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第10章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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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商品检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重要性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检验是交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双方进行商品检验能够确保质量和数量的一致性,并防止交易中的纠纷和损失。

商品检验的目的是确认商品的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从而确保双方的权益。

二、商品检验的程序和事项1. 商品检验的程序商品检验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委托检验:买卖双方约定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双方应协商选择公正、权威的检验机构,并明确检验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信息,并根据检验结果做出明确的结论。

检验报告的提交:买方和卖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到检验报告。

双方应认真核实报告内容,如有异议可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

2. 商品检验的事项商品检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商品检验应基于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检验时应准确记录和测量相关数据,避免主观判断和误差。

检验应覆盖到所有的商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包装等方面。

双方应明确约定检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双方,并明确结论和相关责任。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解决。

三、商品索赔的原因和程序1. 商品索赔的原因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索赔是指买方因商品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问题而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和赔偿的行为。

商品索赔的原因包括: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标准要求;商品数量与合同要求不符;商品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要求;商品交货延迟或未交货;其他侵犯买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商品索赔的程序商品索赔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通知索赔:买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并附上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通知内容应包括索赔的原因、金额以及相关要求。

卖方回复: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回复并进行调查。

如果卖方认可索赔事宜,应协商解决,并达成赔偿协议。

不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第十~十二章货物的索赔、不可抗力、仲裁【案例1】某贸易商以FOB价向国内某厂订购一批货,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如工厂未能于7月底以前交运,则工厂应赔付货款5%的违约金,后因工厂交货延迟5天,以致贸易商被其买方索赔为货款的3%,请问:贸易商是否可依约向工厂索赔?索赔5%还是3%?【分析】工厂延迟交货,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贸易商与工厂签订的合同,因合同中预先已就此种行为作出了赔付5%违约金的规定,所以贸易商完全可以依约向工厂索赔,因为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贸易商在向工厂索赔时应索赔货款的5%。

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规定是5%,贸易商索赔金额,应依据他跟工厂的合约,而不受他与买方之间的约定的限制与影响。

【案例2】国内某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签约的日期为9月1日,合同规定装船日期为10——12月份。

但9月中旬以后,国内市场该产品价格上涨,该公司因亏损过高不能出口,经查发现国内市场产品涨价的原因是7月中旬产地曾发生过严重水灾,货源受损所致。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本案中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分析】在此种情况下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

因为出口公司不能出口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他不能履行义务,而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没有对供货市场做深入的调查,没有正确报价造成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致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本案例的发生严重水灾很明显是发生在签约之前,出口方完全可以通过调查,然后在签约时制定一个合理的价位。

本案例告诉我方:(1)做任何贸易都应做好市场调查工作;(2)进行合理的报价;(3)对不可抗力事故要做到真正理解。

【案例3】我外贸公司接到国外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500箱,5月份装运”。

我外贸公司遂即备货准备5月1日正式装运,但由于发洪水,该批货一直延至6月1日才装运。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等环节,犹如构建起贸易大厦的坚实支柱,每一项都承载着重要的功能和意义。

它们不仅关系到贸易双方的权益保障,也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手中流转到买方手中时,检验成为了确认商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手段。

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或者双方约定的检验方式,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检测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需要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等重要要素。

检验时间的选择至关重要,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比如,如果在货物尚未完全生产完成时就进行检验,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如果检验时间拖延过久,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可能会给责任的判定带来困难。

检验地点的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常见的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以及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等方式。

不同的检验地点选择,会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

检验标准则是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检验,以避免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争议。

检验方法的选择同样需要谨慎,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当商品检验结果表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索赔就成为了买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提出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相关的单据等,以证明货物存在问题以及由此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索赔金额应当合理,既包括直接损失,如货物的价值损失、修复费用等,也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市场机会丧失等。

吴国新《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

吴国新《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书后思考题部分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略)第二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9.答:这种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有可能被买方索赔。

