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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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专用条款

本专用条款的内容,是依据《通用条款》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拟定的;专用条款涉及的内容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相应内容。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见通用条款词语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过程中发包方确认的往来函件;

(4)投标须知;

(5)投标书及附件;

(6)本合同专用条款;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技术规范;

(9)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幕墙专业深化设计图;

(10)工程量清单;

(11)日工价格

(12)组价明细。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7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及天津市、塘沽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编号及名称:采用国家现行最新通用标准、规范。以上标准、规范由分包人自行配备。

在国家标准或规范或规程与行业的标准或规范或规程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有抵触或出入时,以要求较高的标准或规范或规程为准。

在环境保护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标准、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设计文件具体要求。

4、图纸

4.1 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6套幕墙设计图纸及电子版图一套,土建施工的建筑及结构电子版图一套。

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纸四套。

4.2 发包人应根据分包人的进度计划免费为其提供1份发包人单独发包、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及需配合的说明和要求。

4.3 分包人向工程师代表提交的图纸及文件的内容、份数和时间: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更细化设计施工图纸10套,所发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4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

4.5 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分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分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

4.6 向分包人提供的或由分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分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

4.7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张世荣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委托监理通知书和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另行提供)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监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发包人另行提供)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胡经亚职务:甲方代表

发包人代表全权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签发有关文件和指令。发包人驻工地代表需易人时,应在新任人员到岗位后3天内通知对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7、分包方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李作职务:项目经理

现场执行项目经理:

姓名:魏敬华职务:幕墙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姓名:孙绍军职务:技术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姓名:陈小奕职务:设计总监

项目经理职责:全权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并协调本工程所需各项材料的进场。

现场项目经理职责: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并长驻施工现场。

分包人现场项目经理必须驻施工现场,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罚款100,000元。

项目经理、现场执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专业主管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在工程现场或不服从发包人调度指挥的,发包人将视情况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管理人员或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如需中途换人的,必须经发包人代表书面批准,否则罚款10,000元/人。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2)通用条款的本款内容删除。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已符合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完工程所需所有有关证件、批件(证明分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和招标文件约定由分包人办理的证件除外。)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并现场交验,办理相应手续。

(7)现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人收到细化图纸后7日内组织施工图纸现场会审。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8.1.(8)条。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发包人委托分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总承包人工作

9.1 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全面管理;

9.2 对所有材料供应计划的编制及进场物资的清点、外观、质量的检查工作;

9.3负责提供水到立管,临时用电到层箱;

9.4 在不防碍总承包商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垂直运输机械。

9.5 负责提供给分包人每层的轴线和水平线;

9.6 负责提供现场道路、临时场地、临时公用设施(如卫生间等)供分包人使用;

9.7 负责技术资料的签认、上报;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

9.8 在施工现场指定垃圾堆放场所,分包人负责将施工垃圾运至总包指定堆放场所,总承包商负责所有垃圾的外运和消纳工作,其发生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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