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
后勤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后勤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后勤车辆,包括公务车、租赁车、自备车等。
第三条后勤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后勤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购置、登记、保养、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车辆购置:1. 购置车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制度执行。
2. 购置车辆应优先选择国产车辆,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 购置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符合道路行驶要求。
第六条车辆登记:1. 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2. 车辆登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车发票、合格证、行驶证等。
第七条车辆保养:1. 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 保养周期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每行驶5000公里或3个月。
3. 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确保保养质量。
第八条车辆维修:1. 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2. 维修工作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
3. 维修费用应严格按照单位财务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时,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2. 报废车辆不得继续使用,并应妥善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与驾驶车辆相符。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4. 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员职责: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3.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
4. 遇到突发情况,应冷静应对,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培训:1. 驾驶员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3篇)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车队的管理,确保车队的运营和使用安全、高效、规范,提高车队的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车队的管理。
第三条机关车队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车队应依法依规运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保障车辆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机关车队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操作程序,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和权限,提高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机关车队应建立车辆档案和台账,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购置情况、保养保险情况等,并定期更新维护。
第七条机关车队应根据车辆的使用需求,合理配置车辆的数量和类型,确保满足工作需要,并通过科学的调度和运营管理,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第八条机关车队应定期开展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安全使用,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台账。
第九条机关车队应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保险购买,并及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条机关车队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并制定车辆使用申请和审批程序,遵守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机关车队应建立违章处理制度,对违反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保护车队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二条机关车队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台账,记录驾驶员的基本信息、从业经历、培训情况等,并定期更新维护。
第十三条机关车队应依法依规录用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和从业资格,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机关车队应定期开展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机关车队应建立驾驶员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服务质量和职业操守进行评估,对合格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纠正和辅导。
第十六条机关车队应建立驾驶员管理制度,明确驾驶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对驾驶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后勤部门车管规章制度
后勤部门车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后勤部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保证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后勤部门车辆管理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管理、安全运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三条后勤部门车管规章制度适用于后勤部门所有用车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后勤部门车辆管理工作由后勤部门主管负责,车管部门具体负责车辆管理及执行。
第二章车辆保管与使用第五条后勤部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车辆停车场地,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非指定地点。
第六条车辆停放时应当打开车辆所有门窗,关闭电源以及锁好车门,确保车内物品和车辆安全。
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使用登记,并按照规定准时归还车辆。
第八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应当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不得私自更改车辆结构及进行其他非法改装。
第九条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保证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认真学习车辆操作使用手册,确保正确使用车辆,并妥善保管车辆及车内物品。
第三章车辆查漏补缺第十一条后勤部门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车辆存在问题。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在使用前进行车辆检查,并将确保车辆完好无损的情况报告给车管部门。
第十三条车辆出险、发生故障应当及时报告车管部门,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十四条车辆定期保养保洁,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内饰清洁。
第四章车辆报废与报废处理第十五条后勤部门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当及时进行报废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六条报废车辆的处理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得私自处置报废车辆。
第十七条报废车辆的残值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并入账后使用于相关项目。
