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矿山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非煤露天矿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各车间、班组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要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六、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严格执行紧急撤人制度,确保人员安全。
七、事故处理与报告1.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由非煤露天矿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非煤矿山现场安全管理

非煤矿山现场安全管理1.开采工艺: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技术措施。
2.矿区边界: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3.铲装运输:挖掘机或装载机铲装时,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应完好。
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
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道路运输道口应设置出入口、限速等警示牌。
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
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
带式输送机两侧应设人行道,经常行人侧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米;另一侧应不小于0.6米。
人行道的坡度大于7°时,应设踏步。
非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送物料的最大坡度,向上应不大于15°,向下应不大于12°。
旋转部分应设防护罩;4.台阶坡角:台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台阶高度不大于20米,分台阶高度不大于6米;台阶、分台阶坡面角,应根据矿层产状和节理裂隙倾角确定,工作台阶坡面角应小于70°,台阶最终边坡面角应小于60°,分台阶坡面角应不超过80°或与节理裂隙倾角一致;5.安全防护:矿山企业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进入矿山作业场所的人员,应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需离地面2米以上操作设备或阀门时,应设置固定式平台。
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沟、坑、池,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
行人和车辆通行的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载要求。
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及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矿山企业应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6.用电管理:电气工作人员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
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用____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监管,全力促进生产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特与各非煤矿山(非煤矿山包括各类采石场、采沙场和取土场)企业、作业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责任及要求1、严格按照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方案施工,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严格设计实施爆破作业(无峒室爆破作业)。
2、尾矿库按资质单位设计建筑施工,且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完备,不超库容,证书齐全,不超设计排放,坝下居民搬迁到位。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投入足额的安全经费。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定岗、定员、定职责,并做好监督落实。
聘请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露天不少于____小时。
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以包代管,工人全部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
4、落实使用民爆物品的各个环节、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购买、领用、发放等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运输、仓储设施建设、严格入、出库检查登记与储存、保管、看护制度,储存仓库、人防、犬防、技防措施到位。
健全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民用爆破器材丢失、被盗。
5、特种设备受检率____%,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____%。
6、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7、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完成情况、事故处理、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引言非煤露天矿山是指采纳露天采矿方法实行的采掘方式,其特点是对环境污染小、采掘难度低、成本较低等。
然而,露天矿山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风险,特别是在采矿过程中可能会对生产人员的安全产生严重的威逼。
因此,订立一套完善的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削减安全事故具有紧要的意义。
二、制度目的为了规范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行为,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通过对于非煤露天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处理、不安全源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实在要求,以及各级员工的责任和义务等条款的认真规定和管束,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和其从业人员。
全部生产、销售操作、维护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需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持续进行。
四、制度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1、生产过程安全掌控目标全体员工必需要做到有效的安全防备掌控,并对生产过程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2、实施职业健康保护目标在工作过程中及非工作场所中对劳动者要实施职业健康学问和保护教育,削减和防备工作和非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危害。
3、实现安全流程掌控目标非煤露天矿山必需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流程,适时依据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安全流程的有效掌控。
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1)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发挥规范和引导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定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订立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3)布置足额的安全管理经费,建设和配备安全保障的基础设施。
(4)合理配置和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设备器材和检测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2、各级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实施本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
(2)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预警管理制度,随时处置安全事故,适时发布安全预警通知。
非煤露天矿山规章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露天矿山的管理,保护环境,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非煤露天矿山的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三条非煤露天矿山是指采矿过程中未开挖防火阻燃矿产的露天矿山。
第四条非煤露天矿山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非煤露天矿山的开采必须严格遵守勘探开发规划,严格控制采矿规模,合理布局矿区,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矿山的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督。
第七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八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制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一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健全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系统,监测矿山周边环境的变化,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五章生产管理第十三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根据预算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第十四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建立健全生产作业标准,规范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第六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六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七章外部合作第十七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遵守相关合同约定,与外部单位合作,确保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非煤露天矿山应当建立健全与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对遵守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开采、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矿山负责人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山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五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六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和分工。
第七条非煤矿山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每一名员工都严格遵守。
第八条非煤矿山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
