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食物中毒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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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样品的采集
呕吐物采集
出现呕吐病人时,应尽量多采集病人呕吐物, 呕吐物已被处理掉时,涂抹被呕吐物污染的物品。
现场样品的采集
血液采集
怀疑感染型细菌性食物中毒时,采集中毒 病人急性期(3天内)和恢复期(2周左右)静脉血 3ml,至少采集5名病人,同时采集正常人静脉血 作为对照,观察抗体效价的变化,以便明确致 病菌。
验项目要求直接接种于各相应分离
培养基
根据分离培养基及其菌落特
征,选取可疑菌落
初筛试验
克氏双糖/三糖铁/肠道综合发酵管
PCR
VIDAS
可疑菌的鉴定
全面生化试验(API、VETIK、手工
鉴定等);
噬菌体试验 ; 血清分型 ; 毒素或毒素基因测试;
毒素或毒素基因测试
霍乱弧菌肠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EIEC侵袭 毒素、ETEC肠毒素按国标方法进行动物试验 或酶联免疫试验(VIDAS等) 毒素基因测试:霍乱弧菌肠毒素、葡萄球菌肠 毒素、致泻性大肠埃希菌的所有毒力基因均可 用PCR检测。
现场样品的采集
食品加工人员带菌情况采样
当怀疑细菌性食物中毒时,厨师或者其他 食品加工人员是常见的污染源之一,应根据对 食品加工人员带菌情况调查结果进行采样,可 用采便管对厨师进行采便,涂抹食品加工人员 的手、鼻、咽和有感染灶的皮肤等。
现场样品的采集
水样采集 当怀疑水污染事故时,应采集水样。 其它采样 食物中毒的情况复杂多变,根据实际
食品采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尽量采取中毒患者食用后的剩余食品 2.无直接剩余食品时,采集可疑中毒食品的包装 或者用灭菌生理盐水洗涤盛过可疑中毒食品的 容器,取洗涤液; 3.采集同一加工场所加工的其它直接入口食品; 4.必要时采集半成品或原料,
现场样品的采集
涂抹样品采集
包括生产设备上的残留物,食品加工工具、 用具、炊具 及食品容器、餐饮具、抹布、操作 人员手等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可疑中毒食品的 物品表面进行涂抹采样,即用无菌棉拭子浸沾 生理盐水,反复抹擦表面,然后将棉拭子置于 盐水管中。也可用刀刮物品表面取样。
产气荚膜梭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从采集患者粪便(最好是发病2日以内的)及可 疑中毒食品检测产气荚膜梭菌,方法按 GB /T4789.13执行。 分离菌株血清型鉴定,以分 离菌株按一般方法制备的免疫凝集素血清进行凝 集试验。按培养分离菌株检查其肠毒素产生性, 取同上粪便检样检测产气荚膜梭菌肠毒素.
食物中毒物资准备
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专用车辆
二.采样用物品 三.取证工具 四.现场快速检验设备 五.现场记录表格 六.参考资料: 七.其它有关物品
食物中毒物资准备
采样用物品
1.食品(包括固体和液体)采集:灭菌塑料袋20 个、广口瓶4个、吸管10支以上、刀、剪、勺、 镊子、夹子等 。 2.涂抹样品采集:灭菌生理盐水试管(5ml)至少20 支,棉拭子若干包,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选择 性培养基。 3.便样采集:采便管、运送培养基各20支以上。
从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中检出占优势、且 生化及血清学型别相同的变形杆菌。
取患者急性期和恢复期(中毒后12~15d)的 血清,用分离的菌株做血清凝集效价测定,恢 复期滴度高于急性期滴度四倍,即有诊断意义。 同时以健康人做为对照,应为阴性。
病原性大肠艾希氏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从中毒食品中和患者吐泻物中均检出生化 及血清学型别相同的大肠艾希氏菌。 侵袭性大肠艾希氏菌应进行豚鼠角膜试验, 产肠毒素大肠艾希氏菌应进行肠毒素测定。 按GB /T4789.6方法进行。
食物中毒物资准备
采样用物品
4.患者呕吐物采集:无菌平皿和特殊采样棉球各20 个以上。 5.血样采集:一次性注射器、灭菌试管各10支以上。 6 .保藏样品的冷藏设备。 7.防污染的工作服或隔离衣、帽、口罩、手套、靴 子等。 8.其他必备物品:75%医用酒精、酒精灯、酒精 棉球、洗耳球 、打火机、记号笔 等.