第五章车辆管理监督第十八条后勤部门应当建立车辆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使用人员,应当依法进行惩罚,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之前已存在的车辆管理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后勤车辆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后勤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后勤车辆,包括公务车、通勤车、维修车、应急车辆等。
第三条后勤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规范使用、保障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后勤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后勤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后勤车辆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车辆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后勤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车辆调配、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三)负责车辆档案的管理,包括车辆购置、维修、报废等信息的登记。
(四)负责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五)负责车辆费用的核算和报销。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六条后勤车辆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满足工作需要。
(二)注重节能环保,选用新能源车辆。
(三)价格合理,性能可靠。
第七条后勤车辆购置需经后勤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后勤车辆报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
(二)车辆因故障无法修复,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
(三)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第九条后勤车辆报废需经后勤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十条后勤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分配,确保工作需要。
(二)按需调度,提高使用效率。
(三)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十一条后勤车辆使用实行申请制度,需填写《后勤车辆使用申请表》。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
(二)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保养。
(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四)爱护车辆,不得私自改装。
第十三条后勤车辆调度由后勤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车辆。
第五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后勤车辆维护保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机关车队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队车辆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服务我部的生产工作,生活用车服务,提交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工作制度1、驾驶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并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保证随叫随到。
3、上班时间做到听从调度,服从安排,不得找借口推脱。
休息时间和节假日保证通信畅通,以方便联系。
4、积极参加部里和车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安全管理制度1、驾驶员应遵守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用车制度,提倡开安全车,行文明车,积极参加安全制度教育活动。
2、认真保养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不带故障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一般不准擅自把交给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元驾驶。
4、驾驶员开车时注意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
5、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应停放在车库或单位院内,不得擅自把车开回家或其它地方停放。
6、禁止公车私用。
三、车辆保养维修和油料管理1、车辆的维修,一般由驾驶员提出,经车队负责人检验后,填写请修单,再由机动科长签字后,才能到定总修理厂按项目修理,不得随意扩大修理项目,最后驾驶员核对修理项目后签字。
2、油料管理,远途外地用车除外,机油采用料单定点加油,首先核算员登记料单号,领用时间,领用数量,油料类别再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最后队长签字盖章,方可有度使用。
四、日常管理1、实行车辆的百公里油料定额消耗办法,根据不同车型制定严格的百公里消耗标准,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2、实行车辆行车里程,燃油消耗月报制度每月分两次抄报里程表数字,月底由核算元负责根据本车的行驶里程结合油料的消耗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科室责任人汇报。
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和出车登记,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五、派车制度1、按时先生产,后生活,先重后轻的原则。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机关各科室用车辆需提前申请,车队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用车人数给与合理安排。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后勤车队管理,规范车队运作,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确保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后勤车队车辆的管理、使用、维护和驾驶员的管理。
第三条车队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原则,确保车队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第四条车队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二章车队组织管理第五条车队应设立车队队长,负责车队的日常管理和驾驶员的管理。
第六条车队队长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七条车队应设立驾驶员岗位,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八条驾驶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条车辆使用应遵循规定,合理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磨损和损坏。
第十一条车辆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驾驶员应定期清洗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应安装必要的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等。
第四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不闯红灯、不超速等。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遵守本办法、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驾驶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办法、触犯法律的驾驶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部门。
本办法旨在规范后勤车队管理,提高车队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交通安全。
全体车队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共同努力,为我国后勤事业贡献力量。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机关车辆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确保机关车队规范、安全、有序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结构机关车队应设立车队队长一名,负责车队的全面工作。
车队队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车队队长负责车辆管理、用油登记等日常工作和驾驶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考勤登记、考核及评比等工作。
