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黔发改地区〔2024〕232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24〕232号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振兴〔2024〕58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
二、分解下达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699万元,拟发放的劳务报酬1600.77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4.06%。
(一)实施范围。
此次重点安排国家和省重点帮扶县、民族地区、革命老区。
(二)受益对象。
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2023年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我们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立足我县实际,按照“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将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二、搬迁对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人口,以及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难以覆盖的贫困人口。
三、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城、重点集镇、中心村为主,合理规划安置点。
1.集中安置:在县城、重点集镇、中心村建设安置房,为搬迁户提供基础设施完善的居住环境。
2.分散安置:对于部分有特殊需求的搬迁户,可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确保其生活品质。
四、搬迁政策1.土地政策:搬迁户原住房土地收回,新安置点提供土地使用权。
2.财政补贴:按照人均2万元的标准给予搬迁户财政补贴。
3.住房保障:搬迁户在新安置点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4.社会保障:搬迁户纳入安置地社会保障体系。
5.教育保障:搬迁户子女享受当地教育资源。
6.医疗保障:搬迁户享受当地医疗保障政策。
五、产业发展1.发展特色农业:以搬迁户为主体,发展特色农业,提高收入。
2.培育主导产业:以安置点为中心,培育主导产业,带动搬迁户就业。
3.技能培训: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搬迁户就业能力。
4.劳务输出:组织搬迁户外出务工,增加收入。
六、基础设施配套1.完善交通设施:确保搬迁点与周边道路连通,提高出行条件。
2.配套水电设施:确保搬迁户用水用电需求。
3.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商店等,方便搬迁户生活。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搬迁点生态环境良好。
七、组织保障1.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3.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搬迁户知晓率和参与度。
4.做好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户稳定脱贫。
浅析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浅析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黔西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是我国贫困地区之一。
近年来,该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扶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为了扶贫工作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对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行浅析。
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将原先居住在贫困地区的居民搬迁到相对富裕或者更适宜生存的地区,并在新地区重新安置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
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则是在搬迁过程中对原先占用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释放出土地资源用于城市建设,同时在新地区划拨土地给予搬迁居民,确保其有可持续的生存发展条件。
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背景是该县贫困地区较多,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同时城市建设需求也日益增长。
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一方面可以有效整合土地资源,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则可以为搬迁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
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理规划和利用原贫困地区的土地资源,将其用于城市建设,并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划拨适当的土地资源给予搬迁居民,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三是通过挂钩政策,实现原贫困地区和新安置地区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六、对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建议和展望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将会变得更加重要,也将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信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贫困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贵州省盘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评价
包括综合发展指数、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等指标,用于 综合评价易地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
06
效益评价实证分析
数据来源与处理
数据来源
实地调查、政府公开数据、相关研究报告等 。
数据处理
采用SPSS等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清洗、统计 分析等处理。
评价过程与结果分析
评价过程
采用综合评价法、对比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多种方 法进行评价。
07
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结论总结
易地搬迁有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了农村 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易地搬迁在改善生态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 极作用,提高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盘州市易地搬迁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当地居民提供 了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
易地搬迁促进了农村社会文化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有利于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
水平。
05
效益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 构建
效益评价方法选择
对比分析法
通过对搬迁前后的经济、社会 、生态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对比 分析,全面了解易地搬迁对乡
村振兴的效益。
综合评价法
根据构建的指标体系,运用加权平 均法等综合评价方法,对易地搬迁 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
专家打分法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易地搬迁助推 乡村振兴的效益进行打分评价,以 客观评价其效益水平。
力资源。这为当地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水平
。
03
提升农村商业模式
易地搬迁使农村地区的商业机会更式,引进更多优质商业资源。
易地搬迁对农村社会发展的贡献
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易地搬迁将农民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的山区迁移到城镇地区,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 量。农民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以及更加便捷的生活条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1•【字号】黔府办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优抚安置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6〕22号)精神,配套制定了《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日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为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搬迁对象和任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
“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总规模按32.5万人控制。
二、搬迁条件搬迁对象以扶贫部门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623万为基础,以扶贫部门多轮精准识别成果为依据,户籍人口与实际人口相结合,应同时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
