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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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西南石大教【2015】1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以下称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全面检验。

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衡量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培养其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提高其综合素质。

其培养和训练过程应包括综合运用知识能力、文献资料应用能力、设计(实验)能力、计算能力、外文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技术经济与社会文化分析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内容,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第三条学生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不得少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申报题目——选题——开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归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校长和学院院长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责领导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学院具体组织,专业教研室负责实施。

1.学校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协调与宏观管理。

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务处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以及学生工作部(处)、规划与评估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生工作辅导员组成。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为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标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目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一般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初步训练学生从事学术研究或实际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实际的工作作风和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

二、根本要求〔一〕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学位;讲师以下职称人员〔无学历〕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根据需要安排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2.二级学院可聘请校内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技术、管理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二级学院必须指定专人与其合作指导,掌握进度,保证质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教师应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那么上不超过10人,科研、教研能力突出的高级职称教师或具有学位人员可适当增加指导人数,最高不超过15人;外聘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那么上不超过6人。

4.指导学生选题,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安排学生做开题报告,编写指导方案,制定方案和工作程序;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资料、进行文献综述、撰写开题报告、开展实验以及数据处理等;指导学生按标准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5.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在学生辩论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指导学生参加辩论;根据二级学院安排参加辩论工作。

〔二〕学生 1.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明确各环节目的、意义和要求,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文献综述、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等方面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是综合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我校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范教学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相关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标要求(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以发现、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训练与提高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书搜集、整理、分析与综合各类材料的能力;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根据研究课题进行科学实验和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4)培养学生良好的协作精神,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有关规定的制定和完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等工作.(三)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各学院必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有关专家、指导教师和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的职责为: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2、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安排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重庆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重庆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重庆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09年1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的实践环节。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的一个综合性实践环节,是使学生能够深化理解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基本技能,提高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树立实践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养成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学风的重要途径。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也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标准要求。

第二章选题要求第四条确定课题和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准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相关资料和基本要求,在第7学期16周以前向学生公布;实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学生及课题;第7学期18周以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第五条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原则。

总的原则是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一)选题应体现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特色,力求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相结合。

课题应具有综合性,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一人一题原则。

课题的大小和难易要适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要饱满,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对于大的课题可以分解为若干子课题,由若干学生去完成,但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不能完全相同(大题目相同的,要加副标题)。

(三)选题应达到综合训练目的,注意避免范围过专过窄或偏离本专业所学的基本知识。

(四)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系(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以保证题目的深度和广度,工作量的合理性及结果的可预测性。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能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目的和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端正学术思想,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4.综合训练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重点掌握三个方面的能力:获取分析资料、信息的能力;实验、动手和数据处理的能力;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L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与设计进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且成绩合格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2.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学术性,要对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的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论证,并将研究成果进行有逻辑的系统表述。

3•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创新性,作者在对某一个问题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要有新概括、新发现、新构想、新发展。

4•毕业论文(设计)要有科学性,要求作者在对所用资料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到立论正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5•毕业论文(设计)要有规范性,应做到结构完整、论据充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要有必要的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

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总则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中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实践环节.该过程是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理论知识及各种能力的综合应用与升华,是创新潜能得到激发的环节,是对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选题原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和科研工作能力的培养。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体现多样性原则,以满足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实践训练。

课题可以是源于实际的题目,也可以是专题研究或理论研究课题。

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长和创造潜能.注重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运用新技术,尽可能安排有较多实践机会的课题.要求结合实际的课题应占 80% 以上。

第三条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且较为复杂的课题,要能取得阶段性成果.注意题目更新,课题不得有五年以上的题目,每年题目的更新率要在 25% 以上.第四条工科类专业选题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理科类专业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选题应来源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学科前沿;文、经、管、法类选题,原则上要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鼓励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想法,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命题。

题目要有新颖性,有一定的学术性。

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系(教研室)集体讨论认定后,由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执行。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综合性实训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但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修)订符合我校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施监控。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1.在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根据教学计划与学校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遴选及资格审核。

4.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课题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并负责选题质量的审核把关。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指导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业务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

其成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其它相当职称。

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及答辩成绩的评定等。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7.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汇总表。

黑工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黑工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一、总则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前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其它环节所不能替代的。