第三条车辆管理1. 车辆档案管理:对每台车辆的交付使用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
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 车辆保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人保管。
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保管好。
3. 故障报告: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在收车后或上班前将情况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排除。
严禁派车后才报告。
4. 车辆调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原则,车辆优先保证领导公务用车、外事接待活动用车。
凡属公务用车,一律由车队负责人调派,严禁私人私自接洽动用车辆。
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因公务外出城区以外及省内各地,驾驶员应向车队告识行车动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服从调派。
第四条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
并遵守本机关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 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5. 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 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况。
第五条车辆加油管理1. 机关车辆用油统一采用IC卡加油,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
由车队根据车型、排量、车况确定用油种类和油耗定额。
2. 每月根据加油卡结余情况,按需核定补足相应的金额。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管理方案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后勤车队管理,提高车队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车辆安全以及乘客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方案。
第二条后勤车队是指为单位内部提供车辆运输服务的车队,包括出租车、专用车、巴士等。
车队的管理必须建立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确保车队的稳定运行和服务水准。
第三条后勤车队的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负责车队管理的工作人员,监督执行规章制度,处理车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保险信息、维修记录等,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保养。
第五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保险制度,确保车辆在运行中出现意外时能够及时赔偿乘客和车辆损失。
第七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驾驶员,严格审核驾驶员的资质和驾驶记录,保证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
第八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察,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车辆调度第九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调度制度,根据车辆数量和乘客需求合理安排车辆运行路线和时间。
第十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车辆调度情况,制定车辆使用计划,确保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乘客需要的地点。
第十一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车辆调度效率,减少空驶率和等待时间。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车队的服务进行评分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服务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对乘客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维护车队的声誉和形象。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后勤车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乘客安全管理制度,对乘客进行安全检查和提醒,确保乘客的安全乘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试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是我县一支重要的后勤保障队伍,其保障和服务直接影响县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必须按照保障有力,服务到位,万无一失的要求,加强车队管理。
为确保县领导和各单位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车辆调度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辆在确保县领导、各单位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下,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驾驶员应服从调派,随叫随到,并按调派的时间、地点待命。
2、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办公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向中心领导请假,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
3、实行车辆动态管理,使用车辆和出差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报告,便于车队临时用车调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车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调配。
现有车辆均属公务车辆,车辆分两队:一队车辆用于为县领导服务用车;二队车辆用于各单位领导公务用车及重大活动。
在确保县领导、各单位公务公车的情况下,可租赁用车,租赁费用于车队车辆的维修。
2、车辆在本县内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内,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规定停车地点的,可由驾驶员选定安全停车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或遗失的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3、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凡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车辆修理费、赔偿费、误工费、医药费及其他费用等)。
4、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5、车队所有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因外借造成车辆损坏和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被盗除保险公司赔付外,剩余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调离岗位。
6、从2010年1月1日起,车队所有车辆的保险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参保。
7、车辆的审验工作由后勤中心审验,驾驶员应积极配合,如果遇到该车因违章罚款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罚款责任。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范文机关车队是机关单位中必不可少的一支重要队伍,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下面我们就机关车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和探讨。
一、车队组织机构机关车队的组织机构应建立起科学清晰的层级体系,包括车队管理者、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车队成员等。
车队管理者是车队的最高领导和决策者,负责制定车队的发展战略、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内外部资源等。
中层管理人员是车队的具体执行者,负责车队日常运营管理、人员安排和调度等。
车队成员则是车队中的具体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负责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二、车队管理制度内容(一)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与报废制度:明确车队的车辆购置标准,购置程序,报废标准和程序,并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确保车辆购置合理、报废及时。