第十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非煤矿山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和经验应与矿山规模和特点相适应。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机构成员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提供充足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设备。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非煤矿山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应急预案培训等。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负责人应当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能够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非煤矿山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十条非煤矿山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非煤矿山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矿山的生产、消防、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非煤露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从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4.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措施1.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3. 人员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 环境安全管理: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制度背景非煤露天矿山是指开采非燃料和非金属矿、建筑材料等矿产资源而不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的矿山。
在非煤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会非常严重。
因此,建立健全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可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保障矿工和公众的安全。
2. 制度内容2.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了保证非煤露天矿山生产经营的安全性,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和方法,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由专职的安全生产部门或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组成。
2.2 安全生产责任非煤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领导人、一线负责人和全员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领导人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明确安全生产的方向和目标,承担安全生产最终责任。
一线负责人应对该岗位下的安全生产方面负直接责任。
全员安全责任涉及到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要求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2.3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非煤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固定安全检查周期,开展安全检查、评估和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4 应急预案和手段非煤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准备工作。
同时,规定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等使用和储藏管理规程,针对不同型号设备、工艺的特点,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2.5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非煤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重要位置考核制度,确保职责到人。
依据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进行不同层次的考核,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逐级引导行业企业创新发展和安全风险管控。
同时为了鼓励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励机制。
3. 制度实施非煤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该按照上述制度原则建立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范。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1、应急管理制度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14、安全奖惩制度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6、各岗位操作规程1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18、安全管理台帐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6、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7、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长及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1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人效实施..5、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6、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法定代表人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安全工作..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3、组织安全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4、深入现场检查监督、督促、协助解决有关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撒除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5、对各种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6、检查督促班组和机械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7、积极参与、组织对事故的救援;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负责轻伤、一般火灾、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发生事故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班组长的安全职责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不违反纪律..3、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班后安全总结..4、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岗位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防演练..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每天对本班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6、监督检查本班组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设施..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撒除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向上级报告..8、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护伤员、及时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生产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不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工艺流程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3、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有义务加以劝阻和制止..4、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及器具;并妥善保管;对工作面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5、爱护和维护工具、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新工艺、新技术;确保岗位安全生产..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按事故预防方案;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装载驾驶员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2、严格遵守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注意防尘、防震、防暑、防噪声..4、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领取驾证后方准驾车..严禁无证、酒后、穿拖鞋、疲劳驾车..5、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6、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7、爱护岗位环境卫生;随时保持车场和车辆的清洁卫生..做好身边环境绿化保护工作..8、遇突发事故时;及时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受伤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不能隐瞒不报和谎报;隐瞒事故真象..破碎机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注意防尘、防震、防噪声;合理使用工具器械..2、详细记录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应及时整改和报告..3、本岗位员工必须对外来参加突击性工作的务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其人身安全负责..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4、工作中严格开、停机信号制度;在信号不清的情况下;采用其它方式联系..5、随时巡回检查采取防尘措施;加水喷洒物料降低粉尘污染..6、随时保持岗位、设备清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乱丢杂物;做好岗位和周围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7、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受伤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不能隐瞒不报和谎报..卸料口岗位安全职责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严格遵守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随时清除卸料口周围的零星物料;避免车辆碾压及飞石伤人..4、处理卸料口堵卡料时必须拴好安全绳;戴安全帽;并有两人以上协助;按自上而下的原则处理..5、本岗位员工必须对外来参加突击性工作的务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其人身安全负责..6、车辆卸料时;岗位人员应该注意安全;切勿站在车辆两侧;当心车辆发生意外而造成事故..7、有权制止无关人员到卸料口周围游玩;观看;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措施;依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严格管理;确保生产安全..2、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劳动纪律;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3、本单位的安全目标是:坚决杜绝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止造成重大伤害的生产安全事故;尽可能的避免轻微伤事故..4、做好职业健康危害的防范;特别做好粉尘危害的防范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5、本单位所有人员均要为实现本安全目标努力;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让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也不让别人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本企业建立安全办公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专门研究、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上报下发..2、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按上级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季节的特点;研究分析安全防范重点;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及在管理上、防范措施上应当采取的措施等;确保安全生产..