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本科毕业生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二、组织管理(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讨论通过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二)毕业设计(论文)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拟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2.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检查、考核和总结;3.协调解决场地、课桌椅等,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三)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审核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2.审核指导教师的资格;3.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4.协调解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与联系就业的矛盾;5.批准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小组的组成;6.对系(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总结。

(四)教研室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2.安排指导教师;3.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4.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5.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进度;6.组织指导教师、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分;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8.收集、整理、汇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资料并存档。

三、总体进度要求(一)教研室在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包括:题目审定、学生选题和下达任务书等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分选题、设计或写作、答辩等三个阶段。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龙江科技⼤学本科⽣毕业设计(论⽂)⼯作管理规定⿊龙江科技⼤学本科⽣毕业设计(论⽂)⼯作管理规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是本科⼈才培养中⼀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培养学⽣综合运⽤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和综合创新能⼒。

为进⼀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作的组织(⼀)成⽴学校毕业设计(论⽂)领导⼩组。

⼩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评估中⼼、科技处、资产处、学⽣处等部门负责⼈组成。

主要任务是组织进⾏毕业设计(论⽂)准备⼯作的检查、开题检查、⽇常检查、中期检查、答辩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学院(系)毕业设计(论⽂)⼯作进⾏评估。

(⼆)成⽴学院(系)毕业设计(论⽂)领导⼩组。

⼩组成员由各学院(系)领导、系主任、教学秘书和学⽣管理⼈员组成。

主要任务是组织和领导本院(系)毕业设计(论⽂)⼯作,确定检查⼩组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组织和督促毕业设计(论⽂)的检查和答辩⼯作。

(三)各专业具体组织本专业毕业设计(论⽂)⼯作。

组织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审查毕业设计(论⽂)任务书,向学⽣布置课题任务、要求,落实每个学⽣的课题,定期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毕业设计(论⽂)⼯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教务处职责1、统⼀管理毕业设计(论⽂)⼯作,制定毕业设计(论⽂)⼯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其进⾏宏观指导。

2、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作的顺利进⾏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的保证。

3、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检查⼯作,负责对全校毕业设计(论⽂)的开题、中期、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质量监督和检查。

⼆、毕业设计(论⽂)的资格认定(⼀)学⽣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实习、实验和课程设计,修满⼈才培养⽅案中规定的学分。

(⼆)学⽣的德育考核、能⼒考核合格。

(三)有不及格的课程、缺少实习或实验、实习实验考核不及格的学⽣可以先随班参加毕业设计(论⽂),但不及格的课程及有关实习、实验仍要按成绩考核办法规定进⾏重修,通过后⽅能取得毕业设计(论⽂)成绩。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选题、下达任务书、课题调研、文献检索、相关实验(或实践)、论文撰写(或设计工作开展)及答辩等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XXXX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学术不端检测,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等。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督导评估。

第三条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自我检查、自我评估与工作总结;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以及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学院统一保存,主要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评阅书及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各学院填写《XXXX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XXXX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XXXX大学XX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等,上报有关部门存档备案。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吉林警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吉林警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吉林警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研究、专业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考核,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要求。

因此,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综合、科学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实际锻炼。

科学研究工作的训练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l、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即如何考虑研究方案,搜集和阅读各种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使用工具书,总结表达和撰写论文等。

2、培养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科学作风。

3、培养刻苦钻研、顽强奋发的科学精神。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所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本专业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4、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或课件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是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教学部门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

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管理和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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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15.05.04(修订稿)毕业设计(论文)是高职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是学生素质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毕业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能力,提高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综合分析、设计计算、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经济分析、绘图、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等方面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1、根据各专业的性质和特点,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毕业实习前进行;2、各专业系应在规定毕业实习的前一学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课题安排和指导教师。

3、各专业系应在毕业前二个月做好答辩工作方案,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学管理处负责统一管理。

各专业部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学校、专业系、专业团队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一)教学管理处的职责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4、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5、组织评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6、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二)专业系的职责1、组织有关专业团队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专业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开学初报工作方案、答辩前两周报答辩工作方案);2、负责审核本专业部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及指导教师资格;3、负责确定本专业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4、组织本专业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及中期检查工作;5、组织本专业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6、归档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7、负责本专业部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三)专业团队的职责1、贯彻执行校、系两级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2、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等文件;3、根据选题原则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报专业部审核;4、按照指导教师的条件,提出指导教师名单并报专业部审核;5、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6、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组织对学生的日常管理;7、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并记载工作量。

