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洪林政[2010]15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0.04.19
【实施日期】2010.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洪林政[2010]15号)
各县(区)林业局:
根据省林业厅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南昌市林业局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
犯罪“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春季行动”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结合当前全市林区治安维稳形势,我局决定于2010年4月15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春季行动”。

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和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以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林区防范为重点,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清理整治一批破坏森林资源严重、林区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创造和谐稳定的林区治安环境。

二、行动重点
(一)打击重点
1、毁坏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树木和苗木的行为;
2、毁林开垦、开矿、采石及工程建设中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3、因森林资源流转不规范、林木权属不清等原因引发的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4、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5、造成森林火灾的放火或失火烧毁林木行为;
6、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运输木材行为,特别是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
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