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室使用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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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心理辅导室(以下简称“辅导室”)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辅导室
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辅导室的使用、管理及维护。

第三条辅导室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场所,旨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
辅导、心理测评、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

第二章使用对象及原则
第四条辅导室的使用对象为全校师生。

第五条使用辅导室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隐私:辅导室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时,应严格遵守保
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2. 专业服务: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资格,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3. 平等互助:辅导室工作人员与学生之间应建立平等互助的关系,共同促进学生
的心理健康。

4. 需求导向:辅导室工作应以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提供个性化的心理服务。

第三章使用流程
第六条学生咨询流程:
1. 预约咨询:学生可通过电话、网络或直接到辅导室进行预约。

2. 填写咨询登记表:预约成功后,学生需填写咨询登记表,提供相关信息。

3. 咨询过程:辅导室工作人员将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咨询,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

4. 咨询反馈:咨询结束后,学生可向辅导室工作人员反馈咨询效果,以便持续改
进服务质量。

第七条教师咨询流程:
1. 提出申请:教师可通过电话或直接到辅导室提出咨询申请。

2. 填写咨询登记表:申请成功后,教师需填写咨询登记表,提供相关信息。

3. 咨询过程:辅导室工作人员将与教师进行一对一的咨询,了解教师的心理状况,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

4. 咨询反馈:咨询结束后,教师可向辅导室工作人员反馈咨询效果,以便持续改
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使用规范
第八条学生在使用辅导室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1. 预约咨询时,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遵守咨询时间,按时参加咨询。

3. 遵守咨询纪律,保持咨询室安静,不得喧哗。

4. 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咨询内容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教师在使用辅导室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1. 预约咨询时,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遵守咨询时间,按时参加咨询。

3. 遵守咨询纪律,保持咨询室安静,不得喧哗。

4. 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咨询内容泄露给他人。

第五章管理与维护
第十条辅导室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心理辅导中心负责。

第十一条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辅导室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辅导室设备设施由心理辅导中心负责维护,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心理辅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心理辅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结语
心理辅导室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辅导室的使用和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辅导室的正常秩序,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心理辅导室的管理,确保心理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心理辅导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室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学生提供专业、全面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

第三条心理辅导室遵循以下原则:
1. 隐私保护原则:保护学生隐私,确保咨询内容不外泄。

2. 专业服务原则:提供专业、科学的心理咨询服务。

3. 尊重信任原则:尊重学生意愿,建立信任关系。

4. 综合干预原则:结合多种心理辅导方法,综合提高辅导效果。

第二章使用对象
第四条心理辅导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象:
1. 感到心理压力和困惑的学生。

2. 存在心理问题,需要专业辅导的学生。

3. 想要提高心理素质,预防心理问题的学生。

第三章使用时间
第五条心理辅导室每周开放时间为:
1.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 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1:30。

第六条特殊情况需要预约咨询,请提前与心理辅导室联系。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七条学生预约咨询:
1. 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预约。

2. 提供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心理辅导师接听预约:
1. 确认预约信息,告知具体咨询时间和地点。

2. 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调整。

第九条学生按时到达咨询室:
1. 填写咨询登记表,包括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等。

2. 接受心理辅导师进行初步评估。

第十条心理辅导:
1. 心理辅导师根据学生情况,选择合适的辅导方法。

2. 咨询过程中,学生应积极配合,真实反映情况。

第五章使用规范
第十一条学生在心理辅导室内的行为规范: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

2. 不得在咨询室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3. 保持咨询室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4.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咨询室。

第十二条心理辅导师行为规范:
1.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学生隐私。

2. 保持专业素养,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

3. 尊重学生,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4. 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违反本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六条心理辅导师违反本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
聘等处理。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学校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
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另行规定。

第八章结束语
心理辅导室是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保障,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心理咨询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为我校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保障心理辅导室的正常、有序
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室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场所,旨在帮
助师生解决心理困惑,提高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心理辅导室的使用、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使用对象及范围
第四条心理辅导室的使用对象为我校全体师生,包括但不限于:
(一)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二)教职工:包括教师、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其他有需求的人员。

第五条心理辅导室的服务范围包括:
(一)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师生心理素质;
(二)心理咨询:针对个体心理问题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
(三)心理测评:对个体心理状况进行评估;
(四)心理危机干预:针对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干预;
(五)心理团体辅导: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工作坊等活动。

第三章使用流程
第六条心理辅导室实行预约制度,预约方式如下:
(一)电话预约:拨打心理辅导室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二)现场预约:到心理辅导室现场进行预约;
(三)网络预约:通过学校心理辅导室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第七条预约成功后,师生需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心理辅导室,并出示预约凭证。

第八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将对预约者进行初步了解,确保其符合咨询条件。

第九条心理咨询过程中,师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如实陈述个人情况,配合心理辅导师进行咨询;
(二)尊重心理辅导师,遵守咨询纪律;
(三)保护个人隐私,不泄露他人信息;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章管理与维护
第十条心理辅导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三)通过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接受过专业培训,具备心理咨询技能。

第十二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心理辅导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为师生提供专业、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对心理咨询档案进行保密,确保师生隐私;
(四)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心理辅导室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心理辅导室环境应保持整洁、舒适,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咨询氛围。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心理辅导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师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师生,心理辅导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禁止使用心理辅导室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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