(一)迁出地区域条件。
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实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管理原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应当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和要求,配合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措施,实现科学管理。
安置户装修和使用安置房时不得损坏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改变建筑用途和外观风貌,楼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搭建临时或永久建筑物,公共区域不得占用。
定期召开安置户会议或安置户代表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实现自主管理。
第三章管理委员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应当设置管理委员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委员会由所在乡镇负责组建和管理,设置1名主任、3-5名委员。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配合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政策和要求,负责做好安置点环境卫生、综治维稳、政策宣传和落实等各项管理工作。
2.组织管理委员会成员、楼栋长,管理好集中安置点建筑物资、公共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管理好集中安置点环境卫生、门面出租、车辆摆放等。
3.组织保洁员保持安置点内和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与安置户签订“门前三包”协议,督促安置户搞好室内卫生,及时缴纳保洁费。
4.处理好安置户家庭和邻里之间的矛盾,达到邻里和睦相处,文明和谐,环境良好,稳定有序。
5.XXX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安置户公共利益。
管理委员会主任要履行好管理委员会职责,协助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安置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感恩教育。
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时了解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村委会(居委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
管理委员会主任定期召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选聘楼栋长、保洁员。
按照自主管理原则,组织安置户配合好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措施,服从管理委员会管理。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2•【字号】黔府函[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3〕47号)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请求批复〈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请示》(黔发改呈〔2013〕52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四坚持、五为主、四结合、一确保” 的总体要求,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按期完成《规划》确定的搬迁安置任务。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规划》明确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指导、明确分工,协调各部门有序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具体的年度实施方案按程序另行报批。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要落实住房、土地、就业、就学、产业、社保、户籍等政策,确保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四、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辖区内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要整合部门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要落实建设条件,改善施工环境,扎实推进安置点住房、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五、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产业扶持实施意见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产业扶持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贫困群众就业和产业扶持措施,整合各部门力量,推进搬迁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和产业增收,实现稳定脱贫,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安排部署,坚持“脱贫是目标,搬迁是手段”的基本要求,以县城和重要的经济中心集镇安置为主,农村安置为辅,精准制定和落实贫困群众搬迁后就业和产业脱贫措施。
搬迁到城镇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一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搬迁到中心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必须逐户落实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
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农户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搬迁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幸福感,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如期脱贫致富。
二、任务和措施(一)做好就业创业培训。
根据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结合搬迁户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搬迁户劳动力进行规范化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针对性适用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增强搬迁劳动力的创业就业能力。
(二)多渠道落实城镇安置就业。
以安置点为单元,精准分析劳动力结构和就业需求,多渠道多层次组织就业。
——劳务输出就业。
搭建企业和搬迁群众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劳务协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到外地务工。
对已在县外、省外稳定务工就业的,要逐户逐人建立就业台账,做好跟踪服务。
——就近就地就业。
对安置地各类企业特别是产业园区新兴企业用工需求进行全面调查,逐个企业对接落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
——公益岗位兜底就业。
结合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综合交通、教育文卫等建设管理,加大城镇和社区环卫、绿化、安保、交通协管、公共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用于安排搬迁贫困户中的“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三)做好农村安置产业扶持。
对中心村安置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要选择交通条件好,土地、旅游资源充足,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地点建设安置区,要根据资源条件,做好市场调查和项目论证,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市场好、附加值高、见效快的项目覆盖安置点搬迁农户;尤其是对交通便捷、自然风光优美、民族风情醇厚、旅游开发价值大的安置点,要利用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资源要素的重组和聚集,将其打造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服务型安置区。
贵州省威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民就业保障政策执行
政策实施范围与对象
政策实施范围为贵州省威宁县的自然环境恶劣、发展条件较差的地区。
政策实施对象为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农民,包括已搬迁和计划搬迁的农民。
02
政策实施内容与措施
搬迁安置区建设与就业环境优化
1 2 3
建设就业服务站
在搬迁安置区建立就业服务站,为搬迁农民提 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指导等服务。
工作条件得到改善
与之前在农村的劳动条件相比,城市的工作环境更为安全和健 康。
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挑战与问题
搬迁农民技能不匹配
部分搬迁农民由于技能水平较低,难以在城市中找到合适的工 作。
搬迁农民城市融入问题
部分搬迁农民由于文化差异、生活习惯等问题,难以融入城市生 活。
政策执行成本高
该政策的执行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搬迁费用、职业培训费 用等。
政策目标基本实现
政策目标在于提高农民的 就业保障,从实施效果来 看,目标基本得以实现。
搬迁农民就业状况改善情况
就业率显著提高
在政策的推动下,农民的就业率得到了显著提高,许多农民得 以在城市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工资水平有所提高
随着农民在城市找到工作,他们的工资水平也有所提高,有些 甚至超过了当地的平均水平。
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为易地搬迁农民提供职业介 绍、招聘信息发布、就业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找到合 适的工作。
