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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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才能叫法律现象,才具有法 律意义,即具有“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第一节
法学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法学体系
二、法学体系

法学体系,也称为“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 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舒国滢: 《法理学导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第2版
辅助教材
张文显: 《法理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第4版
辅助教材
葛洪义: 《法理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2012年第2版
辅助教材
付子堂: 《法理学初阶》 法律出版社 2009年第3版
描绘你心中的法律地图

1.听到法律这个词,你最先想到的是哪些词汇? 2.你认为法律涉及了什么? 3.你认为法律经常出现在什么地方? 4.你认为法律最为人称道的是什么? 5.你认为法律有什么地方是令人生厌的?
描绘你心中的法律地图

虽然我们尚未开始法学专业的学习,但我们每个人都 对法律有着一定程度的了解,虽然不一定都科学或正 确,但这至少表明我们对法律不是一无所知的。 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法律地图。随 着学习的不断深入,你的法律地图很可能会变得不同。 我们在上面写上日期,等到一些年过去以后,随着你 的知识、阅历的增长,你可以再制作一份,并将它和 你的第一份法律地图对比。
科学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科学
人文科学
哲学 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
法学
法学同其他社会科学的区别, 主要在于它有特定的研究对象。
文学 新闻学 ···
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律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 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主要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并受 法律调整的社会现象。



“法学是一门施展才华、满足自尊、唤起激情、伸张正 义的学科。” ----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 “法学是典型的先苦后甜、胜者通吃的长线专业。你们 必须经受各种痛苦的经历,无法承受的人趁早出局。入 学第一天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专业要背最厚的书,参 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就业率,更重要的是,必须 在精神上脱胎换骨。法学是成年人的工作,如果不快点 毁掉你们的童年,你们怎么真正成熟!法学是统治者的 事业,如果不毁掉你们的平民心态,怎么能进入领导者 的行列!法学是研究人性恶的科学,如果不深刻的直面 邪恶,你们又怎么能彻底的明白正义!”



误区之二

所有社会现象都无一例外的具有法律意义、 需要法律调整?
案例

周某与韩某是某大学同班同学且为好友。一日,韩某 主动约周某星期天到电影院看电影。
到了星期天,韩某乘车至电影院门口等候周某。但周 某突然改变主意,直到电影散场也没有去电影院。韩 某为此愤愤不平,提出要与周某“断交”。


该事例是否具有法律意义,是否属于法学的研究对象?
1.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 2.从认识论的角度
1.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
法律部门 宪法 行政法 民法 刑法 ··· 法学体系 宪法学 行政法学 民法学 刑法学 ···
2.从认识论的角度
理论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如:法理学。 特征:高度抽象性、高度概括性、理论的 应用法学:研究具体法律规范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及法 基础性、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 律制度的运作。如:刑法学。 特征:较强的实用性、较高的针对性、学科 边缘法学: 的广泛性。 指法学与有关的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结合起来进行 研究 而形成的学科类别。

哈佛大学法学院名言

“当你走出哈佛大学法学院时,你眼里再 没有男人和女人,而只有原告和被告。”
导论
第一节 法学 第二节 法理学
“你不必开始于伟大,但必须为伟大而开始。” ----【美】齐格拉尔
第一节
法学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法学体系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它是研究 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关于学问的分类: 神学
案例分析

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本身是复杂多样的,并非所有的 社会现象都具有法律意义(“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在这个生活事例中,尽管周某由于疏忽而存在“背信弃义” 的行为,但该生活关系本身显然不具有“法律制度的关联 性”,没有法律意义。 我们不能从法律的角度来评价周某的行为是合法还是非法, 而只能从道德的角度来衡量其行为的好坏。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又如:男女青年恋爱,对爱情关系,只要是两相情愿, 法律便不干涉。爱情仅仅是伦理学所调整的社会现象, 不属于法律现象。 然而,爱情关系一旦发展为婚姻关系,就需要法律的 干涉和调整。 因此,只有如婚姻法律关系这种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 系,才能叫法律现象。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两个误区!

误区之一

法学专业就是背诵法律条文?如:危险驾驶罪
法律现象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 职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等。多问为什么! 如《婚姻法》第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又如《民事诉讼法》第21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学不仅要研究法律现象本身,而且还要通过对法律 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它们的发展规律。

如:对于婚姻这种法律现象,法学就要研究从古至今 关于婚姻的建立条件、婚姻法律的发展沿革,等等。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




1.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同 姓不婚、父母之命。 2.六礼:纳采、问名、纳吉、 纳征、请期、亲迎。 3.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 去、淫去、妒去、恶疾去、 多言去、盗窃去。 4.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 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 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法理学讲义
9月份阅读书目
《法学野渡》 郑永流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国庆节后第一次课交读后感
10月份阅读书目
《西窗法语》 刘星 法律出版社
10月最后一堂课交
11月份阅读书目
《寻找法律的印迹》 余定宇 法律出版社
11月最后一堂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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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出的风景》 苏力 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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