2. 车辆维修与保养制度:规定车队内部维修保养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标准、保养计划和保养记录,并建立维修保养档案,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3. 车辆使用与调度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的范围、用途以及调度程序和权限,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安排和调度车队车辆,提高车辆利用率。
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保险购置、驾驶员培训、交通违章处理等,以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二)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招聘与培训制度:建立驾驶员招聘的条件和程序,并进行详细的岗位培训,包括驾驶技能培训、安全意识培养等,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
2. 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明确驾驶员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制定奖惩措施来激励优秀驾驶员,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惩处,以保证驾驶员的自律性和职业素养。
3. 驾驶员轮班制度:合理安排驾驶员的轮班制度,确保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合理安排,防止疲劳驾驶的发生。
4. 驾驶员业务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处理突发事故能力。
(三)用车管理1. 用车审批制度:规定机关单位内部用车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用车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的原则是:归口管理、专人负责;保证公务、统一调度;统筹兼顾、重点保障;高效低耗、安全行驶;责任到人,奖优罚劣。
二、车辆的管理(一)车辆实行归口管理,市局机关的所有车辆,统一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管理。
(二)车辆的派遣、维修、油料供应、车辆审验、车辆保险、车辆档案管理、办理证、照以及驾驶员的审验等具体事宜,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负责安排办理。
(三)车辆管理工作要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种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度。
除值班车辆外,下班后,机关车辆应进入车库,没有车库的车辆按指定泊位依次停放整齐。
三、车辆使用派遣(一)机关车辆管理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下,由车队调度和派遣。
(二)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未经车队派遣,车辆不得随意外出。
(三)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不作固定,实行统一调配使用。
重点保证重大事项公务用车。
其它用车,视情况统筹安排。
(四)城区车辆使用原则上按业务归口相对固定,统一调配,以便协调使用。
(五)各科室城区以外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审批单(紧急情况除外),送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车队视情况统一安排调度,同方向,同目地的车辆能合并的应合并使用。
(六)严格控制车辆外借和司机混开车辆,外单位用车经局长同意后,车队指派该车司机出车。
个人私事用车,原则不做安排,特殊情况(干部及其家属危、重、急病)报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批准,由车队负责派车。
科室外地出差原则上不带车,确需带车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七)节假日、非工作时间用车,一般不予安排。
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应于放假前将用车审批单送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车队统一安排。
(八)出城执行公务车辆应于当天返回,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留。
(九)大客车原则上只接送局职工上下班使用,如有它用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十)本局车辆一律不准参加中、省、市纪律监察部门及局机关禁止的各项活动。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一)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程序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车队组织技术会诊,并由修理厂方提出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车管人员拿出修车意见,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报请局长批准后,凭《渭南市国土资源局车辆修理申请单》到定点维修厂维修,修理厂凭修车单定期到机关结算维修费用。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后勤车队管理,提高车队运行效率,保障队员人身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车队组织1. 后勤车队队长负责车队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车队正常运行。
2. 后勤车队队员须服从队长的指挥,配合完成任务。
3. 队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有损车队形象和团结风气。
4. 禁止车队成员私自离队,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章车辆管理1. 后勤车队的车辆应按时进行例行维护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 车辆使用中如有异常情况,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并及时进行处理。
3. 每次任务结束后,车辆需归还到指定车辆停放位置,并做好车辆清洁和维护工作。
4. 禁止私自使用车队车辆进行个人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1. 车队队员出车前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 队员在驾驶车辆时需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辆安全行驶。
3. 队员需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不得超速、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4.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队队员需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五章紧急处理1. 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车队队员需沉着冷静,按照车队队长的指示进行应急处理。
2. 队员在应对紧急情况时,需保持联系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达。
3. 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需及时进行事后总结,查找问题原因,做好预防措施。
第六章处罚规定1. 车队队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驾驶资格等。
2. 严重违规行为将导致开除车队成员资格,不得再次加入车队。
第七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后勤车队队长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每位车队队员都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度,保障车队的正常运行。
以上为后勤车队规章制度范本,车队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祝后勤车队运行顺利!。