推动政策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政策创新探索
针对易地搬迁农民的就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政策 措施,不断优化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关注易地搬 迁农民的长期发展,帮助他们融入当地社会,实现全面 小康和乡村振兴。
创业支持政策
鼓励搬迁农民自主创业,提供创业指导、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培训等支持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 想。
贵州省拆迁补偿标准
贵州省拆迁补偿标准贵州省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拆迁由于涉及到补偿问题,因此时常发生金钱纠葛,以下一些拆迁补偿标准仅供参考,避免动迁纠纷的发生。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房屋拆迁各补偿费种类及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思绪如潮水般涌来。
易地扶贫搬迁,这是一个宏大的课题,涉及的是千家万户的未来。
下面,我就用这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来谈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
一、搬迁后的生活保障1.就业安置搬迁后的首要问题就是就业。
我们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为搬迁户提供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同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确保搬迁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2.教育保障孩子的教育是搬迁户最关心的问题。
我们要确保搬迁户子女能够顺利入学,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在搬迁点附近建设学校,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确保孩子们能够在新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3.医疗保障搬迁户的健康问题也不容忽视。
我们要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搬迁户能够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同时,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提高搬迁户的健康意识。
二、产业发展1.特色农业根据搬迁地的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发展特色农业,提高搬迁户的收入。
比如,种植中药材、水果、蔬菜等,发展养殖业,打造农业产业链,让搬迁户在家门口就能赚钱。
2.乡村旅游利用搬迁地的自然风光和民俗文化,发展乡村旅游。
鼓励搬迁户参与到乡村旅游产业链中,提供餐饮、住宿、导游等服务,增加收入来源。
3.手工艺品制作挖掘搬迁地的手工艺品制作技艺,开展技能培训,帮助搬迁户掌握制作技艺。
通过电商平台,将手工艺品销售到全国各地,提高搬迁户的收入。
三、社区建设1.基础设施加强搬迁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搬迁户能够享受到舒适的居住环境。
比如,修建道路、供水供电、绿化美化等。
2.文化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搬迁户的精神文化生活。
比如,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知识讲座等。
3.社区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制度,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四、政策支持1.财政补贴对搬迁户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同时,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收尾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收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23•【字号】黔府办发〔2016〕34号•【施行日期】2016.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收尾工作的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至2015年,我省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搬出了一批世居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等生态环境脆弱、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地区的农村人口,促进了迁出地的生态恢复,改善了迁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建设和扶贫开发双重效果,同时也为国家研究决策实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探索贡献了宝贵经验。
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项工程至今未能完全收尾,还有不少问题亟需引起重视、亟待加以解决。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2至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收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2012年至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扶贫生态移民年度实施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对应下达的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查缺补漏,开展相应收尾工作,确保所有已下达投资计划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包括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在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2017年3月底前移民户全部搬迁入住。
搬出的每一户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或有稳定的脱贫产业和脱贫项目覆盖;所有搬迁户都能享受和安置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2017年底前实现迁出地旧房应拆尽拆,完成所有旧房拆除宅基地的复垦复绿。
二、工作要求(一)严肃执行计划任务。
2012年至2015年,全省累计下达扶贫生态移民计划建设安置点668个,建设安置房14.8087万套,搬迁安置62.43万人。
易地扶贫搬迁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方案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为了帮助贫困地区的群众脱贫致富,政府推出了易地扶贫搬迁方案。
本文将系统阐述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含义、目标和重要性,并对具体实施过程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一、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含义、目标和重要性易地扶贫搬迁方案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将贫困地区的群众从原先的生活环境搬迁到更适宜生存和发展的地区,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从而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目标是明确的,就是打破地域和环境带来的发展障碍,为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实现全面脱贫致富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于解决贫困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通过搬迁,可以让贫困地区的群众离开贫困区域,享有更便利、更舒适的生活环境,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其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可以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增加财产、提高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最后,通过搬迁重建,可以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提升当地经济基础和基础设施,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
二、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实施过程1. 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核心在于群众,一定要确保搬迁对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搬迁对象应当是那些固定在贫困地区、生活环境较为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缺少发展机会的群众。
同时,需要照顾到那些贫困地区的特定群体,如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等等。
2. 筛选易地扶贫搬迁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的筛选应当考虑到多种因素,如当地自然资源和人文环境、现实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等。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选择出最适合的搬迁区域。
3. 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方式和方式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方式和方式,以确保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合理地进行。
具体来说,需要将安置点与原居住地距离、交通情况、公共服务设施等因素纳入考虑,寻求尽可能多元化的搬迁方式。
