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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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电气焊的安全运行,提高电气焊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焊及其现场管理。

二、管理要求(一)设备要求1.所有电气焊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和电气设备安全性规范,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2.所有电气焊设备必须在进入井下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3.所有焊接设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维修和保养,并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运行状态和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二)工作要求1.焊接前,必须对煤体进行检查,排除煤层内积水和有毒气体,确保煤层内安全稳定后,再进行电气焊。

2.焊接现场必须清洁,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保证焊接安全和质量。

3.焊接时应使用坚固稳定的工作平台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严禁对使用及操作说明书规定的限制条件进行超限操作,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

5.在焊接现场,应设置有独立的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场地、设备保护1.焊接时严禁在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性场所进行电气焊。

2.对岩石、煤体等矿体,在电气焊时应注意防止引起裂纹和爆炸等损伤,在焊接后立即观察其稳定性。

3.焊接过程应对周围的环境和设备进行保护,以防止对周围的环境和设备造成损伤。

三、考核要求1.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GB/T 28001:2011的规定,对煤矿井下电气焊工作进行考核。

2.每年对所有电气焊设备进行检查复验,必须达到国家安全规定要求。

四、应急措施1.在电气焊进行中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进行排查和修复。

2.有效措施应采取在煤层内电气设备故障时,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用专业设备进行处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如存在与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不符的,以国家标准为准。

本管理制度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实行,以后修改亦应同样按此执行。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提高作业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操作。

2. 岗位责任:坚持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3.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工具,预防事故的发生。

4. 紧急应对:建立健全的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5. 持续改进:通过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不断提高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管理水平。

三、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的组织与实施1. 工作计划与安排1.1 工作计划编制:每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所需资源等。

1.2 安全方案制定:工作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1.3 计划审核与批准:工作计划和安全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2. 作业人员管理与培训2.1 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电气焊作业证书,并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

2.2 岗位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并定期进行复核。

2.3 定期培训与考核:进行定期的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最新的作业知识和技能。

3. 安全设施与装备3.1 防火防爆设施:对井下进行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评估,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提供灭火器材、防爆工具和防静电设备等。

3.2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参与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手套和防静电鞋等。

3.3 作业设备与工具:选用符合规定的电气焊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安全制度。

2. 本安全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的电气焊作业。

3. 本安全制度的内容应当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责任和权限1.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责任人应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措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培训,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

3. 监督机构应对电气焊作业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三、电气焊设备和工具的安全要求1. 电气焊设备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认证,并经定期检测和维护。

2. 电气焊工具的使用者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禁止私自调整电压和电流,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3. 电气焊设备和工具的存放地点应进行标识,并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四、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1. 电气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2. 焊接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清理油污和可燃物,禁止使用明火。

3. 焊工应配备防护用品,包括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确保自身安全。

4. 焊接现场应安装防爆灯具,保证光线充足。

五、电气焊操作的安全要求1. 电气焊操作人员应仔细阅读操作说明书,了解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2. 焊工应确保焊接电缆和焊接枪的绝缘完好,避免触电事故。

3. 焊工应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

4. 焊接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断开电源,清理工作区域,并妥善存放焊接设备和工具。

六、紧急情况的处理1. 在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电气焊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紧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焊工应熟悉逃生路线和紧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好紧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

七、违反安全制度的处理1. 对于违反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的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破坏电气焊设备和工具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井下火、电焊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井下所有火、电焊作业。

三、责任主体1. 矿长是井下火、电焊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井下火、电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副矿长负责井下火、电焊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火、电焊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生产副矿长负责协调火、电焊作业与生产计划的关系,确保火、电焊作业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

4. 机电副矿长负责火、电焊作业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 各生产区队负责人对本区队火、电焊作业安全负责,落实火、电焊作业安全措施。

四、作业前准备1. 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熟悉火、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 作业前,必须制定火、电焊作业安全措施,并报矿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 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五、作业过程管理1. 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火、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 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3. 作业过程中,必须控制火、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和烟尘,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 作业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作业后清理1.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2. 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恢复作业现场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向矿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作业情况,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监督检查1. 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井下火、电焊作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火、电焊作业安全。

2. 矿安全管理部门发现火、电焊作业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确保火、电焊作业安全。

八、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发生火、电焊作业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井下施工中使用火、电焊作业安全的制度规定。

以下是一般的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的内容:
1. 使用资质: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进行井下火、电焊作业。

