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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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一条为具体贯彻落实反保险欺诈工作,进一步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保险领域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促进**保险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制定本职责。

第二条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办公室(下简称“办公室”)主要受理在**市境内发生的保险欺诈案件。

第三条“办公室”将与公安、消防、医疗等各方力量共同建立打击和预防保险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

第四条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1、以理赔环节为重点,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的犯罪行为;

2、建立案情搜集汇总及会商机制,定期组织行业内外沟通案件情况,搜集线索,协作侦办案件;

3、主动出击,制订相关标准,定期对行业内的理赔案件进行梳理,寻找可疑线索;

3、建立业内理赔信息沟通机制,探索建立“高风险客户”及“高风险从业人员”资料库。

4、对于行业的反欺诈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提高行业整体反欺诈能力。

5、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反保险欺诈

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环境,保持反欺诈工作的高压态势。

第五条“办公室”成员由市经侦支队、协会及各会员公司反保险欺诈工作责任人组成。

第六条“办公室”办公地点暂设于**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第八条主任由协会副秘书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办公室”开展反保险欺诈的日常工作;

(二)协调“办公室”和各保险公司做好反保险欺诈工作;

(三)定期组织各公司及相关部门会商案件;

(四)总结我市反保险欺诈工作成效。

第九条副主任由市经侦支队、协会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做好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日常费用,由**市保险行业协会承担。涉及个案的,由涉案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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