4. 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在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推进过程中,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确保项目实施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全力确保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汇编01
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汇编(精要版)(一)易地搬迁扶贫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
“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
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
(二)教育精准扶贫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资助项目: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1.普通高中(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中职学校(一、二年级)(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第1、2、3期)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第1期)一、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政策原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引自《“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政策阐释:政策所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生活在特定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下需要实施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复核并报国务院审定,“十三五”时期,这部分人口分布在全国23个省(区、市),共约1000万人。
建档立卡搬迁规模、搬迁对象认定和调整工作是扶贫部门的职责,各省(区、市)如需变更调整,须按程序报国务院扶贫办审核同意,否则不得随意变更调整。
发展改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扶贫部门核定的搬迁规模和搬迁对象,组织编制本地方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生活在边境一线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考虑到戍边的重要性,要加强工作指导,不得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考虑到迁出地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质性,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迁出地的非建档立卡人口需要实施同步搬迁。
为统筹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应在严格区分不同搬迁对象性质和规模基础上,将同步搬迁人口统一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
按照中央有关脱贫攻坚考核工作部署,今后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和核心内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搬迁任务完成情况和脱贫情况。
建议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同步搬迁人口规模,防止因同步搬迁人口规模过大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进度和脱贫效果。
二、安置住房建设标准政策原文: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提纲(征求意见稿)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编印2016年1月目录一、背景和意义 (3)1. 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3)2. 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 (4)3.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 (5)二、搬迁对象 (5)4. 哪些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 (5)5. 什么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 (5)6. 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的条件是什么? (6)7. 易地扶贫搬迁如何申请,工作流程是什么? (6)8. 不愿拆除旧房的是否可以列为搬迁对象? (7)三、安置方式 (7)9.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7)10. 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的需要什么条件? (8)四、住房建设 (8)11. 住房建设指导标准是什么? (8)12. 住房建设有什么方式? (9)13. 安置住房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 (9)五、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 (9)14. 住房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 (9)15. 搬迁对象自筹多少钱? (10)16. 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如何兑现? (10)17.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 (11)六、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 (11)18. 搬迁后原有旧房如何处理? (11)19. 为什么必须拆除旧房? (11)20. 旧房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复垦? (11)21. 搬迁后原有土地如何处理? (12)22. 搬迁后的社会保障怎么落实? (12)23. 就业培训与后续发展 (12)七、附则 (13)一、背景和意义1.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是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有组织、有计划的人口流动形式,是指将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与发展条件较好地方,根本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
国家从2001年开展试点以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已解决了680多万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实践证明是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
“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为了支持和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尽快摆脱贫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大投入力度,启动和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指南
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指南前言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项重要创举,是党中央发出脱贫攻坚总动员后打响的第一仗,是我省落实大扶贫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
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
这些地方通水、通路、通电等成本很高,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即使短暂实现脱贫,返贫率也很高。
为此,对这部分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帮助他们从那些生活条件极度恶劣的地区搬出来,安置在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妥善解决居住、看病、上学等问题,并通过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他们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是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
我省“十三五”时期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为推动我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特编制本实施指南,旨在帮助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同志尽快提高政策水平,熟悉操作流程。
一、前期工作(一)落实搬迁对象1、政策宣传。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召开群众大会、发放《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提纲》等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发动,做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移民、扶贫等部门和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对搬迁群众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耕地等基本情况和安置去向、方式等意愿进行调查摸底。
3、对象确定。
⑴对象围。
结合实际情况,坚持贫困程度深的村寨优先整体搬迁,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非贫困人口可以一同搬迁;零星搬迁的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⑵确认程序。
