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法制课件powerpoint26.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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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行政赔偿方式 2.费用标准
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成功源于不懈的努力,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怯懦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生活总会给你另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叫明天人生就像骑单车,想保持平衡就得往前走我们必须在失败中寻找胜利,在绝望中寻求希望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
15.1.2 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4.过罚相当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监督、制约原则
15.1.3 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2.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1)罚款(2)没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15.1.4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1.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2.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县(市、镇)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15.1.5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税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15.4.2 税务行政赔偿范围
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3.税务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5.4.3 税务行政赔偿程序
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非诉讼程序,即税务机关的内部程序;二是税务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即司法程序
15.4.4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与费用标准
15.2.2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根据《税务征收管理法》、《行政复议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15.2.3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
谢谢大家
15.3.1 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15.3.2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合法性审查原则 3.不适用调解原则 4.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5.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6.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的含义,重点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内容、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程序和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15.1.1 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与内容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行政承担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其具体内容见课本
1.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 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
15.3.6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1.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2.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15.4.1 税务行政赔偿概述
1.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2.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3.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 4.税务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5.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 6.取得税务行政赔偿的特殊保障 7.涉外税务行政赔偿
15.1.6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与审查 2.听证 3.决定
15.1.7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1.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2.税务行政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15.2.1 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见课本
15.3.3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
15.3.4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对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换言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15.3.5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15.2.4 税务行政复议机构与参加人
1.税务行政复议机构 2.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
15.2.5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2.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15.2.6 税务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1.审理 2.决定
15.2.7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但申请人如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成功源于不懈的努力,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怯懦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生活总会给你另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叫明天人生就像骑单车,想保持平衡就得往前走我们必须在失败中寻找胜利,在绝望中寻求希望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
15.1.2 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4.过罚相当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监督、制约原则
15.1.3 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2.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1)罚款(2)没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15.1.4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1.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2.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县(市、镇)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15.1.5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税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15.4.2 税务行政赔偿范围
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3.税务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5.4.3 税务行政赔偿程序
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非诉讼程序,即税务机关的内部程序;二是税务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即司法程序
15.4.4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与费用标准
15.2.2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根据《税务征收管理法》、《行政复议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15.2.3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
谢谢大家
15.3.1 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15.3.2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合法性审查原则 3.不适用调解原则 4.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5.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6.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的含义,重点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内容、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程序和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15.1.1 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与内容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行政承担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其具体内容见课本
1.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 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
15.3.6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1.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2.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15.4.1 税务行政赔偿概述
1.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2.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3.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 4.税务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5.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 6.取得税务行政赔偿的特殊保障 7.涉外税务行政赔偿
15.1.6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与审查 2.听证 3.决定
15.1.7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1.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2.税务行政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15.2.1 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见课本
15.3.3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
15.3.4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对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换言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15.3.5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15.2.4 税务行政复议机构与参加人
1.税务行政复议机构 2.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
15.2.5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2.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15.2.6 税务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1.审理 2.决定
15.2.7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但申请人如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