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全面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特制定《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排放量控制指标:宁波鄞州区、余姚市,温州平阳县、鹿城区,嘉兴海宁市等5个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废水中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累计削减20%,废气中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废水、废气中非主要防控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湖州长兴县,台州玉环县2个国家重点防控区和杭州桐庐县、富阳区,宁波慈溪市、奉化市,温州乐清市,嘉兴南湖区、桐乡市,绍兴诸暨市,金华武义县,台州路桥区、温岭市等11个省重点防控区废水、废气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累计削减20%;全省非重点区域废水、废气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单个元素均不得新增,累计削减5%。
环境质量指标: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表水国控断— 1 —面每月开展1次监测,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区域水环境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按月开展监测,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7个国家重点防控区按照既定方案和环保部有关要求开展大气环境重金属污染物监测,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
重点项目指标:列入本年度计划须完成验收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完成率100%,具体见附件2。
环境管理指标: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加强企业监管,中期评估调整后的267家重点企业达标率、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
杜绝出现未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未履行或超期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评执行情况违法违规行为。
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江苏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对33个重点区域、五大重点行业,共计370家重点企业加强污染防治。
其中,五大重点行业是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
根据《规划》,到2015年,全省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在2009年基础上持续降低。
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有所好转,重点企业涉重金属污染物100%达标排放,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涉重金属污染物100%达标排放。
重预防:找准减排关键点如何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平?根据《规划》,江苏省将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准入门槛、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措施,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江苏省将分区域制订和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5年前,重点区域100%完成落后工艺、设备、技术、企业淘汰或搬迁任务。
根据部署,江苏省将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告限期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
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其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以及治理无望、实施停产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涉重金属污染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禁止将落后产能和重金属污染企业向农村和不发达地区转移。
在提高准入门槛方面,《规划》明确指出,对涉重金属行业,严格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各地要严禁向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提供土地,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外资项目。
在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方面,江苏省将全面摸排现有重金属企业,对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规划》同时指出,新建项目必须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企业建设项目选址,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合理确定重金属企业排放浓度和安全防护距离,确保周边人群身体健康。
探索在环评中开展人群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将周边地表水、土壤纳入竣工验收和日常管理范围。
厦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doc
、厦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市环保局)hanlianglongrange[选取日期]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编制领导小组:组长:陈宗团副组长:汤晓平成员:颜海炜、陈晓舟、陈瑞珍、洪德军、陈清江、许特、邵火炉、曾伟民、王民法、孙飒梅、焦卫东编制技术组:组长:焦卫东成员:刘瑜、郭文义、魏育、陈娜福、杨喜爱项目审核:焦卫东目录一、前言 (1)二、重金属污染现状 (2)三、规划总则 (4)(一)指导思想 (4)(二)规划依据 (4)(三)基本原则 (4)(四)规划范围 (5)四、主要任务 (7)(一)严格控制区域排放总量 (7)(二)严格新建项目准入 (7)(三)实施严格的污染源监管 (9)(四)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11)(五)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12)(六)提高消费类产品环境性能 (13)(七)搞好污染场地修复试点 (13)五、重点项目 (14)(一)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 (14)(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15)六、保障措施 (16)(一)建立工作协调组织机构 (16)(二)加强能力建设,保证规划目标实现 (16)(三)完善任务计划、制定配套措施 (17)(四)加大资金保障 (17)(五)加强监督考核 (17)(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8)附件1 厦门市各区“十二五”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19)附件3 厦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重点项目表 (22)附件4:厦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一览表 (24)一、前言厦门市重金属污染主要是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业(电镀行业)、金属结构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等行业发展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逐渐累积形成的。
近年来,长期积累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开始逐渐显露,对自然生态和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部署。
厦门市委、市政府为切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控和整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139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抓紧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地方编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防〔2011〕16号文)要求,编制实施《厦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2011-20 15)》。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及任务(2篇)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及任务xx年2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首个获批的十二五规划。