后勤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后勤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后勤车辆管理,充分发挥后勤车辆的作用,提高后勤工作效率,降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制度1. 各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必须遵守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制度,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2. 各职能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岗位,负责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3. 车辆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日常巡检、定期保养、事故处理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管理程序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 车辆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安排进行,不得私自挪用车辆;2. 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应及时报修;3. 车辆使用期间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超载,不得随意变更路线;4. 车辆使用后应当对车辆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5. 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具备驾驶资格和相关技术培训经历,不得酒后驾驶。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 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应当有明确的计划和安排,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状态;2.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轮胎、制动系统、电路等部件的检查和保养;3. 车辆维护保养期间应当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确保维修工作质量;4. 车辆维护保养过程中,如有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问题扩大导致损失。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车辆安全管理是车辆管理工作的核心,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2. 需要对车辆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需要建立完善的车辆保险和事故处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和人员安全;4. 如有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六章车辆报废淘汰管理制度1. 车辆报废淘汰是车辆管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必须根据车辆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进行定期的报废淘汰;2. 车辆报废淘汰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来执行,不得私自进行处理;3. 被报废淘汰的车辆必须做好相关的登记和记录工作,便于管理和监督。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机关车队管理制度1. 引言机关车队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单位内部的车队管理,提高车队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障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2. 车队组织及人员管理2.1 车队组织机关车队应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包括车队负责人、副负责人、驾驶员和维修人员等。
车队负责人负责车队整体管理,副负责人协助负责人处理车队日常事务。
2.2 人员管理2.2.1 驾驶员选拔与安排机关车队的驾驶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驾驶证。
驾驶员的选拔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过资格审查后方可上岗。
同时,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以提高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2.2.2 维修人员选拔与安排机关车队的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并持有相关的维修证书。
维修人员的选拔应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维修车辆的能力。
维修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以跟上新技术的发展。
2.2.3 人员考核与激励机关车队应建立完善的人员考核与激励制度,对驾驶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和激励措施,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车辆管理3.1 车辆登记与备案机关车队应对所有车辆进行统一的登记和备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购买渠道、使用情况等。
同时,车辆的年度审验、保险购买等工作也应按照规定进行。
3.2 车辆维修与保养机关车队应建立健全的车辆维修与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维修记录应及时记录并保存,以备查阅。
3.3 车辆保险管理机关车队应按照所属单位的要求,对车辆进行保险购买。
车辆保险的种类和保额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4. 用车管理4.1 用车申请与审批机关单位内的人员需要使用机关车辆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用车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用车申请应包括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以方便车队进行安排。
4.2 用车记录与统计机关车队应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包括车辆的使用时间、里程数、用途等。
后勤处车辆管理制度
后勤处车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和管理后勤处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节约成本,促进工作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后勤处所有车辆的管理。
三、车辆管理机构1. 后勤处设有车辆管理中心,负责车辆的购置、维修、保养、使用及报废等事宜。
2. 车辆管理中心由一名主管负责,在其领导下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驾驶员培训等工作。
四、车辆配置和使用1. 购买车辆要符合国家和部门规定的标准,车辆必须具有行驶证、保险证、年检证等必要的手续和证件。
2. 车辆必须在行驶证上注明归属单位,不得外借或转让。
车辆使用人必须具备驾驶证等资格。
3. 清晨和晚上车辆出行时,车辆维修人员要检查车辆的状况,并在“车辆维护检查表”上记录检查结果,确认车辆无故障后方可上路。
4. 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中心的车辆调度制度,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
5. 驾驶员在使用车辆前必须进行行车安全检查,每周必须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
五、车辆维修和保养1. 车辆维修和保养由车辆管理中心统一负责,驾驶员必须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
2. 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滤芯等易损件,定期检查机动车的制动、转向、燃料、液压、电器等系统,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3. 报修车辆要及时送修,为节约成本,原则上不得外修。
4. 维护车辆的环境卫生,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饮食、住宿等舒适度。
5. 保证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和质量检查。
六、车辆保险和事故处理1. 车辆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盗抢险等必要的保险,确保车辆在发生意外时的经济赔偿能力。
2.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方,并立即向车辆管理中心报告。
3. 随车的驾驶员必须在经过交警等有权部门确认的事故中填写事故报告,并报车辆管理中心审批。
4.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车辆管理中心应及时派遣专业维修人员前往处理。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三篇)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为认真_____、____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车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遵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二、严格执行“七不派、八不开”的规定,定期参加队里组织的安全例会和车辆的安全检测。
(一)七不派:1、不派身体状况不佳、情绪低落的驾驶员出车;2、不派未经年检合格的车辆;3、不派安全部件性能不良的车辆;4、不派与证照不符的车辆;5、不派未经回场检查的车辆;6、节假日不派无“节日通行证”的车辆;7、夜间不派无路单的车辆。