2. 许可证件:井下作业人员在进行火、电焊作业前,必须持有相关的许可证件,并在可视位置予以公示。

3. 安全操作规范: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正确使用焊接设备等。

4. 火焰管理:火焰作业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必须保持周围环境的无燃烧物质,并有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火焰作业过程。

5. 火焰防护: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防护措施,如防火毯、防火衣等,确保火焰不会对井下环境造成危险。

6. 电焊管理:电焊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设备和配件,并有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7. 安全监控: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火焰、电焊监控设备,用于监测和报警,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8. 应急预案:制定井下使用火、电焊的应急预案,明确火灾、电击等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9. 培训和考核:定期进行井下使用火、电焊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作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符合要求。

10.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对井下使用火、电焊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总之,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井下施工作业安全,预防火灾和事故的发生,并提供应急处理措施,保障井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矿所属井下所有区域已及井口房的电焊、气焊、气割与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焊、气割)作业,约束对象为矿属及矿建项目部所有井下员工(含劳务工、协作工)。

3 术语与定义4 分工与职责为规范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减少与缩短电焊、气割作业次数与时间,保证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矿成立电焊、气割作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主管领导: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副总师、各科队承担人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本单位,承担日常的检查、管理、考核工作。

办公室设在矿通风科(队),通风科(队)长兼办公室主任。

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原则上井下与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

如特殊情况务必在井下电焊、气割的,务必按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式三份,一份送交矿调度室,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一份现场作业完成签字确认后交通风科(队)备案留存。

5、2 各单位每月允许的电焊、气割次数规定如下:矿直属采掘一线队伍与运转队每月不超过3次,通风队、提升队、胶轮车队与机电队等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次;矿建施工项目部所属的掘进队伍每月不超3次,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次;中煤电气、十处、五处、洗选中心等每月不超过2次,一建安装处安装工程期间根据施工工期每月不超过30次,非安装工程期间每月不超过2次。

5、3 为有效控制井下施焊作业,使施工单位从主观上减少施焊次数,将能在地面焊接的工程不在井下焊接,各单位每月电焊、气割总次数超过规定次数后,超出规定的电焊、气割作业根据2000元/次进行处罚,若月底罚款未缴清将由经营科在工资总额中扣除。

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
一、严格井下电气焊安全管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后后执行,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由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焊接前应当清理或者隔离焊碴飞溅区域内的可燃物。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

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甲烷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至少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六、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七、进行井下电气焊操作的施工单位要提前24h书面通
知通风科,以便安排瓦斯检查工进行瓦斯检查。

未能及时通知的,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负责。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范文井下焊接作业是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一项工作,采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技术进行维修和修复。

然而,井下环境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制定一套严格的焊接管理制度,以确保焊接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下面是一份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1. 引言井下焊接作业是指利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技术进行井下设备或构件的维修、修复和连接等工作。

为了保证焊接作业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完好,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2.1 确保焊接作业人员具有相关的焊接证书和专业技能,并且经过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2.2 确定焊接作业区域,并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

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焊接作业区域。

2.3 在焊接作业区域周围设置适当的防护设施,如防尘、防火和防爆措施,确保焊接过程中的安全。

2.4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寒服和耐火手套等,并要求焊接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2.5 在焊接作业现场设立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设备管理3.1 确保所使用的焊接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并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3.2 在井下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移动焊接设备,确保设备的稳定和安全性。

3.3 定期对焊接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4 建立焊接设备台账,对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进行登记和管理。

4. 环境管理4.1 清理焊接作业区域,及时清除杂物和积尘,确保焊接作业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4.2 在焊接作业区域附近设置适当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减少有害气体的积聚。

4.3 使用焊接材料时,严禁在矿井中使用易燃易爆的物质,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4.4 在焊接作业现场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器材,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5. 焊接操作5.1 严格按照焊接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焊接质量和安全。

电气焊管理制度(5篇)

电气焊管理制度(5篇)

电气焊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伤人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遵守本管理措施。

2、熟练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认真学习刻苦专研电气焊技能,对电气焊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提高电气焊业务水平。

3、电焊机必须完好、绝缘良好。

不得缺盖,接线端子必须在绝缘板上,手把线完好不得破皮漏电。

4、电焊填补焊缝时,对使用的填补材料必须先进行甄别,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5、电焊机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拉接等性能进行检查,拆装接电或发生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6、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零线、把线,地线与钢筋相接处必须牢固。

7、电焊机要设单独漏电开关,开关应设防雨设施,拉合闸时应带绝缘手套侧向操作。

8、更换焊条时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作业时应站在绝缘胶板和木板上。

9、焊接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11、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盛过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