因为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是麻袋,卖方所交付的商品均应该是麻袋装,如果不采用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无论材料好坏,均违反了合同的规定。

案例中卖方用塑料袋装,违反合同,就面临着被索赔或拒收货物的危险。

=======================================10.答:本例中我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品质的表达方法有凭说明和凭样品表示两种,卖方均有义务使所交货物与样品或说明完全一致。

如果某些商品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商品质量,则一旦成交,卖方必须保证实际交付的商品品质既要符合文字说明又要和样品保持一致。

如果发生货物的品质与样品或说明不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中两公司交易商品的品质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而货物和合同中的品质说明相符,和样品不符,所以卖方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5. 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出口方承担。

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是由卖方承担的,而保险是由买方办理的,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

本案中,因为出口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出口方承担。

=======================================6. 答:(1) 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 第10章 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 第10章 不可抗力

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方式
国际货物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可 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办法、不 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 文件的机构等。
根据不可抗力范围的确定方法不同,不可抗力条 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表述方式:
1、列举式 2、概括式 3、综合式
不可抗力条款的示例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雪灾、暴风雨 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 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 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 方式通知买方,并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 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 的证明书。”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3)卖方在交货前的货物损失依照FOB的规定必须自己 承担,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买方是买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 系,卖方不能利用;何况保险公司也可能因为买方无可保利 益而拒绝赔给买方。
五、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一)不可抗力的通知 遭受不可抗力事故的一 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对方在接到事故的通知 后,也应及时予以答复。
四、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遭受不 可抗力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 行合同的责任,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有三种法律后果: 一是解除合同; 二是部分解除合同; 三是延期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语为FOB上海。订约后,买方依约预付了货款。货物 在运抵装运港前因地震全部灭失,卖方无法继续交 货,故通知买方不再交货。买方接受卖方不再交货 的解释,但要求卖方归还货款及其利息,遭到卖方 拒绝。卖方认为合同双方都履行了合同,卖方交了 货,买方付了钱。买方没有收到货是由于不可抗力 事件造成的,卖方无责任,何况买方还可以向保险 公司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

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将争议案件退交北京仲裁庭截断。

(2)本案例涉及仲裁协议问题所谓仲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第三者的裁决对双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有形式有:仲裁条款和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有:A发生争议,只以仲裁;B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C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外商的出口合同中明确有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外商不但不愿遵守,且在当地法院起诉,根据仲裁的作用外商的做法违背了仲裁协议,是无理论依据的,故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坚持将该案件由北京仲裁庭裁断。

2、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问题。

以下将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

二、违约问题1. 定义:违约是指合同各方在约定期限或履行条件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 违约类型:主要分为实质性违约和形式性违约。

3. 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索赔和解除合同等。

三、索赔问题1. 定义:索赔是指受损害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赔偿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

2. 索赔条件:一般来说,索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因果关系和合理预防损失。

3. 索赔方式:索赔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四、不可抗力问题1. 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预见不到的、无法控制的、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事件。

2. 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般会使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者严重困难。

3. 不可抗力免责: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即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五、仲裁问题1. 定义:仲裁是指将争议交由第三方公正、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包括仲裁请求、仲裁庭组成、听证会、证据和辩论、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3. 仲裁效力:仲裁裁决具有和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在国际贸易中普遍受到认可和执行。

附件:1. 相关合同及附件2. 相关证据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或履行责任。

2. 实质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 形式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

4. 索赔条件:指索赔所需要满足的一些必备条件。

5. 因果关系:指索赔方要证明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 合理预防损失:指索赔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预防或减少损失。

中职教育-《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二篇第十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国防工业出版社).ppt

