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公共部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1 总则1.0.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1 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3. 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关于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
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建文[2013]39号
各市、州、直管理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新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及计量单位作统一规定(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明确
2、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清单项目计量单位取定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
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明确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1、“A.1 土方工程注9”: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1 总则1.0.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1 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3工程计量3. 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1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 取费标准(见下表)计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费率 1 市政工程 实行标准化管理 2.20% 未实行标准化管理 1.88% 2 园林绿化
工程 园林建筑 3.41% 绿化种植 2.48% 绿化养护 2.42%
3 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3.00%
第3页,共66页。
备注: 1、市政工程是否实行标准化管理,应根据闽建综〔2015〕10号文件精神
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确定。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均实行标准化 管理。
2、市政工程(不论是否实行标准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 内容均不包括施工现场围墙(围挡)。施工现场围墙(围挡)在措施项目清单中 单独列项计算。工程招标时,应当根据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措施项目清 单中提供围墙(围挡)的做法及暂定数量,结算时按实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各专业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在我省施行,结合我省实际
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在我省新版费用定额和新的专业消耗量定额颁布实施前,仍
第12页,共66页。
2、优质工程增加费按《福建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落实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 (闽建筑[2014]36号文)执行,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不 含本身、远程监控费)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3、远程监控费,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时列入暂列金额计算, 结算时列入措施项目费中计算。
湖北省201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装饰、公共专业)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宣贯学习测试卷一、填空题。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中的9本计算规范包括的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3、2013版规范的规费中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新增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4、关于土壤及岩石分类,取消了原08规范中(表A.2.4土质鉴别表),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重新定义。
5、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市场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
6、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承担。
7、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10%~15%)为参考。
8、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0、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可调整。
11、在工程计价中,对(合同价款)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
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标准[详]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及9本计算规宣贯学习测试卷一、填空题。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及9本计算规中的9本计算规包括的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
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及9本计算规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3、2013版规的规费中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新增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4、关于土壤及岩石分类,取消了原08规中(表A.2.4土质鉴别表),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021-2001)重新定义。
5、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市场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
6、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承担。
7、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10%~15%)为参考。
8、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0、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可调整。
11、在工程计价中,对(合同价款)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篇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1 总则1.0.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1 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3. 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
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
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
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
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
对工程整个实施阶段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实施过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湖北2013定额说明-公共专业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中的土石方及运输(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一、土方工程2.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 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如含水率>40%时,另行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章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4.本章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的维修和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和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时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5.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 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 3 倍底宽且底面积≤ 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6.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机械乘以系数1.2 。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7.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包括空钻或空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的桩孔所占体积),人工挖土方乘以系数1.25 ,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8.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1.43 。
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10.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11.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12.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 ,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9、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的入岩增加费按粤表C.2.1另行列项计算。
如设计要求有空桩的,空桩五、垂直运输。
建筑工程垂直运输执行“S.3垂直运输”,单独装饰装修工程按照粤表S.3 的规定执行。
粤表S.3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工程(编号:粤01170300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粤011703002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1.装饰高度、层数2.装饰内容3.运输条件或方式项1.机械垂直运输,按装饰楼层不同垂直运输高度以定额工日计算。
2.人工垂直运输,按不同装饰楼层和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1.垂直运输机械的固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拆除或原有垂直运输机械的保护2.材料、设备的垂直运输六、措施项目S.7中的“非夜间施工照明(011707003)”不单独列项计算,应在相应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七、招标人应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等合理确定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标准工期的20%。
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开列赶工措施项目和在招标控制价中单独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按照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在其他项目中开列,根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1、仅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2、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的要求确定。