(二)八不开:1、不开超载、超员、超速车;2、不开客货混载车;3、不开“带病”车;4、不开强超、强会、挣道抢行野蛮车;5、不开证照不符车;6、不开未经批准的“人情车”;7、身体疲劳、情绪不好不开车;8、酒后不开车。
(三)安全例会和车辆安全检测:每月____日召开全体司机安全例会,通报当月的安全事故,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对车队所有车辆的车容车貌、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三、不准将车辆交给外单位人员或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对司机处以____元罚款,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经济损失由司机个人承担。
四、不准跑私车,一经查实按《黑龙江省公车私用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经济损失由司机个人承担。
五、出市的长途车辆必须及时到调度室开取长途路单;出省的车辆需向车队领导报告,否则,按跑私车处理。
六、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车库内,对于违反规定停车造成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司机个人承担;造成车辆丢失的,司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____%。
七、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车队安全员及交警部门,同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对于违章肇事的司机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司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机关车队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机关车队管理制度是对机关单位人员使用公务用车进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旨在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有效节约运输成本,提高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形象。
二、管理范围机关车队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的公务用车管理,包括车辆的配备、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三、管理责任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的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责任:机关单位负责人对车队管理负最终责任,要对车队的合理使用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
2. 车队管理员责任:负责车队内部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保养、维修、保险等方面。
3. 使用责任:各部门、单位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不得私自挪用、乱用公务车辆。
四、管理制度机关车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车辆配备:根据机关单位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保证日常工作的需求。
2. 车辆使用:规定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时段,禁止私自使用公务车辆进行个人活动。
3. 车辆维护: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4. 车辆管理:建立公务车辆台账,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保修情况等,实行定期检查和盘点。
5. 事故处理:规定公务车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及时报警、处理事故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五、管理措施为了有效执行机关车队管理制度,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 定期培训:对机关单位内部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2.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 奖惩措施:对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4. 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接受舆论监督。
六、总结机关车队管理制度是机关单位规范使用公务车辆的重要制度,只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各个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车队管理制度的执行,不断完善制度,确保机关车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
是一种组织机关内部车辆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和制度。
它可以确保车辆的合理利用、安全运行和资源节约。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车辆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使用程序,制定车辆使用申请、审批和登记制度,严禁私自使用和挪用车辆。
2. 车辆维护管理:建立车辆保养、保险和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修,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油料使用管理:制定油料使用政策和标准,确保油料的合理使用和消耗,防止浪费和滥用。
4. 车辆驾驶员管理:设立专门的驾驶员岗位,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招聘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确保驾驶员的合法驾驶和驾驶安全。
5. 车辆安全管理:建立车辆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车辆保险和安全设备配置,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防止事故和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6. 费用管理:制定车辆使用费用的核算和管理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7.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车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促进机关单位的工作效果和形象。
同时,该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和机关工作的变化。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模板范文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后勤车队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车队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后勤车队设立车队领导班子,包括车队领导、副队长、车队大队长等职务。
2. 车队领导负责全面领导车队工作,副队长负责协助车队领导开展车队工作,车队大队长负责具体管理车队内部事务。
3. 车队领导班子成员由车队领导任命,任期一年,连选连任。
第三章车辆管理1. 车队车辆必须按时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2. 车队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证,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 车队车辆出行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工作正常。
4. 车队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领导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危险行为。
第四章出行管理1. 车队车辆出行必须提前报备,车队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出行。
2. 出行路线必须提前规划,确保到达目的地的安全和准时。
3. 车队车辆出行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
第五章服务质量1. 车队服务质量是衡量车队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
2. 车队驾驶员必须礼貌待客,服务周到,解决问题及时。
3. 车队出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第六章安全管理1. 车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队和使用单位的安全。
2. 车队出行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辆安全,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3. 车队驾驶员必须保持警惕,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行车。
