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章程(5篇)[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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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海南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章程
海南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联盟全称为:海南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第二条联盟性质
本联盟是海南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链上的代表企业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本着共创市场、共享成果、共同发展的理念,联合发起成立的协作组织。

第三条联盟技术创新目标
通过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联盟整体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示范应用/工程,搭建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学研平台,积极申报和建设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产业基地等,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第四条联盟宗旨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的推广应用平台。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技术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广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项目。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五条联盟主要任务
(1)在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方面为政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海南省人民政府建立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和机制。

(2)促进业内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结合、信息沟通,鼓励联盟成员实现双边和多边形式的合作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

(3)促进联盟成员共同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的发展策略与商业模式创新。

(4)协调相关企业的关系,自觉规范市场行为。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六条发起单位
联盟由海南天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发起成立。

第七条联盟成员大会
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

由联盟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

联盟成员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成立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联盟成员大会职责:
(1)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

(2)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

(3)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问题。

(4)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成员单位。

第八条理事会
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幕期间联盟的领导机构,对联盟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责是:(1)执行联盟成员大会决议。

(2)选举产生秘书长及确定秘书处组织机构。

(3)筹备召开联盟成员大会。

(4)向联盟成员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5)决定联盟成员的吸收或除名。

(6)组织开展本联盟的各项工作。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技术专家委员会
(1)负责制定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项目。

(2)对委托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3)定期召开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会,构建其交流、合作平台,协助联盟内的企业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

第十条秘书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为联盟的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下设若干个专业工作组,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或多人,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任命。

秘书长负责组建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海南天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秘书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2)执行理事会各项决定;
(3)组织召开理事会议、联盟成员大会;(4)负责日常对外交往;
(5)向理事会推荐可以由联盟运作的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6)代表联盟签署有关文件;
(7)聘任或解聘秘书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8)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联盟成员的权利
第十一条联盟成员平等享有以下权利
(1)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联盟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联盟组织的有关活动。

(4)优先或优惠取得本联盟的咨询服务及书刊、资料等。

(5)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自由。

第五章联盟成员的义务
第十二条联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联盟章程,执行本联盟各项决议。

(2)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3)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积极参加和支持本联盟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加盟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经济实体。

(2)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上述两条必须同时具备,否则需经理事会全体理事投票,2/3以上通过方可加入联盟,且只能为非理事单位。

第七章退出和除名
第十四条对于背离联盟宗旨,违反本章程中的义务规定条款并协商无效的成员,经秘书处核实,提交联盟大会审议决定除名。

联盟成员被除名的,已交纳的会费不予返还,并通报联盟所有成员,停止其一切联盟内部活动。

联盟成员除名后两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联盟。

第八章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经费来源
(1)成员会费:理事长单位为每年拾万元人民币,副理事长单位为每年伍万元人民币,理事单位为每年贰万元人民币,非理事单位为每年壹万元人民币。

(2)政府财政资助
(3)社会捐赠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第十六条经费支出
(1)本联盟各项办公经费(2)联盟组织的项目费用
(3)其他所需要的正当开支
第十七条联盟经费由理事会委托秘书处设立独立帐目进行管理,实现专账专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专项开支,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联盟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第十八条联盟成员派到联盟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由所在联盟成员承担。

外聘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由联盟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联盟终止
第十九条联盟完成使命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解散的,由理事长提出解散决议,经联
盟成员大会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联盟解散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联盟原依托单位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产业领域的发展。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条款,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对本章程进行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联盟成立大会讨论通过后,由联盟发起单位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已达2.8万个标准化仍未完成
[摘要] 目前国内已经建成了723座充电站,28000个充电桩。

但是产业链条上的各个利益方之间存有矛盾且并不妥协,也缺乏合适实施的统一规则。

充电桩、充电站的建设程度,直接影响着电动汽车的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而仅仅增加充电设施的布局并不够,还需建设高效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

