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工程的竣工结算。
三、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2. 透明原则:结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所有相关方的监督。
3. 准确原则: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工程量和成本。
4. 效率原则:优化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
四、结算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工程相关资料,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结算工作。
2.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结算报告,提出结算申请。
3. 监理单位:负责对结算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结算的公正性。
4. 审计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结算结果进行审计确认。
五、结算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2. 建设单位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3.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复核。
4. 审核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签署结算协议书。
5. 如有争议,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六、结算内容1. 工程量清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编制。
2. 材料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3. 人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工日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4. 机械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的机械台班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5.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等,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6. 变更与索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七、文件管理1. 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作为后续查询和审计的依据。
2. 结算完成后,相关文件应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八、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熟悉本公司工程结算报送流程,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程的结算工作,便于项目工程成本的控制及分析。
二、适用范围:项目工程竣工结算。
三、报送流程: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提下提交竣工结算资料f工程部土建(环境)、水电分管人员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填写工程结算审批单f 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f工程部预算人员初步审核T提交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进行审核。
四、具体实施办法及要求:1、竣工结算报告报送条件:施工单位已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全部完成工程的施工内容,并经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竣工结算报告整理要求及组成内容:(1)、总体要求:为便于各项工程的成本控制及分析,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划分分类整理竣工结算报告(工程项目类别划分详见附表一)o要求施工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90天内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一式三份,竣工结算报告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编制规范、计算依据齐全、真实。
(2)、竣工结算报告的主要组成内容及具体要求。
①施工合同及施工补充合同。
②开、竣工报告。
③地基验槽记录或基底、原土标高记录。
④竣工图竣工图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竣工后全貌,并必须经工程部及相关单位人员审核签字。
竣工图变更处应标明变更依据、出处,编制的深度应满足竣工结算的需要,做到项目清楚,各种做法明确,尺寸标注清晰准确。
⑤图纸会审纪要。
⑥工程变更联系单。
⑦现场工程经济签证单。
⑧工程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表、钢筋翻样单、直接费计算表、材料信息价汇总表、材料价差表、取费表等,具体根据合同规定按不同类别的工程进行编制。
工程量计算要求准确、真实,取费正确、合理,计算的依据充分,做到每一项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⑨甲供材料领用量及扣款情况汇总表根据工程部材料员及集团公司材料设备部审核签字盖章的甲供材料核对表,按照不同工程项目类别划分分类整理统计各种甲供材料领用量及扣款情况,应注明材料名称、单位、规格、结算价、数量、应扣款金额、已扣款情况,甲供材料的结算价格必须按照工程部确定的结算价格计入工程结算书内。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1、工程竣工后,工程经甲方现场代表或质检站验收达到要求,并且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备案资料后,项目部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技术工程预算中心(预算部)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竣工资料,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预算经办人员与相关甲方代表、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竣工图或技术方案,核对工程量的增减或实际测量收方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3、结算时凡涉及施工过程中未经技术工程预算中心(预算部)确认而增加的成本,技术工程预算中心(预算部)不办理该项结算调整;如属于特殊情况,应由变更部门和单位提供充分的理由并以书面报告方式交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后进行办理。
4、术工程预算中心(预算部)办理竣工结算,并交项目部甲方代表、主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按进度款支付流程支付结算尾款(支付程序按照金蝶资金管理系统程序执行);结算报告一式四份,财务、施工单位各一份,技术工程预算中心(预算部)留两份。
5、结算资料要求:
①施工单位的送审结算书,包括相关的结算资料。
②与施工单位、甲方现场代表、甲方预算人员的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清单,须详细表明栋号、楼层、房间号、具体尺寸,所用
材料规格、品种、数量均应标注清楚,必要时附施工图纸说明,有特殊情况的应做相应详细说明。
③甲、乙双方审定的结算书须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甲方预算主管审核确认通过。
④结算报告:须注明合同价、结算价、已付款、已扣款、应付款、应扣款、质保金、退质保金时间等,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合同价和结算价的差异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⑤各总包施工单位结算资料应包括:结算报告、项目部同意办理结算的报告(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工程结算款明细单、与财务部核对的已付款对账单、有效签证单、会审纪要、其它有关结算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工程竣工结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工程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工作,包括竣工结算的程序、责任、程序等。
第三条竣工结算质量管理是企业综合素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竣工结算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企业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二)客户至上原则。
竣工结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三)持续改进原则。
企业应不断改进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四)全员参与原则。
竣工结算质量管理是全员参与的过程,每个员工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风险防范原则。