12、雷雨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无火灾危险。

14、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15、熟练识别气瓶颜色,如氧气瓶有效为蓝色,加黄色色环一道,字样为黑色。

16、加强个人保护,严防职业病发生。

17、氧气瓶、乙炔瓶应经常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气瓶禁止使用,瓶体、底座、阀门、气表、瓶帽、防震圈等缺一不可,气线完好不漏。

18、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必须放置固定,两瓶间距应大于____米,与明火和散火花的地点距离应在____米以外。

19、气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原则进行,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保证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施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老石旦煤矿井下和井口房内所有使用电气焊作业的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述电气焊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使用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

第三章成立电气焊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副总生产技术科通风组生产技术科机电组安健环科生产指挥中心通风队及相关使用单位第四章职责划分第四条施工单位负责措施的编制及现场实施;第五条生产技术科机电组负责电气焊措施在分管业务范围的审核,审核施工是否必须使用电气焊;第六条生产技术科通风组负责电气焊措施的审核、审批以及“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措施的登记和保存工作;第七条安健环科负责安排专职安检员现场监督施工措施现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措施要求,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回收和保存工作;第八条调度室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和保存工作;第九条通风队负责施工现场瓦斯的检查及措施执行是否符合通风要求。

第十条现场人员职责1、施工单位操作人员负责电气焊的现场施工;2、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现场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施工组织协调工作;3、瓦检员负责施工现场瓦斯的检查;4、安检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5、分管矿领导负责现场管控及实施。

第五章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人员进行会审、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地面单位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其他场所和地点应采用常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一天编制,由生产技术科进行组织相关人员会审签字,方可实施;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使用一个地点多次使用一份安全技术措施或一份安全技术措施中出现两处(含两处)以上的地点。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
是为确保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和管理电气焊作业的风险。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确定参与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2.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焊接区域的安全状态,检查焊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清除可燃物质,确保焊接区域的通风和照明等。

3.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焊接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好,严禁饮酒和吸烟,遵守焊接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的焊接工艺参数等。

4. 火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理:确定焊接作业发生火灾或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向上级报告、疏散人员、扑灭火源等。

5. 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和记录:完成焊接工作后,必须进行焊缝质量检查,确保焊接结果符合要求;同时记录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报告。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和监督,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还需与其他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相衔接,
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1. 引言煤矿井下电气焊在生产过程中具有广泛使用。

但是,电气焊使用不当也会带来很大危害,在煤矿井下使用电气焊,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我们的安全生产。

本文旨在制定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以确保电气焊使用的安全性。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的各个区域内,电气焊的使用。

包括加工、维修、装配、拆卸操作等。

3. 管理制度3.1 负责人员1.煤矿负责人应当委派专人负责电气焊的管理。

2.电气焊的操作工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了解最新的操作技能和防范措施。

3.2 电气焊设备的管理1.电气焊设备应当定期检查,设备出现故障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各种焊接设备和保护制度应能够满足电气焊的需求。

2.工人必须在使用电气焊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并正确取用,检查电线、电插头等是否破损、捆扎牢固。

3.3 使用的规范1.在使用电气焊的时候,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操作工必须穿着防护服、手套、面罩及防护眼镜、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在使用电气焊设备时,应避免在烟尘密集的场所作业。

–防止电线过度拉扯,造成电线损坏,引发电火花引起事故,切勿将电线最短的一头与电源相连。

–场所内有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注意禁烟、禁火。

–当发现设备故障,工人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专职人员进行处理。

2.在使用电气焊中有以下注意事项:–电气焊设备应在规定的低压电源下使用,严禁在高压电源下使用。

–在对焊接点进行加工之前,必须先清理焊接部位,并将其固定在合适的位置。

–各种焊接材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牌号与品牌的电极棒,电极棒的使用状态应进行检查并及时补充。

–在焊接的过程中,禁止操作人员在焊接点的左右两侧的任何区域行走,禁止在焊接点上方进行操作。

–在使用电气焊设备时,禁止使用裸体的线圈,必须配有适当的绝缘材料。

4. 结论煤矿井下电气焊在生产中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本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电气焊使用行为,为生产提供保障。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8217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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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保证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施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老石旦煤矿井下和井口房内所有使用电气焊作业的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述电气焊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使用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