农户提交搬迁书面申请书,村委会初步审核汇总,榜公示5天,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上年度末家庭实际人口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榜公示5天,无异议的上报县级发改、移民、扶贫、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批。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第四批项目资金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第四批项
目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8.12.18
•【字号】黔财农〔2018〕253号
•【施行日期】2018.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第四批项目资金
的通知
黔财农〔2018〕253号
省生态移民局:
根据“十三五”时期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筹资方案,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省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2亿元,请列入2018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和“50801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黔财建〔2016〕94号)和《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黔迁领发〔2016〕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按有关规定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8日。
贵州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贵州移民搬迁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贵州省的移民搬迁工作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有效推动移民搬迁工作,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搬迁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贵州移民搬迁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贵州移民搬迁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搬迁对象的需求和利益。
在确定搬迁方案时,需要充分征求搬迁对象的意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期望,确保搬迁方案能够真正符合搬迁对象的利益。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搬迁后的生活环境、就业机会、教育资源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搬迁对象能够在新的环境中得到良好的生活和发展条件。
其次,贵州移民搬迁实施方案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搬迁地点。
在确定搬迁地点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因素,确保搬迁地点能够为搬迁对象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发展条件。
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搬迁地点与原居地的距离,确保搬迁后能够便利地与原居地保持联系和往来,减少搬迁给搬迁对象带来的不便和困扰。
再次,贵州移民搬迁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搬迁管理机制。
在搬迁过程中,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搬迁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对搬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搬迁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搬迁后服务机制,为搬迁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业帮扶,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生活环境,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贵州移民搬迁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在实施搬迁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搬迁对象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充分理解搬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搬迁对象的自我发展。
综上所述,贵州移民搬迁实施方案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搬迁对象的需求和利益,科学合理地确定搬迁地点,建立健全的搬迁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实现搬迁工作的良好效果,为贵州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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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提纲(征求意见稿)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编印2016年1月目录一、背景和意义 (3)1. 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3)2. 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 (4)3.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 (5)二、搬迁对象 (5)4. 哪些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 (5)5. 什么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 (5)6. 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的条件是什么? (6)7. 易地扶贫搬迁如何申请,工作流程是什么? (6)8. 不愿拆除旧房的是否可以列为搬迁对象? (7)三、安置方式 (7)9.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7)10. 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的需要什么条件? (8)四、住房建设 (8)11. 住房建设指导标准是什么? (8)12. 住房建设有什么方式? (9)13. 安置住房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 (9)五、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 (9)14. 住房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 (9)15. 搬迁对象自筹多少钱? (10)16. 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如何兑现? (10)17.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 (11)六、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 (11)18. 搬迁后原有旧房如何处理? (11)19. 为什么必须拆除旧房? (11)20. 旧房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复垦? (11)21. 搬迁后原有土地如何处理? (12)22. 搬迁后的社会保障怎么落实? (12)23. 就业培训与后续发展 (12)七、附则 (13)一、背景和意义1.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是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有组织、有计划的人口流动形式,是指将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与发展条件较好地方,根本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
国家从2001年开展试点以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已解决了680多万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实践证明是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
“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为了支持和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尽快摆脱贫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大投入力度,启动和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央发出脱贫攻坚总动员后打响的第一仗。
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山区省份,目前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
这些地方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通水、通路、通电等成本高,贫困人口难以实现就地脱贫,即使短暂实现脱贫,返贫率也很高。
对这些地方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更好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升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是解决农村贫困群精选众脱贫难、致富难、发展难的根本之策。
易地扶贫搬迁顺应群众期盼、符合我省实际,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广大贫困群众的关怀。