企业应做好风险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第三章竣工结算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竣工结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确保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设立竣工结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竣工结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竣工结算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建立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工作的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第七条企业应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竣工结算质量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竣工结算质量管理档案,包括相关文书、数据和记录等。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竣工结算质量管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四章竣工结算质量管理的工作程序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工作程序,确保竣工结算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竣工结算前的准备工作。
1.明确竣工结算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方案。
2.收集、整理竣工结算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做好配合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的核算计算和清算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规范和优化工程竣工结算管理,保证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下面就是一份关于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总则1.为了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工作,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高结算效率,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3.工程竣工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合规,坚持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
二、结算程序1.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完成工程竣工报告,并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2.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职责,组织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并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3.竣工结算书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成本计算、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施工及监理人员工作量、工程款支付计划等内容。
4.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对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异议。
5.竣工结算书经竣工验收、审查无异议后,由业主单位组织支付工程款项。
三、结算依据1.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
2.工程量应按照施工图纸、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计算。
3.工程成本计算应按照预算报价、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算。
4.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应由专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应准确、合理。
5.施工及监理人员工作量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算。
四、结算争议处理1.若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2.业主单位应依法合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仲裁或调解。
3.对于涉及法律责任的争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进行处理。
五、监督和管理1.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
2.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核实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最后的一个环节,对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算的实行不仅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还影响到工程单位以往业绩,企业形象的塑造等诸多方面,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和细心管理的过程。
为此,建立和完善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是保证质量、效益和规范化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制度和流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制度方面1、结算管理体系建立结算管理体系,实施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监管,并规定竣工结算各环节的审核和责任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
2、结算人员制定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规定结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通过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定期参加技能培训,并接受领导防范非法行为的指导,保证结算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3、结算文件建立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管理制度,其中应包括结算清单、结算报告、竣工决算书等文件的编制和保存要求,规范结算文件的命名、编号、归档和查阅等工作。
4、结算规定制定工程竣工结算规定,对材料、设备和人工等的计价标准和结算比例进行明确规定,并加强材料设备报验、安装验收、质量抽查等工作,确保结算过程中的材料、设备规格标准、工程量等情况真实准确。
二、流程方面1、竣工验收在进行竣工验收时,要求有专业技术人员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达标标准、设计文件等需进行全面检查。
2、施工进度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按计划进行,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按时按质量完成。
3、成本控制在施工阶段要注意控制成本,杜绝浪费,节约施工资源,否则,在结算阶段将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收益。
4、结算认定在结算阶段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认真核对结算清单、结算报告和竣工决算书,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整个过程要保证透明、公正。
5、存档归档在竣工结算完成后,要将相关文件及时存档归档,保存在企业档案馆内,方便后期进行资产评估、单证查阅等相关工作。
结语:以上是关于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的相关介绍,可以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为企业提供帮助。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管理,规范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工作,准确反映工程项目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管理。
(三)职责分工1、工程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资料,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初稿。
2、财务部门负责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财务审核,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和核算支持。
3、审计部门负责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意见。
4、公司管理层负责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批决策。
