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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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原则 四、近因原则 五、代位追偿原则
一、可保利益原则

可保利益(Insurable Interests)也称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
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经济利益,包括货物
本身的价值、有关费用如运费、保险费、 已交关税和预期利润。
案例分析

在一份CFR合同中,买方投保了一切险,“仓
二、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投保人在签定保险合同以
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
意,双方应守信义,互不欺骗隐瞒。
三、补偿原则
——不应该使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四、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
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
任。
案例分析

包装食品在运输中受海水浸泡,外包装受潮后
至仓”,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的 途中,发生了火灾,货物全部灭失,卖方于是 向保险公司索赔,可否?若买方向保险公司索 赔,可否?
案例分析

我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
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 了保险,货自起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途中均 遭受损失。问在这两笔交易中由谁办理保险 手续?货损各由谁承担?由谁向保险人办理 索赔手续?
价值共同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一般都称为共
同海损分摊(G.A. Contribution)。
案例分析

如某载货船舶在航行中发生共同海损,船体损失 20万元,货物牺牲25万元,救助费4.5万元,损失 运费0.5万元,共计50万元。设获救价值分别如下: 船舶700万元,货主甲120万元,货主乙100万元, 货主丙70万元,运费10万元,共计1000万元。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损失的构成上不同

共同海损包括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引起的费 用的损失,而单独海损不包括费用项目 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 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 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 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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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者责任方要求索赔的权
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站在被保 险人的地位上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案例分析

卖方以CIF条件出口100箱茶叶,投保海运一切
险。由于承运人的工作疏忽,将茶叶同樟脑陪 载于相邻的货位上。收货人提货后,发现茶叶 已严重串味,不具有饮用价值,提出退货。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导致食品发生霉变损失,该批食品投保了一切
险。

一批货物在码头仓库待运时适逢敌机轰炸,引
起仓库火灾使该批货物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对
该批货物投了一切险。
五、代位追偿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 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方造成的损失,保险 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的责任后,有 权在其已赔付的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
则通过计算可以得出:船主分摊35万元,货主甲 分摊6万元,货主乙分摊5万元,货主丙分摊3.5万 元,承运人分摊0.5万元。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简 称为P·A·)

是指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尚未达到全 部损失程度,仅为部分损失,而这部 分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它只涉及到 船或货单方面利益的损失,并不涉及 其他方,同时仅指保险标的本身的损 失,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

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 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
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案例分析1

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 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 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 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
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属于何种性质?
案例分析2

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 海水涌进,舱内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
将船驶上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尔后为
了起浮,又将部分笨重货物抛入海中。问这一
连串的损失都是单独海损吗?
案例分析3

有一批已购买保险的货物,装载该批货物的货 轮在航运中发生了火灾,经船长下令施救后, 火被扑灭。事后查明该批货物损失如下:① 500箱受严重水渍损失,无其他损失;②500箱 既受热烤、火熏,又受水渍损失,但未发现火 烧的痕迹;③200箱着火但已扑灭,有严重的 水渍损失;④300箱已烧毁。试分析上述四种 情况下海损的性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保障范围 风险
费用
损失
一、风险
自然灾害 海上风险 意外事故
一、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二、损失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简称为G.A.)

指载货船只在航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发生了 威胁到船、货和其他财产等方面共同安全的风险 时,船方为了维护船舶、货物的共同安全,使航 行得以完成,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
案例分析4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的途中船舶 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 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货虽 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 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 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由于灌水灭 火而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 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 资。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 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成的特殊损失或支付的额外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 有意识、合理的措施; 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 外的; 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 的。
共同海损分摊

由于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免 于遭受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应该由船
方、货方及运费方按解救共同危险最后结算的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保险的基本原则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我国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第一节 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可保利益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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