事实上,目前有实力的生产厂商都希望自己研究的标准能够代表行业的标准,各家都认为自己掌握了较为核心的技术,并且不会将这些轻易对外开放,都希望公司能够将上游的电动汽车生产销售到下游充电技术和充电桩建设融于一身,打造一个全产业链的公司。

723座充电站,28000个充电桩。

这是工信部关于目前我国国内充电站和充电桩最新的统计。

而这两个数字还在快速更新着。

2014年,国际知名电动汽车品牌特斯拉进入中国市场,炫酷的外观和搭载的动力系统给中国消费者和众多汽车企业带去了视觉和思想上的冲击。

随后,新能源汽车企业在沉淀了相当的试验产品后,开始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众多生产商推出各自的电动汽车产品来争夺这个细分的市场。

充电桩、充电站的建设程度,直接影响着电动汽车的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而仅仅增加充电设施的布局并不够,还需建设高效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

1月27日,在一次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郑立新对外透露:“2014年新能源汽车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年共生产了83900辆新能源汽车。


产业的蓝海效应自然引起各方的浓厚兴趣。

但是记者了解发现,数据快速增长的背后,充电桩行业正进行着“野蛮的生长”。

产业链条上的各个利益方之间存有矛盾且并不妥协,也缺乏合适实施的统一规则。

电桩产业:在质疑中快速增长
充电桩和充电站这一重要配套产业的完善将促进电动汽车的发展。

和电动汽车产业一样,充电桩在全国的建设也在不断创造着新的记录。

工信部1月27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已经建成了723座充电站,28000个充电桩。

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建成充换电站618座,充电桩2.4万个。

根据十三五规划,预计到2020年,集中式充换电站将增长到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数量更将增长100倍达到450万个。

正是基于“充电设施建设网络化、规模化”的发展理念,1月中旬,国内首个高速公路跨城际快充网络——京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全线贯通,成为了充电桩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事件。

国家电网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此条高速沿线建成50座快充站,平均单向每50公里一座快充站。

每座快充站规划建设4台120千瓦直流充电机、8个充电桩,可同时为8辆电动汽车充电,30分钟内充满(80%电量),先期建设2台充电机、4个充电桩,支持所有符合中国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

不过,记者从一些特斯拉的车主处证实,京沪高速快速充电网络贯通后,国内一些使用了国电技术的国产电动汽车车友,自发组织了一次体验京沪充电网络的活动,部分路段的高速充电站均不能为电动车充电,并且以失败而告终。

因而引发车主质疑“贯通”之说。

有车主指出,这个覆盖1000多公里的充电线网络采用的是国电的充电技术,也就是说国内市场上销售较好的国外车型(基本就是特斯拉)并不能在这条快速充电网络中得到应有的资源,因为双方的充电标准并不匹配。

而国家电网方面事后对此的解释是,可以充电,但需要提前给国家电网客服打电话让服务人员去开通充电桩,用户无法自行操作。

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副主任刘永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充电设施和电动汽车发展相辅相成,只有让充电设施建设网络化、规模化,才能带动电动汽车更好地发展,而建设高速充电网就是让其网络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按照规划,到2020年,国家电网规划建设以“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沪昆)为支撑的、覆盖公司经营区内所有示范城市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续行里程达1.9万公里。

标准化道路:发展初期的混乱
按照日前颁布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规定,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

以这一标准来看,虽然目前充电桩数量已经在快速增长,但是现有的充电设备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电动汽车的日常需求。

不仅仅是国家电网,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这个行业,多方资本介入之后利益的分配成为了最重要的关注点。

“在这样一个发展时期,不论是电桩配套产业的制造商,还是各家电动汽车和充电电池的厂商,都在擅长的领域做着自己的事情,希望能够借此获得更多的市场或是资源。

”熟悉电动汽车领域人士向21世纪
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事实上,目前有实力的生产厂商都希望自己研究的标准能够代表行业的标准,各家都认为自己掌握了较为核心的技术,并且不会将这些轻易对外开放,都希望公司能够将上游的电动汽车生产销售到下游充电技术和充电桩建设融于一身,打造一个全产业链的公司。