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总体目标:即到xx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重金属相关产业结构,基本遏制住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xx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xx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重点区域: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重点省份和138个重点防护区。
涉及行业:采矿、冶炼、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其制品五大行业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
关注重点:◆未来5年,中央财政将以百亿元为单位增加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投资。
由于重金属污染物第一次纳入总量控制目标,其治理耗资巨大,因此监管和资金投入将成为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的关键所在。
◆《规划》对于重点监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属于硬性指标,要求极其严格,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建立涉重金属企业。
重点防控汞污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涉汞企业,禁止新增汞排放的同时还要削减排放量。
◆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考核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
要求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及任务(2)重金属污染是指在环境中存在过量的重金属元素,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一种污染形式。
重金属污染主要源于工业排放、废弃物处理、燃煤等活动,如铅、镉、汞、铬等重金属元素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潜在的危害。
为了遏制和减轻重金属污染,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减少重金属的排放: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首要目标是减少重金属的排放。
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注:2007年废水中特征重金属排放量中,牟平区数据来自补充调查,罗庄区数据来自污染事故调查。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大重点行业防控力度
1、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
严格项目把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金属落后产能和重金属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不予立项;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外资项目。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将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作为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提,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同时,各地市还须编制实施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并进行规划环评,切实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2011年7月起,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负责审批。严格重点行业准入,2012年底前,制定严于国家的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以济宁市为重点,对铅蓄电池制造等重金属排放企业,严格按照产污强度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实施准入、淘汰和退出制度。
新、改、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鼓励采用干法乙炔工艺。油墨生产应用有机颜料代替无机颜料。颜料、防霉剂、防腐剂等助剂生产不得人为添加铅、汞、铬、镉等重金属物质。
铅蓄电池制造业
必须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新建铅蓄电池项目规模必须大于50万千伏安时;现有企业技改规模必须大于20万千伏安时。再生铅企业从事废铅酸电池收集和处置,应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禁将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铅锌冶炼应采用铅锌联合冶炼模式;铜冶炼项目应采用白银炉炼铜工艺技术、闪速法炼铜工艺技术等清洁生产技术。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严格限制新增布点。必须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全部使用低汞触媒,每吨聚氯乙烯氯化汞使用量下降50%,废低汞触媒回收率达到100%;高效汞回收技术普及率达到50%;盐酸深度脱吸技术普及率达90%以上;采用硫氢化钠处理含汞废水(包括废盐酸、废碱液等)的普及率达100%。新、改、扩建钛白粉生产线必须使用氯化法,鼓励单线产能在3万吨/年以上,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为原料氯化法钛白粉装置建设。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环保部网站没有公布《规划》全文。
环保部一位官员对财新记者表示,《规划》全文目前是秘密的,不会向公众发布。
而《湖北日报》报道称,《规划》列出了湖北等全国14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省区和138个重点防治区域。
未来5年,国家计划投入750亿元,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防治区域将得到国家项目资金的重点支持。
另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规划》涉及5大重点防控行业的砷、铅、汞、铬、镉等重金属污染。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还表示,从现在开始,要将4452家重点防控企业全部给死死盯住,实行多方面的有效监控。
《中国环境报》则援引周生贤的话说,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是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重金属相关产业结构,基本遏制住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此外,周生贤强调,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一区一策”原则,编制各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防治措施和资金;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今年九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有环境劣迹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资,两年内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出具同意其通过上市核查的文件等。
新华网报道称,2010年重金属污染事件仍保持高发态势,2010年相继发生了江苏大丰、四川隆昌、湖南嘉禾、甘肃瓜州、湖北崇阳、安徽怀宁等多起血铅事件。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核心内容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关键内容备受各方关注而又一直秘而不宣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终于被揭开一角面纱。
记者获悉,按照这一规划,全国有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等14个省区被纳入“十二五”重金属重点治理省区,有138个区域被列为重点治理区域,采矿、冶炼、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其制品五大行业的4452家企业被纳入重点监控。
据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确认,这些企业当中,包括江西铜业、金川矿业、云南铜业、株洲冶炼等上市公司。
“尤其是过去造成过污染的企业和区域,比如湖南湘江流域、安徽怀宁这些地方,将得到重点治理。
”这位人士说。
根据这一规则,到2015年,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要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水平。
“重金属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还是第一次,而且是要求把排放总量降下来,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仅仅把排放上升的速度降下来”,一位环保界人士对此评价说,这么大的减排幅度对被纳入重点监控的企业会有比较大的影响。
14省区被列为治理重点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规划中被纳入重点监控名单的4452家企业,来自新疆、宁夏、青海、甘肃、陕西、西藏、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山东、江西、安徽、福建18个省区。