第三章成立电气焊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副总生产技术科通风组生产技术科机电组安健环科生产指挥中心通风队及相关使用单位第四章职责划分第四条施工单位负责措施的编制及现场实施;第五条生产技术科机电组负责电气焊措施在分管业务范围的审核,审核施工是否必须使用电气焊;第六条生产技术科通风组负责电气焊措施的审核、审批以及“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措施的登记和保存工作;第七条安健环科负责安排专职安检员现场监督施工措施现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措施要求,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回收和保存工作;第八条调度室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和保存工作;第九条通风队负责施工现场瓦斯的检查及措施执行是否符合通风要求。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并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和责任。

适用范围包括井下电气焊作业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工具、材料和人员。

二、管理职责和义务1.项目经理:负责整个井下电气焊作业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并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焊接工:根据作业计划进行焊接作业,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3.监理人员:负责对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4.安全员:负责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培训工人、检查现场、协助处理事故等。

三、作业前准备1.确定作业人员:根据作业要求确定合适的焊接工,并确保其持有相关的焊接资格证书。

2.准备设备和材料:根据作业需求,准备好所需的电焊机、电缆、电极、保护装备等设备和材料,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3.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警示标识,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四、作业过程管理1.检查设备和工具:在作业前检查电焊机、电缆、电极等设备和工具的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用。

2.作业操作规范:焊接工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如禁止裸焊、斜焊、无人看管等行为。

3.焊接环境控制:确保作业环境清洁,防止有害气体积聚,保持通风良好。

4.严禁擅自更改焊接参数:在焊接过程中,严禁焊接工擅自更改焊接电流、电压等参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

5.焊接质量控制:焊接工必须保证焊缝牢固、无裂纹、无气孔等质量问题。

六、安全事故处理1.事故报告与调查: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报告,并协助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找出事故原因。

2.事故记录与整改: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规定记录,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七、作业后清理1.设备和工具归位:作业结束后,将设备和工具归位,并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寿命。

2.场地整理:清理焊渣、废料和其他垃圾,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综述煤矿井下电气焊接是地下作业中常用的一种作业技术,而电气焊接的不当使用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正常生产。

为了规范煤矿井下电气焊接的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井下电气焊接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正常生产。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井下电气焊接作业的作业人员。

四、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电气焊接作业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预防为主。

采取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人员、设备、环境、程序全面管理。

对电气焊接作业的人员、设备、作业环境和操作程序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 严禁违章作业。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不安全的操作行为都是违章作业,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纠正。

五、管理要求1. 培训要求(1) 电气焊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电工证,且必须参加过相关培训并通过考试。

(2) 电气焊接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煤矿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作业前准备(1) 所有进行电气焊接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防火服等。

(2) 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先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要求,并排除火灾、爆炸等隐患。

3. 作业操作规程(1) 电气焊接操作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禁止违章作业和不安全操作行为。

(2) 在电气焊接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止火花飞溅、烟尘产生等现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用隔热板挡在焊接位置周围、保持焊接位置的清洁等。

(3) 焊接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开关,清理焊接废料,确保现场整洁。

4. 作业环境管理(1) 定期对电气焊接作业区域进行清理,确保作业环境干净整洁。

(2) 清理过程中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并注意防止碰撞和摩擦引发的火花。

煤矿电气焊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电气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电气焊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

三、职责划分1. 矿长负责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电气焊作业的安全负责。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3.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焊作业的设备管理和技术指导。

4. 施工单位负责电气焊作业的具体实施。

四、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电气焊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2.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 电气焊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4. 电气焊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 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a.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b. 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沙子等。

c.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d. 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6. 电气焊作业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 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安全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焊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气焊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强化煤矿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范文(2篇)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范文(2篇)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范文1、井下使用火电焊只准在进风岩石巷道中,回风岩巷原则不准烧焊。

严禁在煤巷、有瓦斯岩巷、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峒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使用火电焊。

2、井口房、皮带走廊(距井口30m以内)、地面距井口门10m范围内实施火电焊、井下升火灌勾头均按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

3、井下使用火、电焊必须有安全措施。

不准一个措施长期使用,更不准一个措施多地点使用。

4、火电焊地点必须有井(区)以上干部现场指挥、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情况。

5、烧焊地点必须有水管,并有足够长水绳,烧焊前后必须对烧焊地点洒水,并备有足够灭火砂和灭火器。

6、烧焊地点与易燃物之间用不燃材料隔开,烧焊地点下方有接火星设施。

7、烧焊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准超过____%,烧焊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准作业。