GN增菌液;培养志贺菌、变形杆菌
LB1增菌液:培养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硫乙醇酸盐培养液:培养产气荚膜梭菌
布氏肉汤:培养空肠弯曲菌
食物中毒物资准备
以上装备应不少于两套,分别由专人 负责准备和管理。消耗性物品用后应不 迟于次日及时补充齐全。对采样箱物品 储备情况应坚持每月例行检查,凡未经 使用的灭菌试管、培养基和采便管等无 菌物品应至少每月更换一次,以确保达 到无菌要求。
现场样品的采集
现场采集的样品包括:
1.可疑食物的剩余部分,
2.生产设备上的残留物,
3.食品的加工工(用)具、容器、餐饮具、抹布、 操作人员手等接触食品物品的涂抹样,
4.中毒患者的大便、血液、呕吐物等.
5.从业人员大便、肛拭子、咽拭子、脓液等。 6.其他与食物中毒有关的可疑样品。
现场样品的采集
食品样品采集
步的检验提供有用的信息
一般活菌数的测定
按国标菌落总数测定方法进行,
以了解可疑食品被污染情况
增菌及分离培养
将非病源样品包括可疑食物、水样及环 节样品, 服过抗生素后采集的病源样品及 从业人员带菌查源的样品按检验项目要
求接种各相应增菌液培养;
增菌培养后接种于各相应分离培养基。
分离培养
将无须做增菌处理的病源样品按检
食物中毒样品采集 注意事项
4.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采样记录文书,经有 关陪同人员签字后送检;
5.样品应尽快送实验室检验。调查大规模食物 中毒时,需要边调查,边采样,把已经采集的 样品分批送实验室检验。
初步检验
直接涂片染色镜检
观察存在于检品中特种形态的细
菌如霍乱弧菌、弯曲菌,为进一
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检验的一般程序
1.
2.
样品采集
↓
初步检验→活菌数、直接镜检(涂片→染色→镜检)
↓
3.
4.
分离培养
↓
(包括增菌培养和直接平板培养)
初筛试验
↓
5.
6.
纯培养
↓
全面鉴定
食物中毒物资准备
承担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专业 技术机构,应配备的物资和设施设备包 括但不限于下述物品,并保持其随时处 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可投入正常使用。
细菌性食物中毒 实验室检测
湖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岚
实验室在食物中毒事件中 主要任务是
尽快查出食物中毒原因
实验室在食物中毒事件中主要任务 具体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参与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制定 2.准备食物中毒应急物品 3.参与现场采样 4.对样品进行检验 5.检验结果与现场调查情况及病人临床症状进行 综合分析 6.食物中毒预防机制的研究
现场样品的采集
大便样品采集
大便样品对诊断细菌性食物中毒非常 重要,尤其是在无法采集到剩余食品时, 主要靠大便样品明确诊断。
现场样品的采集
采集大便样品应注意:
1. 必须用采便管采集腹泻病人大便,若让中毒病人自 行留便可能影响致病菌的检出率;
2. 无论中毒病人是否已经服药,均应进行大便采集。 有人认为中毒病人服药后再采集大便没有意义,实 际经验表明,病人服药后仍可检出致病菌,只是致 病菌检出率可能减低。决不能因为病人已经服药而 放弃大便采集,贻误明确诊断的机会。 3. 应采集严重腹泻中毒病人的大便,对一起较大规模 的食物中毒事件一般至少采集20名病人的大便。
现场样品的采集
现场调查人员应尽一切努力及时完成,对中毒发生 现场食物中毒各种样品采集工作,不能及时赶到现场 采样或者采样不全面或采样方法不正确均可能直接影 响致病物质的查明。各种食物中毒的采样各有侧重点, 应根据初步掌握的食物中毒性质确定采样的重点,一 般根据病人出现的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特点和卫生学 调查结果, 初步确定进行现场或实验室检验的项目, 有针对性采集现场样品,以便能够明确找到中毒食品。
蜡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中毒食品中蜡样芽胞杆菌菌数测定(按GB /T4789.14),食品中一般均≥105cfu/g(mL)。 中毒病人呕吐物或粪便中检出的蜡样芽胞样 杆菌与中毒食品检出的菌株,其生化性状或血 清型须相同。
肉毒梭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从中毒食品(或患者粪便、血液)中检出肉毒 毒素,并确定其型别。 肉毒毒素的检测方法见GB /T4789.12。
志贺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从可疑食品、病人吐泻便中检出志贺菌。
观察分离出的志贺氏菌与病人血清的凝集 效价,恢复期应比初期有明显升高(一般约升高 4倍)。