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被列为重点治理省区。
“新疆、宁夏、西藏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很少,只有很少几个,湖南列入的企业尤其多。
”这位人士说。
据他介绍,此次重点区域划分即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地区,包括涉重产业密集地区或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区域,原则上落实到区县层次。
至于重点区域的选择标准,这位知情人士介绍说,一是涉重金属产业密集地区,或者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水平不高、投诉事件多发企业多的区县;二是单位面积的重金属产生量大,或者涉重金属产业产值(产品)较高、涉重金融产业集中的区县等。
《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全面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特制定《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排放量控制指标:宁波鄞州区、余姚市,温州平阳县、鹿城区,嘉兴海宁市等5个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废水中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累计削减20%,废气中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废水、废气中非主要防控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湖州长兴县,台州玉环县2个国家重点防控区和杭州桐庐县、富阳区,宁波慈溪市、奉化市,温州乐清市,嘉兴南湖区、桐乡市,绍兴诸暨市,金华武义县,台州路桥区、温岭市等11个省重点防控区废水、废气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累计削减20%;全省非重点区域废水、废气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单个元素均不得新增,累计削减5%。
环境质量指标: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表水国控断— 1 —面每月开展1次监测,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区域水环境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按月开展监测,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7个国家重点防控区按照既定方案和环保部有关要求开展大气环境重金属污染物监测,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
重点项目指标:列入本年度计划须完成验收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完成率100%,具体见附件2。
环境管理指标: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加强企业监管,中期评估调整后的267家重点企业达标率、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
杜绝出现未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未履行或超期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评执行情况违法违规行为。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方案编制指南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主体,为确保按期实现《规划》总体目标,要制定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程措施和资金。
为加强对各省(区、市)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供各省(区、市)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参考。
一、总体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应根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将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做好与发改、工信、财政、国土、农业和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统一编制本省(区、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年度实施方案。
年度实施方案要满足《规划》对本省(区、市)的要求,符合省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做好年际间目标、任务和工程等的平衡,保证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年度实施方案应着重分析本地区上一年度(或2010年)完成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和项目实施情况,精心安排本年度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措施和资金,并确定优先顺序,突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强化可达性分析,明确保障措施,确保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具体要求与说明1、现状分析重点说明上一年度(2011年的现状分析时间段为2007-2010年)本省(区、市)完成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实施以及新增重金属项目等情况,分析本地区重金属污染的变化情况,总结上一年度本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进展,找准薄弱环节,分析本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压力,提出本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面临的重点问题和主要方向。
2、总体设计2.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国务院转发的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3)《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4)《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 3号)(5)《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6)……其他体现本省(区、市)特色的政策、法规及办法等。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0•【字号】汉政发〔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1.前言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积累性、潜伏性和不可逆转等特点,危害大、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高。
2009年以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先后就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市在长期的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生产过程中积累造成了一定的重金属污染,存在重金属污染环境安全隐患。
为了有序推动全市重金属污染问题的解决,防范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保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编制本规划。
2.全市重金属污染现状汉中市域跨秦岭褶皱系和扬子准地台两大地质构造单元,其间夹有松潘甘孜褶皱系的一部分,地质构造复杂,成矿条件优越,是省内主要矿产资源富集区之一。
截止2006年底,辖区内已发现矿产四大类十二小类92种,矿产开采近千处。
汉中市的优势矿产,主要有金、铁、锰、铜、镍、钒、铅、锌等金属矿和玻璃硅质岩、石灰岩、白云岩、蛇纹岩、石膏、纤维水镁石、饰面用花岗岩、蛇纹岩及大理岩等非金属矿。
矿产集中分布在勉县—略阳—宁强一带,面积约2900余平方公里,储量较大,易于开采,属于国土资源部划定的陕甘川渝有色贵金属矿产资源集中区的一部分。
近年来,全市有色冶金、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优势工业增势强劲,27个工业行业产值保持增长,其中金属矿制品业、非金属矿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增幅达到20%以上。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30•【字号】广府办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广府办发〔201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一、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一)涉重金属企业基本情况1、行业分布根据2010年广元市污染源普查并结合实际排查,广元市涉重行业主要有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铅锌矿采选业、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业、铅蓄电池收集、报废汽车拆解业。
涉重企业共10家,其中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4家,有色金属冶炼业2家,铅锌矿采选业1家,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业1家,铅蓄电池收集1家,报废汽车拆解业1家。
