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合集下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名词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名词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名词解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The system of the People's Congress)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该制度的核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早得到法律确认和确立于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该制度建立在“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上,保障了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拥有管理权力的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普选和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代表制民主,做出决策、制定法律和决议,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机关负责处理国家大事,如修改宪法、选举主要领导人、决定国家政策和重大决策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监督性等特点。

广泛性体现在全体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各个社会组织都可以设立代表,并推选代表参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实性体现在代表的产生和权力的行使必须真实反映人民意愿和利益;监督性体现在代表可以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政府必须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是实现党的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也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代表民主的形式让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国家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治能力。

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它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这一制度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核心原则,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监督性的特点,对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推动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国家管理形式、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一、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基本内容、优越性,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及表现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其它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2、我国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3、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统一;有利于我国各民族平等和团结;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业和民族团结。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内容:①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在普选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能。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义务:遵守法律、保守机密、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6、民主集中制:(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关系上,人大代表民主选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关系上,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3)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集中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知识点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知识点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知识点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是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开归纳,介绍其基本概念、组成和职能,以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发展方向。

一、基本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以人民为基础,通过普选产生一定期限的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于1954年,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

二、组成和职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代表组成,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等。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能有立法、监督和决策。

1. 立法: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是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标准。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律,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

2. 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代表们有权利、有义务地对政府工作进行询问、批评和建议,确保政府遵守法律,履行职责,为人民利益服务。

3. 决策: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和决定,对重大问题、重要方针进行讨论和决策。

代表们通过充分的民主程序,集思广益,共同为国家的发展制定决策。

三、优势和发展方向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以下优势:1. 代表人民利益: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的代表,通过普选产生代表,保证了人民权益的表达和维护,实现了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

2. 具有定期换届的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了代表任期,通过定期换届的机制,保证了权力的流转和代表的更新,防止出现长期执政和腐败的现象。

3. 完善的监督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代表们可以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确保政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为了进一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 提高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加强选举管理,确保选举的过程公正透明,保证代表的代表性和民主性。

高考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梳理

高考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梳理

高考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梳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制度,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体现。

本篇文章将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特点、组成和职权等方面,对相关知识点进行梳理。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依法选举产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它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基石,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和民主管理。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1. 代表性。

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广泛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机关,代表各个社会阶层、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利益。

2. 平等性。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每个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平等的,反映了国家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

3. 多层次性。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呈现出层层代表、分级负责的特点,有国家、地方、基层三个层次的人民代表大会组织。

4. 有委员会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专门的常委会,负责全面协调、处理重要事务。

三、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两个层次。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代表通过选举产生,具有联席会议和年会制度。

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城市、县、乡、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主要负责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事务。

四、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法律,选举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领导人,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等。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与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具有以下作用与意义:1. 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力。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可以通过选举和被选举来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管理。

2. 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通过协商、议政等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1、人民行使国家全力的机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怎样产生的?(1)广大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它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他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大闭幕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部分权力。

(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

并由它监督实施。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A、立法权:即制订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刑法、民法及一切法律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议并通过,才能生效。

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

B、决定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如: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发展规划等都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C、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的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如选举国家主席,任免检察长,法院的院长等。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关于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职能、运作的原则和机制,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关系的原则和机制的制度。

从内容上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包括四项具体制度:一是主权在民制度。

这就是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二是代表选举制度。

它是人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以及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领导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是人民实现宪法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制度保障。

这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

三是民主集中制度。

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和运作原则。

从组织原则看,它主要是规范三个关系:即人大和人民的关系,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

从运作原则看,它要求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四是人大工作制度。

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制度、会议制度、表决制度等。

以上四项具体制度互相贯通、结合,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中行使权力,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民主制度,是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和宪法规定的其他权力。

-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 三、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即全体代表决定大事,常委会负责日常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 四、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应当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代表与人民之间的联系。

3.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 长征胜利后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农村根据地的建设,实行了集体土地制度和群众民主制度,预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诞生。

- 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通过宪法,建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 1958年至1982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受到严重破坏和削弱。

-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982年,我国通过新宪法,进一步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4.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组成,代表在选举中产生,每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选出若干名代表,特别行政区选出若干名代表,军队选出若干名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分别由代表组成。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人代会),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

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

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国家政治
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石和重要手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市级人民代
表大会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本组织形式,依据宪法和法律来决定国家重大事宜,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根本利益的政治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实现中国改革开
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总政治控制机关。

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责是:颁布国家法律、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国民财政预算和经常财政支出预算、审议有关宪法修正案、确定外交政策、贯彻宪法和国家的规章制度、授予最高国家荣誉、接受、建议或推荐国家工作的常任机关任免、推荐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候选人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选举或者免职国家元首和司法机关首脑,以及委派分管全国政治工作的总理。

从以上可以看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根本性的政治制度,在政治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只有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维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才能建设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政治秩序,实现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引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根本性质和核心特征,它确立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基本政治原则。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架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齐头并进的体系。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监督权和最高决策权。

它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2.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同样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地方立法、监督和决策权。

3. 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

它由代表选举产生,设主席团、秘书长等机构。

三、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关,具有一系列重要的职权。

1. 宪法权威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国家宪法的权威。

2. 立法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保障国家法治的实施。

3. 决策权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确保国家的运行顺畅。

4. 监督权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人民的利益。

5. 选举权和罢免权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选举权和罢免权,选举和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确保领导人民的干部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广泛代表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了各个阶级、各个民族和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选举产生,能够真实地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地位和作用,它是我国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和基本制度安排。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相应行政区域的人民行使各级国家权力。

