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工业园区管理服务的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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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工业园区管理服务的意见范文
为了促进广昌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园区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在全县范围形成“亲商、重商、扶商、富商”的浓厚氛围,结合广昌工业园区实际,现就加强对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做好园区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广昌成为全省投资环境最优的县,从而促进广昌工业园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工业园区对每个项目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协助解决园区内有关工作,督促和协助跟踪服务单位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2、各涉企职能部门和单位(含省属条管部门)“一把手”要对园区服务工作总负责,要明确1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要确定1-2名工作人员专职为园区企业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项目引进单位或跟踪服务单位要确定一名副科级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该项目的跟踪服务责任人,自始至终帮助解决企业创办、企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工作内容
在企业创办过程中,实行“交钥匙”工程:
1、企业在创办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均由跟踪服务单位帮办。
2、在企业建设过程中,与园区有关的工作由园区确定的责任人负责落实;园区外的工作由相关职能单位负责落实,做到对服务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重点项目必要时,由县级领导挂点负责,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企业竣工投产后,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均由工业园区负责,实行“全封闭”管理。
4、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扶持园区工业企业的相关工作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办事透明度,共同营造最好的发展环境。
5、建立健全并坚持园区协调会议制度、工口调度会议制度、县长园区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切实帮助园区企业解决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1、优化服务环境。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进一步加强园区和上级、同级及企业的沟通、协调的力度,充分认识到部门为园区服务、园区为企业服务、企业为政府提供财源、政府为部门提供支持的良性循环;营造一个具有开放的理念、优质的服务、诚信的作风以及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解决问题的氛围,工业园区和项目跟踪服务单位要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天候“保姆式”的服务,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吸引更多的外来客商和本地能人到园区来投资创业。
2、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园区审批权限,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打造“诚信政府”。所有涉企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便客商、服务企业、操作快捷”的要求,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审批程序、工作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责任,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优化法制环境。要按照“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恪
尽职守、热情服务”的要求,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着力规范执法行为,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的发展,规范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指导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多给企业在生产、生活上提供方便。所有单位到园区进行各种检查(公安部门追逃、消防安全检查除外),必须到园区管委会办理备案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乱检查行为。
4、优化用工环境。要切实解决好园区企业招工问题,拓宽招工渠道,加强职工培训力度,为园区企业培养更多的适合不同层次需要的复合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
五、奖惩措施
1.奖励
根据服务工作情况由园区企业投票评选,在全县涉企部门和单位中评出企业服务前三名为优化环境先进单位,分别奖励单位6000元、5000元、40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为先进个人,每人给予2000元的奖励。
2.处罚
(1)、跟踪服务工作不到位、经客商反映并经园区组织查实的,更换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同时追究跟踪服务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行政不作为责任。
(2)、对园区企业投票评选为后三名,且不满意票率达20%以上的涉企部门和单位,分别处罚单位6000元、5000元、4000元,并对评选为倒数第一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说明,并在县有线电视台曝光,连续二次列倒数第一名的单位,县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降职使用,省属条管部门的领导由县委、县政府致函其上级主管部门作组织调整。
(3)、凡涉及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对相应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一律实行组织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六、其它事项
以前出台的有关规定如与本意见相抵触,一律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