具体情况见表1。
2、区域分布从区域分布上看,市本级涉重企业3家,利州区涉重企业3家,青川县涉重企业3家,朝天区涉重企业1家。
3、污染物产排情况如表3所示,以广元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准,全市产生重金属污染物有总铬(Cr)、镉(Cd)、铅(Pb)和汞(Hg)四种重金属。
其中总铬占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的99.98%,总铬主要由零八一天源机械有限公司、华昌电子有限公司、广明机电有限公司、红轮机械有限公司 4 家企业产生;镉、铅、汞等重金属主要是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多金属矿浮选过程中产生。
各排污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排具体情况见表4。
表4:广元市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排情况注:其中天源、华昌、广明三家企业数据来自2010年普查数据,红轮、中哲、宏术三家企业数据来自2007年普查数据(二)重金属污染监测工作及能力现状1、监测工作现状目前我市重金属污染监测开展了水体(地表水、地下水)重金属例行监测、部分土壤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重金属重点污染源监测等。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金属监测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二0一三年五月目录一、监测范围 (4)二、监测内容 (5)(一)重点监控企业重金属监督性监测 (5)1.监测范围 (5)2.监测内容 (6)3.监测项目 (6)4.监测时间和频次 (7)5.质量保证 (7)6.监测任务分工 (7)7.经费支持 (5)(二)重点防控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7)一)地表水水质监测 (9)1.监测范围 (9)2.监测指标 (9)3.监测时间和频次 (9)4.质量保证 (9)5.监测任务分工 (9)二)饮用水源水质监测 (10)1.监测范围 (10)2.监测指标 (10)3.监测时间和频次 (10)4.质量保证 (10)5.监测任务分工 (10)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0)1.监测范围 (10)2.监测指标 (10)3.监测时间和频次 (10)4.质量保证 (11)5.监测任务分工 (11)四)土壤环境 (11)1.监测范围 (11)2.监测项目 (11)3.监测时间和频次 (11)4.点位布设 (11)5.样品采集及编码 (12)6.分析和评价方法 (13)7.质量保证 (13)8.监测任务分工 (13)(三)重点控制区域水质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13)1.监测范围 (13)2.监测指标、监测时间和频次、质量保证 (14)3.监测任务分工 (14)三、数据及报告上报要求 (14)。
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结果公布
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结果公布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建设信息》
【年(卷),期】2015(000)011
【摘要】11月20日消息,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计委等部门,对全国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锺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总页数】1页(P30-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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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2
聊环函[2012]3号关于印发《聊城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为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力度,省环保厅印发了《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为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充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聊城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聊城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实施,强化目标考核。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2011年起,省环保厅将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2013年对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6年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环保部将于2012年1月4日-18日对我省2011年度总量减排工作进行核查,同时也将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要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督促本辖区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监测记录等,做好现场检查准备。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聊城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通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防控、生态修复和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范围及重点(一)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市、区)、经济开发区。
(二)实施重点:1、重点污染物:重点防控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兼顾镍、银、铜、锌、钒、锰、钴、铊、锑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2、重点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金属制品业。
3、重点企业:详见附表。
三、主要任务(一)转变发展方式,加大防控力度1、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121号)、《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推进我市“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1)加大淘汰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行业准入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力度。
优化产业结构,整合、搬迁、兼并现有重工业企业,走集中管理之路。
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力度,有效处理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废气,并对部分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回用,实现重金属污染物持续削减的目标。
(2)加强执法,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重金属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掌握全市重金属污染情况。
查处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未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应限期报请市政府处理,并督促其迅速落实处理方案,筹集处理资金,按期通过验收。
逾期未通过验收的,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定期对重金属企业的环境危害进行调查,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发现的环境危害。
(3)促进技术进步和清洁生产根据有关规定,对重工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督促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不断降低企业能耗和物耗,减少污染排放。
所有被审核企业都要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的二级要求,逐步淘汰不符合要求或超标排放的企业。
组织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情况的评估验收,并将评估验收作为企业申请污染治理补贴资金的前提条件。
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加大处罚力度。
(4)加强环境监测,保护人民健康建立健全定期监测和公告制度,环境监测站按规定频率对污染源、排污口水质、厂区边界和重企业敏感区域无组织排放进行监督监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7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7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的《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潜伏性、不可逆转性、危害大、治理成本高等特点。