8、烧焊完工后彻底熄灭所有火源,对烧焊物体降温,并在现场观察____小时以上,确认无残留火源后方准离开。

9、烧焊作业前、完工后必须向井调度室汇报。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范文(2)标题: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井下使用火焊、电焊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预防火灾、爆炸和其他相关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使用火焊、电焊工作的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焊工、监工等。

二、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在进行井下使用火焊、电焊工作时,安全始终是第一原则,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2.2 预防为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爆炸和其他事故的发生,包括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消防设施和紧急救援预案的准备。

2.3 线管理:严格执行线管理制度,确保焊接线路的规范和安全,避免漏电和火灾的风险。

2.4 培训教育:对所有参与井下使用火焊、电焊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井下使用火焊、电焊前的准备工作3.1 工前会议:在进行井下使用火焊、电焊工作之前,召开工前会议,明确工作内容、任务目标和安全措施。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和工作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焊接作业前的准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中的应急措施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者是井下全体从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包括焊工、作业负责人等。

第五条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的组织者应当制定详细的焊接工艺规程,并按照规程进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焊工、作业负责人等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或资质,具备进行电气焊作业的技能和知识。

第七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第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按照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忽视。

第二章焊接作业前的准备第九条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前,焊工、作业负责人等人员必须熟悉工作现场的情况,包括井下环境、周围的设备和管道等。

第十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完善。

第十一条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对焊接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焊工和作业负责人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等。

第十三条对于有可能与井下电气焊作业接触的人员,必须提前告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检查气瓶和焊丝等焊接材料,确保其质量和使用安全。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电流、电压和时间等参数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工作或超时作业。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保持周围的环境整洁和明亮,严禁有杂物或易燃物堆放。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加强火源控制和火灾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九条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随时保持有效的通讯和联络,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

地下电焊管理系统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矿井因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引起的火灾和气体、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碱沟煤矿井下动用电焊、气焊管理制度。

一、电焊、气焊报告的批准:1. 井下动用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焊、气焊项目审批制度,电焊、气焊申请单位是电焊、气焊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电焊、气焊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必须由矿生产指挥中心、通风队、设备办、本安办审查,由分管矿领导、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

审批程序如下:施工单位:区队队长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相关业务内容,明确电气焊时间、地点、作业人员。

各职能部门: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相关业务内容。

生产指挥中心和设备办:对动用电焊、审查气焊作业是否符合矿井安全生产要求。

通风队:对电焊、气焊现场的环境条件是否安全可靠。

本安办:对《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

分管领导:根据矿领导责任分工,是否需要在地下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审批。

总工程师:是否需要在地下进行电焊、气焊及电焊、气焊现场的环境条件是否安全可靠。

矿长: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最终审批。

2.电焊、气焊申请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审批《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并制定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矿调度晨会上进行通报。

特殊情况(如夜班设备出现问题,确实需要动电、气焊)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按程序审批电、气焊报告。

3.安全技术措施要结合现场,要按照工作任务里的每项程序进行编制,根据风险的不同类型,为管理对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一式4份,施工单位完成电焊、气焊报告的批准后,在动用电焊、气焊前,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交给通风小组、本安办一份、生产指挥中心一份、电焊、气焊操作人员一份(必须随身携带)。

由通风队、本安办管理人员交给瓦检员、安全员带入井下,交给生产指挥中心的一份报告不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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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虎山矿业公司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保证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施工,防止矿井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及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管理规定:
1、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
1.1原则上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领导及相关领导审批(矿长外出时由总工程师审批,矿长返回后补签)后执行。

1.2地面单位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其他场所和地点应采用常规安全措施;
1.3矿井主要回风井巷及回采、掘进工作面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1.4 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1.5电气焊施工地点前后两端10米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必须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1.6施工现场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1.7必须在电气焊物件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1.8工作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工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
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电气焊作业。

施工中瓦检工应每30分钟检查一次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焊渣及熔渣冷却;1.9电气焊施工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0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
2、井下电气焊措施的编制:
2.1措施的编制要有针对性,要针对不同的作业地点、作业环境、施工方案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措施雷同;严禁一份电气焊安全措施多处施工;同一地点同时需要电焊和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分开时段施工,严禁同时进行多种电气焊作业;
2.2各单位电气焊措施必须由技术负责人至少提前24小时编制完毕;
2.3 措施内必须明确电气焊作业的起止时间(即措施有效期)、作业地点,并说明电气焊作业的原因和工作内容等;
2.4 措施内必须明确电气焊施工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并明确其责任范围;
2.5必须明确电气焊用具的运输、安装和使用要求,明确施工地点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2.6措施内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及工器具的使用、储存、运输、井下保管和跨班期间的交接、出现意外时的处理等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2.7采用电焊、气割还是喷灯焊接在措施的编制上必须区分清楚、分开编制,不得在一份措施中同时出现电气焊作业内容;
2.8必须将电气焊从准备到施工结束全过程的安全措施编制在内;
2.9各单位编制的措施格式要统一,编制人签字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有审批签字页、审批意见栏、措施执行确认栏(内容包括:审批后是否按措施执行,未执行的措施要注明原因)、安全技术措施及执行后的分析总结与评价。