中职教育-《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二篇第十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国防工业出版社).ppt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及其构成条件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 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合同当事 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 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以外事件的一方 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所谓不可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 于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凭 样成交的,并应当按照样品检验;
4.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检验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 对外贸易合同又未约定检验标准或者约定检验标准不明确的,按照生产国标准、 有关国际标准或者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标准检验。
[案例分析]
[案情] 我国某A公司以CIF上海价向B公司购买一批服装面料。合
同规定,若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应在货到目的港后的30天内 提出索赔。另外合同中还有货到目的港后12个月品质保证期的 规定。2008年9月24日货物到达目的港,买方A公司申请港口 所在地商品检验机构对该货物进行商检后,发现货物存在品质 问题,A公司于2008年10月25日书面通知B公司,要求索赔。 B公司以A公司已超过了合同规定的30天索赔期为由拒绝偿,A 公司遂提起仲裁。请问:A公司的索赔请求是否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检验标准
检验标准是指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所依据的标准,如 对商品品质、规格、包装等项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抽样、 制样或检验方法及对检验仪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
(一)国际上对检验标准的分类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的检验标准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 2.与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法规标准 3.国际权威性标准: (1)国际标准。 (2)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标准。 (3)国际商品行业协会标准 (4)某国权威性标准。

《国际贸易实务》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 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因 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主题重要性
01 02
保障合同履行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是双方合作的基础,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因 素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障合同顺利履行至 关重要。
维护合法权益
05
案例分析
索赔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 未能按时交货,导致买方遭受 损失。
索赔过程
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赔 偿因延迟交货造成的损失。经 过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 见。
案例结论
此案例中,卖方未能按时交货 ,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买方可依据合 同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 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通过索赔和仲裁等手段,合同一方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对 方违约而遭受损失。
03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解决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带来的问题,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增强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交流。
02
索赔
索赔的定义和类型
索赔定义
在国际贸易中,索赔是指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 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常见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索赔问题 包括货物损坏、交货时间延误、 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等。
解决索赔的方法和程序
方法
解决索赔的方法主要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
程序
解决索赔的一般程序包括提出索赔、进行调查、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以及执行裁决等步骤。在国际贸易中,双 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索赔问题,以避免纠纷升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但需要事先约定仲裁 机构或法院管辖范围。

国际贸易实务-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4.检验依据和检验方法 1)检验依据索赔 所谓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 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 引起的纠纷。 所谓索赔(claim)是指买卖双方中一方违反 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害的一方向违约 的一方提出赔偿要求。违约方受理受损害一方提 出的赔偿要求,成为理赔(settlement)。由此 可见,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对 守约方而言是索赔,对违约方而言是理赔。
•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进出口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式,即异议和 索赔条款、罚金或违约金条款。一般合同大多只订立异议 和索赔条款,买卖大宗商品或机械设备的合同,往往还要 加订罚金条款。 1.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1)索赔的依据 2)索赔的期限(1)货到目的港货„„天起算 (2)货到目的港卸离海轮后„„天起算 (3)货到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后„„天起算 (4)货物检验后„„天起算 3)索赔的办法 2.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合同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 1.检验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1) 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2)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2.检验机构 1)国际上商品检验机构的类型 (1)官方检验机构 (2)半官方检验机构 (3)非官方检验机构
• 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1.仲裁地点 1)多数合同规定在中国仲裁 2)有时规定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 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2. 仲裁机构 3. 仲裁程序 4. 仲裁裁决的效力 5. 仲裁费用的负担
• 注意事项 当交易双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除责任时,我 们应按照合同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以便确定其所援引的内 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范围。凡不属于该范围又 无“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规定时,不能按 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也应由双方协商,一 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援引不可抗力条款 的后果时,如果合同中无该项条款的规定,则应本着实事 求是的精神,弄清情况,确定影响履约的程度,以此来确 定是解除履约责任,还是延期履行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共10章,21页)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共10章,21页)

第一章贸易术语案例分析1.我某出口公司与某德国商人按CIF汉堡、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来证均规定不准转运。

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

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径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它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它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

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

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

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

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

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2.我某进出口公司对日本某客户发盘,供应棉织浴巾4000打,每打CIF大阪80美元,装运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问: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不区别?3.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4.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不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