“不能说这样不好,但是这样所导致的局面就是——外界看似百花齐放的电动汽车领域,其实都是在自己和自己玩,目前并没有一个可以实施的统一玩法。

当消费者真正拥有一辆电动汽车并且进行使用时才发现,能够及时或是快捷地给自己的电动汽车冲上电是一种奢望。


该人士还向记者表示:“购买一部电动汽车并不复杂还有补贴,但是随后带来的问题让用户很难对行业给与满意的评价。


目前,电动汽车活动的范围更多的还是在城市内部,但是在城市内寻找一个充电桩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有时候找到的充电桩还可能会出现漏电损坏等情况。

而国家此前出台针对建立充电桩的补贴政策,但是建成之后的运营和维护,却成为不少企业不愿问津的环节,国家的补贴并不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是一个从政府到企业和个人,各方开放合作的过程,需要突破各行各业间的门槛,实现跨行业合作。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要想让这几方能够坐下,共同打造一个可行的通用的系统或是标准至少在短期之内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强势介入。


在刘永东看来,充电接口目前已经实现了国家层面上的标准统一。

其标志性事件就是2011年我国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标准的批准发布,即《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
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不过,面临着市场上出现的众多问题。

刘永东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充电设施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伴随着电动汽车的规模发展,充电设施标准化工作也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挑战中前行
目前,不断降低的油价和市场上新能源汽车糟糕的客户体验,或让一些传统汽车车主有远离电动汽车的心理倾向。

而除去上述政策和技术层面上的挑战,充电桩还将面临着新生事物的竞争。

2014年12月底,美国一家创业公司对外表示将推出一款汽车专属的“移动充电宝”,打破了固定充电桩的局限,有望解决电动出行方式的后顾之忧。

“移动充电宝”装有滚轮便于移动,电动车车主把车停好后,移动充电宝能够随时随地为其充电,未来一台设备一次蓄电甚至能满足5-8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记者从一些移动电源的生产厂家了解到,目前国内也已经有企业针对电动汽车市场正在开发类似的移动电源产品。

“多方的利益角力,让电动汽车和电桩发展的道路不会平坦,但我们希望依托互联网的思维,让更多的消费者对于电动汽车产生更多的美好的体验。

”旨在帮助充电桩最大化利用的平台——电桩的创始人兼CEO先越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多方都能够在一个合适的规则下发展时,我们打造的完美用户体验就可以从客户端对技术进行完美对接。


该平台被定义为一款旨在打通产业链解决充电难题的,国内首个电动汽车第三方综合服务应用。

据先越介绍,目前“电桩”不仅整合了全国的充电桩数据库,登录后还可以查找附近的充电桩、修车点并导航前往,用户可以对充电桩进行预约、支付还可以评价,甚至可以分享自己家的充电桩给其他车友用。

“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将现有的充电设施进行线上连接,构建起国内最大的充电服务网络。

”先越向记者透露,电桩将会在上海成立分公司,“这种生态的建立也是希望能够进一步优化电桩给与用户的体验。


第三篇: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充电桩申请
停车位安装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申请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本人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汽车型号为__________,今需要在贵公司所管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安装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一台,安装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望贵公司予以批准。

申请人:物业公司意见:物业公司盖章:
第四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管理规定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管理规定
一、操作人员管理要求
1、充电桩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颁发的资质证后上岗,同时需接受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操作人员应佩戴或在场站内的醒目位置悬挂标明个人姓名、工号、岗位的标志。

2、充电作业时须穿戴专业绝缘防护鞋及绝缘防护手套,保持自身、车体、充电桩及周边区域干燥。

3、操作人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充电位置,当车辆停稳,切断电动汽车动力电源和辅助电源,拉紧手刹,人员离车后,方可进行充电作业。

驾驶员自觉服从站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4、充电前,操作人员应检查充电接口是否正常完好,并对车辆进行充电前检查,对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连接和充电参数的设置进行确认。