2.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整合、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尊重群众意愿,在搬迁对象、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的确定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科学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的安置容量、就业吸纳能力、产业开发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合理确定搬迁规模、重点区域和安置点,有计划、分年度实施搬迁。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充分尊重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以改变生存和发展条件为主线,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安置方式。
(5)自力更生,社会支持。
在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的同时,充分调动搬迁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主体作用,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努力实现自我发展脱贫致富。
3.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我省计划用4-5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完成1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
到2020年,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搬迁对象4.哪些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
5.什么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是指:(1)生存环境差、人地矛盾突出、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地方;(2)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地方;(3)距城镇和交通干道较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延伸的地方;(4)贫困发生率高、扶贫成本高的地方;(5)地质灾害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地方。
精选6.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的条件是什么?自然村寨是指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集而自然形成的村落,由于自然条件和发展的不平衡性,一些村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需要通过整体搬迁实现脱贫。
纳入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人口规模5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
纳入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中的非贫困人口,可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
7.易地扶贫搬迁如何申请,工作流程是什么?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对象,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易地扶贫搬迁书面申请。
工作流程和步骤如下:(1)符合条件的农户提交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村民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移民部门;(3)县移民部门会同扶贫部门核定;(4)农户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5)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6)搬迁户入住新房的同时或2个月内自行拆除旧房。
8.不愿拆除旧房的是否可以列为搬迁对象?搬迁对象在安置地获得新房后,必须拆除原有住房,目的是为了恢复土地和生态。
不愿意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的农户,不能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三、安置方式9.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实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包括城镇安置、产业园区安置、旅游服务区安置、新农村安置等。
——城镇安置。
依托县城、小城镇交通发达、商贸活跃的优势,建设移民安置点,主要安置有一定劳务技能、有稳定务工和收入渠道的搬迁对象。
——产业园区安置。
依托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就业岗位,建设移民安置点,主要安置有劳动力的搬迁对象。
——旅游服务区安置。
依托山水风光、民族风情、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大、能够提供旅游服务就业岗位的服务区建设移民安置点,主要安置有一定经营能力和条件的搬迁对象。
——新农村安置。
依托交通条件好、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善的中心村,就近安置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或者依托乡镇周边和交通条件好的地方建设精选移民新村,就近安置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
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
——插花安置。
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安置。
——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搬迁对象可以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采取哪种安置方式,要本着有利于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和长远生计的原则,结合资源禀赋和农户自身条件科学确定。
10.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的需要什么条件?采取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分散安置方式,要坚持“农户自愿,严格审查,生产生活基本落实,安置不留后患”的原则,逐级审查,严格审批程序。
跨县安置的,应经迁出地、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
具体条件和操作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住房建设11.住房建设指导标准是什么?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的住房建设标准原则上为: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中心村和移民新村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住房建设简约、安全、实用,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2.住房建设有什么方式?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实行集中建设与分户自建相结合,以集中建设为主。
由政府统建的,在确保住房质量的前提下,按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工程招投标,进行统一规划建设。
统规自建的,在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统一划拨土地、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建设时限、统一技术服务的前提下,由移民自主建设住房或联户委托代建。
通过采购存量保障房、商品房安置的,采购价格由发改、住建、移民、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核,必要时采取听证和公示等方式,严格控制采购价格。
13.安置住房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群众搬迁之后,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
五、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14.住房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十三五”期间计划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人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精选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优先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15.搬迁对象自筹多少钱?按照住房建设指导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2500元;非贫困人口人均自筹10500元。
16.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如何兑现?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旧房拆除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或购买安置住房。
(1)政府统建住房的,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全额由政府统一用于住房建设。
(2)统规联户自建住房的,在政府主导下,由搬迁对象成立理事会统一负责住房建设相关事宜,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接受群众监督。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制定。
(3)分户自建住房的,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资金,按协议约定拨付给搬迁对象。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制定。
(4)自行购买房屋安置的,凭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可先行兑付住房建设补助,待旧房拆除后,再一次性兑付奖励;投亲靠友安置的,旧房拆除后一次性兑付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制定。
17.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政府统筹用于建设集中安置点内部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能发给搬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