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如同四座灯塔,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指引方向,保障着各方的权益和公平。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商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交付到买方手中,检验就成为了判断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步骤。

这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外观、数量,更深入到品质、规格等核心要素。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有的选择在出口国检验,这对卖方较为有利,因为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掌控检验过程;而在进口国检验,则更多地保障了买方的权益,能及时发现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检验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

权威、公正、专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证据。

无论是国际知名的检验公司,还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其检验结果都将直接影响交易的成败。

检验标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

是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或者是双方约定的特殊标准,这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

一旦检验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约定,就可能引发索赔。

索赔,是买方或卖方在权益受损时寻求补偿的手段。

当买方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数量短缺,或者卖方未能按时交付等情况,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反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付款、拒绝接收货物等,卖方也可以向买方索赔。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货运单据、往来函电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责任的归属。

索赔的金额应合理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然而,索赔并非一帆风顺。

双方可能会对责任的认定、损失的计算等产生分歧,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升级为仲裁。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PPT学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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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The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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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rded by the arbitration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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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接到另一方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或 证明文件后,不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 否则, 按照<<美国统一商法典>>即视为默认.
第6页/共29页
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机构
国外
证明文件一般 由当地商会或合 法的公证机关出 具
我国
证明文件由贸 促会及设在各口 岸的分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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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条款举例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or china Commerce) attesting such event or events.
Chamber
of
Intern2ational
3
4
第8页/共29页
案例分析1
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500公吨, 每吨 CFRLONDON348英镑, 总金额52000英镑, 交货 期为当年5-9月.签约后, 我国发生水灾, 于是我方 以不可抗力为由, 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但对方回电 拒绝, 并称该商品市场价格上涨, 由于我方未交货 已使其损失15000英镑, 要求我方赔偿其损失. 问: 1> 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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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3
我国某外贸公司于6月与外商订 立一份化工产品进口合同,订约 后由于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 上扬, 外商亏本, 于是外商以不 可抗力为由要求撤约.

国际贸易实务10

国际贸易实务10
(3)综合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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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抗力事故的后果
不可抗力事故引起的后果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
一种是变更合同。如果合同中未作出明确规定,一般遵循 的原则是: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发生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 可能,则可解除合同,而如果不可抗力事故只是暂时地阻 碍了合同的履行,那就只能延迟履行合同。国外有些合同 中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暂不 履行合同至一段时间(如2~3个月),届时,如果仍无法履 行合同,则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影响履约的事故已不存在, 则可以继续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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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主要有:①不开或 迟开信用证;②不按合同付款赎单;③无理拒收 货物;④未按期派船接货等以及买方其他违反合 同或法定义务的行为,而使卖方造成货物积压、 收不到贷款等损失。卖方可向买方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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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运人。承运人未履行基本义务所造成的货 物损失主要有:①承运人短卸、误卸造成货物短 少;②托运货物在运输途中遗失;③承运人未履 行“管制货物”的基本义务,如积载不良、配载 不当、装卸作业疏忽等造成货物损坏。当事人可 凭商检证书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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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①英国《货物买卖法》(1979年修订本)
分为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
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③美国的法律规定
分为重大违约和轻微违约
④我国的法律规定:“另一方违反合同,以
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当 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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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抗力条款示例 “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雨、雪灾或其他不 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 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 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须在××天内以航空 挂号信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 类事件的证明书。”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共32页PPT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共32页PPT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倒。——莎士比亚

不可抗力_国际贸易实务_[共3页]

不可抗力_国际贸易实务_[共3页]

国际贸易实务行合同,另一方可要求其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作为惩罚或作为预先约定的损害赔偿。

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认为,对于违约只能要求赔偿,而不能予以惩罚。

例如,英美等国的法院对于合同中订有固定赔偿金额条款,区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Liquidated Damages),另一种是作为罚金。

如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约定支付的金额是属预定的损害赔偿,则不管损失金额的大小,均按合同规定的固定金额判付;反之,如属罚金,则不予承认,而是根据受损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