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如何,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可持续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
我省是重工业大省和有色金属大省,也是国家确定的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之一,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认识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明确目标,按照节点扎实推进通过实施《规划》,到2015年,全省各重点行业、企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排放要求。
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达标率100%;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30%,环境质量明显好转;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10%,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综合治理,有效防控重金属污染《规划》实施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负责、多方共管、多策并举,既利于污染控制又利于健康发展的良性机制。
重金属污染综治规划
重金属污染综治规划一、编制主要依据《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函》(环防函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年);《镇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府办字号)。
二、规划的原则和思路《镇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为主线,以污染源防治为重点,遵循治旧控新、分区分类、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源头控制—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民生保障—能力建设的思路展开。
三、规划的特点1、结合我市流域特点及重金属污染状况,明确了重点流域为市辖区内的流域。
2、针对我市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涉水污染源。
因此,污染防治规划的制定重点是涉水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的防治。
3、对重点项目实施中期调整、动态管理、滚动实施。
四、防控工作重点1、重点区域。
河源头保护区、河流域沿岸、流域(段)沿岸(1.5公里范围内)及珠山区辖区。
2、重点流域。
依据历年地表水监测数据,确定流域为重点流域。
3、重点污染物。
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4、重点行业。
依据行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确定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
5、重点企业。
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是指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重金属排放企业。
根据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表明,我市共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16家。
根据两次污染源普查调查的结果和我们在日常工作监管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市没有涉气的重金属污染源企业。
因此,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涉水重金属污染源企业。
五、目标指标到年,集中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建立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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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二○一一年十月目录一、现状及问题 (1)(一)现状 (1)(二)问题 (2)二、规划总则 (3)(一)指导思想 (3)(二)基本原则 (3)(三)规划范围及重点 (4)(四)规划目标 (5)三、主要任务 (5)(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大重点行业防控力度 (5)(二)实施污染源全过程控制,突出区域分类治理 (8)(三)做好修复试点,逐步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12)(四)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安全防控体系 (13)(五)加强产品安全管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5)四、重点项目 (17)五、政策保障 (19)(一)完善地方法规 (19)(二)加强环境监管 (20)(三)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20)(四)加大科技攻关力度 (21)(五)拓宽投融资渠道 (21)(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21)(七)加强信息公开 (22)六、组织保障 (22)(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22)(二)加强规划实施,强化目标考核 (2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41号)要求,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力度,确保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及问题(一)现状1、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大。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2007年,全省废水中铅、汞、镉、铬、砷等五种重金属产生量为469.64吨,排放量为35.76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等五个行业排放量占88.72%。
各市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详见附表1。
据估算,2007年,全省大气中铅、汞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约为100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火力发电行业排放量约占87.73%。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含铅、汞、镉、铬、砷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02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蓄电池制造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占91.98%。
2、部分地区环境中重金属超标。
据监测,近3年,全省有2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其中3个断面超标次数较多。
根据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省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土壤重金属污染现象,个别工矿企业周边土壤中重金属累积,超标因子主要有镍、镉、硒、铜、钒、锌、铬等。
(二)问题1、结构性污染突出。
2007年,皮革及其制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0.24%,但铬的排放量占全省铬总排放量的41.70%;金属制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0.08%,但铬的排放量占全省铬总排放量的45.11%,结构性污染严重。
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准入门槛低,企业无序发展。
部分重金属排放企业不能实现重金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强度较高。
2、重金属污染监管能力不足。
全省县级环保部门普遍存在重金属污染物监测能力不够、监管人员不足等问题,环境空气、污染源废气重金属污染物监测能力薄弱的问题尤为突出。
河流断面、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工业污染源重金属自动监测能力不足,重金属污染预警体系、应急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此外,个别企业恶意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对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3、地方法规制度建设滞后。
我省缺乏关于重金属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的地方法规,政府、企业和个人在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工作中承担的责任不明确。
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中缺少指导重金属排放企业健全环境管理、加强环境保护的相关规范。
4、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落后。
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政策滞后于污染防治的实际需求。