3、配合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不含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保管费)。
4、承包人保管发包人供应材料所需或发生的费用,按照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的1.5%计算材料保管费。
黑龙江省执行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
黑龙江省执行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黑建造价[2014]1号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简称2013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简称2013计量规范)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一、各类工程的费用项目组成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各类工程费用标准按附表1~8执行。
三、单位工程计价程序按附表9、10执行。
四、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开列赶工施工费项目,在招标控制价中单独计算赶工施工费。
五、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并应明确人工费基期价格。
六、招标控制价应公布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七、市政工程中的路灯工程执行2010年《电气设备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八、2013计量规范共性规定1、我省2010计价依据中的清单编码,只适用于2008清单计价规范,2013计量规范自行配套。
2、2013计量规范部分项目划分原则及规定与我省2010计价依据不一致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算工程量时,应按2013计量规范的项目划分原则及规定执行;而组合综合单价时,应按我省2010计价依据的项目划分原则及规定执行。
例如:土壤、岩石类别划分等。
3、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时,按2013计量规范执行;组合综合单价时,按我省2010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执行。
建设部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定额关联演示文稿
4、桩基工程:工程量清单按设计图示根或桩长或 设计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定额工程量还需计 算钢护筒、桩头、灌注混凝土、泥浆、钻渣、钻孔 平台、垫层、送桩、接桩等项目 注:⑴桩基检测费用不在清单项目中也不在定额项 目中。 ⑵定额工程量计算时:送桩需按送桩长度分别计算 ⑶清单工程量中孔深为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 而定额中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深度。 ⑷定额工程量计算: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 计桩长+1.m计算体积
9、隧道洞内临时措施项目 清单工程量以项计算; 定额工程量按以下要求计算:洞内通风按每洞口施 工长度减30米计算,洞内压风管、水管长度按隧道 的施工长度加100米计算,洞内照明线路长度按隧 道施工长度计,如果需双排照明时按实际双线部分 增加,洞内动力线路按隧道施工长度加50米计算。 洞内轨道按施工组织布置起止点计算,每处道岔按 相应轨道折合30米计算,如为双线或多线,应按2 部或多倍计算。
10、地下结构项目:混凝土、钢筋、砌筑、防水等, 清单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基本相同 注:⑴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上一层板下表面之间的 高度计算。构造柱按设计高度计算,嵌入墙体部分 并入柱身。依附柱上牛腿、柱帽,并入柱身 ⑵梁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清单要求:伸入 墙内部分的梁头并入梁体积。定额要求:伸入混凝 土墙内部分的梁头并入墙体积,伸入砌体内的并入 梁体。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主梁侧面。 梁高自梁底至板底,反梁自板顶至梁顶。
注:⑴在计算时需注明设计要求的材料、配比、压实要求、 桩直径、成孔方式、桩长及空桩、注浆要求、材料运输等内 容 ⑵桩长应包括桩尖,空桩长=孔深-桩长,孔深为自然地面 至设计桩底深度 ⑶分层注浆、压密注浆按设计深度以米计。注浆工程量按以 下方式计算: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体积的,按注明的加固 体积计算;设计图纸按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 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连线各加扩散半径, 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如果设计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 间,按两注浆孔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 积计算。 ⑷深层搅拌桩用浆量定额数量对于图纸要求不同时还需进行 用浆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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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总则
本规范总则共4条,从“08规范”复制 一条,新增3条,其中强制性条文1条。
主要内容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适用 的工程范围、作用以及计量活动中应遵循 的基本原则。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总则
(1.0.1 — 1.0.4)
【通用安装】1 2条,新增4条,移植“08规范”8条,强制性 条文7条。
【市政】共14条,新增6条,移植“08规范”8条,强制性条 文7条。
【园林绿化】共13条,新增5条,移植“08规范”8条,强制 性条文7条。
【城市轨道交通】共14条,新增6条,移植“08规范”8条, 强制性条文7条。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screen door
2.0.14 防淹门
floodgate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工程计量
本章【房屋建筑与装饰、市政、园林 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各6条,【通用安 装】8条,均为新增条款。
规定了工程计量的依据,原则,计量 单位、工作内容的确定,小数点位数的取 定以及各专业工程在使用上的划分界限。
5 对工作内容的规定 6 本专业工程与其它的专业工程在
执行上的界线范围和划分 7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只适用于10kV
以下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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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工程量清单编制
本章共3节。规定了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原则 要求以及执行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房屋建筑与装饰】共15条,新增7条,移植“08规范”8条, 强制性条文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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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工程量清单编制
4.2 分部分项工程(4.2.1 — 4.1.10)
1 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 2 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 3 项目名称的确定原则 4 项目特征的描述原则 5 工程量计算原则 6 计量单位的确定原则
清单 计价 规范 宣贯
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正文部分
GB50854-2013 GB50856-2013 GB50857-2013 GB50858-2013
GB50861-2013
2013年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01
总则
02
术语
03
工程计量
04
工程量清单编制
通用安装工程: 2.0.2 安装工程 building service works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术语
各专业工程术语条目不等,从(2.0.1 — 2.0.13)
市政工程: 2.0.2 市政工程 public utilities works
园林绿化工程: 2.0.2 园林工程 landscapes works 2.0.3 绿化工程 plantation works 2.0.4 园路 garden path 2.0.5 园桥 garden bridge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4.1.1 — 4.1.3)
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编制依据 3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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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工程量清单编制
4.2 分部分项工程(4.2.1 — 4.1.10)
1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3 执行本规范的范围 4 本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术语
按照编制标准规范的要求,术语是对 本规范特有术语给予的定义,尽可能避免 规范贯彻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同理解造成的 争议。
本规范术语均为新增。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2.0.6 整体道床 integrated rail bed
2.0.7 地下结构工程 underground structural works
2.0.8 车辆段
train depotoperation t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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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术语
本节从“08规范”移植6条,强制性条文6条。一是 规定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 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 程量计算规则五大要件的编制要求。二是对本规范 部分项目的计价和计量活动进行了规定。
【房屋建筑与装饰】本节共10条,新增4条, 【通用安装】本节共7条,新增1条, 【市政】本节共9条,新增3条, 【园林绿化】本节共8条,新增2条, 【城市轨道交通】本节共9条,新增3条,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术语
各专业工程术语条目不等,从(2.0.1 — 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0.2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transit railway
2.0.3 正线
main rail
2.0.4 护轨迹轮 ancillary rail
2.0.5 无缝线路 seamless rail
各专业工程术语条目不等,从(2.0.1 — 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0.10 列车自动控制 automatic control train
2.0.11 调度集中 centralized control
2.0.12 轨道电路 railway electricity supply
2.0.13 屏蔽门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术语
各专业工程术语条目不等,从(2.0.1 — 2.0.13)
各专业工程公共术语: 2.0.1 量计算 measurement quantities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0.2 房屋建筑 building construction 2.0.3 工业建筑 industrial construction 2.0.4 民用建筑 civil construction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工程计量 各专业工程术语条目不等,从(3.0.1 — 2.0.8)
1 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2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要求 3 关于计量单位的规定 4 汇总工程量的有效位数的规定
柯经安 2013年 于武汉
计算规范(正文部分) 之 工程计量 各专业工程术语条目不等,从(3.0.1 — 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