第七章外勤管理1. 车队外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队规章制度,服从车队领导的指挥。
2. 外勤人员出行必须报备,车队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出行。
3. 外勤人员必须做好工作准备,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八章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车队规定的行为,车队领导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2.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处理等,具体情况由车队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车队领导有权将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务用车车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务出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档案管理1. 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购置时间、使用年限、维修保养记录等。
2.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使用需经单位领导审批,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车辆仅限于公务出行,不得用于私事。
3.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改变车辆外观和内部设施。
第六条车辆调派1. 车辆调派由车队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需求进行安排。
2. 车辆调派应优先考虑公务出行,确保公务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驾驶员资格1. 驾驶员应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并熟悉车辆性能。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具有良好的驾驶习惯。
第八条驾驶员职责1. 驾驶员应确保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2.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及时报告车辆故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 驾驶员应维护单位形象,礼貌待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条驾驶员考核1.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服务质量等。
2. 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车队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培训和调整。
第四章用车审批与报销第十条用车审批1. 公务出行需提前向车队提出用车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
2. 用车申请经领导审批后,车队安排车辆。
第十一条用车报销1. 驾驶员完成公务出行后,应及时填写《公务用车报销单》。
2. 用车费用按规定报销,严禁虚报冒领。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二条奖励1. 对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车辆使用、驾驶员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三条惩罚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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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试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是我县一支重要的后勤保障队伍,其保障和服务直接影响县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必须按照保障有力,服务到位,万无一失的要求,加强车队管理。
为确保县领导和各单位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车辆调度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辆在确保县领导、各单位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下,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驾驶员应服从调派,随叫随到,并按调派的时间、地点待命。
2、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办公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向中心领导请假,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
3、实行车辆动态管理,使用车辆和出差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报告,便于车队临时用车调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车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调配。
现有车辆均属公务车辆,车辆分两队:一队车辆用于为县领导服务用车;二队车辆用于各单位领导公务用车及重大活动。
在确保县领导、各单位公务公车的情况下,可租赁用车,租赁费用于车队车辆的维修。
2、车辆在本县内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内,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规定停车地点的,可由驾驶员选定安全停车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或遗失的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3、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凡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车辆修理费、赔偿费、误工费、医药费及其他费用等)。
4、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5、车队所有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因外借造成车辆损坏和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被盗除保险公司赔付外,剩余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调离岗位。
6、从2010年1月1日起,车队所有车辆的保险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参保。
7、车辆的审验工作由后勤中心审验,驾驶员应积极配合,如果遇到该车因违章罚款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罚款责任。
8、建立车辆管理档案,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9、车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
车辆燃油管理制度1、车队要根据各车辆的实际车况、使用年限和使用情况确定油耗限额。
驾驶员在出差回来后,立即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上报车辆行驶里程和用油量,否则不予报销。
2、每月初,由办公室、财务室专人统计每辆公车月初里程,建立当月行驶帐目。
用油量按百公里计算。
每月公布一次,对安全行驶节油节材的车辆驾驶员年终给予表彰和奖励,超过限额的,给予相应处罚。
3、车辆加油实行派车单登记制度,出车前、后应在派车单内注明实际公里数,并有乘车领导确认签字后核算油料。
归队后,单据经中心领导签字后应及时交财务室报销。
4、车辆原则实行凭票加油,因长途出车在外地加油的,归队后第二天须报财务室按车的实际公里核算后,经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同时登记车辆加油情况,建立耗油台帐。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1、机关所属车辆必须在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包括修理、装饰、更换轮胎和日常维护保养更换机油等,维修和保养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如在路途遇到故障需外地维修的,乘车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维修票据要有乘车领导签字,归队后经技术签定组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字后,方可报中心领导签字报销。
未经领导批准,自行维修及购置车内用品的不予报销。
2、严禁超标准装修以及增添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设备。
3、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零配件驾驶员必须带回并交车队技术组验收,由修理工登记保管,不得私自处理。