生产过程中重金属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匮乏。
水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物的去除技术及生态修复技术等有待进一步研发。
有关专家和技术人才缺乏。
二、规划总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通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防控、生态修复和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统筹现有污染源整治与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改善和防范环境风险,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分区、分类、分期推进污染防治。
控新治旧,综合防治。
坚持源头预防,严格准入,优化产业结构,降低产污强度,严格控制新增量。
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实施综合整治,努力消化污染存量、多还旧账、保安全、防风险。
政府引导,企业为主。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
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鼓励社会参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监督。
(三)规划范围及重点1、规划范围。
全省17市、140个县(市、区)。
2、规划重点。
重点污染物。
重点防控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等,兼顾镍(Ni)、银(Ag)、铜(Cu)、锌(Zn)、钒(V)、锰(Mn)、钴(Co)、铊(T1)、锑(Sb)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重点区域。
依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重金属产业集中程度,确定重点防控区域是枣庄市滕州市,烟台市牟平区,烟台市招远市,威海市文登市,临沂市罗庄区,滨州市沾化县,详见附表2。
重点行业。
依据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确定重点防控行业是: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铜冶炼、铅锌冶炼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金属制品业(电镀等)。
重点企业。
重点防控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38家重金属排放企业,其中有23家位于重点区域,详见附表3。
(四)规划目标到2015年,重金属相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区域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水、气)比2007年减少30%,环境功能区重金属达标;重点区域非特征重金属污染物、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水、气)不超过2007年水平;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特大污染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南水北调和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表1 2015年重点区域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表注:2007年废水中特征重金属排放量中,牟平区数据来自补充调查,罗庄区数据来自污染事故调查。
三、主要任务(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大重点行业防控力度1、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严格项目把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金属落后产能和重金属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不予立项;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外资项目。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将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作为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提,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同时,各地市还须编制实施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并进行规划环评,切实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
2011年7月起,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负责审批。
严格重点行业准入,2012年底前,制定严于国家的重点行业准入条件。
以济宁市为重点,对铅蓄电池制造等重金属排放企业,严格按照产污强度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实施准入、淘汰和退出制度。
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汇水区和补给区、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
2011年底前,取缔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汇水区和补给区已建成企业的重金属排放生产线。
全省重点污染河流出境断面一年内出现两次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或一次超标两倍以上的地市,暂停其除污染治理外涉水重金属项目环评审批。
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出现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的地市,暂停其除污染治理外涉气重金属项目环评审批。
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以及由重金属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市,暂停其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存量制定和实施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措施,淘汰一批治污水平低下、重金属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和技术装备。
到2012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完成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等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完成淘汰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单台产能5000吨/年以下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的任务;铅蓄电池制造业完成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产能淘汰任务;皮革及其制品业完成淘汰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任务;电镀行业淘汰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
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告限期淘汰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
对未能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暂停其新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
(二)实施污染源全过程控制,突出区域分类治理1、推行污染源全过程控制强化源头防控。
在现有企业中大力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减少重金属污染产生量和排放量。
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依法公布应当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金属防控企业名单。
2011年起,重点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2年底前,全部重金属排放企业必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并将审核结果依法向省环境保护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告。
新、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产业防控要求和清洁生产工艺要求,现有企业应按清洁生产工艺进行改造。
对通过实施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执行严于国家或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点企业,地方政府应给予适当奖励。
表2 重点行业防控要求表强化末端治理。
提高重点区域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区域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重点保护区标准或一级标准(如有更加严格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按照更加严格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