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担保协议最新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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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号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

1.甲方因需要,拟向(以下简称“主债权人”借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并与主债权人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借款,甲方特委托乙方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为甲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双方就委托担保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担保事项

第一条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主合同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与本合同所述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为准。

二、保证期间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以乙方出具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等其它担保文件之规定为准。

三、保证范围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

具体的范围以乙方出具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等其它担保文件之规定为准。

四、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是否为甲方提供担保乙方需对担保项目进行调查评议,为保证甲方

申请的担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在乙方调查、审查担保项目前,甲方需一次性向乙

方支付评审费,计人民币(大写)(小写);评

审费计入担保费,若甲方未通过乙方调查、审核或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未与甲方

及主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在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终止的,评审费不予退

还。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

为 %/年,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金额包括前述评审费) ,支付方式为: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甲

方一次性足额支付担保费。

五、乙方的追偿权

第七条乙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甲方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归还乙方

代偿的全部资金以及因甲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乙方追偿所需的律师费以及乙方

实现债权所花费的费用等。

六、甲方承诺

第八条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的支出:担保费、利息及因本合同的

履行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及因甲

方违反相关约定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九条在担保责任未解除期间,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保后管理检查工作,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所投资企业和经营主体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

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

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条在担保责任未解除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所投资企业不得进行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撤消、重大资产转让、变更法定代表人、为第三方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方债务设定抵(质)押担保等其他足以影响乙方权益实现的行为。

第十一条在担保责任未解除期间,如甲方或甲方所负责的企业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健康\家庭出现重大问题、破产、停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七、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乙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担保义务后,甲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所支付的款项(乙方向主债权人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并承担乙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费用开支损失、期待利益损失等)。对于乙方在履行担保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应按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罚息,直到甲方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为止,并按代偿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依上述第十二条向甲方追偿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翻译费、证人补助费用等。

八、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乙方向甲方行使追偿权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全体当事方一致同意选择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诉讼管辖法院。

九、通知与送达

第十五条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第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特别提示

第二十一条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二条条款冲突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如最终乙方向主债权人出具的担保函与本合同所述条款不一致,以该具体的保证合同或担保函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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