沙门氏菌检验方法按GB /T4789.4进行。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从中毒食品、食品工具、患者腹泻便或呕吐 物中检出生物学特性(见GB /T4789.7)或血清型别 一致的副溶血性弧菌。 动物(小鼠)试验具有毒性或与患者血清有抗 体反应。(有条件时做) 按GB /T4789.7进行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从中毒食品中直接检测肠毒素,并确定其型别。 从中毒食品、患者呕吐物、粪便中经培养分离出金 黄色葡萄球菌,菌株再检测肠毒素,证实为同一型别。 符合以上其中一项者即可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见GB /T4789.10。
变形杆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食物中毒检验
食物中毒检验工作是食物中毒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验技术水平与食物中毒致病物质查明率密切相关, 检验结果对提供疾病临床确诊依据、中毒食品和病原 因子污染来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实验室检验工作 技术性较强,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不仅取决于实验室的 条件和技术水平,同时还与检验样品的采集、保存、 送样方法等方面有关。因此在分析检验结果时,除了 应考虑结果是否符合有关实验室判定标准外,还应综 合考虑各种困难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有时阳性检验 结果不一定都能说明病原因子在食物中毒中的致病作 用。阴性结果也不一定能完全否定某种病原因子。
食物中毒样品采集 注意事项
1.食物中毒采样量不受常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规定数量的限制,可根据食物中毒调查处理工 作需要进行采样; 2.怀疑细菌性食物中毒必须采用无菌操作采样, 采样人员必须掌握无菌采样技术,用于采样的 工具、容器等必须经过高压灭菌; 3.样品在送检之前应妥善保存,夏天应置于放 有冰块的隔热保温箱内,最好冰箱内保存。
细菌性食物中毒实验室检验
1.根据中毒患者临床特点和流行病学资料分析结果,尽 快推断可疑致病因素范围,确定检验项目。 2.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时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 3.检出致病菌或毒素的,应对致病菌及毒素进行分型, 并按照规定鉴定并长期保存菌株。 4.必要时,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毒性实验。 5.加强与其他实验室的联系和合作;到遇到困难时,及 时请求保证和支持。
患者血清的试验
疑似伤寒或副伤寒的患者应取发病
一周的血清做肥达氏反应,用作辅 助诊断 ;
将患者急性期和恢复期的血清做凝
集效价的对比,4倍增长可确诊。
检验结果的判定
应以找到病原体或其毒素为最终结
论,在此之前所有的快速检验方法 如PCR、VIDAS等得到的结果仅供 参考;
应注意非病源样品与病源样品检出
食物中毒物资准备
培养源自文库准备
C-B保存液:保存病原菌
亚硒酸盐增菌液:培养沙门菌 普通肉汤:培养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胞杆菌 1%葡萄糖肉汤:培养链球菌 7.5%NaCl肉汤:培养金黄色葡萄球菌 嗜盐增菌液:培养副溶血性弧菌
食物中毒物资准备
培养基准备
碱性蛋白胨水:培养霍乱弧菌 肠道增菌液:培养致泻大肠埃希菌
需要可以采集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物质的各种 物品 。
样品保管与送检
1.样品采集后登记好详细信息,对每个样品作唯
一标志,以防错乱;并严密封闭包装,置冰壶 冷藏,应在4小时内送至实验室。 2.样品送检应附详细送检单,填明样品的名称、 来源、件数、重量、采样的条件、时间、送检 时间、检验项目、受理编号、送样人等。并向 检验人员说明中毒情况。 3.检验人员接到样品必须签字,注明接到时间,并 立即进行检验。 4.如发现采样的条件(容器或采样) 可能影响结果 时,应在检验报告上注明。
的病原体的统一性。
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实验室诊断
从可疑食品、病人呕吐物或腹泻便中检出血清学型
别相同的沙门氏菌。如无可疑食品,从几个病人呕吐 物或腹泻便中检出血清学型别相同的沙门氏菌也可。
有必要时可观察分离出的沙门氏菌与病人血清的凝 集效价,恢复期应比初期有所升高(一般约升高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