执行措施必须有贯彻人、被贯彻人、相关执行人等
本人的签字与确认,严禁他人代签。

3、井下电气焊措施的审批:
3.1井下电气焊措施必须由机电科、生产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区、安质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矿领导会审并签署会审意见(审批意见栏不得有空白现象,字迹要清晰);
3.2措施审批人员在审批时应严格把关,在采用其他办法能够处理时不予审批;
3.3井下电气焊措施必须在施工前24小时审批完毕并送至调度室登记,否则严禁施工。

4、井下电气焊措施的贯彻:
相关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一并将电气焊措施贯彻到每一位现场监督及执行人员,并签字存档。

5、电气焊措施的实施及施工中应遵守的规定:
5.1电气焊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穿戴好防护
用品,并设专人监护,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的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5.2施工单位必须至少由一名副队长以上人员(含副队长)现场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
5.3 电气焊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5.4 施工前,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安检员等要做好现场的监督监护工作,按要求向调度室请示和汇报,并在安全措施上进行签字确认,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施工;
5.5在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监督、检查过程中,每执行一条措施前、后必须有人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6使用气焊时,气瓶距工作地点必须在10m以上,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10m;
5.7使用电焊时,必须对电焊机、电缆、电焊钳、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炬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完好。

并按规定要求在施工地点进行放置。

5.8在进行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对工作地点附近的风流及巷道顶部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电气焊作业;电气焊接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每隔30分钟检查一次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做好检查记录,并在现场施工措施上签字确认;
5.9电气焊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或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
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5.10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氧气、乙炔瓶和点火源的运输过程的监管,两种气瓶不能在同一矿车内运输,同罐时应分层放置。

氧气、乙炔瓶的运输由运输队负责,运到指定地点后必须与施工单位现场交接,并填好交接记录。

5.11作业时,对有预应力的构件实施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提前采取可靠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在作业过程中因应力释放造成事故。

5.12当施工人员临时离开电气焊作业现场时,必须切断电焊机电源或关闭气瓶阀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看护。

5.13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或关闭气瓶阀门。

焊机或气瓶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升井,并指派专人按要求在工作地点监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6、其他规定:
6.1电气焊措施审批完毕后,严禁手写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有审批人员的签字确认,并注有详细的改动原因。

6.2电气焊措施审批完毕后,必须一式五份,安检科、通风队、机电科、调度室、施工单位各一份(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手持一份),各相关科室必须各存档一份相同措施,相互间必须对应一致。

执行后的措施由安检科、调度室各一份保存存档。

6.2原则上井下电气焊作业只允许8点班(检修班)进行,且每班不准超过2次,生产班不能超过1次。

6.3施工单位必须持审批后的措施,方可向井下运送电焊机、氧气瓶、
乙炔瓶等施工用品。

6.4施工单位要明确携带点火工具人员并携带审批好的措施入井,在升井后检查点火工具使用、保存情况,确保点火工具不被遗失井下。

6.5井下电气焊作业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应重新制定措施、履行审批手续,由总工程师重新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

施工完毕后当班必须将焊机、气瓶等工器具回收升井,确需超过8小时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妥善进行交接和保管,并在措施内明确氧气、乙炔及电焊机停用期间如何管理,且有交接情况记录;
6.6焊机或气瓶等电气焊用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装车并于24小时内升井;
6.7施工结束并在规定时间内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得到同意后再离开作业现场,安检员、瓦检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必须在措施的指定位置签字;
6.8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现场签字后的措施于8小时内送至调度室和安检科备案,调度室和安检科应核对签字后的措施是否与原措施一致,并与签字前后的措施一起存放,至少保存1年备查。

二、监督考核
1、严禁无措施进行电气焊施工,否则,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度和措施的要求施工,一旦发现不按措施施工的,将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单位以及通风、调度、安检、机电等业务科室相关人员要严
格履行安全职责,加强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井下电气焊安全,对于不履行职责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

五虎山矿业公司
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
机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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