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村民、居民行使基层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是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法定权力,即制定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还具有监督权力,即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力。

同时,人民代表大会也具有选举权力,即选举国家领导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在于它能够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机关,代表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普遍的选举制度,保证了广大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国家政权的决策和管理。

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有助于社会团结和稳定,通过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可以避免政策的盲目性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现实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选举工作的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使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作用受到一定的制约。

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代表权力过于集中、参与程度不够广泛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选举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立有效的选举监督机制,确保代表的选举公正可信。

二是推进代表制度的多元化和广泛参与,激发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是加强代表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归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归纳

共同点(联系):
(1)在法律上是平等:都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都要以宪法和 法律为活动准则,都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各民主党派政治上接受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与 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在组织上是各自独立的,二者是相互监督关系,不是监督
3、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等都由它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021/5/27
2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性质: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就是实行民主 集中制。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 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制度。(3个表现)
3、领导方式: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

2021/5/27
5
Hale Waihona Puke 4、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 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 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6、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
7、执政理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021/5/27
6
8、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
不同点:
(1)地位不同
中国共产党(略)。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执政党和反对党 的关系。
(2)作用不同
中国共产党(略)。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参加国家政权,
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 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下面,我将简要介绍一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功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的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选举产生。

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由相应地区的人民代表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的产生和工作原则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

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功能有三个方面。

首先,它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法律和决议,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

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可以保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它是国家的监督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监督的方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代表大会有权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家预算、审议国际条约等,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的利益。

最后,它是国家的选举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国家的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等。

选举的过程必须公正透明,确保人民能够选择他们信任的领导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它不仅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益,也让人民可以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实现了国家民主的目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

总的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立法、监督和选举的功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提供了保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必须在维护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强人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人民的民主素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础。

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核心,是中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主集中制、代表性、依法决策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用等。

1. 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

即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真正体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和权力。

2. 代表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代表制度,广泛吸收各阶层、各方面代表参与其中,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3. 依法决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策是依法进行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遵循。

4.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吸取广泛的民意,积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代表人民的利益。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结构和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能包括制定宪法和法律、选举国家主席和国家副主席、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等。

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立法、决定经济和社会事务、选举本级人民政府等。

3.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工作。

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法律的解释、监督政府机关的工作、审查和批准重大人事任免等。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与不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其独特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优势:1. 体现了人民的主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的主权,使人民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

2. 加强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对政府机关和社会管理机构的监督,实现了对权力的监督,维护了人民的权益。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地位:国家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民主选举3.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4.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二、人民代表大会1.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它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一切重大事务。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地位: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

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职权: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④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非独立机关,必须依附在全国人大,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②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来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③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非独立机关,必须依附在全国人大,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政体1)含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2)政体与国体的的关系: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和反映国体3)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活动原则,有人民选举组成人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同意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2)地位:我国根本政治制度3)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形式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活动原则4)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表现:A.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B.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C.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关系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因:A.根本原因: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B.地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C.优越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际统一和民族团结。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含义: 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集中必须以民主为基础,才能充 拓展分析: 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的,必须以 集中为保障,才能集中统一人民意志, 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2)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
从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的关系看 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国家机关之间的横向联系 从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而言 ----国家机关之间的纵向联系
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 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③任免权: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 成的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等权力。
④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法院和检察
院的权力,人大对政府各级干部都有权进行监督。
特别提示:
四个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而不能看 文字中有没有“决定”二字。 (1)、如果是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 是立法权; (2)、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 则是任免权; (3)、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 是决定权; (4)、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 权,下年度工作报告是否批准属决定权。
各部委员会
(一)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
探究与共享
1、人民代表大会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是什 么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 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人大代表质询政府的财政预算,否决人民法院的 工作报告说明了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决定权监督权,政府和 法院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3、你能初步归纳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 容吗? (P61)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 的主人。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在人民授权 的法定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 民代表是各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由民主选 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 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3)人民代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 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 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 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因此,在我国,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全体人民民主政治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的基础制度,它体现了全民主政治原则,将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最高权力的机关,并且实现了人民民主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运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般分为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两部分。

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立法、审议、决定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

它由全国成员选举产生,成员一般由政党派、专家学者和劳动者代表组成,一年一次召开会议,每次会议三年以上。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审议和决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市、区)和县级以下行政机关的事务,部分决定可以交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机构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立足于我国宪法,是最高权力机关,因此它具有发挥全民民主权利的重大作用。

它保证了民主权利的行使,使人民有理由、有动力参与国家的管理和治理,最终实现了宪法的实施和实现全民民主社会主义的建设。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包括平等选举权、公平投票权、发表自由意见的自由权利和其他原则。

它要求选举程序是公开的、公正的、公平的、有序的,允许参加会议的代表表达自由意见,但不能擅自破坏会议纪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促进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发展。

实行这项发展,加强全民民主,既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有利于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秩序,确保政治制度实现全民民主。

同时,它有利于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随着我国宪法制定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逐年发展,并取得了巨大进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在以它独特的优越性,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的团长和副团长。

团长一般由各个省级地方和军队的最高一级的中共党委书记或地方人大的常委会主任担任,副团长一般由各个省级地方或军队的最高一级的地方人大的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如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4、解释法律;5、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6、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7、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8、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1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1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13、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14、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15、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16、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17、决定特赦;18、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19、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20、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专门审查补选的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新选出的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由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第九届全国人大设立了民族、法律、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内务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共9个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一般由副委员长或人大常委会委员担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有权罢免上述人员。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