5、充电启动后,确认充电正常,并定期巡视充电状态。

发生安全事故,应快速按下红色急停按钮,切断电源。

6、充电过程中,车辆严禁启动或移动,严禁带电插拔充电插头。

充电结束后、行车前,驾驶员应确认充电终止以及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物理分离。

7、严禁使用金属物体触碰充电枪接口、纯电车充电口。

8、操作人员应基本了解电动汽车的构造和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了解动力蓄电池应用的基础知识,掌握充电操作规程、充电设备检测、故障判断和处理、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9、操作人员应按照充电桩生产厂家的顾客手册进行定期保养与例行检查,保持其安全、清洁、完好,并做好相关检查保养记录。

10、充电站每日应做好站内日查,当班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反映情况。

充电作业人员应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巡视。

二、充电桩使用和管理
1、充电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充电桩及其他相关设备,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保持清洁干燥,并做相关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

定时对充电场地、充电设备设施、消防器材保洁,确保设备情况良好。

2、充电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流程操作,如厂家有其他充电要求,则按照厂家要求进行操作。

同时须按要求对充电桩仪表、数据、充电模块、线路、开关等设施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

3、充电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充电人员应立即按下充电机上的急停按键,以防故障进一步扩大,并上报技术科,由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4、如遇系统起火时,首先动用紧急停机装置切断电源,然后使用ABC通用型灭火器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和水灭火。

5、充电结束后,应按规定拔除充电枪,将线缆理好放在线架上,锁好充电口及车门,并记录相关数据。

6、各类台账记录完善,分类明细准确。

7、严禁私自拆卸、改装充电桩设备及附加设施,对因此造成的损坏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对管理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充电场站管理
1、充电站所属公司应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并负责制、修订充电站管理责任书,负责指导、监督、评估充电站安全管理工作。

2、充电站管理人员是充电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充电站安全进行管理。

应建立运行值班制度,包括日常巡检、运行交接班、值班日志等。

要落实、贯彻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组织开展充电站安全实施工作,落实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

3、充电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示充电站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项目、服务热线、站点地图
指示、求援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当前站内充电设备可供使用情况等。

4、露天设置的充电桩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雷雨等特殊天气的设备安全。

5、技术部定期组织充电桩厂家对站内充电桩进行巡检。

四、纯电车充电管理
1、纯电车按充电操作人员要求停放,车辆停止后拉起驻车制动,将档位置于N档,并检查确保车辆高低压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以防止充电时瞬时电流损坏车辆电器设备。

2、车辆需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存放位置要远离加油站、加气站、热源、火源、腐蚀性气体、潮湿的地方,同时还应避免尖锐物体的撞击、挤压。

3、纯电动车辆以电量SOC为50%-80%存放。

4、新车在运营之前必须进行一次满充电,确认对车辆已充满电后进行签字登记后方可正常投入使用,确保电池电压均衡。

5、以最近一次满充电记录为起始点,纯电动车每月至少进行满充电、放电一次。

6、车辆充电及维护期间,应有专人监控看护,如遇异常问题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7、禁止雷电天气、雨天露天给电动车辆充电。

8、每台车应随车配《纯电动车充电维护保养登记册》,每次维护时经手人签字确认。

9、纯电车辆所属公司需做好车辆充电、运营台帐记录,便于车辆的使用和维修。

根据车辆技术状况,合理安排
一、二级维护保养计划,并做好车辆使用、维修台帐管理。

10、预期存放时间超过两周的车辆应断开整车快断器,并由专人妥善保管车辆;对于长期停放的车辆,每两周必须上电一次,检查仪表读数,检查电池电量SOC值,如果SOC低于30%需立即安排出库进行充电,保证停车关机时整车SOC介于50%~80%区间。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充电站所属公司应设置应急组织,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车辆故障、电池破损燃烧爆炸、供电系统故障、人员触电、设备故障、停电和断网等。

2、充电站内各紧急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

发生灾害时,应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及时疏散人员,并报告有关部门。

3、应急预案应满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和物资配备充足;通信畅通;行动迅速、准确等基本要求。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物资、事件等级、报告程序、事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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