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企业处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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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企业处业务工作要点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0.03.12
•【字号】黑财企[2010]9号
•【施行日期】2010.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企业处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财企〔2010〕9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企业处业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企业处业务工作要点
2010年企业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关注和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企业的影响,完善并统筹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支持外贸和旅游事业发展,强化企财基础性工作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企财工作水平,努力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着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切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一)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
整合现有省级专项资金和预算安排资金,设立省级经济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确保合理使用。
(二)统筹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充分利用省经济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省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大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建设,扶持新兴产业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先进装备、生物疫苗、电子元器件、焊接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等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研究提出新兴产业财政支持政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支持大项目建设,壮大工业经济规模。
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项目、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围绕装备、食品、轻纺、医药、石化、冶金、建材等优势主导产业,继续支持“双百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壮大工业经济规模。
(四)支持节能减排,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
支持钢铁、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和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支持高耗能行业生产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传统工艺和生产流程,推动信息技术在能效监测领域的应用;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有机融合。
(五)加快促进服务外包业发展。
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企业获得国际认证;支持商务平台、金融服务外包基地、石油石化服务外包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哈尔滨和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六)继续实施和落实好保增长、促发展各项政策。
继续实施《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促进发展政策措施》,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走出困境,加快发展;积极实施《黑龙江省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试行办法》,努力解决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贷款难问题;认真落实《工业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兑现奖励政策,确保各项保增长、促发展的财政政策得到持续有效落实。
(七)积极争取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
围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做好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工作。
立足于我省老工业基地的比较优势,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筛选一批科技含量高、拉动力强、示范作用大的企业项目,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外贸发展等资金的争取工作。
牵头做好财政部门贯彻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意见的推进和落实工作。
二、突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八)实施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政策。
设立省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鼓励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研究制定《省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股权退出及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建立股权投入、退出和收益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省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基金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股权投资规范管理。
(九)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科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围绕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产业化项目;围绕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内重大科技平台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形成科技产业化示范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十)认真落实首台(套)产品奖励政策。
按照《省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和《实施细则》,落实好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的生产企业、购买用户的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原始创新,积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一)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继续实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先立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再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政策,合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
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专业化协作配套等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十二)支持企业专利技术推广应用。
发挥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企业在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和国防科工产业等方面获得专利,支持具备条件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建设。
研究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办法。
三、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妥善解决省级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在安排省级国企改制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省级国有资本收益征收和省级改制企业资产变现工作力度,多渠道筹措改制资金,重点解决龙涤集团、亚麻集团等省级企业改革遗留问题。
(十四)争取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政策。
积极争取和落实中央下放军工破产企业分离移交中小学、公安机构享受国家第二批分离办社会政策,做好经费补助基数的测算和上报工作。
组织开展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分离办社会、“三供一排”改造费用及移交情况的调研测算工作,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提供依据。
(十五)稳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
在稳步推进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政策,逐步扩大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范围。
积极做好提高集体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中央补助标准等政策争取工作。
(十六)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工作。
加大征收力度,认真开展201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工作;研究制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和操作程序,做好2011年省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研究推进市(地)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指导市(地)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关注和争取中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对地方的分配和支持。
(十七)加强煤矿安全技改投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增加省级煤矿安全技改专项资金投入,支持我省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提高煤矿生产技术水平,支持瓦斯治理等新技术推广,保障和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会同财政监督局等单位,核查省龙煤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各省级煤矿安全技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更加注重对外开放,切实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
(十八)支持重点园区和口岸建设。
用好国家和省外贸发展金,支持口岸完善基础及配套设施;整合存量资金,重点用于口岸通道的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实现口岸建设、区域贸易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打造对俄合作综合平台。
积极推动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和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建设。
(十九)继续支持调整出口结构。
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经济效益好的产品出口,加快对外贸易方式转轨。
积极支持贸易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我省技术等服务贸易产品出口,重点支持服务外包业的发展。
积极研究边境经济合作支持政策,发挥兴边富民政策的带动效应。
(二十)支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支持企业扩大境外投资,提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水平。
支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实现出口产品境外本土化,化解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境外参展、宣传推介等活动,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良好环境。
五、大力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切实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十一)重点推进旅游名镇建设工程。
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1个重点旅游名镇建设。
积极制定和实施支持旅游名镇建设的
政策措施,加大对旅游名镇建设的政策引导力度。
同时,积极推进以五大连池申遗工程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接待条件。
(二十二)统筹资金支持旅游宣传。
整合各级政府对旅游宣传的资金投入,对市县政府在国家级重点媒体的宣传投入,采取整合打包和配套资金注入的方式,统筹运用资金政策,合力推广旅游资源。
(二十三)支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
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项目金融合作协议》,建立支持乡村旅游的政银合作体系,采取企业贷款、政府贴息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少、见效快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建设。
六、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十四)加强企业财务制度建设。
积极配合财政部企业司研究制定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
研究制定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办法,为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接续发展、衰退期转产提供财务制度保障;研究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办法,健全企业财务监管手段,加强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研究制定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财务管理措施和办法;研究制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十五)开展重大政策调研工作。
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调研工作,研究支持新兴产业发展、装备制造业配套产业加快发展、风险投资基金进退机制及绩效考核等政策措施;围绕外贸、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对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情况、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研究争取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分离中小学经费补助政策和“三供一排”改造政策;研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
(二十六)完善财务信息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月报基础工作,继续扩大非国有企业月报编报范围。
按时完成全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国有企业和
外资企业决算审核和汇总工作,起草并上报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建立并推进全省网络报表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直接通过网络系统报送月报和年度决算报表,市(地)县网络审核,提高财务会计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尽快形成覆盖全省、集中管理、多层级次的企业财务信息网络报表系统。
进一步发挥企业财务信息的功能作用,及时提供企业经济运行数据,满足财政企业工作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需求。
(二十七)加强企业经济运行分析。
加大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月度常规分析、季度重点分析、年度总体分析的工作力度,从企业总体运行情况、重点行业运行特点及应关注的问题等方面,反映各月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结合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生产经营等指标进行分析,加强因素分析和构成分析。
适时召开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针对企业运行和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题调研力度,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思路和建议,为制定财政政策和研究资金投向提供依据。
(二十八)创新资金支持方式。
在现有贷款贴息和无偿补助方式支持项目的基础上,不断研究事后奖励、先借后投、风险投资、银企合作贷款风险补偿等多种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的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
修改和完善现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适应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大项目建设和调整资金支持方式的要求。
(二十九)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部门预算专项结转和净结余资金。
将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贯穿于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控。
选择部分专项资金,适时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资金扶持方式和扶持重点。
(三十)加强对地市工作指导。
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财政企财系统政策和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全省财政企业工作会议和地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会审工作会议,研
究、部署财政企财工作,交流经验,推进企业财政财务工作深入开展。
适时举办企业信息系统软件填报、全省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等专题培训,全面推进企财系统业务素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