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班子会议;研究贯彻上级对每季度安全工作重点的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应当采取的措施;督促班组加以落实和整改;分析上月以来对布置检查的安全工作及整改的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完毕;还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抓紧解决;同时对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的问题进行安排..4、班组长必须坚持班前、班后会议..班前要根据工作性质、特点;交待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注意事项;班后会议要总结一天来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存在什么问题;现场还存在什么问题等;要及时如实向下一班进行交接;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组织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阴雨天及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加强检查..2、每月必须进行两次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3、班组长每天进入现场前;应预先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违章上岗;发现有违章上岗现象必须坚决制止..4、班组每天班前、班间、班后须对各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5、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有记录;重大隐患须有报告及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必须有整改回复书;验收记录签字;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进行监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报上级处理;情况危急时及时撤出现场人员..6、班组须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7、各类安全检查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企业、现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且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账;认真做好培训记录..2、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操作;并按规定参加复审..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复训..所有生产人员都要参加安全学习;每年至少要参加20小时的安全学习教育..4、单位负责人应每半个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会议;并做好台账记录..5、各班组长每天上班前必须对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6、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提高生产力和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的设施主要为生产设施和管理设施;生产设备主要是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钻机、破碎锤、空压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设备主要为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控设施..2、无论是机械设备和安全管理防护设施;都必须爱惜爱护..机械设备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要正确配戴使用..3、机械设备要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安全监控、监测设备也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4、凡是不按照规定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将进行处罚..具体为:进入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上岗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电、气焊操作工不带防护罩及防护手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放炮作业;不与相邻作业人员联系、不堵路口、不发信号;擅自拆毁安全设施;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使用带病设备运行;不及时排除故障等违规行为..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强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如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少量浮石、机器防护罩脱落、电力线路老化等..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如违规进行爆破作业、采场工作面有裂痕、坡面上有大量浮石、机械设备出现明显故障等..3、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隐患排查负主要责任..至少一个星期要开展一次隐患检查..4、本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安全隐患排查负直接责任;每天都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5、生产班组负责人每天都要对工作面进行隐患检查;切实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消除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工;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6、有重大安全隐患时首先要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隐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人;整治资金..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及整治方案向县安监局报告..7、本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8、全体职工要树立较好的安全意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操作规程;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凡是违反操作规程的;一经发现将按奖惩制度予以惩处..9、本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分管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记录好台帐..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本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做到操作规范..2、实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人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人由本单位任免..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人由技术业务最好、最专业、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3、本单位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实行中深孔爆破;推行机械铲装作业..4、严格按照开采设计组织开采和爆破..凡是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作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不能由操作人员自作主张;须由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人审批;在符合规程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如果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人也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可请外单位或有关专家帮助解决..5、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如在穿孔、爆破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人报告;由技术措施负责人及时解决..6、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立即进行维修;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新机械、新设备的使用或维修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人协调解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整个劳动保护措施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防护性措施..2、本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账;确保按国家有关规定各个工种的员工按时按量领取;做到随领随记..3、要高度认识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标准..4、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在质量、规格、功能上要符合国家要求和相关标准..不允许发放过期失效和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5、班组长工头和安全员要督促每个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按要求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每个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7、外来人员未经允许或不戴安全帽等必要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进入生产现场;其他无关人员、小孩等不得进入作业场所..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规定..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以上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已经采取的措施于1小时内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确需移动现场部份物件时;必需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现场图等保护措施..4、轻伤事故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并书面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重伤事故如果县安监部门委托企业调查处理的;由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及时监督检查执行并书面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6、伤亡事故发生后;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由本单位组织落实整改..7、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全体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应急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和市县安监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为了使应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应急预案要经单位内部组织评审并报县安监局进行备案..4、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5、要在年初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6、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7、应急预案每年要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具体由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进行修订;企业负责人审查后组织学习并执行..8、如果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9、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人员;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矿长的安全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执行标准、规范,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组织制定贯彻实行的具体措施, 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经常对行政管理人员和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及生产责任教育。