对于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报专业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组织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工作;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知识,一般应由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

聘请外单位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指导时,专业系要派专人联系并协助指导,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

2、指导教师负责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经专业系批准后,要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查阅、开题报告、调研实习、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标准。

4、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定期按进度计划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认真和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帮助和教育。

5、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6、指导教师必须保证指导时间,与学生面谈不少于2次(4学时)。

7、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须经专业部同意,教学管理处批准,并应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8、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一般情况下,高级职称以上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0人,中级职称以上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8人。

(二)对学生的要求1、具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学生方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

2、学生要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和已发表的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作弊处理。

4、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主动并定期(至少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领导,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

6、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还要注意遵守所在单位和当地的规章制度。

7、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材料,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答辩,如果丢失,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

毕业论文一式三份,其中专业系存档一份,指导教师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8、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验、教学设备、教师指导等经费由学校负担外,有关文具、用纸(包括论文、文摘卡片、稿纸等)、复印、文稿打印、调研交通费等一般由学生自理。

其他未涉及的费用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9、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学生应完成不少于4千字的毕业设计论文。

五、答辩委员会1、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整个专业的答辩工作,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最终决定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各专业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部主任担任,也可请指定的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委员一般为5~7人,由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除本系委员外,根据答辩小组安排,每组外系的其他委员不少于一人。

各系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应由本校在职教师担任,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也可以聘请校外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在答辩委员会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每组由3人组成,设组长1人。

每组须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秘书由答辩小组成员兼任。

3、各专业系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应在答辩前十五天报教学管理处审核。

4、答辩小组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

答辩工作全部完毕后,将评定的答辩成绩及相关报表在两天内报专业系答辩委员会,经专业系答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汇总报教学管理处,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六、毕业设计(论文)选题1、选题应遵循的原则:①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②难度适中;③能反映专业主干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④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要求;2、选题确定程序:选题工作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个学期进行,报题一律填写由教学管理处统一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题审题表,经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专业部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学生在学校选题计划之外自选课题,须经专业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并报系主任批准。

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以专业系为单位填好选题计划表报送教学管理处备案。

3、当多名学生合作完成同一课题时,每位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任务和相应单独完成的部分,应有各自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

七、课题任务书1、毕业论文课题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自己的课题任务书。

2、课题任务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经教研组长审核并报系主任审批同意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给每个学生。

学生以课题任务书为指导进行课题研究。

八、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教学检查(一)开题检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开题。

开题通过后才能正式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的第二至三周进行开题。

开题由各专业负责人主持,开题检查的要求为:1、学生是否充分理解了课题的内容和要求。

2、学生是否按任务书的要求进行了文献资料的搜集与查阅。

3、学生的工作计划是否可行。

4、是否具备课题要求的试验(实习)条件。

(二)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过程中,各专业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部的中期检查工作。

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并帮助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教学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与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中期检查的要求为:1、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能否克服所遇到的困难。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的表现。

3、教师工作是否负责,指导是否到位。

九、答辩资格审查1、答辩前两周,学生应将整理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送指导教师审阅。

指导教师审阅并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由组长召集小组人员或其他专家评阅,并给出评审意见和成绩,交答辩小组后方可进行答辩。

2、属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①未完成毕业论文教学规定最低要求者;②成果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③成果在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不满足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④旷课时间累计达两周及以上者;⑤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3、答辩前,专业部答辩委员会应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时间及地点。

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1、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答辩评分两部分组成,各部分评分所占的比例为40%、60%。

分项评定成绩时,按百分制记分,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

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折合成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获得优秀成绩的人数不超过15%,获得及格和不及格成绩的人数不少于15%(占进入毕业设计的人数)。

3、对答辩不及格的学生需要进行第二次答辩。

十一、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总结、资料保管及知识产权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图纸、文档资料、试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音像磁带、磁盘、图片、设计手稿、打印本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等)学生均不得带走,由指导教师收回,统一由专业系指定单位保管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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