文件,提出辖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总体思路和中长期规划;二是出台指导意见。
下发《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围绕责任意识、内生机制、金融创新等重点领域提出21条措施,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十项“升级
行动”。
下发2019年度福建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专项工作意见,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推动加强“能贷会贷”服务能力和“敢贷愿贷”内生机制建设。
三是强化激励引导。
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对辖区26家主要银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将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奖励等挂钩。
持续完善福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评价体系,在普惠金融业务15%高权重的基础上,探索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纳入评价指标,推动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积极性。
(二)持续完善银行信贷服务。
一是上提授信额度。
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资源倾斜,合理提高授信额度,强化信贷支持力度;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将部分重点小微、民营企业产品抵押率提高至100%,华通银行要求本年度80%以上公司类新增贷款投向民营企业。
全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7.6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5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占比35.84%,总体保持较高水平。
二是下调贷款门槛。
推动银行业机构结合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特点,合理调整授信条件,切实改善贷款可得性;建行省分行主动扩大普惠型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押品范围;农行省分行适度调低小微、民营客户信用等级准入要求。
辖区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6.93%,同比提高0.83个百分点。
三是压降贷款利率。
引导银行业机构完善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1-4月份辖区银行业机构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6.96%,比去年四季度进一步下降0.22个百分点;积极扩大续贷业务覆盖面,至4月末全辖累计办理续贷业务3232.62亿元,为中小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45.26亿元。
四是减免服务收费。
组织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辖区银行业机构今年以来减免服务收费项目156个,惠及企业29.71万家次,合计减费让利4.06亿元。
(三)创新开办供应链金融服务。
一是创新线上供应链融资产品。
引导辖内银行业机构创新服务供应链小微企业,如农行省分行于2018年上半年以福建九牧厨
卫公司为核心,成功上线数据网贷项目,首批为该公司上游32家小微企业供应商授信8614万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发放贷款45笔、4158万元。
农行省分行对数据网贷客户全部实行普惠金融贷款优惠利率,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同时企业仅需依据其与核心企业的交易订单就可获得融资,无需提供额外担保,有效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题。
二是创新金融租赁产品。
引导辖内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特色功能,助力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销售。
如海西金融租赁为省内优质设备制造商量身定做“厂租通”产品,将融资租赁业务嵌入其营销体系,不仅促进产品销售,解决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难题,同时帮助其下游中小微企业以类似于按揭方式购入新设备扩大生产。
目前已通过“厂租通”业务助力6家民营企业生产的工程机械、专用设备远销新疆、云南、甘肃等地,为13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8406万元融资支持。
(四)深化与担保公司业务合作。
一是做大“424政银担”风险分担业务规模。
引导辖内银行业机构加大与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合作,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截至目前,省再担保公司与邮储银行省分行、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福州农商行、东亚银行等6家银行以及龙岩、三明、泉州3家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签订“424政银担”业务模式合作框架协议,即省再担保公司、银行和地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分别按40%:20%:40%的比例承担风险,项目落地金额1195万元。
二是探索开展科技贷款业务。
辖内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等5家银行已与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签约合作,“政银”模式下银行、政府分别按50%:50%比例承担风险。
人保产险省分公司、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等与政府签约合作,“政银保”模式下银行、保险分别按30%:70%比例承担风险,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达上限后,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偿。
目前业务顺利推进,积极为省内轻资产型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扣两大任务,做好规定动作。
一是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两增两控”。
按月通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及时下发监管提示函,督促落实考核要求。
截至4月末,辖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5.4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68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68.32万户,比年初增加4.52万户;总体实现“两增”序时任务目标。
二是开展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监督检查。
在省局层面成立一把手挂帅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6大类21条督查要点,深入排查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促进建立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努力推动辖区民营企业融资规模稳步扩大,业务效率持续提升,服务成本合理控制。
(二)完善三大机制,创新特色举措。
一是联动机制聚合力。
探索建立福建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民营企业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商请省自然资源厅协调不动产登记机构完善房屋他项权证登记内容,改进续贷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推动13家银行接入“银税互动平台”,完善线上“一站式”服务。
二是评价机制添助力。
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对辖区26家主要银行开展评价, 将结果与财政资金奖励等挂钩。
完善福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评价体系,探索将民企服务情况纳入评价指标。
三是内生机制增动力。
推动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将普惠金融工作与自身发展战略结合,做实内部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倾斜、专项费用、人才培养等激励措施。
引导完善普惠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和纠错容错机制。
(三)推进三大行动,助力服务升级。
一是推进精细服务行动。
制定普惠金融精细年活动方案,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从政策、产品、流程等方面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实现普惠金融数量、质量双提升。
二是推进“三个一百”行动。
督促银行执行“百名行长进企业”要求,进一步加快行商转型,下沉服务重心;落实“百名厅(市)长精准服务百家龙头企业”方案,现场走访3家挂钩企业,纾解融资难点。
三是推进宣传引导行动。
借助银保监会新闻发布会平台,宣传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民营企业做法成效。
编写《福建银行业保险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8)》白皮书,系统总结普惠金融发展成果、措施和经验。
推进“践行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正面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局将紧密围绕银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加强监管引领,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供给能力,扩大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强化金融创新,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一)强化监管督导,落实增融降本。
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两增两控”为中心任务,不断深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督导方式,抓好整体工作传导与部署,分机构、分地区推进目标落实。
督促辖区银行业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信贷投放,法人银行业机构要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要严格落实总行下达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引导银行业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保本微利”原则,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管理,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模式以及担保方式等因素,实施差别化的利率定价,确保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规范经营行为,杜绝不合理成本转嫁,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严禁通过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返存、浮费分利、捆绑销售理财保险产品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两禁两限”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进一步主动扩大降费范围。
(二)细化分类支持,完善服务对接。
引导辖区银行业机构紧密结合行业、区域、企业的不同特征采取差异化信贷支持手段,努力做到“一类一策”“一企一策”。
对于正常经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潜力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要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实现有效信贷配给,在资金安排和贷款价格上予以适当倾斜。
对暂
时出现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分类采取支持处置措施,避免“一刀切”;对于出现较大风险的存量大中型企业客户,要充分发挥债委会作用,逐户制定企业帮扶或风险处置方案,切实执行债委会决议和工作要求。
(三)优化信贷技术,改进融资增信。
一是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快补齐信贷技术短板,转变过度依赖抵押担保的贷款模式,强化第一还款来源审核,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合理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比重。
二是引导银行业机构充分结合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轻资产”、缺乏有效抵押的特点,创新相关抵质押担保模式,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灵活运用企业自身信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投资机构担保等各类担保或担保组合方式,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是推动深化银保业务合作,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总结完善“政银保企”合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有效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功能;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发挥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便利功能,与银行业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相关业务模式,进一步强化银保合作,提高出口企业承接国际订单能力。
感谢您对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树福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