3.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季、年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 分析事故教训和重大事故隐患, 制定防范措施, 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行, 专款专用, 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经常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使用情况。
5.将懂专业、懂技术、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青年知识分子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中, 支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 发挥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权威性和管理的科学性。
6、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隐患, 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大家认真学习, 切实掌握救援方法, 克服事故救援工作的盲目性, 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本着依法治理公司的原则, 严格奖惩制度,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处, 评选先进时, 严格把关, 凡在违章行为的班组、俱均不得评选先进。
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新创新、新成果、新成绩者及进缎子奖励。
二、生产矿长的安全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的指示、决议。
结合公司生产情况, 制定贯彻实行措施, 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于生产领域的安全员有领导责任, 必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组织编制和审查生产计划时, 应一方面考虑到安全技术措施, 并将其作为指导安全生产的依据。
4.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全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 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难题, 布置下季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的把安全措施纳入生产计划。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非煤露天矿山作为一种重要的采矿方式,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安全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责任主体(一)政府主体责任政府在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中担负着主体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企业主体责任非煤露天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企业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培养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企业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此外,企业还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员工主体责任非煤露天矿山员工是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参与者。
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不留死角。
员工应当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在生产作业中,员工应当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责任要求(一)政府主体责任要求政府要加强对非煤露天矿山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
政府还应当加大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形成严厉的法律制裁力度。
政府还应当加强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互联互通。
(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企业要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企业要加强安全监测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三)员工主体责任要求员工要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私自改变作业方式。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2篇)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一)矿山生产合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二)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横到边、竖到底)、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等(四)符合要求的人员素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其他人员培训合格(五)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规定:安全培训费、工伤保险、安全设施投入、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风险保证金(六)矿山生产系统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1、露天矿:采矿方法、爆破作业、采装运输、选矿加工、边坡维护、排土场运行管理、排水防洪等2、井工矿:采掘作业、爆破作业、提升运输、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防排水、避灾设施与逃生通道、保安矿柱、排土场运行管理等。
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依据(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二)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xx]2号);《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矿山安全条例》(国发[xx]30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发[xx]30号);《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xx]105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xx]11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三)地方法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北省第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号);《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第十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四)省、部规章《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鄂政发[xx]53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xx]1346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9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9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令第3号);《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原劳动部劳部发[xx]502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xx]332号);《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xx]189号);《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若干问题说明的通知》(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一字[xx]100号);《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司办函字〔xx〕185号);《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装字[xx]93号);《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人字[xx]123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人字[xx]124号);《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办字〔xx〕128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协调字[xx]56号);《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鄂安办[xx]2号)(五)标准、规范《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xx);《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xx);《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xx);《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xx);《爆破安全规程》(GB6722-xx);《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xx);《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xx);《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xx);《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xx);《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93);《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xx);《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xx);《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xx);《建材矿山安全规程》(原国家建材工业局[83]建材生字597号);《化学矿山安全规程》(原化工部[81]化矿字第1046号);《冶金矿山安全规程(露天部分)》(原冶金工业部[83]冶安字第746号);《冶金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原冶金工业部[90]冶安环字第293号);《煤系硫铁矿安全规程》(原化工部化矿发[xx]477号);《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6号)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2)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障矿山生产活动的安全性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非煤矿山露天矿安全规程

非煤矿山露天矿安全规程1.引言1.1 概述在非煤矿山露天矿开采过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必须高度重视的领域。
由于非煤矿山露天矿的特殊性和开放性,其安全风险相对较高。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不断加强和完善非煤矿山露天矿的安全规程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非煤矿山露天矿是指采用露天开采方法获取非煤矿石和矿砂的矿山。
其特点是矿山开放,没有地下巷道和支护结构,矿石矿砂直接暴露在地表。
这种开采方式使得露天矿在安全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独特的挑战。
首先,非煤矿山露天矿的开放性使得设备、人员、机械和车辆等都直接暴露在自然环境之下,容易受到天气因素的影响,如暴风雨、雷击等自然灾害。
同时,由于矿区广阔,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扩散范围也会更大,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其次,与地下矿山相比,非煤矿山露天矿存在着更多的风险因素。
例如,陡坡、坑壁松动、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机械故障、电力故障等技术因素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此外,对于一些化学品和有毒气体的排放与处理也需要更加谨慎和周密的控制,以防止对环境和工人身体造成损害。
鉴于以上风险和挑战,非煤矿山露天矿的安全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和工人的安全生产,涵盖了从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矿区巡查和监控、设备维护和升级、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遵循和执行这些规程,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工人的利益。