二、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和要求(一)编制依据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
2、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3、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及相关费用支出凭证。
4、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5、财务核算资料,包括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二)编制要求1、竣工决算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竣工决算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包括封面、目录、编制说明、财务决算报表、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等。
3、财务决算报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编制,数据准确、勾稽关系清晰。
4、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建设过程、工程质量、投资完成情况、效益分析等内容,重点说明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的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建设内容。
(二)项目建设过程1、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开工、竣工等时间节点。
2、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工程竣工结算与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与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与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及公共设施等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竣工结算1. 竣工结算应以合同约定为基础,结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4. 双方应协商一致解决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预验收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2. 预验收应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3. 正式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4. 正式验收时,应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5.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五、质量保证金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用于处理竣工后的质量问题。
2.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应在保修期满后进行,具体时间和条件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竣工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竣工结算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合理运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工作。
三、竣工结算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竣工结算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竣工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竣工结算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竣工结算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3. 依法合规的原则竣工结算管理应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行为,保证竣工结算合法合规。
四、竣工结算管理的主要内容1. 竣工结算编制(1)竣工结算依据:竣工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依据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变更等相关资料编制。
(2)竣工结算程序:竣工结算程序应遵循确定结算范围、编制结算文件、结算评审、结算审核、结算签证等程序。
(3)竣工结算材料:竣工结算材料应包括竣工结算单、结算计算表、结算规则、结算依据、结算附图等。
2. 竣工结算审核(1)竣工结算审核程序:竣工结算审核程序应包括结算审核准备、结算审核材料准备、结算审核会议召开、审核意见汇总等程序。
(2)竣工结算审核内容:竣工结算审核内容应包括结算金额和结算依据的合理性、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结算材料的完整性等。
3. 竣工结算签证(1)竣工结算签证程序:竣工结算签证程序应包括签证准备、签证审核、签证会签、签证确认等程序。
(2)竣工结算签证内容:竣工结算签证内容应包括结算金额的准确性、结算材料的完整性、签证意见的合法性等。
4. 竣工结算归档竣工结算文件归档应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进行,确保竣工结算文件的保存和管理。
五、竣工结算管理的责任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责任主体,应指导和督促竣工结算工作按照制度规定进行。
2.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负责竣工结算相关资金的管理和结算款项的支付工作。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竣工结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理意见。
房地产企业工程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工程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结算)的编制和审批,明确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结算)主要针对各类施工总承包、独立承包、各专业分包施工工程的决算编制和审批工作。
3、决算前置条件3.1、工程项目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已竣工并已验收合格的工程。
3.2、施工单位提供了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书,并经公司工程部、总师办、档案员签字确认。
4、决算工作流程4.1、决算申报:4.1.1、施工单位在办理好工程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竣工决算申请,经监理公司复核后,报送公司工程部。
申请须有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签章。
4.1.2、公司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联系单、现场签证材料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实,在《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签复意见,并移交公司总师办。
4.2、决算审核:4.2.1、总师办应对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复核,对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其它相关材料,以及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价格等进行审核,并在《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签复意见,并移交预决算。
4.2.2、公司预决算人员展开决算内审工作,并与总师办、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等部门沟通,对与施工单位有争议的资料进行逐项核实。
4.2.3、预决算在收到竣工决算资料后,根据工作进程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核对。
决算审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补充资料仍需经履行上述的审核流程。
4.2.4、在核对过程中若出现较大的争议问题可先与施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暂不计入总造价,报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5、工程竣工决算内审一般应在60天内完成。
4.3、决算审计。
经内审的决算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区审计局审计。
5、工程结算5.1、区审计局批复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后,审计报告由预决算分送办公室、财务部和总师办等相关部门。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制度一、前言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的重要阶段,在施工完成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该阶段,由此产生的竣工结算,必须确保精准、公正、透明的执行。