未交旧换新者,费用自理。
4、驾驶员必须增强责任心,保证维修或装修的车辆质量过关。
维修发票、定点维修、装饰结算明细单等,应及时报后勤服务中心审核、登记后方可办理费用支出手续。
对弄虚作假的定点维修单位和驾驶员将严肃查处。
5、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交警、保险公司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维修时必须按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车辆。
车辆派车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将公车的集中统一管理,以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为目标,切实杜绝公车私用等现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节约财政经费开支,降低公务交通成本,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1、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2、各单位因公务需要用车时,由单位主要领导填《外出用车申请单》,报县委、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出差地点的实际路况、距离调配相应车辆。
3、出差车辆在途中根据领导指示,需临时改变路线行程的,车辆驾驶员需及时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汇报。
4、越野车的使用需根据领导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区、戈壁滩、特殊路段等)进行安排。
一般情况下,领导前往县城区域(下乡)、库尔勒、乌鲁木齐等地办公事的派卧车。
5、如前往同一目的地开会学习、培训、工作的两位以上领导可乘坐一辆车。
两人以上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的方可派车。
6、各单位科级领导用车,也根据领导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区、戈壁滩、特殊路段等)报分管县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越野车。
前往县城区域(下乡)、库尔勒、乌鲁木齐等地办公事、开会学习、培训的两人以上派卧车。
7、各级领导用车如有特殊工作情况需要一人用一车,需经县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8、大型节假日如需回家探亲的县领导两人以上派一辆车。
双休日、探亲假一律不派车。
9、如领导外出学习培训超过一星期的,待领导报到完后,车辆即可返回。
车辆费用支付制度1、各用车单位实行车辆费用支付制度。
2、公务用车相关经费及驾驶员差费由县财政按照年初预算保留在县财政。
用于各单位用车费用。
3、驾驶员出差归队后,由后勤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核算出车辆外出产生费用(油料费、差旅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相关费用),油料按不同车辆耗油办法计算,卧车每百公里按8公斤计算(长途)、越野车每百公里按15公斤计算(长途);(短途)卧车每百公里按10公斤计算、(短途)越野车每百公里按17公斤计算;差旅费按县财政的通知计算,停车、过路费按实际产生的计算。
费用单据报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及用车单位领导审核后,分别在《公务用车费用核算单》上签字,由后勤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到财政支付中心办理相关转账手续。
驾驶员管理制度1、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文明、守法、守时、爱车、节俭”的原则驾驶车辆。
树立安全、服务、保密的意识,当个名副其实的“三员”:即领导的驾驶员、领导的服务员、领导的保密员。
做到车辆“三净一亮一好”:即车内净、车外净、底盘净、车身亮、车况好。
2、上班时间原则上在办公室待命,有出车任务时必须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车,必须事先办理请销假手续。
服从车队调度,做到:安全、准时、优质、保密、高效。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队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行车”宗旨。
切实增强优质服务观念,自觉履行交通安全法的各项条款,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行车安全。
4、驾驶员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注重仪表、文明礼貌行车。
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注重学习效果。
5、驾驶员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勤制度。
6、工作积极主动,服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与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7、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车队领导安排的出车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出车任务。
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无派车单视为私用车,驾驶出车前和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向车队领导报告。
8、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不得随便外出或窜岗,需要外出的必须得到领导同意或给办公室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
可扣发误餐费、并和年终考评挂钩。
9、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的地点、时间、到达目的地,如因驾驶员误领导的用车时间回队后将严肃处理并转岗。
10、驾驶员出车必须提前10分钟--15分钟到指定地点,到达工作现场后,不得随意将车开离现场或人员离开车辆。
如离开须经乘车领导同意。
11、工作完毕后车辆必须开回本单位,在指定地点、车位停放。
在外出差应将车辆停放安全地点。
12、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为私用,严禁“私拉乱跑”,如造成事故由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归队后根据事故将严肃处理,并调离岗位。
13、驾驶员不得开超速车、带病车、赌气车、盲目车、冒险车。
严禁违章行车,因违章而受到的处罚和罚款以及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14、服从调度,随叫随到,准时出车,遵守交通原则,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15、做好保密工作,不乱传领导讲话,维护领导威信和团结,做好服务工作。
如发现在外讲传领导的讲话给予转岗。
16、驾驶员不得将车辆给其他人驾驶,凡因此事而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和肇事者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并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17、驾驶员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18、对在外维修、购买材料及去外加油时弄虚作假多开发票的,经核实后给予加倍罚款并调离岗位。
19、对在外自行调整里程表的驾驶员将严肃处理。
20、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容整洁,要认真爱护、保养、管理好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特别是带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
同时要认真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及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的状况,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21、严格遵守车队的各项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与调度,不听从领导安排的可就地转岗。
22、驾驶员上班时因私请假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队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因病需要休息的,一律凭医疗单位的病假证明,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
如遇急诊和特殊病情的,一时无法取得医疗证明的,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并说明情况。
23、驾驶员符合条件休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的,一律到县人事局按单项假期规定批准休假,但均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提前给领导报告,以便合理安排工作。
24、坚持政绩考核制度。
对驾驶员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民意测验,群众信任率达不到80%的年底不能评先评优。
每年对在职驾驶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