总之,非煤矿山露天矿的特殊性导致其面临诸多安全风险,因此制定并执行一套完善的安全规程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通过科学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才能在保障工人安全的同时实现矿山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将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进一步探讨非煤矿山露天矿安全规程的具体内容和发展方向。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来探讨非煤矿山露天矿的安全规程。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本文的主题以及文章的结构。
其次,在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非煤矿山露天矿的特点,并分析其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篇)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露天矿山及其工作人员,包括矿山所有者、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矿山所有者是非煤露天矿山的法定持有者或经营者,必须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矿山管理机构是矿山的上级管理机关或者具有矿山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矿山管理人员是由矿山所有者委派的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六条从业人员是指在矿山工作的劳动者,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工人以及从事管理、技术、安全监督等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矿山所有者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矿山所有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求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非煤露天矿山的监督和管理,对矿山所有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条矿山管理人员应当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矿山所有者和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备和器材,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参加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矿山所有者应当建立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措施,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矿山所有者应当制定和实施非煤露天矿山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包括对工作场所、作业设备、作业环境、劳动时间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和设置。
第十四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矿山所有者的要求,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做好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安排。
非煤矿山露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非煤矿山露天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露天非煤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岗位工种均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 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置安全事故等。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在岗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五、安全防护措施1. 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2.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
3.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六、安全操作规程1. 企业应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安全要求。
2.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法。
3. 严禁酒后、疲劳、带病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2. 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认定,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露天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露天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如下:1.在作业场所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因工作在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避让车辆时,必须到安全地点;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瞭望;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2.采场内有危险的高陡边帮、塌陷区、老空区等地点必须充填或设置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必须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必须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等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3.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4.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地下有采空区区域不得建设建(构)筑物。
维护、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5.非煤矿山企业应当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和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步骤。
6.高空、井下、斜井等危险区域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入。
7.人员进入非煤矿山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靴、防护眼镜等。
8.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确保人员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9.坚硬稳固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75度。
采用小分层微差爆破技术,可适当提高采场台阶高度,但必须制定专门的爆破施工设计方案,并强化现场管理。
10.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安全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11.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空洞,严禁掏采;作业现场应当及时清除浮石、危石和其他危险物体,有防止边帮塌滑的预防措施。
12.作业现场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禁止烟火和用火审批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目的:确保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并通过明确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
2.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1)矿山企业:矿山企业是非煤露天矿山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向相关部门报备安全管理人员;(2)矿山负责人:矿山负责人是非煤露天矿山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矿山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3)管理人员: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矿山安全工作的全过程;(4)员工:矿山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应当遵守安全工作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1)安全方针: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和宣传安全方针,明确安全管理的方向和原则;(2)安全目标: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安全目标,并将其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3)安全责任制:明确矿山企业、矿山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4)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报告等方面的制度;(5)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绩效评价机制,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安全管理。
4. 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督促其改正错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障矿山安全的重要保证,通过落实责任层层压实,全面推动矿山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非煤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非煤露天矿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3. 安全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4. 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3)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5.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2)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严肃追究责任。
6. 应急救援(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3)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矿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其他规定1. 本矿安全管理制度作为本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性文件,各部门、班组要严格执行。
2. 本矿安全管理制度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相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3. 本矿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非煤露天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2篇)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一、绪论为规范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原则与目标1. 安全第一原则: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的首要任务,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预防为主原则:以事故预防为核心,防范于未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形成全员、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 安全高效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生产的高效有序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责任分类与职责1. 企业法人责任企业法人是非煤露天矿山的主体,负有最高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包括:(1)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4)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升事故应对能力;(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矿山安全工作。