同时,竣工结算是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度量标准和绩效评价,因此一份严谨、规范的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制度对于保障各方利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制度,从管理要求、工作原则、流程指南及责任制等四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二、管理要求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保障国家、业主和承办方的合法权益。
2. 独立、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竣工结算过程的公开透明、关键环节必须留痕、中间行为必须审批,减少利益冲突、避免潜规则。
3. 合理、科学、公允的原则,从最终结算金额的角度来看,确保结算计价依据、结算标准和结算比重的合理性,减少争议和纠纷。
4. 高效、快捷、规范的原则,通过合理的流程设计、信息化管理手段等方式提高结算效率、减少周期,确保结算质量和时间达到预期效果。
5. 全面、合理、公开的原则,借助数据共享、交流沟通,确保从各个角度了解工程情况、记录变更信息、核算收支款项、审核合同细则等,真正实现全面、合理、公开的竣工结算过程。
三、工作原则1. 合同原则:竣工结算必须根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
2. 量价原则:量价综合式的结算方式是竣工结算的核心,必须严格遵守。
3. 确凿性原则:其意义在于竣工结算的各项数据和计算结果必须有真实、准确、详实、完整的记录。
4. 审计原则:竣工结算核算标准的制定要通过审计,并在竣工结算前经过审计单位合法授权的审批。
5. 费用控制原则:对改变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要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并按约定纳入总工程造价控制范围。
四、流程指南1. 初步审核流程:首先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提交竣工结算材料,经总部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至财务总监审核。
初步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结算资料的准备情况、质量、规范性及审核签字等。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控制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的程序与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竣工,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明确项目竣工决算的各项工作流程,细化各环节的责任分工,提高决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和竣工阶段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主管部门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需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四条责任人员项目经理为项目的竣工决算的负责人,具体实施工作的责任人员由项目管理部门确定。
第五条项目评估项目竣工决算前,需进行项目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确定竣工决算的基础数据。
第二章竣工决算过程管理第六条形成条件项目竣工决算前,需满足以下条件:1. 工程建设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2. 施工单位须完成验收工作,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书;3. 工程项目完工报告、验收报告、项目清单等相关文件齐全。
第七条决算编制在形成条件满足后,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竣工决算表,包括项目总投资、实际支出、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第八条核算审核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竣工决算表进行核算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审核通过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费用分摊竣工决算表审批通过后,项目经理负责对各项费用进行分摊核算,包括工程款、设备采购费、人工成本等,确保各项费用合理分摊。
第十条统计汇总费用分摊完成后,项目经理进行费用统计汇总工作,形成决算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决算确认决算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决算确认会议,予以最终确认。
第三章竣工决算审批第十二条决算报告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应包含项目总投资、实际支出、费用分摊、工程量清单、审核意见等内容,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审批程序上级主管部门收到决算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可以要求项目经理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管理,规范竣工决算的编制、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竣工决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管理。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一)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二)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结算书。
(三)历年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到位情况。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支出凭证。
(五)其他有关资料,如设备清单、材料清单、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要求(一)竣工决算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制。
(二)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竣工决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编制,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四、竣工决算的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起止时间等。
(二)项目投资完成情况1、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情况。
2、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三)项目财务决算情况1、项目的收入情况,如财政拨款、自筹资金等。
2、项目的成本费用情况,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情况。
(四)交付使用资产情况1、固定资产的明细,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2、流动资产的明细,如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3、无形资产的明细,如专利、商标等。
(五)尾工工程情况说明未完工程的内容、预计完成时间和所需资金。
(六)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建议五、竣工决算的审核(一)内部审核由公司内部的财务、工程、审计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竣工决算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的重点包括:1、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合法。
2、数据的计算是否准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3、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遗漏或重复。
(二)外部审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一、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1. 竣工结算的基本原则竣工结算是指工程全部或者部分建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的活动。
竣工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平、透明。
2. 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竣工结算要遵守《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3. 竣工结算的程序竣工结算的程序包括:验收、成本核算、价格确认、结算单编制、签名审核、发送结算通知单、款项支付、结算备案等环节。
4. 合法合规经营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合理布局项目资金,控制管理成本,提高项目质量能力,降低项目风险。
5. 管理规范竣工结算的管理应严格遵循财务、审计、会计等管理规范标准。
具体地,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完善内部控制,明确职责,在团队间建立协作机制,做到信息的及时准确共享,实现管理标准化。
