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工业创新发
展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2日鹰潭市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工业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激发工业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全流程支持企业创新,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我市工业体系现代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财政资金增信引导+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信贷资金跟进”的总体思路,创新开发“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以下简称“工创贷”)专属产品。
通过市、区两级政府筹资1亿元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1:10的比例撬动银行信贷
资金10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创新发展。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设立10亿元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为金融机构发放“工创贷”提供低成本央行资金支持。
二、实施原则
政府引导:以财政专项资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信贷资源投向工业创新领域。
市场运作:遵循金融运行规律,坚持市场化运作,以有效需求为支撑,在借贷双方合意的基础上促成产融合作。
联动协作:实行市、区两级联动,发挥区(市)主体责任;畅通政银企信息互通与合作渠道,充分发挥好“工创贷”作用,助力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风险可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要求,引导贷款资金合规使用,合理分担贷款损失。
三、贷款对象及用途
(一)贷款对象。
按照《鹰潭市工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获批工业创新券备案的企业和通过工业创新券结题评审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
2.资信状况良好,申请贷款时无不良贷款余额、无不良担保余额、未恶意拖欠债务、未涉及可能承担法律后果的诉讼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贷款用途及种类。
“工创贷”用于鹰潭市工业创新券支持的项目研发及后续产业化等支出。
不得用于归还企业其他欠款,不得用于投资股市、期市、债券等。
如超出贷款支持范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合作银行应单列“工创贷”授信额度,不得以任何形式置换企业原有贷款。
“工创贷”设两个产品种类:A.创新券备案贷款,B.创新成果产业化贷款。
四、合作银行和运作方式
(一)合作银行。
为对接获得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
本,我市商业银行均有权办理“工创贷”业务,目前可开展“工创贷”业务的有鹰潭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鹰潭分行、九江银行鹰潭分行。
各区(市)、高新区可按不高于本方案贷款利息,自行选择调整或补充合作银行。
(二)贷款及风险补偿。
各区(市)、高新区负责具体实施各地“工创贷”政策,要与合作银行对申请贷款项目严格把关,确定贷款支持对象、规模以及发生贷款逾期后风险补偿事项。
(三)风险补偿金筹集。
各区(市)、高新区结合实际自行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在合作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设立“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并设立风险资金管理机构,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市本级分两年从工业创新倍增专项资金中列支5000万元,在各地风险补偿资金到位并发放贷款后,按照1:1比例配套支持各地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市级资金、各地风险补偿金和合作银行按照4:4:2的比例分担贷款风险。
五、贷款政策
(一)信贷政策。
1.贷款方式:信用贷款。
2.贷款金额:一是创新券备案贷款额度,对成功获批鹰潭市工业创新券备案的企业,各区(市)、高新区签约的合作机构按照不低于创新券额度的60%发放贷款;二是创新成果产业化贷款额度,对通过鹰潭市工业创新券结题评审的企业,各区(市)、高新区签约的合作机构按照评审评价档次,单户发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贷款期限:一是创新券备案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企业创新券备案有效期;二是创新成果产业化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含),具体由合作银行和贷款企业协商确定。
4.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LPR利率+50 BP。
5.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归还本金。
6.其他要求:已申请创新券备案贷款的企业通过创新券结题评审后,如需创新成果产业化贷款,应归还原有创新券备案贷款。
(二)贴息政策。
对申请创新成果产业化贷款的企业,可根据《鹰潭市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十六条政策措施(试行)》政策精神,享受相关贴息政策。
六、贷款流程及其他
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市)、高新区及合作银行负责做好“工创贷”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流程如下:
(一)贷款申请。
各区(市)、高新区要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明确贷款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程序并公告企业。
获得鹰潭市工业创新券备案、通过结题评审的企业根据所属地公布的程序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审批发放。
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资料后,合作银行依托征信系统和企业收支流水平台,并根据内部流程完成尽职调查,各区(市)、高新区按审批发放流程完成审核后,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审批发放贷款,以上流程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不予贷款的项目,须明确意见,并向企业说明。
(三)配套资金拨付。
合作银行放款后,各区(市)、高新区将配套资金申请报告及银行贷款证明等材料提交至市工强办。
市工强办审核并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于7个工作日内将配套支持资金拨付至当地风险补偿金账户。
(四)贷后管理。
合作银行应进一步提升贷后监管水平,贷款发放后,要加强贷款的后期跟踪,多渠道了解、掌握企业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对企业发生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企业所在地风险资金管理机构发出风险提示,并会同风险资金管理机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贷款到期前30天,合作银行通过短信、电话、上门等方式向借款企业做好到期还款提示。
七、风险补偿实施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流程如下:
(一)贷款逾期催收。
贷款期间企业发生欠息或贷款期满后企业未偿还贷款,合作银行应及时下达《催款通知书》,并反馈至所在地风险资金管理机构。
各区(市)、高新区应为合作银行贷款追偿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二)启动风险补偿。
1.在合作银行下达《催款通知书》后,企业仍未偿还贷款本息的,合作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后,向企业所在地风险资金管理机构送达《风险补偿通知书》,要求以风险补偿金予以补偿。
申请风险补偿需提供以下材料:(1)《风险补偿通知书》;
(2)贷款发生不良的情况说明材料;
(3)法院受理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区(市)、高新区风险资金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请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会议审议,经会议批准启动风险补偿,按照市、区(市)、合作银行4:4:2风险分担比例实施风险补偿。
原则上在2个月内完成全部风险补偿程序。
风险补偿金补偿的范围为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利息计算最长不超过4个月),不包括罚息和复利。
3.各区(市)、高新区完成风险补偿后,应及时将批准启动风险补偿决定、风险补偿材料、还款凭证等报送市工强办,市工强办会同市财政局相应核减市级资金。
各区(市)、高新区按照本级操作细则及时补充本级风险资金池;市级资金池不足时,按照区(市)风险资金补充情况,市工强办会同市财政局及时向市政府申请补充风险资金。
(三)依法追偿。
实施风险补偿后,合作银行仍需向企业继续追偿,各区(市)、高新区应积极协助配合,追回的贷款清偿款扣除经各方共同认可的费用
后,按实际承担的损失比例原渠道予以退还。
(四)风险补偿金处理。
在风险补偿金存续期内,风险补偿金结余作为下年度风险补偿金滚存使用,存款利息计入风险补偿金。
八、组织保障
市工强办要加强对区(市)、高新区“工创贷”实施进度的调度;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对“工创贷”落地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分析总结;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再贷款额度,按照1:1的比例按月提供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各区(市)、高新区及合作银行负责做好“工创贷”产品宣传推广、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各合作银行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各区(市)、高新区对到期拖欠贷款尚未归还的借款企业,取消当年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财政补助和荣誉评选资格,对借款企业恶意欺诈、逃废债务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立案、侦办,依法追究违法责任。
对已尽职履责,项目仍出现偏差失误的,按照《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鹰纪发〔2020〕9号)执行。
九、附则
本方案由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起施行。
附件: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还款、风险补偿流程图
附件:
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还款、风险补偿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