2. 管理人员责任矿山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中坚力量,具体职责包括:(1)贯彻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组织制定矿山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实施;(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5)参与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3. 员工责任员工是矿山安全生产的主体,具体职责包括:(1)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正确使用和保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2)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3)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制止;(4)配合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监督。
四、安全生产措施为确保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应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权限;2. 健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根据矿山特点制定相应的措施;3.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 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6.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共同推进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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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定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1、应急管理制度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14、安全奖惩制度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6、各岗位操作规程1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18、安全管理台帐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
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
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5、教育培训责任。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6、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7、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长及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1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人效实施。
5、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6、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法定代表人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安全工作。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安全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深入现场检查监督、督促、协助解决有关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撒除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
5、对各种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检查督促班组和机械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7、积极参与、组织对事故的救援;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负责轻伤、一般火灾、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发生事故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不违反纪律。
3、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班后安全总结。
4、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岗位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防演练。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每天对本班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6、监督检查本班组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设施。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撒除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向上级报告。
8、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护伤员、及时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
生产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不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工艺流程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有义务加以劝阻和制止。
4、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及器具,并妥善保管;对工作面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
5、爱护和维护工具、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新工艺、新技术,确保岗位安全生产。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按事故预防方案,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装载驾驶员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
2、严格遵守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注意防尘、防震、防暑、防噪声。
4、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领取驾证后方准驾车。
严禁无证、酒后、穿拖鞋、疲劳驾车。
5、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6、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7、爱护岗位环境卫生,随时保持车场和车辆的清洁卫生。
做好身边环境绿化保护工作。
8、遇突发事故时,及时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受伤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不能隐瞒不报和谎报,隐瞒事故真象。
破碎机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注意防尘、防震、防噪声,合理使用工具器械。
2、详细记录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应及时整改和报告。
3、本岗位员工必须对外来参加突击性工作的务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其人身安全负责。
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4、工作中严格开、停机信号制度,在信号不清的情况下,采用其它方式联系。
5、随时巡回检查采取防尘措施,加水喷洒物料降低粉尘污染。
6、随时保持岗位、设备清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乱丢杂物,做好岗位和周围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
7、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受伤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不能隐瞒不报和谎报。
卸料口岗位安全职责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严格遵守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随时清除卸料口周围的零星物料,避免车辆碾压及飞石伤人。
4、处理卸料口堵(卡)料时必须拴好安全绳,戴安全帽,并有两人以上协助,按自上而下的原则处理。
5、本岗位员工必须对外来参加突击性工作的务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其人身安全负责。
6、车辆卸料时,岗位人员应该注意安全,切勿站在车辆两侧,当心车辆发生意外而造成事故。
7、有权制止无关人员到卸料口周围游玩,观看,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措施,依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严格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2、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劳动纪律,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3、本单位的安全目标是:坚决杜绝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止造成重大伤害的生产安全事故,尽可能的避免轻微伤事故。
4、做好职业健康危害的防范,特别做好粉尘危害的防范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5、本单位所有人员均要为实现本安全目标努力,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让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也不让别人因为自己受到伤害。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本企业建立安全办公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专门研究、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上报下发。
2、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按上级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季节的特点,研究分析安全防范重点,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及在管理上、防范措施上应当采取的措施等,确保安全生产。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班子会议,研究贯彻上级对每季度安全工作重点的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应当采取的措施,督促班组加以落实和整改;分析上月以来对布置检查的安全工作及整改的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完毕,还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抓紧解决,同时对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的问题进行安排。
4、班组长必须坚持班前、班后会议。
班前要根据工作性质、特点,交待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注意事项;班后会议要总结一天来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存在什么问题,现场还存在什么问题等,要及时如实向下一班进行交接,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组织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阴雨天及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加强检查。
2、每月必须进行两次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3、班组长每天进入现场前,应预先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违章上岗,发现有违章上岗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4、班组每天班前、班间、班后须对各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