至于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赔偿金额,究竟属于预定的损害赔偿还是罚金,全凭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做出它认为适当的解释,而不在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什么措辞。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除上述两种索赔条款外,在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的合同中,针对国外买方不开立或不按时开立信用证,在出口FOB、FCA合同中,针对买方不派船或不按时派船,不指定承运人或不按时指定承运人,还可以规定卖方有权接触合同或延期交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第三节不可抗力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发生了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件。

在此种情况下,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意外事件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的责任。

这些意外事件称作不可抗力。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业务术语,也是许多国家法律的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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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控制的。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和范围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两种。 因而,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1)由自然力量引起,如水灾、火)由社会原因引起,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 禁令等。
四、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遭受不 可抗力事件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 行合同的责任,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审查对方的免责要求
在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当交易的对方援引不可抗力条 款要求免责时,我们应按照合同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以便确 定其所援引的内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范围。凡不 属于该范围又无“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规定 时,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也应由双方 协商。一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
第十章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指买卖合同签 订之后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而 是发生了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控 制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 履行。
二、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的条件
(一)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 (二)事故不是当事人的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 (三)事故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
实事求是地确定不可抗力的后果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弄清情况, 确定影响履约的程度,以此来断定是解除履约责任,还是延期 履行合同。
某年夏天,我国南方发生特大洪水灾 害,在此之前外贸企业与外商订有三份大 米合同,合同的商品名称分别为“太湖大 米”、“在某仓库存放的江苏大米”、 “中国大米”,七八月份交货。请就以上 情况分别说明我方如何向外商提出免责要 求。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雪灾、暴风雨 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 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 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 方式通知买方,并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 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 的证明书。”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二)不可抗力事故的出证机构 遭受事故的 一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供由指定机构出 具的证明文件,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
中国贸促会
我方按FOB条件进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期 为5月份。4月8日接对方来电称,因洪水冲毁公 路(附有证明),要求将交货期推至7月份,我方 接信后,认为既然有证明因洪水冲毁公路,推迟 交货期应没有问题,但因广交会期间工作比较忙, 我方一直未给对方答复。6、7月份船期较紧,我 方于8月份才派船前往装运港装货。因货物置于 码头仓库产生了巨额的仓租、保管等费用,对方 便要求我方承担有关的费用。问:我方可否以对 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为什么?
问:卖方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卖方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 (1)本案中的贸易术语FOB对买卖双方货物损失的风险
划分点是在装运港船舷,也就是说卖方并未完成其交货义务。 (2)卖方没有完成其交货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
固然可以免除违约之责,但无权要求对方履行。因为买卖合 同是双务合同,付款和交货是互为条件的。不可抗力只能是 卖方不承担违约之责,并不能同时取代卖方履约,因此卖方 应归还卖方乙负的货款及其相应利息,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不可抗力发生后,有三种法律后果: 一是解除合同; 二是部分解除合同; 三是延期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语为FOB上海。订约后,买方依约预付了货款。货物 在运抵装运港前因地震全部灭失,卖方无法继续交 货,故通知买方不再交货。买方接受卖方不再交货 的解释,但要求卖方归还货款及其利息,遭到卖方 拒绝。卖方认为合同双方都履行了合同,卖方交了 货,买方付了钱。买方没有收到货是由于不可抗力 事件造成的,卖方无责任,何况买方还可以向保险 公司索赔。
(3)卖方在交货前的货物损失依照FOB的规定必须自己 承担,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买方是买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 系,卖方不能利用;何况保险公司也可能因为买方无可保利 益而拒绝赔给买方。
五、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一)不可抗力的通知 遭受不可抗力事故的一 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对方在接到事故的通知 后,也应及时予以答复。
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方式
国际货物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可 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办法、不 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 文件的机构等。
根据不可抗力范围的确定方法不同,不可抗力条 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表述方式:
1、列举式 2、概括式 3、综合式
不可抗力条款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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