二、竣工结算工作流程竣工结算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 验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明确验收标准,详细说明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以保证工程的验收工作。
2. 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是指对工程进行成本管理,核算所有的成本,确保项目总成本的合理控制。
成本核算工作包括直接成本核算、间接成本核算、政府指导性价款核算等。
3. 价格确认价格确认包括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费用的标准进行核定,并进行价格的比较,确立合理价格,制定竣工结算价款的依据。
4. 结算单编制编制竣工结算单,该单据反映了建设单位应该支付的所有费用。
结算单包括工程量清单、材料、设备、劳务费用清单等详细的费用分项表,以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结算金额。
5. 签名审核经过编制的竣工结算单需要各部门的审核签字,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核签字可以分为定量审核和定性审核,定量审核对数据进行核对、计算,定性审核对符合标准的审核;分别确定审核人员的资格和权限。
6. 发送结算通知单在经过审核的竣工结算单之后,还需要编制竣工结算通知单,通知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
(完整版)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BFNY-GJGL—019—2015-A/3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1.3定义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1.4职责1.4.1造价中心1.4.1.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结算造价;1.4.1.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2.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1.4.2.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1.4.2.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1.4.3财务部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1.4.4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1.4.4.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1.4.4.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1.4.4.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33.1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3.1.1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3.1.2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制度相关规定等。
结算工程管理制度
结算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流程,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维护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2. 结算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结算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的结算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三、结算流程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编制工程结算书。
2. 结算书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表、材料使用记录、人工费用等详细内容。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对结算书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4. 财务部门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结算书进行复审,核对款项是否与合同相符。
5. 经过审核无误的结算书,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给建设方进行最终审批。
6. 建设方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款项支付。
四、结算争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项目经理协调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 在争议未解决前,暂停相关款项的支付。
五、结算文件管理1. 所有结算文件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2. 结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变更单、结算书、审批文件等。
3. 结算文件应保证真实、完整、可追溯。
六、监督管理1. 公司应定期对结算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和评估。
2. 对于违反结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 鼓励员工和合作方对结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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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特制度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施工类工程合同的结算,包括建安工程、装饰工程、环境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外网工程、零星工程等的合同结算。
三、职责
1、工程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
2、预算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四、具体要求
1、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2、工程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
(2)竣工验收记录表;
(3)竣工图(如有);
(4)现场签证单、工程技术变更单;
(5)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报告;
(6)水、电费使用情况;
(7)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
(8)相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或委托书。
3、工程部将核查完毕的结算资料及核查结果提交预算部。
4、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预算部发现资料不全,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一次性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7天内负责补齐资料重新提交。
5、同时采购部须提交有领用单位签章的甲供材一览表给预算部,采购部对数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6、预算部审核、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承诺书等;
(3)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
(4) 工程技术变更和现场签证统计汇总表、审批表、结算表及变更签证的详细资料、图纸会审交底纪要;
(5) 工程预(结)算书(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签章);
(6)甲供材、甲控材清单;
(7)工程验收记录;
(8) 其他。
7、预算部按照与施工单位核对结果确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
9、《工程结算审批表》审批后,预算部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按照合同及结算规定进行尾款的申请、支付。
对三方协议的结算付款要求有三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书),方可支付结算工程款。
10、原则上在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之前工程累计付款金额不得超过工程合同金额的80%,并须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
11、财务部在进行尾款的支付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滞留质保金。
五、工程结算资料的归档
1、所有结算资料须具有可追溯性,结算手续完毕后所有结算资料由预算部统一编号存档,以备查询。
2、《工程结算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预算部、财务部、办公室各一份;结算书原件一式三份,承包单位、预算部、财务部各一份。
工程竣工结算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